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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市*區委辦公室*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深化和完善鄉鎮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不斷擴大基層民主,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高基層政權依法行政能力,切實保障廣大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的要求和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進一步深化和完善我區鄉鎮政務公開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規范和完善鄉鎮政務公開的內容
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全國鄉鎮政權機關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制度的通知》(中辦發[*]25號)文件的規定,鄉鎮政務公開的主要內容包括向社會群眾、基層單位和向本機關內部干部職工公開的事項。結合我區實際,對鄉鎮政務公開的主要內容明確如下:
1、向社會群眾和基層單位公開的主要內容
(1)鄉鎮政府行政管理、經濟管理活動的事項:鄉鎮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年度工作目標及執行情況;鄉鎮財政年度預算及執行情況;鄉鎮政府及職能部門的季度會計報表和年度決算報表以及開支標準、開支范圍等;專項經費、補助資金(包括上級政府或部門下撥)等的使用情況;基本建設項目及大額物品政府采購及招投標情況,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情況;鄉鎮集體企業及其他經濟實體承發包、租賃、拍賣情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征收項目、征收政策及依據、征收標準、使用及減免情況。
(2)與村務公開相對應的事項:現行生育政策、再生育審批程序;土地整理、土地征用及補償費的使用情況;各村宅基地審批情況;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及救災救濟款物發放情況;水電費的收繳情況。
(3)鄉鎮政府各部門和派駐站所公開的事項:工作職責、辦事依據、辦事條件、辦事程序、辦事紀律、辦事期限、監督辦法和辦事結果;執收執罰部門的收費、罰款標準和收繳情況;上級主管部門明確要求必須公開的其他事項。
2、向機關內部干部職工公開的事項:
(1)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情況;
(2)鄉鎮財政下屬獨立核算單位年度綜合收支計劃;
(3)鄉鎮政府本級及其他獨立核算單位財務收支情況;
(4)招待費、外出考察費、會議費、電話費、差旅費、醫療費、車輛購置費及運行費用;
(5)干部駐村情況;
(6)干部交流、考核、獎懲情況及機關干部職工關心的其他重要事項。
各鄉鎮可根據上述要求,對本鄉鎮政務公開的內容進行補充和完善,特別是對有關財務公開要加以規范和細化,確保公開內容全面真實。
二、進一步規范鄉鎮政務公開的時限、形式和程序
鄉鎮政務公開的時限要與公開內容相適應,做到經常性工作定期公開,階段性工作逐段公開,臨時性工作隨時公開。在實際操作中,可分為固定性和變動性兩大內容:對固定性內容,如目標、職責、制度、規章、操作程序、收費標準等要做到長期公開,若遇調整事項,要在調整后及時公布;對變動性內容,如財政收支執行情況、鄉鎮政府本級及其他獨立核算單位財務收支執行情況等要按月進行公開,政府采購、基本建設項目招投標、鄉鎮集體企業承包、租賃、轉讓、鄉鎮固定資產拍賣等重大經濟活動事項要及時公開。各鄉鎮要以本鄉鎮為單位,對各項公開內容作出具體的時間規定,確保公開時限及時有效。
鄉鎮政務公開的形式要與公開內容相統一,做到貼近群眾、方便簡潔、經濟實用:一是設立固定的公開欄、公開櫥窗或公開墻進行常規公開,一般包括“三欄一箱”,即財務公開欄、規費收繳公開欄、事務公開欄和意見箱;二是凡涉及農民群眾切身利益、與村務密切相關的公開內容,除在鄉鎮公開欄公開外,還應在各村進行公開;三是通過會議、廣播、電視、便民手冊、村信息服務站、電子觸摸屏、互聯網等形式,予以公開。各項公開內容都要制定統一表式,便于群眾查詢和監督,確保公開形式簡潔便民。
鄉鎮政務公開的程序要與公開內容相配套,做到運轉協調、責任明確。各鄉鎮要制定切合實際的操作程序,除重要內容提交鄉鎮黨委、人大或政府審核外,常規內容由鄉鎮政務公開監督小組審核后實施公布,確保公開程序嚴密高效。同時,各鄉鎮要做好公開資料的存檔備查工作,年終裝訂成冊,歸檔保存。
三、進一步加強對鄉鎮政務公開工作的領導
1、建立健全鄉鎮政務公開工作的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鄉鎮政務公開工作的責任主體是各鄉鎮黨委和政府。各鄉鎮要高度重視鄉鎮政務公開工作,聯系本地實際,認真部署推進。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進一步加強業務指導,督促各鄉鎮及時組建和調整鄉鎮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充實工作班子,保持工作人員的相對穩定性,配備必要的工作條件,在組織和制度上保證鄉鎮政務公開工作組織到位、人員到位、工作到位。
2、建立健全鄉鎮政務公開工作的監督機制。鄉鎮政務公開是一項長期工作,各鄉鎮要建立健全相應的監督機制,保證監督力量的到位。一是組建鄉鎮政務公開監督小組,明確工作職能,切實履行職責。監督小組由鄉鎮人大、紀委、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企事業單位等有關方面的人員組成,人數為7-11人,鄉鎮人大主席或紀委書記任組長。監督人員要具有較強的政治素質和一定的業務知識,能堅持原則、公道正派、敢于監督、善于監督,在群眾中享有較高的威望。二是鄉鎮人民政府要自覺接受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當年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財政預算決算等,要經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公開。三是完善群眾監督機制,堅持實行重大事項集體討論制度、預公開制度和定期審計制度,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各地要從實際出發,大膽實踐,積極探索長效監管機制。
3、建立健全鄉鎮政務公開工作的考核制度。鄉鎮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創建“平安*”、“法治*”和構建反腐倡廉“懲防體系”的工作范疇,作為鄉鎮年度考核和鄉鎮干部年終考評的重要內容,并制定具體的考核辦法,加強對鄉鎮政務公開工作的定期檢查和抽查,及時總結經驗和發現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確保鄉鎮政務公開工作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