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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街道,區直各部門(單位):
一、總體思路和主要目標
1、主要目標。按照市區產業空間布局的要求,強化招商引資,加快平臺拓展,做實產業梯度轉移承載區,著力培育特色產業。力爭“十一五”期末全區工業產值突破70億元,培育銷售收入超億元企業10家,超5000萬元企業30家,超1000萬元企業50家。
2、總體思路。牢固確立“工業立區”發展理念,圍繞市“五大提升工程”,主攻“兩大主戰場”,實施錯位發展,主動對接,拓展平臺,培育優勢產業,努力實現全區工業經濟高起點、特色化、跨越式發展。
二、加快平臺提升工程
3、拓展產業空間平臺。區政府將每年新增的建設用地指標,單列70%以上用于保證市經濟開發區雙港管委會和以航埠經濟強鎮為重點的鄉鎮工業功能區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大新增建設用地報批力度,加快土地的征遷工作,切實做好園區擴容工作。區政府將工業熟地動態儲備面積作為對市經濟開發區雙港管委會和以航埠經濟強鎮為重點的鄉鎮工業功能區年度工作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
4、提升市經濟開發區雙港管委會和以航埠經濟強鎮為重點的鄉鎮工業功能區發展水平。根據培育產業集群的要求,進一步優化工業的空間布局。合理確定入園項目投資規模,不斷提高入園項目質量,其中東港*工業園新落地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原則上要求在5000萬元以上。堅持預留大項目發展空間,對50畝以上的工業成片用地和特殊項目用地建立儲備庫。
5、完善工業平臺建設資金保障體系。每年根據工業平臺發展的需要,提高基礎設施專項資金投入,對新增每百畝熟地由區政府安排60萬元用于園區新增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貼息,并安排一定的商住用地,彌補工業平臺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不足。
6、加快以航埠經濟強鎮為重點的鄉鎮工業功能區建設。把重點鄉鎮工業功能區建設作為推動工業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科學規劃空間布局和建設時序,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嚴格執行項目入園標準。加強鄉鎮工業功能區與市級園區的產業、項目、政策和基礎設施對接,實行梯度型、互補型發展。將重點鄉鎮工業功能區的建設工作作為工業功能區鄉鎮年度考核的主要指標之一,建立鄉鎮工業功能區建設例會制度。
7、支持企業投資建設創業基地。在合理規劃的前提下,鼓勵企業投資建設公共服務平臺和標準廠房,并給予一定的財政政策扶持。對固定資產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下的項目原則上不單獨供地,鼓勵其租用標準廠房。
三、實施扶優扶強工程
8、加大產業龍頭項目和大項目引進力度。把引進產業龍頭項目和大項目作為招商引資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全區每年力爭引進1個投資3億元以上項目,2個投資億元以上項目,并對投資額在億元以上項目和對財政貢獻大的項目實行一事一議政策,對引進項目的第一信息人給予一次性獎勵。
9、加大重點骨干企業扶持力度。全區在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中,列出一批市場占有率高、帶動面廣、研發能力強、產銷規模大的企業和重點投資項目,給予重點培育和扶持。將年銷售收入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和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在建項目,作為重點扶持企業和建設項目,給予重點培育和專業化服務。重點扶持企業和項目名單每年公布一次,實施動態管理。重點扶持企業遇到重大困難問題時,政府及時召開專題協調會,幫助企業協調解決困難和問題。對重點扶持企業和建設項目優先預留土地空間,政府可調控存量資源優先傾斜,支持企業開展對外戰略合作。
10、激勵企業上市。落實市政府關于鼓勵市區企業上市的若干意見,深化企業產權制度改革,鼓勵和引導企業上市,通過證券市場,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和制度創新,建立企業上市后備資源庫,爭取到“十一五”期末企業上市工作有新的突破。對企業成功發行股票上市的,由市區政府給予企業經營者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11、提高企業的財政貢獻。對上交稅收區級財政所得首次突破100萬元,給予企業經營者5萬元獎勵,每增加100萬元為一個臺階,每上一個臺階,區政府給予企業經營者5萬元的獎勵,依此類推,并予以通報表彰。
