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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學:
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學生心理素質的教育,是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是建設和諧社會不可或缺的環節。根據《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國家教育部《關于加強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見》、《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和浙江省教育廳《關于認真貫徹教育部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我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區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開展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育人為本,根據新時期青少年青春期特征和成長過程的心理特點,有針對性地加強心理健康教育,運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論和方法,培養中小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促進他們身心全面和諧發展。
二、目標任務
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總目標是:提高全體學生的心理素質,充分開發他們的潛能,培養學生樂觀向上的心理品質,促進學生人格的健全發展。具體目標是:使學生不斷正確認識自我,增強調控自我、承受挫折、適應環境的能力;培養學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個性心理品質;對少數有心理困擾或心理障礙的學生,給予科學有效的心理咨詢和輔導,使他們盡快擺脫障礙,調節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強自我教育能力。
我區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務是:逐步建立健全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指導和服務網絡,進一步完善區內心理健康教育組織機構,加快心理健康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加強心理健康宣傳工作、心理咨詢室的建設和心理輔導活動的開展,逐步完善學生心理健康檔案和學校心理咨詢轉介機制,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學校總體評估內容,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積極有效地推進我區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提高我區廣大中小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組織管理
1.區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負責指導和管理全區各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組織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資格證書的專業培訓,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教研活動和心理健康教育課題研究,挖掘社會和網絡資源供學校和教師使用,組織參加各級各類的心理健康活動優質課、論文等評比活動。
2.各中小學要高度重視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強對心理健康教育的領導和管理。由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長負責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學校政教處(德育處、學生處)負責本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行政管理工作,學校教科室具體負責心理健康教育教學科研等工作,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要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和課程安排,定期召開工作會議。
3.學校要有心理健康教育相應計劃,并定期對計劃進行評估,根據具體的實施情況對計劃進行修正,使之更貼近學校的實際以及學生的心理發展需求。
4.學校有健全的心理健康教育網絡,建有心理咨詢室,全校教師在校領導小組的指導和心理咨詢室負責人的協助下,以各種方式參與對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5.學校能積極拓展校外心理健康教育資源,通過聘請顧問或與校外心理咨詢機構建立聯系等方式,擴大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網絡,為學生提供切當的心理健康教育。
(二)隊伍建設
1.學校必須根據在校學生數配置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數不少于2人,并且按在校學生數的比例不低于1:1000。
2.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須持有浙江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教師C級資格證書,學校心理咨詢室負責人須持有B級或B級以上資格證書,其他工作人員須持有C級或C級以上資格證書。學校能保證將心理健康教育專兼職教師的工作折算為適當的工作量或給予合適報酬。
3.學校每年有計劃派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及師德高尚、熱心學生工作的教師參加各類心理健康教育觀摩研討活動以及專項培訓活動,心理咨詢室工作人員每年至少一次參加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觀摩培訓活動。
4.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通過講座或參與活動等方式指導班主任、任課教師及團隊輔導員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滲透心理健康教育。在心理健康教育教師不足的情況下,各中小學可選調經驗豐富、有一定心理學基礎、值得學生信賴的政教、團隊干部、班主任或思想品德課教師開展心理輔導活動。
(三)宣傳工作與經費保障
1.學校要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宣傳活動,包括心理健康宣傳日(周、月)、專題講座、新生適應性教育等,并通過宣傳窗、黑板報、學校廣播、專欄刊物、閉路電視、校園網站等載體向全校師生宣傳心理健康教育,同時通過家長學校、家長會、家訪等途徑向學生家長宣傳心理健康知識。
2.學校應有心理健康教育經費,并列入學校的經費預算,用于心理咨詢室硬件建設、咨詢員培養、咨詢室開展日常工作所需。同時保證對心理健康教育基礎設施(諸如桌椅、電腦、圖書資料、心理測試軟件等)的投入與更新。心理健康教育經費爭取能逐年遞增。
(四)心理輔導課的開設
1.學校要根據計劃開設心理輔導課,并列入地方課程、校本課程統一安排課時。為保證活動時間,中小學心理輔導課可通過選修課、班會課或專題講座等多種途徑予以解決落實,保證每班每學期開設心理輔導課不少于5節。
2.學校要根據學生的心理發展特征組織心理輔導課的教學活動,心理輔導課教學內容可有機整合思想政治課的相關材料,同時要建立在對本校學生心理需求充分了解的基礎上。心理輔導課能注重學生的內心體驗,達到增進學生心理素質的目的。
3.學校心理輔導課有定期跟進的研討機制,有開課記錄,并有對心理輔導課的效果評價以及改進措施,以全面提高心理輔導課的質量。
(五)心理咨詢室的建設
1.學校建有專用的心理咨詢室,配置電話、電腦、桌椅、圖書資料等基礎設施,心理咨詢室內部環境良好。
2.心理咨詢室工作人員能自覺遵守《浙江省中小學心理輔導教師專業倫理守則(試行)》和《中小學心理咨詢員工作守則》(附件1)。心理咨詢室有規范的心理咨詢記錄卡、心理測量工具等。
3.學校心理咨詢室須定期開放,有專人值班,每周開放接待時間不少5小時,學生可以通過預約、上門或來信等方式與心理咨詢教師聯系,對心理信箱中的學生或家長來信,心理健康教師要做到每封必回。還可以通過校園網建立心理健康教育網頁,開展網上心理咨詢。
4.學校心理咨詢室要有個別心理咨詢情況記載和咨詢內容記錄,并定期召開心理咨詢工作人員會議,評價咨詢效果,交流咨詢心得。
5.學校要對照“中小學心理咨詢室評估標準(試行)”(附件2),加強對學校心理咨詢室的管理和建設,針對本校學生正常有效地開展心理咨詢活動。自發文之日起,我區啟動“規范化心理咨詢室”創建活動,并于明年上半年組織申報評估,優良者將推薦參加省市級“中小學心理咨詢室等級評估”活動。
(六)心理檔案與轉介機制
1.學校通過觀察、訪談、心理測試、問卷調查等方式定期對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進行檢測和分析,并逐步完善學生的心理健康檔案,對有特別心理需要的學生進行積極的接觸與干預。
2.學校建有心理咨詢的轉介機制: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發現需要接受心理咨詢的學生可轉介給心理咨詢教師;學校心理咨詢教師負責對有輕度心理問題的學生開展咨詢,當遇到有嚴重心理問題的學生時,能及時將其轉介到校外的專業機構接受咨詢和治療。
3.學校應逐步完善預防和干預學生心理危機的工作機制,并保證工作機制的正常運行。
(七)心理健康教育希望達到的成效
1.學校整體育人環境良好,師生參加心理健康活動積極性高、受益面廣,全校師生的心理健康意識和水平有所提高,并形成了心理互助的良好風氣,全校師生對校園生活滿意度高。
2.學校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教育、科研水平不斷提高,積極參加心理健康教育課題研究,有區級以上的獲獎成果,學校創造性地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特色鮮明,成效顯著。
3.學校通過健全的心理健康教育網絡能及時體察學生的心理需求,組織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并能對學生進行及時的心理危機干預。
各中小學要高度重視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從實施素質教育,提高學生心理素質,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高度來認識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意義。把心理健康教育放到學校工作的重要位置上,融匯在學生的學習和生活之中。結合實踐,認真探討心理健康教育的規律和方法,大力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