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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內容
1、工作機制建設:組織領導、人員配備、經費保障、工作制度。
2、綜合信息服務點建設:基本設備配置、服務點開放時間。
3、信息技術應用:村級網站、村務公開、各種信息、村務管理、文化教育、黨員遠程教育、農民信箱使用率。
4、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寬帶互聯網入戶率、電視、電話(含移動電話)入戶率、各類經營大戶寬帶互聯網入戶率。
5、信息技術普及和培訓:村領導成員信息化知識和操作培訓、工農業龍頭企業、各類經營大戶參加過信息技術(農民信箱)培訓。
二、考核對象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考核事項
1、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指定專人負責聯系和轄區內各村的初步考核工作,篩選出基本符合*區農村信息化示范村標準的村,將村名及相關材料報區信息辦。
2、區信息辦、區農業局、*電信分局組成考核小組對相關村進行實地考核,以聽取匯報、查臺帳、看設備、村民調查等形式進行考核評分。
3、考核結果由考核小組報區政府。符合農村信息化“示范村”“達標村”條件的村,報請區政府授予相應的稱號。
四、申報省級農村信息化示范單位事項
根據《浙江省省級農村信息化示范標準(試行)》(浙信辦發(20*)18號)文件要求,在考核的基礎上,選擇基本符合省級農村信息化標準的村、鄉、鎮、街道進行輔導,完善后報省信息辦,參加省級農村信息化示范單位的評比。
五、其它
請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區農村信息化示范村標準》(見附件)填寫好相關表格(見附件2、附件3),并于12月27日前報區信息辦(聯系電話:*電子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