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教育局發展畢業生升學考試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各初中: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中發〔20*〕7號)和《中共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實施意見》(浙委〔20*〕11號)文件精神,根據《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教育部《關于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改革的指導意見》及《*市教育局關于2009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實施意見》(溫教學〔2009〕1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實施意見。
一、組織機構與職能
為加強對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的領導,我局決定成立*區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陳建淼任組長,王學朝、朱學林、朱愛蓮、周小珍、柯曉平任副組長,黃紫微、王紹岳、陳良、王敏、林國標、邵震環、婁小龍、李春蓮、黃崇光、邵洪新、曾榮為小組成員,負責組織和指導本區體育中考工作。
二、考試對象與項目
報考各類高一級學校的應、歷屆初中畢業生均須參加2009年中考體育考試。中考體育考試項目為三項:一是必考項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二是選考項目:在籃球、擲實心球和立定跳遠、跳繩、引體向上(男)和仰臥起坐(女)五個項目中,由考生選考兩項。
三、考試時間與計分
我區體育考試時間定為5月11日至15日,各校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每個體育考試項目最高分為10分,3項體育考試滿分為30分,計入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成績。各項目按照《體育考試評分表》(附件1)和《體育各項目考試成績評定細則》(附件2)執行,每位考生必須在同一半天時間內完成三項體育考試。考生一經檢錄后即不得申請緩考。
四、免考與緩考規定
(一)初中階段體育與健康課免修,并于20*年底前在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免于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或有嚴重疾病(應出具區級以上醫院證明)的學生,可于4月30日前向區教育局學生科申請免考體育。經批準同意體育免考的學生可以參加高中錄取,體育考試成績以總分20分計入學業考試成績。應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如無故放棄體育考試,高一級學校一般不予錄取。
(二)對身體發育不正常,如侏儒癥(女生1.3米、男生1.4米以下)、肥胖癥(須經疾控中心檢測)、畸形(如嚴重脊椎彎曲、雞胸、明顯為○型和X型腿等);在考試前或考試期間,因心臟疾病或其他傷、病不能參加激烈運動的考生,經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和區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可以不參加體育考試,體育考試成績以20分計入學業考試成績;如要求參加考試,按實際得分計入學業考試成績。平時不能參加體育課的殘疾考生,可憑殘疾證不參加體育考試,體育考試成績按27分計入學業考試成績。
(三)對具有區級以上醫院證明,考前有嚴重傷、病和女生例假的考生及確有特殊情況未能按時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在考前報區教育局招生辦辦理緩考手續后,經區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領導小組批準可申請一次補考(補考時間另定)。
五、考務工作
1、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屬省級考試,考評人員由區教育局統一安排和調配。考評人員名單考前必須保密。考評人員應與考生無直接教學關系或直系親屬關系。
2、評分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為增加記分透明度,本區繼續實行現場記分、當場亮分的辦法。考生如對公布的成績有疑問,必須當場向所在學校報告,并向考務組提出查分要求。
3、為保證體育考試的權威性、嚴肅性,各考點要切實加強考點管理,健全考試制度,嚴肅考場紀律,嚴格監督機制,杜絕體育考試舞弊事件的發生;對違反考場紀律、考試舞弊者,將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4、今年體育中考將繼續進行“最佳考點”和“最差考點”的評選,由體育中考領導小組、督察組和考評人員擔任評委。若連續兩年被評為“最差考點”的學校,則取消該考點的施考資格。
5、考生體育卡片照片必須加蓋區招生辦準考證專用章。
六、考場要求
為了創造公平競爭的良好考試環境,考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各校在考前要積極準備好場地,籃球場地、跑道要符合標準。個別學校確無法準備標準考場的,可向區教育局申請,由區教育局就近統一安排考點。
七、安全工作
各校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高度重視體育考試的安全保障工作,確保師生安全;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體育考試往返途中的安全。各考點要在考前做好運動場地和運動器材的安全檢查。
各校要嚴格把關,完善體檢制度,特別要重視對考生健康狀況的督查,嚴禁有心肺等疾病醫囑要求避免劇烈運動的學生參加考試,消除不安全隱患。要教育學生和家長,實事求是,既不隱瞞也不虛報疾病。要結合體育考試特點,加強科學指導,有效防止傷害事故的發生。
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的工作,各校必須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嚴格按照省市有關規定要求執行,以確保體育考試工作的安全和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