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林業局發展集體林權改革意見區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各鎮(鄉)黨委、政府,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區級機關各單位:
為鞏固全區延長山林承包期工作成果,加快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步伐,促進林業增效、林農增收和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10號)、《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浙委〔20*〕146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我區加快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重大意義
(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必然要求。集體林地是重要的土地資源,是林業重要的生產要素,是農民重要的生活保障。實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把集體林地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落實到農戶,確立農民的經營主體地位,是延長山林承包期工作的延續和深化,是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豐富和完善,是優化森林資源配置的有效手段,必將進一步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
(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促進農民就業增收的戰略舉措。林業產業鏈條長,市場需求大,就業空間廣。實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讓農民獲得重要的生產資料,激發農民發展林業生產經營的積極性,有利于促進農民特別是山區農民脫貧致富,破解“三農”問題,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三)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建設生態文明的重要內容。建設生態文明、維護生態安全是林業發展的首要任務。實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建立責、權、利明晰的林業經營制度,有利于調動廣大農民造林育林的積極性和愛林護林的自覺性,增加森林數量,提升森林質量,增強森林生態功能和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繁榮生態文化,促進人與自然和諧,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四)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推進現代林業發展的強大動力。林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公益事業和基礎產業。實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培育林業發展的市場主體,發揮市場在林業生產要素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有利于發揮林業的生態、經濟、社會和文化等多種功能,促進現代林業發展。
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堅持科學發展觀,大力實施以生態建設為主的林業發展戰略,不斷創新集體林業經營的體制機制,依法明晰產權、放活經營、規范流轉、減輕稅費,進一步解放和發展林業生產力,促進傳統林業向現代林業轉變,為建設新農村、構建和諧社會作出貢獻。
基本原則: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確保農民平等享有集體林地承包經營權;堅持統籌兼顧各方利益,確保農民得實惠、生態受保護;堅持尊重農民意愿,確保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堅持依法辦事,確保改革規范有序;堅持分類指導,確保改革符合實際。
總體目標:通過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基本完成明晰產權、承包到戶的改革任務。在此基礎上,通過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健全服務、規范管理、逐步形成集體林業的良性發展機制,實現資源增長、農民增收、生態良好、林區和諧的目標。
三、明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務
(一)明晰產權。在堅持集體林地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穩定和完善現行的林業生產責任制,確立農民作為林地承包經營權人的主體地位。對不宜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林地,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同意,可以通過均股、均利等其他方式落實產權。林地的承包期限為70年。承包期屆滿,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繼續承包,已經承包到戶或流轉的集體林地,符合法律規定的、承包或流轉合同規范的,要予以維護;承包或流轉不規范的,要予以完善;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要依法糾正。對權屬有爭議的林地、林木,要依法調處,糾紛解決后再落實經營主體。自留山由農戶長期無償使用,不得強行收回,不得隨意調整。承包方案須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同意。
(二)勘界發證。明確承包關系后,要依法進行實地勘界、登記,核發全國統一式樣的林權證,做到林權登記內容齊全規范,數據準確無誤,圖、表、冊一致,人、地、證相符。加強林權登記管理工作,做好林權信息化系統建設,實現林權數字化和網絡化管理,林權登記管理按《*市*區林權登記管理辦法(試行)》執行(詳見附件)。
(三)放活經營權。實行商品林、公益林分類經營管理。依法把立地條件好、采伐和經營利用不會對生態平衡和生物多樣性造成危害區域的森林和林木,劃定為商品林;把生態區位重要或生態脆弱區域的森林和林木,劃定為公益林。對商品林,農民可依法自主決定經營方向和經營模式,生產的木材自主銷售。對公益林,在不破壞生態功能的前提下,可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資源,開發林下種養業,利用森林景觀發展森林旅游業等。
(四)落實處置權。在不改變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經營權人可依法對擁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進行轉包、出租、轉讓、入股、抵押或作為出資、合作條件,對其承包的林地、林木可依法開發利用。
(五)保障收益權。農戶承包經營林地的收益,歸農戶所有。征收集體所有的林地,要依法足額支付林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林木的補償費等費用,安排被征林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經政府劃定的公益林,已承包到農戶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要落實到戶;未承包到農戶的,要確定管護主體,明確管護責任,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要落實到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嚴格禁止亂收費、亂攤派。