從20*年起,經區政府確定為重點支持涵養穩定財源的雙港開發區(園區)和航埠鎮內工業企業,若未享受招商引資優惠政策或享受招商引資優惠政策期滿的,年主營業務收入在5000萬元以上、當年企業增值稅稅負率達到3%、近3年入庫數增幅連續超過15%的,其當年實現并入庫數比上年超過15%以上部分的雙港開發區(園區)和航埠鎮財政留成部分的50%獎勵給企業,用于企業設備技術改造。確定為重點支持涵養穩定財源的其他工業企業參照開發區(園區)內工業企業執行。
12、開展工業企業爭先排名和優秀企業經營管理者評選。全區每年開展一次“*市*區工業企業10強”爭先排名,并在新聞媒體上公布。每兩年進行一次“*市*區十佳優秀企業經營管理者”評選,對當選的企業經營管理者由區政府予以表彰獎勵,并在新聞媒體進行宣傳。
四、提升企業綜合競爭力
13、深化產業招商,培育優勢產業。按照產業集群的培育思路,開展產業集群理念指導下的招商引資。通過產業集群規劃研究,建立產業動態招商項目庫。通過整合內部資源,借助外部力量,建立產業龍頭性項目引進前期工作機制。根據產業發展動態,加強投資機會和投資熱點研究。在大力引進戰略性、龍頭性項目的同時,注重引進配套型、特色型、集聚型、成長型中小項目。在全區范圍內,以“5+X”產業發展為基礎,著力培育機電制造業和農副產品加工為主的優勢產業,逐步形成“5+X”為主導產業發展的新格局。
14、鼓勵企業增加科技投入,支持企業提高技術裝備水平。每年區政府從工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的資金,專項用于支持現有企業和招商引資項目協議投資完成后企業進行技術改造。每年排出一批工業投資重點技術改造項目重點推進,對當年竣工投產并達到一定規模的項目,按其設備投資額2%以內的比例,給予一次性財政資助。對企業引進國內外關鍵技術并進行消化吸收、集成創新和產業化生產的,按技術引進費用4%以內的比例,給予一次性財政資助。允許企業按當年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的1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當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稅法規定在5年內結轉抵扣。允許企業加速研究開發儀器設備折舊,企業用于研究開發的儀器和設備,單位價值在30萬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攤入管理費用,其中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應單獨管理,但不計提折舊;單位價值在30萬元以上的,可采取適當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或加速折舊。
15、鼓勵企業加強創新體系建設。區政府從增加的科技三項經費中專門安排技術創新專項資金,用于鼓勵區企業進行技術創新。對區屬企業創建省級和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研發中心且有市級和省級以上科技成果并組織實施取得一定成效的,由市區政府分別給予10萬元和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6、鼓勵企業科技創新,加快推進高新技術研發和產業化。全面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努力培育更多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提升產業層次。列入省級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并經市級以上鑒定驗收的,給予2萬元一次性獎勵;列入國家火炬計劃項目、國家級新產品計劃項目并通過驗收鑒定的,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列入省級技術創新項目、高新產業化項目并通過鑒定驗收的,市區政府給予10萬元獎勵;列為省應對技術貿易壁壘技術攻關項目,每個項目市區政府給予10萬元的資金補助;列入國家、省級重大重點科技攻關項目并通過驗收的,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獎勵;獲得國家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的分別給予每項10000元、1500元和1000元的資助;獲得國家、省、市專利示范企業的分別給予10萬元、3萬元和1萬元的獎勵;列入省企業信息化建設的示范企業或省企業信息化項目,市區政府給予10萬元獎勵。
17、促進企業提升管理水平。區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引導龍頭企業開展戰略研究、管理咨詢和管理認證工作,深化企業家培訓,拓寬企業家視野,提高企業家素質。圍繞企業家管理知識和實際運用能力,開展企業家素質提升專題講座,定期聘請外來知名企業家或專家為全區企業負責人授課輔導。對獲得ISO18000(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獎勵1萬元。
18、開展專業技術人才評選。從區本級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科技三項經費和人才經費中安排專項經費,專項用于區工業企業專業技術人才評選獎勵。在區工業企業和招商引資新引進的專業技術人才中,每年由區人才辦、經貿局、人勞局和科技局組織公開評選,評出最有價值的專業技術人才給予獎勵,并在人才綠卡核發、子女入學等方面給予優惠和優先。在全區拔尖人才評選中,工業企業專業技術人才占比明顯提高。
