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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觀,更加全面、正確、積極地貫徹中央宏觀調控政策和省委“八八戰略”,切實推進“六大聯動”,堅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著力調整優化工業結構,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打造華東地區重要的先進制造業基地,提升工業經濟整體活力、實力和競爭力,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堅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加快結構調整升級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近年來,隨著工業化的不斷推進,我市工業經濟發展速度和增長質量明顯提高,產業競爭力不斷增強,已形成了以紡織、服裝、機械、家電等為代表的傳統優勢產業,以石化、鋼鐵、能源、修造船、造紙為代表的臨港型大工業以及以電子信息、新材料、光機電一體化、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為主體、區域特色鮮明的現代化工業體系,涌現了一大批在國內外有一定知名度、市場占有率高、經濟效益好的優勢骨干企業和名牌拳頭產品。但是,在工業經濟快速發展的過程中,結構性素質性矛盾仍十分突出。表現在產品層次低、高新技術產業比重偏小,產業鏈和供應鏈不完善,產業技術創新能力不足,產業組織化程度不高,產業集聚度較低,資源綜合利用效率低下,生態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壓力較大,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粗放型增長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轉變。隨著土地、電力、水、資金等要素制約不斷加劇,這種高速增長方式已經難以為繼。因此,必須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抓住國家宏觀調控的機遇,立足當前,著眼長遠,著力推進工業結構的適應性和戰略性調整,加快實現經濟增長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走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新型工業化道路。
二、基本原則
(一)市場機制與政府調控結合原則。堅持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效益;同時,加強政府宏觀調控,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手段,克服和避免市場自發性和盲目性的弊端,推進工業結構調整升級。
(二)增量調整與存量優化相結合原則。既要立足現實,通過存量調整,努力提升傳統產業的“先進”程度,又要放眼未來,加大增量調整力度,以增量帶動存量,以增量激活存量,以增量提升存量,積極培育高新技術產業,大力發展臨港型大工業,改造提升傳統優勢產業,不斷強化技術優勢和產業鏈整體優勢,提高產品附加值和市場競爭力,努力構筑新的競爭優勢。
(三)產業集聚原則。必須以塊狀經濟為重要依托,抓住發展具有競爭力的特色產業和完善專業化分工的關鍵點,引導塊狀經濟向園區產業集群提升,延伸產業、產品鏈,著力打造一批產業規模、市場份額和創新能力、盈利能力居全國前列的制造中心和重要的產業基地。
(四)外向帶動原則。抓住當前經濟全球化和國際產業轉移的機遇,加強外引內聯,主動深度參與國際競爭與合作,積極吸納全球資本、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進一步增強核心競爭力;充分利用國內東北、中西部等地區豐富的能源、土地、勞動力、礦藏等資源,彌補我市資源緊缺的短腿。積極引導、扶持企業開展出口加工貿易,延伸產業鏈,提高產品國際競爭力。
(五)可持續發展原則。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始終堅持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相統一,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與人口、就業、資源、環境保護的關系,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努力形成資源節約型、清潔生產型和生態環保型的產業和產品結構,促進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三、主要任務和目標
(一)優化工業布局結構。按照接軌大上海、融入長三角、參與國際分工與協作的要求,實行工業化與城市化協調推進,構筑沿海、沿灣、沿路三大產業帶,以及北侖、鎮海、象山港、余慈、中心城區、鄞奉等六大產業集聚區,重點建設13個省級以上開發區(工業園區)和1個城市工業區塊,加快基礎設施配套,系統整合提升現有工業產業布局,形成區域統籌、特色鮮明、錯位發展、配套完善的工業布局體系。到20*年,力爭園區工業增加值占全部工業增加值的比重達到65%以上。
