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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直屬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的意見》(麗政發〔20*〕13號)、《*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開展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的工作意見》(麗安委會〔20*〕2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經研究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現就本活動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堅持安全發展,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降事故、控指標、保安全,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安全責任,夯實基層基礎,加強隱患整治,創新監管手段,突出監察執法,確保實現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三個零增長”,并力爭有所下降的目標,努力開創安全生產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進一步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各鄉鎮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安全監管主體責任;切實加強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強化安全生產技術和崗位培訓;加強基層安全監管網絡建設,切實增強監管實效;全面排查并認真解決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以及思想認識、工作作風、現場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入治理可能引發事故的各種隱患,有效防范事故發生,促進我縣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
三、主要內容
以落實兩個責任主體為核心,堅持不懈抓責任落實;以企業安全基礎管理為基礎,堅持不懈抓建章立制;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堅持不懈抓動態監管;以提高安全文化為突破,堅持不懈抓宣傳教育;以完善應急救援和推廣安全技術為保證,堅持不懈抓保障建設。
1、完善基層監管機制。進一步健全安全監管機構,完善監管網絡。以加強鄉鎮和村居基層安全機構和管理人員建設為重點,強化安全監管網絡建設,不斷擴大安全監管覆蓋面,把安全生產監管延伸到村居,實現安全監管機構網絡和隊伍建設與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和安全監管工作同步、協調發展。全縣鄉鎮在建立安全生產監管站的基礎上,配備專職安全監管人員達到100%,三年內村居設立農村公共安全協管員達到100%。轄區生產經營單位較多,安全監管任務較重的鄉鎮必須建立安全生產監察執法隊伍,接受縣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的委托,開展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工作。
2、掌握轄區企業狀況。抓實以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和現場安全狀況兩個方面為主要內容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狀況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將生產經營單位劃分為a、b、c、d四個等級,實現分類動態管理。根據屬地管理原則,鄉鎮建立“五個一”工作制度,即“一張安全生產分類管理表、一張轄區企業分布圖、一套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一套安全生產臺帳、一個企業基本情況數據庫”,確保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覆蓋到轄區內所有生產經營單位。
3、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嚴格落實各鄉鎮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指標和考核體系,強化安全責任追究。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社會責任。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按規定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安全生產臺帳;依法制訂并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實現企業管理有章可循,員工操作有規可守;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強化企業基礎安全管理,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車間、班組和崗位。進一步強化行業安全監管職責,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職責。督促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的有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充分發揮社會監督職能,完善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制度,通過嚴格的監管、有效的指導和有力的社會監督,推動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到位。
4、全力組織“隱患治理年”活動。按照“地毯式動態排查、鐵腕式追蹤整治”的要求,全面深入整治舊隱患、控制新隱患,全力消除隱患風險。組織企業開展“明職責,守規程,反違章,除隱患,保安全,創建安全企業”活動。以重點行業和領域專項整治為載體,突出抓好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礦山、危險化學品、公眾聚集場所及“多合一”企業消防等五大領域的專項整治。實施重大隱患分級掛牌督辦,建立全縣統一的重大隱患分級公布掛牌督辦和整改銷號制度。在全縣范圍內全面開展隱患普查基礎上,建立全縣重大隱患治理數據庫,對隱患分布和治理情況進行登記建檔,實施分級管理、分級督辦,確立隱患治理重點,落實治理隱患責任制。做到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經常化,有效防范事故的發生。加強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完善重大危險源數據和資料申報登記制度,及時跟蹤掌握重大危險源變化情況,對重大危險源實施定期監測、綜合風險評估和監控,逐步形成縣、鄉鎮和企業三級重大危險源動態監控管理網絡。
5,當前在大力推進安全標準化。把安全管理標準化作為安全生產法制建設,提高企業本質安全的重要一環來抓,大力推進企業安全管理標準化工作,擴大安全管理標準化實施覆蓋面。推動企業主動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提高安全生產規范化程度,控制和減少生產過程不安全因素。
6、突出基本建設領域“治標治本”工作。以開展基本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為載體,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著實加大對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動態監管,建立健全鄉鎮建設施工安全監管機制,加強對建設工程的標后管理,完善安全硬件設施,加強對塔吊、車輛、供電等重點設施的檢查檢測,督促工程項目施工單位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管理,落實安全目標責任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把各方主體安全責任落實到位。
7、加強安全文化建設。認真開展安全主題宣傳活動,強化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以及廣大從業人員的培訓;突出外來務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按照“政府統一規劃,企業依法組織,職工積極參加”的培訓模式,分解培訓指標,制定考核辦法。深入開展安全“進機關、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家庭”活動和“安全生產先進鄉鎮、社區,園區”創建活動。
四、領導機構
縣政府成立*縣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公布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安監局,周雄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的工作協調和指導。
五、職責分工
安全生產基層工作主要指鄉鎮、村居及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基礎工作主要指涉及安全生產的制度性、規范性、源頭性以及經常性、長效性的工作。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要按照“屬地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由各鄉鎮政府組織落實各項要求,縣級有關主管部門對各自行業的工作提出指導意見,指導面上工作的開展。
六、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第一季度)
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可操作的工作方案,明確各相關單位的工作責任,廣泛動員,統一認識,周密部署。要將建設年活動的時間、范圍、標準和要求等向社會,切實提高生產經營單位參與活動的自覺性。
(二)活動實施階段(第二、三季度)
各鄉鎮及有關單位對照有關認定標準,完成以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和現場安全狀況為主要內容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狀況評估,實現分類管理,鄉鎮普遍建立“五個一”工作制度;完成鄉鎮安全監管機構的建立或者確定和專職安全監管人員以及農村公共安全協管員的配備;依法加強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強化安全生產技術和崗位培訓;落實安全費用提取和高危行業交納風險抵押金制度;擴大安全管理標準化實施覆蓋面;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隱患,加大對重大隱患的治理整改力度;加強安全文化建設;嚴厲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三)督查驗收階段(第三季度)
縣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領導小組將對各鄉鎮及有關部門開展基層基礎建設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主要內容包括:開展建設年工作的部署和貫徹落實情況;基層監管機制建設和監管工作開展情況;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企業安全生產投入和隱患治理資金落實情況;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應急措施制訂情況;已發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情況。各鄉鎮、有關部門要于11月15日前將有關情況報縣安委會辦公室(聯系電話:*,傳真:*)。
七、工作要求
1、切實加強領導。“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由縣政府統一領導,各鄉鎮、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行業的實際,制訂切實可行的具體工作方案,并明確分工,明確責任,狠抓落實。要認真落實鄉鎮政府及有關部門行政首長負責制和企業法定代表人(包括實際控制人)負責制。
2、切實加強督導。縣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領導小組加強對基層基礎建設年工作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并結合工作實際,突出工作重點,解決突出問題,強化監督檢查,扎實有效地推進活動的開展。
3、切實加強執法。各鄉鎮、有關部門要強化對生產經營單位的日常安全監督檢查,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提高安全生產工作的執行力和公信力。
4、切實加強宣傳。各鄉鎮、有關部門、單位要廣泛宣傳“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加大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力度,大力宣傳“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和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先進典型與經驗,普及安全生產知識,促講安全生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