(六)落實責任。承包集體林地,要簽訂書面承包合同,合同中要明確規定并落實承包方、發包方的造林育林、保護管理、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等責任,促進森林資源可持續經營。區農林局要加強對承包合同的規范化管理。
四、完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
(一)建立服務機構,明確工作職責。為了保障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順利開展,為林農提供全方位的服務,區建立健全林業服務機構,并明確工作職責。
1、林權登記管理中心。林權登記管理中心掛牌于區農林局林業科。負責全區林地、林木權屬的初始與變更登記和動態管理。負責全區林地、林木流轉管理,為林地、林木流轉交易提供咨詢、信息及辦理相關手續等服務;負責全區林權抵押貸款管理,為林權抵押貸款提供登記、出具林權他項權證服務。
2、林權交易中心。林權交易中心掛牌于區行政審批管理辦公室(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要負責提供村集體經濟組織、單位、個人交易林地、林木所需要的交易場所,并組織交易;負責收集、林地、林木及林產品交易的價格信息,為交易雙方提供信息平臺;負責為林農提供林權流轉供求信息。
3、森林資源資產評估中心。森林資源資產評估中心掛牌于區農林局林業技術管理服務站。負責開展森林資源及相關資產的評估服務。
4、林業行政綜合服務窗口。林業行政綜合服務窗口設在區行政審批管理辦公室。負責林木采伐許可證、木材運輸證、森林植物檢疫證、野生動物運輸證等涉及林業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提供林權登記、林地林木流轉、林權抵押貸款、林業保險、林業科技、林業法律法規、生態公益林保護、森林經營管理等有關政策的咨詢服務。
(二)規范林地、林木流轉。在依法、自愿、有償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經營權人可采取多種方式流轉林地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流轉后不得改變林地用途。集體統一經營管理的林地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的流轉,要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提前公示,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同意,收益應納入農村集體財務管理,用于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分配和公益事業。林地、林木流轉按《*區森林林木林地流轉辦法(試行)》(鄞政辦發〔20*〕243號)執行。加強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管理,建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師制度和評估制度,規范評估行為,維護交易各方合法權益。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按《浙江省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與產權變動管理暫行規定》(浙財農字〔20*〕130號)執行。
(三)建立支持集體林業發展的公共財政制度。進一步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多渠道籌集公益林補償基金,逐步提高森林生態效益的補償標準。建立造林、撫育、保護、管理投入補貼制度,對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林木良種、沼氣建設給予補貼,對森林撫育、木本糧油、生物質能源林、珍貴樹種及大徑材培育給予扶持。免繳育林基金,把林業部門行政事業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以及林業行政執法體系等方面的基礎設施建設要納入政府基本建設規劃,林區的交通、供水、供電、通信等基礎設施建設也要依法納入相關行業的發展規劃。
(四)推進林業投融資改革。金融機構要開發適合林業特點的信貸產品,拓寬林業融資渠道。加大林業信貸投放,完善林業貸款財政貼息政策,大力發展對林業的小額貸款。完善林業信貸擔保方式,健全林權抵押貸款制度。確定*銀行為我區林權抵押貸款的主辦銀行,具體林權抵押貸款辦法另行制定。根據上級的統一安排和部署,把林業保險納入政策性農業保險范疇,提高農戶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
(五)加強林業社會化服務。扶持發展林業專業合作組織,培育一批輻射面廣、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促進林業規模化、標準化、集約化經營。發展林業專業協會,充分發揮政策咨詢、信息服務、科技推廣、行業自律等作用。引導和規范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森林經營方案編制等中介服務健康發展。
五、加強對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組織領導
(一)高度重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各級黨委、政府要把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作為一件大事來抓,擺上重要位置,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因勢利導,確保改革扎實推進。建立區委區政府領導、鄉鎮組織實施、村組具體操作、部門搞好服務的工作機制。改革方案的制定要依照法律、尊重民意、因地制宜,改革的內容和具體操作程序要公開、公平、公正。在堅持改革基本原則的前提下,鼓勵各地積極探索,確保改革符合實際、取得實效。
(二)切實加強和改進林業管理。林業主管部門要適應改革新形勢,進一步轉變職能,加強林業宏觀管理、公共服務、行政執法和監督。要深入調查研究,認真總結經驗,加強工作指導,改進服務方式。推行林業綜合行政執法,嚴厲打擊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行為。要加強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等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健全政府主導、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防病蟲害、防亂砍濫伐的工作機制。建立科技推廣激勵機制,加大培訓力度,實施林業科技入戶工程。加強基層林業工作機構建設,鄉鎮林業工作站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
(三)努力形成支持改革的合力。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通力協作,積極參與改革,主動支持改革。各群眾團體和社會組織要發揮各自作用,為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貢獻力量。加強輿論宣傳,努力營造有利于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社會氛圍。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農村生產關系的重大變革,事關全局、影響深遠。我們要解放思想,堅定信心,開拓進取,扎實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為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作出新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