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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內容
公開服務承諾必須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本部門(行業)與人民群眾關系密切的主要職責;二是加強政風行風建設的目標和主要措施;三是監督電話等投訴渠道和方法。其他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政務、事務公開信息也可納入。
二、實施范圍
公開服務承諾活動的實施范圍是與企業生產、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部門、行業。按照分期、分批的原則,計劃第一批參加活動的19個部門為:
區建委(含市政)、區市政委(含城管執法、綠化)、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含法律服務)、區勞動保障局、區民政局、區教育局(含學校)、區衛生局(含醫療)、區文化局、區環衛局、區環保局、區規劃局、區房地局(含物業)、區旅游局、區安全生產監管局、區工商分局、區稅務分局、區質量技監局、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
三、公開渠道
公開服務承諾主要通過三種渠道進行:
一是通過《黃浦時報》,書面公開各項管理服務承諾。
二是在黃浦有線滾動播出各項管理服務承諾。
三是在“上海黃浦”網站設置部門“公開服務承諾”欄目。
同時,視條件組織雙向溝通活動,邀請參與公開服務承諾活動的部門和行業領導,通過互聯網等媒介,運用與群眾互動的方式,宣傳加強政風行風建設的主要對策,表明解決群眾關心的急、難、愁問題的態度,并對一些政策問題作出適當解釋。
四、組織領導
公開服務承諾活動由區政府辦公室、區糾風辦、區新聞辦和區信息委共同組織。區糾風辦負責組織聯絡各部門、行業,收集匯總宣傳內容等;區政府辦公室負責牽頭協調面上工作,推動各部門按照政務信息公開的要求,認真落實公開服務承諾活動要求;區新聞辦負責協調宣傳媒體;區信息委負責提供網絡技術支持。
五、保障機制
建立和落實保障機制,調動部門政風行風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切實傾聽群眾意見和建議,推動政風行風建設深入開展。
(一)建立部門各負其責的整改落實機制
整改工作以部門為主體。接受群眾投訴后,各部門和街道辦事處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組織領導,明確整改責任,積極牽頭解決。各部門要以公示的監督投訴電話為主渠道,認真落實“首問責任制”,規范“投訴受理、內部流轉、意見辦理、結果反饋、跟蹤檢查”的工作流程,做好全程記錄,做到有規可依、有據可查、有案可考,做到件件有督辦,事事有回音。
(二)建立疑難問題的協調解決機制
以區政風行風建設專題工作例會的形式,由區分管領導牽頭,區糾風辦組織協調,部門分管領導參與,加大疑難問題的協調解決力度。對群眾意見集中、管理責任不明確、職能部門牽頭難以解決的問題,召開專題工作例會由有關部門協商解決,視情邀請社區(街道)、公用事業單位的代表共同參與,加強聯動,落實整改,努力形成部門、行業和社區整改工作的合力。
(三)建立日常工作的監督檢查機制
區糾風辦要組織監督員定期檢查、抽查部門對群眾意見的處理、答復情況,努力實現有詢必答、有訴必受、有查必果、有果必復,防止整改出現拖拉推諉扯皮。整改落實情況要作為開展“企業評政府、群眾評機關”和政風行風測評工作的重要依據。對工作制度不建立、舉報投訴不查處、整改工作不落實的,由區糾風辦發放《督察建議書》;對接到《督察建議書》后仍不重視、解決不力的,要在全區范圍內予以通報批評;對玩忽職守、漠視群眾意見造成嚴重后果的,要按照黨紀、政紀對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并視情追究主要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抓好工作任務落實
各相關部門要把開展公開服務承諾活動作為進一步傾聽民意、了解民情、服務民生的重要渠道,明確領導,落實責任。第一批參加的部門要按照本意見的要求,結合自身工作實際,認真制定本部門公開服務承諾,并切實抓好服務承諾的落實工作。有條件的部門,在參加全區統一組織的公開活動的同時,還要將服務承諾在本部門的對外宣傳資料、刊物和網站上予以公開。暫未列入第一批公開的部門,要按照公開服務承諾活動的精神,主動暢通監督投訴渠道、梳理群眾意見處理流程、建立內部監督管理規范,為下一步向社會作出“公開服務承諾”做好準備。
(二)抓好政風行風建設長效管理
開展公開服務承諾活動是落實長效管理機制的一項重要舉措,各部門在參加活動的同時,要結合部門實際,立足完善制度,抓好配套工作,努力探索從源頭上加強政風行風建設的新路子、新辦法。要以公開服務承諾活動為基礎,進一步拓寬監督渠道,加強各種監督形式的配合,力求在完善內外監督機制上取得新突破;要狠抓制度建設,著力于政風行風建設的經常化、科學化、規范化,努力體現“糾建并舉、標本兼治”的工作方針;要把政風行風建設與部門日常工作緊密結合、互相滲透,進一步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樹立長抓不懈的思想,保持昂揚的精神狀態,把政風行風建設工作深入持久地開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