(二)優化產業結構。抓住國際產業結構調整的有利時機,充分發揮產業和港口優勢,有選擇地主動承接國際產業轉移,加快大工程大項目建設,大力發展臨港型大工業及后續產業;積極實施“雙十雙百”工程(到20*年建成10家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和重點實驗室、10個市級科技創新平臺、100家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100家省級研發機構),著力培育高新技術產業,改造提升傳統優勢產業,優先扶持發展電子信息、新材料、汽車及零部件、機械裝備業等高成長性產業,主動退出沒有競爭優勢和失去競爭能力的產業。到20*年,基本形成石化、能源、鋼鐵、造紙、修造船等五大臨港型大工業,以及電子信息、裝備制造、汽車及零部件、新材料、紡織服裝、家用電器、精密儀器儀表、精細化工與生物醫藥、模具、文具等十大重點優勢制造業,全部工業增加值超過2000億元,成為華東地區重要的先進制造業基地。
(三)優化產品結構。通過自主創新和引進技術,加快對推動結構升級具有重大作用的共性技術、關鍵技術和配套技術的開發,積極發展具有廣闊前景、自主知識產權的優勢特色產品、高新技術產品、高附加值產品和知識密集型產品。實施品牌戰略,實行政府推動與企業爭創相結合,營造優越的名牌發展環境,增強企業創牌意識,形成國家、省、市三級梯狀名牌企業群體和名牌產品集群,努力打響“寧波制造”的品牌。到20*年,高新技術產品增加值占全部工業增加值的比重達到30%;創市級以上名牌產品300只(其中中國名牌40只、省名牌150只),市級以上名牌產品銷售額占規模以上企業銷售額的比重達到40%以上;年專利授權量6000件。
(四)優化企業組織結構。按照專業化分工協作和規模經濟要求,加快企業組織結構調整。通過市場推動和政策引導,爭取上市、兼并、聯合、重組等形式,到20*年形成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主業突出、核心競爭力強的“十百千萬”企業梯隊,即銷售超100億元企業10家,超10億元企業100家,超億元企業1000家,規模以上企業10000家。同時,發揮大企業的輻射帶動作用,加強小企業對大企業的專業化配套和服務,逐步形成大企業為主導、大中小企業分工合作、協調發展的現代企業組織結構,提高生產的專業化和社會化水平。
四、政策措施
(一)優化產業空間布局,強化產業政策導向
1.深化產業空間布局規劃。本著統籌規劃、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產業集聚、錯位發展的原則,深化三沿三帶、六大產業集聚區、13個產業園區、1個城市工業區塊的產業布局規劃,進一步明確重點區域和產業園區的產業定位,優化產業空間的合理布局。按照新建企業必須進園區,鼓勵老企業進園區,特定產業進特定園區的要求,促進產業集聚、區域經濟合理分工和競爭力的提高。
2.強化產業政策導向。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結合寧波實際,編制和鼓勵、限制、禁止和綜合平衡類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進一步明確臨港型大工業、高新技術產業和傳統優勢產業的發展重點和方向,淘汰和取締那些工藝和技術落后、資源浪費、污染嚴重、不具有安全生產條件的產業、產品和企業,對于企業新建或擴建限制和綜合平衡類產品項目,須經市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近期對日耗水量1000噸以上、電能增容1000KVA以上的建設項目以及污染物排放總量達不到控制要求的建設項目予以嚴格控制。同時,根據科技、市場、資源、產業發展階段的實際和國家有關法規等變化,及時調整產業準入政策,不定期實施。
(二)優化資源配置,實現可持續發展
1.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水平。設立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土地專項指標。每年在土地計劃指標中統籌安排一定比例作為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土地專項指標,重點安排對工業結構調整、建設先進制造業基地有著重大影響的工業性投資項目和老企業搬遷改造項目的用地需要。從嚴控制開發區(園區)以外的項目用地,對適用于多層廠房的生產行業,必須推行多層標準廠房。調整工業用地綠化率,適當壓縮開發區(園區)的公共綠地面積,調整工廠企業內部的綠化控制指標。積極探索與單位土地投資強度、單位土地產出掛鉤的土地價格機制,提高單位土地的投入和產出水平。著力盤活存量建設用地,通過依法收回、繳納閑置費、調劑、轉讓、租賃等辦法,提高閑置和存量土地的使用效率。建立完善集約用地考核評價機制,對集約利用土地情況較好的地區優先辦理農用地轉用、土地征用審報等手續。
2.科學配置和合理利用水資源。優先保證高新技術和產業結構調整重點項目的供水,嚴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項目供水。繼續推動對傳統工業的節水改造,加快實施分質供水,加強建設項目的水資源論證工作,提高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降低萬元工業增加值耗水量。建立科學的工業用水定額體系、節水型經濟評價體系,嚴格考核。建立和完善節約用水獎懲制度,對開發節水新技術和推廣節水新工藝的給予獎勵。
