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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筑業企業、建設(房地產)單位、監理單位、區建管處(安監站)、區質監站、有關單位:
為加強建設工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創建“平安*”,根據區委、區府及市建委的有關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將20*年我區建設工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工作實施意見通知如下:
一、年度目標
通過對建設工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促使施工單位自我防范能力明顯增強,確保建筑施工工地治安秩序、安全生產進一步好轉,有力推動“平安*”建設。主要目標:建設工地暫住人口登記率達到95%以上,暫住人口發證率達到90%以上;基本解決建設領域拖欠民工工資問題,不發生外來人口群聚上訪、集體靜坐等群體性事件;建設工地無重大治安事件及重大糾紛,不發生盜竊、窩臟、銷臟等違法犯罪活動,確保建設工地達標,消滅建設工地各類不穩定因素。努力遏制建設工地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減少一般安全事故的發生,促進我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治安秩序形勢進一步好轉。
二、工作措施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建立綜合治理(創建平安*)組織。我局將建設工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建平安*)工作作為年度施工企業綜合考評的一項重要內容,同時與各施工企業簽訂建設工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建平安*)責任書。局成立綜合治理(創建平安*)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局建設科為職能科室。各有關單位和施工企業也要相應成立綜合治理組織,明確職責及分工。
2、突出重點,加大力度。一是督促施工企業和項目部建立治安保衛制度、門衛值班、夜間巡邏制度、外來人口住宿制度、現金、物資設備管理制度和綜合治理組織網絡,落實專兼職管理人員和治安保衛人員,認真履行治安管理職責。二是認真貫徹實施《關于加強建設行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的通知》,督促施工企業與農民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指導企業加強勞動用工制度、建立健全務工人員管理臺帳,全面推廣使用記工考勤卡,規范用工管理行為。并且加強企業對工資支付制度的管理,推進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及信用制度。三是貫徹《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業欠薪問題處理配合的指導意見》,加強與勞動部門的協作,及時快速地調處農民工工資投訴問題,防止群體性事件的發生,確保外來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四是加大普法力度,強化事前監督和服務,提高民工的法制意識,依法保護民工的合法權益。七是充分發揮建設領域各部門的聯動性,齊抓共管,把拖欠民工工資的建筑業企業列入重點監管范圍,加大對其市場行為、質量行為、安全行為及其他行為的監管力度。
3、對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一是結合宣傳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建筑業一線從業人員進行宣傳教育,增強外來民工的法律及安全意識。二是對有條件的建筑業企業及項目部,探索建立民工法制學校,對外來民工進行有關法律法規及安全知識培訓教育。三是會同有關部門對建筑業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培訓考核,確保我區建筑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4、加大對安全生產、拖欠民工工資、治安管理、計劃生育監督檢查力度,維護外來民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對安全管理差、拖欠民工工資造成集體上訪、建設工地治安管理混亂、計劃生育管理不到位的施工企業及相關的項目經理依法查處,記入信用檔案,并在*建設網上予以公示。
三、實施計劃及內容
1、綜合治理(創建平安*)責任書:3月—4月份由區建管處與各建筑業企業簽訂。
2、外來民工宣傳教育和培訓:3月—11月份,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教育、“平安*”宣傳教育、“安全生產月”活動宣傳教育、有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
3、專項治理:結合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時進行專項治理。
4、集中整治:全年組織1-2次對建筑工地綜合治理、勞動用工、民工工資拖欠等綜合治理情況進行集中整治并開展大檢查。
5、年度綜合治理(創建平安*)工作考核:12月份結合建筑業企業年度綜合考評。
建設工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建平安*)是一項艱苦而長期的工作,各有關單位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以加強外來人口管理為重點,預防和減少建設工地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