19、多渠道解決企業招工難問題。優化勞動力市場的空間布局,培育多元化中介組織,大力實施萬民農民素質工程,建立與萬民農民素質工程相結合的互動信息平臺,加強與發達地區勞動力資源的對接。鼓勵企業與職業院校開展定向招生、合作培訓、聯合辦班,支持勞動、教育部門和有條件的企業到勞動力資源豐富地區建立定向培訓基地。開展技工培訓本地就業評選,區政府每年對本區各職業院校畢業生在本地就業的情況,組織評比獎勵。
20、鼓勵企業創品牌。對經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獲得“浙江省著名商標”、“中華老字號”、“浙江名牌”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獲得“國家馳名商標”、“中國名牌”企業,市區政府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獎勵資金專項用于企業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同級獎項不重復計獎,升級獎項予以補差獎勵。
21、鼓勵企業開拓國際市場。認真落實國家和各級地方政府擴大外貿出口的扶持政策。鼓勵和引導工業企業、外貿公司積極參加境內外商品交易會,由區政府組織或上級政府組織參加的,對參展企業市區政府給予50%的攤位費補貼。
五、提升要素集約化水平
22、加大節能降耗工作支持力度。區政府從工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節能降耗專項資金,專項用于節能降耗工作經費、節能項目資助和項目節能評審、監測、推廣等服務機構獎勵。支持節能降耗工作,鼓勵節能項目建設,力爭“十一五”期末全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萬元工業增加值綜合能耗下降30%。
23、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按照建立環境友好型和資源節約型社會的要求,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為目標,著力推進重點企業節能降耗工作,完成省、市節能降耗目標要求。著力推進清潔生產,完成省、市清潔生產目標要求,抓好CDM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對符合循環經濟發展理念的項目,在土地、資金、供水、供電等生產要素的配置上給予優先安排,并享受有關政策支持。
24、鼓勵推行清潔生產。對通過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要幫助其申請國家和省有關專項資金補助,同時按國家和省有關專項資金補助額和一定比例給予配套獎勵。清潔生產示范企業考評合格的,其用于清潔生產審核與培訓的費用,可列入企業生產經營成本,在稅前列支。加強污染物整治工作,加大企業環保治理項目支持力度,確保“十一五”期間全區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完成總量控制目標。
25、加快淘汰落后生產能力。把淘汰落后生產能力作為轉變增長方式的重要環節,通過市場、經濟、法律、行政相結合的手段,依法加快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和杜絕新增落后生產能力。支持鼓勵盤活困難企業和關停企業的存量資產,并把好重組企業、項目準入關。嚴格貫徹高能耗、高污染行業差別電價和水價政策,健全排污收費制度,進一步完善企業退出機制。
26、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水平。根據土地集約利用新的評價體系,細化項目入園標準,提高園區投資強度和經濟密度。鼓勵節約集約用地,對工業用地超出原設計容積率的,不另行加收土地出讓金。鼓勵興建多層廠房,在原有廠房基礎上加層的,不加收土地出讓金。根據工業用地雙控指標和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確定項目供地量。對分期建設的項目,堅持分期供地原則,對建設期2年以上的重大項目,原則上按建設進度分期供地。對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和達成使用意向的,因業主原因超過規定期限6個月以上主體廠房未動工或項目未完成約定的投資額導致部分空置滿1年以上的工業用地,以及依法屬于閑置工業用地的,建立存量土地倒逼機制,按照市政府關于盤活市區存量工業用地的意見嚴格執行。
27、堅持工業投資項目決策咨詢服務協調制度。圍繞把好引進項目質量關、布局關、經營者團隊素質關和項目服務關,進一步完善工業投資項目決策咨詢服務協調制度。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要求,進一步明確產業導向目錄,嚴格控制和防止引進限制類、禁止類和環境污染嚴重的項目。將工業項目簽訂投資協議、土地公開出讓、備案核準、園區優惠政策兌現等與項目決策咨詢緊密結合,一并實施。
28、實行工業項目竣工復核驗收制度。由區經貿局牽頭,相關部門參加,組織項目履約評估和竣工復核驗收,并將工業項目復核驗收結果與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兌現園區優惠政策等工作相結合,以提高引進項目的履約率、投產率,營造節約集約用地的良好氛圍。