3.加強有序用電管理和節能工作。優化電力資源配置,進一步強化有序用電管理,按照扶優限劣的原則,在電力供應上重點向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益的企業傾斜,對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企業實行嚴格的錯峰、避峰和限電措施,對存在嚴重安全事故隱患和生產假冒偽劣產品的企業堅決予以停止供電。著力推進用能大戶節能降耗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加大對節能項目的財政支持力度,鼓勵、引導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及其他先進節能成果。依法加大節能監督力度,實施主要工業產品電耗定額考核管理。
4.著力保障資金需求。根據國家產業政策要求和自身發展需要,實行“區別對待,扶優限劣”,加大信貸結構調整力度,重點保證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企業合理的流動資金。加強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探索建立適合中小企業發展特點的信貸管理制度和信用評級制度,建立完善中小企業擔保體系,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加強產業政策與信貸政策的銜接,建立健全政府、企業、金融機構之間的信息溝通制度,支持和鼓勵金融機構對符合產業政策和市場準入條件的項目加大信貸投放力度,促進工業結構優化。
5.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加強示范和政策引導,加快建立循環經濟的綠色技術支撐體系,不斷提高經濟體系的生態質態,實現經濟發展從線性增長向循環增長轉變。貫徹實施《清潔生產促進法》,制定推行清潔生產政策法規及實施規劃和方案,逐步形成市場引導、企業自覺實行和政府積極推廣相結合的清潔生產機制,進一步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逐步形成以資源節約型、清潔生產型、生態環保型為特征的新型工業化格局,促進經濟效益、資源效益與環保效益的全面提高,實現可持續發展。
(三)加快信息化建設,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
1.加強行業信息化平臺建設。以紡織服裝、裝備制造、家用電器、化工、模具、文具等重點行業的信息化改造為重點,加快建立行業創新中心、產品設計中心,突破產業信息化改造中的共性技術和關鍵技術,提高產品工藝水平和市場的響應速度。
2.推進企業信息化。深化信息技術在企業設計、制造、管理和市場營銷等各個環節的應用,著力抓好計算機輔助技術的應用、對傳統產品的嵌入式改造、生產過程的自動化控制以及企業經營管理的信息化,積極開展網絡營銷,通過發展電子商務,降低企業營銷成本,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市場開拓能力。
3.建設適合我市塊狀經濟的中小企業信息化服務平臺,降低企業運營成本,改善客戶服務,提高產品設計與競爭能力,提高塊狀經濟的市場競爭力。積極推進工業園區信息化建設,改善區內服務環境,提高區內企業競爭力,促進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
(四)加強技術創新,為工業結構調整升級提供內在動力
1.著力推進與國內外著名高校和大院大所的科技合作。進一步加大科技合作資金支持力度,繼續加強與中科院、兵科院和浙江大學等的全面科技合作,鼓勵高層次人才來我市掛職和創業,共建研發機構,積極吸引高新技術項目落戶我市;鼓勵企業與高校和科研院所開展多種形式的產學研聯合,提高科研院所面向企業和市場的技術創新能力;增強在甬高校和科研機構的研發水平,增強為寧波企業和地方經濟發展服務的能力。
2.加快科技“孵化器”建設。充分發揮寧波科技創業中心、留學人員創業園等現有“孵化器”的作用,完善孵化設施、強化孵化功能,使其成為科技人員科技創業的重要基地。
3.增強企業研發能力。鼓勵企業加快工程技術中心、技術中心建設,提高企業自主研發和創新能力。充分發揮科技園區作為創新創業集聚基地的作用,鼓勵縣(市)、區的重點企業在市科技園區設立研發中心,對研發中心引進的高級急需人才在住房安置等方面給予適當照顧。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力爭到20*年全市制造業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重達到2%以上。
4.大力發展各種類型的科技中介服務機構。鼓勵科技人員創辦民營科技中介服務組織,積極開展技術貿易、技術培訓、科技評估、信息服務、專利咨詢、知識產權保護等科技中介服務工作,加速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擴散。
(五)加快體制創新,為工業結構調整升級提供制度保障
