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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營造公平競爭、有序發展的市場環境,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國務院令第370號)和相關法律規定以及市政府《關于無證無照經營查處取締工作的意見》(甬政發〔20*〕83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現就開展無證無照查處取締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部門、各單位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國務院《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為依據,按照“誰發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緊緊圍繞“平安江東”建設的要求,牢固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的觀念,深刻認識查處無證無照經營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履行監管職能,全面清理整治無證無照經營,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促進我區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是一項綜合性執法工作,為進一步加強對無證無照經營查處取締工作的領導,區政府成立江東區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工作領導小組,由副區長錢愛民任組長,江東工商分局局長蔣圣國任副組長,工商、衛生、文化、環保、公安、安監、質監、城管、規劃、勞動保障等部門為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確定一名聯絡員。建立政府統一領導,工商部門牽頭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查處取締工作情況,研究制訂工作措施。領導小組在江東工商分局設立辦公室,具體負責專項整治活動的指導、協調和督查,由蔣圣國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突出重點,明確職責
對無證無照經營查處的重點是:應當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和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無須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即可取得營業執照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已經依法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但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已經辦理注銷登記或者被吊銷許可證或營業執照,以及許可證或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后未按照規定依法重新辦理行政許可手續,擅自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擅自從事應當取得許可證(批準文件)方可從事經營活動的違法經營行為。
查處無證無照經營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各職能部門要依照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密切配合,務實、高效地做好工作。
工商部門:無證無照經營查處取締工作牽頭部門。負責查處無須取得許可證(批準文件)或已經領取相關許可證(批準文件)而未依法領取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已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以后未按規定重新辦理行政許可手續,擅自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
衛生部門:負責查處未經許可而從事食品、餐飲的經營行為;已被依法吊銷許可證或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以后未按規定重新辦理行政許可手續,擅自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
文化部門:負責查處未經許可而經營娛樂場所以及圖書、音像制品、出版、印刷、發行及其他行為;已被依法吊銷許可證或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以后未按規定重新辦理行政許可手續,擅自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
環保部門:負責查處未經許可而從事涉及環境保護的行為;已被依法吊銷許可證或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以后未按規定重新辦理行政許可手續,擅自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
公安(消防)部門:負責查處未經許可而從事爆破器材、煙花爆竹生產、經營行為以及未經許可而投入經營的特種行業、娛樂服務場所經營行為;已被依法吊銷許可證或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以后未按規定重新辦理行政許可手續,擅自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查處未經許可而從事工業產品、食品生產、計量器具制造等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的制造、安裝、履行以及壓力管道元件制造和氣瓶充裝的生產經營行為;已被依法吊銷許可證或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以后未按規定重新辦理行政許可手續,擅自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查處未經許可而從事危險化學品的經營、儲存行為;已被依法吊銷許可證或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以后未按規定重新辦理行政許可手續,擅自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負責查處城市流動商販的經營行為。
農業部門:負責查處未經許可而從事主要農作物商品種籽生產經營、獸藥生產經營等行為;已被依法吊銷許可證(批準文件)仍在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
民政部門:負責查處未經許可而從事喪葬相關經營活動的行為。已被依法吊銷許可證或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以后未按規定重新辦理行政許可手續,擅自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
建設管理部門:負責查處未經許可而從事房地產開發和建筑施工等行為以及未經許而擅自改變建筑物使用性質的行為;已被依法吊銷許可證仍在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或者許可證有效期滿以后未按規定重新辦理行政許可手續,擅自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
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查處應當取得而未經取得許可證(批準文件),而擅自從事經營的無證經營行為;已被依法吊銷許可證或許可有效期屆滿以后未按規定重新辦理行政許可手續,擅自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
三、堅持原則,依法行政
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是一項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既要依法行政,又要教育引導。各職能部門要強化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始終堅持“教育在先,查處在后,疏導為主,取締為輔”的工作方針。要區別不同情況,切實加強引導、扶持和規范。對下崗失業人員所經營的非正規就業組織等無重大危害行業以及經營條件、范圍、項目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督促、引導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合法經營;對社會危害嚴重,特別是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無證無照經營行為,應予堅決查處或取締。
行政許可審批部門要嚴格執行前置審批規定,對所有涉及前置審批的事項,要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尤其是在營業執照有效期內依法吊銷、撤銷許可證、其他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其他批準文件有效期屆滿的,應當在吊銷、撤銷許可證、其他批準文件或許可證、其他批準有效期屆滿后5個工作日內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責令當事人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對未經審批或未取得許可證,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得核發營業執照。
四、齊抓共管,務求實效
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是一項長期、復雜的工作,各職能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落實到人。對不按規定職責和程序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或者發現無證無照行為不予查處,要追究當事人直至單位領導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監察部門要對相關部門開展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促進行政效能水平的提高。
各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運用多種形式,大力宣傳《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努力提高社會依法經營意識,營造公平、安全、秩序良好的市場交易、競爭環境,促進我區經濟社會全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