29、強化企業社會責任。進一步明確企業在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構建和諧社會,特別是在節能降耗、環境保護、依法納稅、社會保險、安全生產等方面的社會責任。健全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對重點耗能企業和重點污染源企業建立在線監測和公告制度。對主要耗能指標在行業中排名靠后、或污染物偷排案件和偷稅案件被查處、或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業,實行一票否決,取消企業和企業經營者當年各類評比資格和各項優惠政策。
六、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
30、加強工業經濟的組織領導。*經濟開發區雙港管委會、相關經濟職能部門和重點工業功能區鄉鎮黨政主要領導的任用,原則上要從懂經濟的優秀干部中提拔,對工作能力強、成績突出的干部要優先提拔重用。各鄉鎮(街道)原則上由懂經濟、進黨委班子中的副鄉鎮長(副主任)分管工業。各級黨政主要領導要堅持“工業立區”戰略不動搖,持之以恒地抓工業,通過對加大“工業立區”的宣傳,營造良好的氛圍。建立區領導聯系“5+X”主導產業、重點扶持企業和重點項目制度,加大產業集群培育的支持力度。
31、提高工業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資金)。區政府每年安排工業發展資金500萬元,按工業增加值增幅,逐年增加工業發展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市經濟開發區雙港管委會和重點鄉鎮工業功能區建設項目貼息;用于企業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項目資助;用于企業獎勵和工業經濟工作考核獎勵,以及專項支持工業發展的其他支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及《浙江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的要求,從區政府工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單列50萬元作為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用于支持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和培育中小企業做大做強。
32、堅持工業企業綠卡制度。全區范圍內,凡年銷售收入1000萬元以上、當年實際入庫稅金50萬元以上企業經營者,以及區級以上重點工業投資項目業主,可獲得工業企業綠卡,享受其優惠待遇。
33、完善產業服務體系。根據產業發展的要求,研究制訂產業發展的扶持政策。有選擇地引進和支持企業培訓、職業教育、物流、金融、人力資源市場、科技信息、技術推廣、研發等生產性服務業項目。支持*中小企業網、*工業科技110網站、*網上技術市場、*科技信箱、工業招商項目庫等產業綜合信息網絡平臺建設。鼓勵引進外來中介組織,推進市場化競爭,降低企業商務成本。鼓勵建立行業協會,發揮行業協會在產業發展中的作用。
34、堅持工業服務優先。深化服務園區、服務項目、服務企業的“三服務”活動,對工業企業和工業項目建設發展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發改、經貿、規劃、勞動、教育、交通、建設、環保、國土、電力、金融等相關部門要優先解決,在項目、資金等有關專項補助中優先安排,進一步營造合力扶工的良好環境。切實開展部門為園區辦實事,將部門為園區辦實事工作,列入區政府對部門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定期對辦實事工作進度進行通報和督查。
35、營造尊重企業家和創業者的社會氛圍。對企業家要予以充分信任和尊重,邀請其列席人大、政協年度大會、政府經濟工作會議和其他相關會議,擴大企業對政府經濟工作的知情權和參與權,重視傾聽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安排黨代會代表、人代會代表、政協委員候選人名額時,適當提高企業家、創業者的比例,不斷提高企業家社會政治地位,加強對優秀企業、優秀企業家的輿論宣傳。
36、控制和規范涉企收費。堅決壓縮收費項目,凡是未經中央、省及相關部門批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一律予以取消。任何部門及單位不得利用職權和行業壟斷地位強行收費、搭車收費,或以保證金、抵押金、集資、贊助等形式變相收費。不得將行政職能轉移到學會、中介組織或下屬單位。實行涉企收費公示制,所有依法保留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必須將收費依據、收費標準向社會公開。切實降低收費標準,凡涉企收費項目有上下限標準的,一律按下限征收。企業遇到亂收費、亂罰款行為,在拒絕收費、罰款的同時,可以向區糾風辦和區經濟發展環境投訴中心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