1.深化政府管理體制改革。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從過去管理企業轉向服務企業,從扶持企業轉向扶持行業,加強產業規劃和行業政策研究,積極為企業搭建信息平臺、創新平臺和服務平臺,優化資源配置,強化市場監管,改善投資環境,降低商務成本,完善社會誠信體系。
2.加快企業體制創新。引導企業股權合理流動,優化股權結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加快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加快國有經濟的戰略性調整,推動國有資產從一般競爭性行業有序退出。發展壯大一批主業突出、核心競爭力強的大企業、大集團。積極鼓勵、支持有條件的企業改制上市。大力發展多元經濟,促進民營經濟大發展、大提高。
3.大力發展資本市場和產權市場。積極培育和發展資本市場,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效率。建立完善產權交易市場,規范產權交易行為,降低產權交易成本,促進工業結構調整。
4.積極培育發展專業性行業協會和各類中介服務機構。堅持以培育和扶持為主,加快出臺相關指導意見和管理辦法,推進行業協會建設,提高行業協會公信度。逐步把政府部門中一些可以由行業協會承擔的職能,盡快轉給行業協會。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行業企業之間的交流和合作,形成有利于促進行業企業生產經營規范化的體制和制度。大力扶持投資咨詢、技術服務、資產評估、產權交易、質量認證、檢測檢驗、信用擔保、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中介機構建設,進一步完善社會化中介服務體系。
5.建立完善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預警體系和工作機制。按照“早預警、早應對”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寧波市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工作預案,加快建立健全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的信息網絡、預警體系、反饋系統、評議機制,以及相配套的信息庫、數據庫和專家庫,加強對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的預警、分析、評議與對經濟影響程度的研究和控制,整體增強我市出口企業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
(六)加強人力資源開發,為工業結構調整升級提供人才支撐
1.積極引進培育一批高素質企業家。加快培育企業經營者市場,建立企業經營者人才庫,建立健全職業經理人制度,努力引進一批外來經營者。拓寬培訓渠道,不斷提高企業家的綜合素質;營造氛圍、正確導向,創造有利于企業家成長和創新、創業的社會環境,充分調動企業家的創造性和積極性。
2.積極引進培育一批高層次科技開發人才。在加強對現有人才的教育培訓、用好現有科技人才的同時,積極創造條件,降低企業人才引進和培養的成本,鼓勵企業引進和聘請外來高科技人才,幫助企業進行創新活動。
3.積極培養一批高級產業技術工人。緊密結合我市培育和建設先進制造業基地,大力發展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為廣大企業培育和輸送適合其需要的高級技術工人。
(七)整合財政扶持資金,為工業結構調整升級提供重要的政策手段
1.強化財政資金的導向作用。將工業技改貼息資金、園區扶持資金、大企業大集團培育資金和創新資金整合為工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在使用方向上逐步從扶持所有行業向扶持重點優勢行業轉變,從單純扶持大企業向扶持大中小企業并舉轉變,從注重項目投資規模向更加注重項目的技術檔次和設備先進程度轉變,重點用于結構調整項目貼息,中小企業扶持,信息化項目、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技術創新、節能和清潔生產、國內招商引資、結構調整軟課題研究等補助,以及必要的考核獎勵,使之成為優化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重要手段。
2.建立政府財政性投入資金的績效考核體系,建立健全行政部門聯席會議、專家委員會評審和社會監督制度,進一步提高財政扶持資金的綜合功效。
(八)建立指標體系,為工業結構調整升級提供科學的評價標準
按照科學的發展觀和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要求,本著速度與結構、效益、資源消耗和生態環境保護相統一的原則,制定科學的工業經濟發展評價指標體系,引導工業結構調整升級,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
各地、各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精神,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實施細則和具體措施,認真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