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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區(村):
為切實提高我街道居家老年人和殘疾人的生命生活質量,推進現代化和諧社區建設,根據甬政辦發〔20*〕17號及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居家養老(殘)服務工作的意見》(慈政辦發〔20*〕5號文件精神,經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同意,現就加快推進居家養老(殘)服務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立足實際,按照執政為民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建立健全與經濟發展和社會需求相適應的居家養老(殘)服務體系,實行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工作方針,向居家老年人和殘疾人開展以生活照料、醫療保健、精神慰籍、文化娛樂為主要內容的服務,全面提高居家老年人和殘疾人的生命生活質量。
(二)工作目標:以公建民營、民辦公助、區域聯營、委托承辦及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管理等多種形式,積極發展多層次、多類型的居家養老(殘)服務組織和服務實體,力爭近年內居家養老(殘)服務面覆蓋到80%以上的社區。我街道在開發社區、舒苑社區試點的基礎上,從今年下半年開始在其他社區推開此項工作。
(三)基本原則:
1.堅持家庭服務與社會服務相結合;
2.堅持政府主導與社會興辦相結合;
3.堅持福利服務、收費服務與公益服務相結合;
4.堅持走市場化、專業化道路;
5.堅持因地制宜,逐步推進。
二、實施內容
(一)統籌規劃,提升社區養老(殘)服務功能,積極發展多元化的服務主體,完善多樣化的服務設施,建立社會化和專業化相結合的服務隊伍,推進社區養老(殘)服務信息化管理,充分發揮政府、社區居委會、民間組織、駐社區單位、企業及居民個人在社區養老(殘)服務中的作用,為居家養老(殘)人員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醫療康復、文化娛樂及精神慰藉等各方面的服務。
(二)對經濟困難、生活難以自理且家庭無法實施有效照料,確需政府保障的居家對象,主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提供福利性服務;對有一定經濟能力的居家養老(殘)人員,主要通過“個人購買服務”的形式,提供收費性服務,其中對日間無人照料的獨居、空巢、高齡老年人,以政府給予適當補貼的形式引導其自費購買服務;同時積極倡導和動員社會各界為困難群體提供無償的公益性服務。
三、實施步驟和工作要求
(一)實施步驟
居家養老(殘)服務工作以社區為重點并在有條件、有需求的村逐步推行。按照“政府支持、社會參與、街道協調、社區操作”的工作思路,為順利穩妥地推進該項工作,具體分三個階段實施:
1、組織準備階段:9月份。調查摸底,合理規劃,落實服務場地。做好居家養老(殘)服務站籌建的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2、組織實施階段:10-11月份。全面推開居家養老(殘)服務站建設工作,結合本社區實際,整合各種服務設施,設置針對性的服務項目(居家養老(殘)服務用房應具有提供日間托管、飯菜制作及就餐、醫療保健、文化娛樂等功能),應盡量盤活閑置房產。同時明確專職工作人員職責,建立服務工作制度,設立服務臺帳,完善服務運作機制。
3、檢查驗收階段:12月份。街道將組織力量對各社區居家養老(殘)服務工作站點建設情況進行統一檢查、驗收,并隨機抽取部分群眾問卷、座談,檢驗各社區服務工作開展情況。
(二)工作要求
1、統籌規劃,因地制宜發展多種模式的居家養老(殘)服務實體。各社區(村)要以社會需求為導向,綜合考慮人口集聚、資源分布等因素,合理布局選址,設置居家養老(殘)服務點,確定服務模式和服務內容,支持社區聯辦或跨區域發展。鼓勵發展家庭日托養老(殘)點(所、室),鼓勵下崗失業人員創辦家庭托老(殘)所,組織開展鄰里互助式居家養老(殘)服務。積極引導,促進社會養老(殘)服務業發展。也可以通過公開招標、委托服務等形式,引導服務企業進社區,提供質優價廉的居家服務,承接政府購單服務項目;鼓勵駐社區企事業單位利用閑置資源興辦服務,推動后勤服務社會化,逐步形成方便快捷的社區居家生活服務圈。
2、整合資源,綜合利用,努力構建效益型服務網絡。各社區(村)要充分挖掘、整合和利用現有的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家政服務機構、社區文化宮等可供開展居家養老(殘)服務的各種公共資源,積極拓展服務功能,擴大服務對象,延伸服務范圍,提倡“一室多用”,實現資源共享,提高服務設施的綜合效益。要積極牽線搭橋,引導轄區內各類企事業單位加盟為老(殘)服務體系,發揮其行業優勢和資源優勢,開展助老(殘)公益服務和誠信便利服務活動,促進養老(殘)服務社會化。要依托居家養老(殘)服務站、老年活動室等公共服務設施,組織老年人參與文化、教育、科技、體育、衛生、環境、法律、安全進社區活動;組織和動員社區工作者、居家養老(殘)服務員、社會志愿者、老年(殘)互助組織等各方面力量,開展敬老承諾、養老(殘)結對、助老(殘)捐贈、愛心幫扶等活動,為居家老年人、殘疾人特別是高齡、空巢家庭和困難殘疾老人提供日托、餐飲等生活照料和家政服務。
3、加強隊伍建設,逐步規范管理。
加強居家養老(殘)服務員、志愿者和市場化服務人員等隊伍建設,重視抓好職業道德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逐步推行專業服務員持證上崗制度。建立和完善服務激勵機制,大力發展志愿者等公益服務隊伍,促進服務隊伍組織化和規范化發展。各社區(村)老年(殘)服務機構要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明確服務標準、服務流程和服務人員的工作職責,制訂獎懲措施,實現規范服務。
四、加強領導,務求實效。
(一)建立組織。為切實推進我街道居家養老(殘)服務工作,街道成立以房迪慶同志為組長,陸華祥同志為副組長,財政、勞動保障、衛生、民政、殘聯、老齡等相關負責人為成員的街道推進社會化居家養老(殘)服務工作領導小組,并由街道老齡辦負責日常管理和協調處理。同時街道建立以“一站式”服務為特點的社區居家養老(殘)服務中心,建立健全反映社區服務設施、服務管理、服務需求及滿意程度等有關信息的采集及工作評估體系;各社區(村)也應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確保居家養老(殘)服務工作落到實處。
(二)資金投入。對創辦居家養老(殘)服務站的社區(村),給予一次性開辦補助。對集體投資新創辦的社區居家養老(殘)服務機構,經核定后由市財政按規模給予社區(村)10萬元以內的開辦補助,對規模較大的可視情增加補助,補助的重點為地上房屋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服務設備添置。
(三)加強宣傳。各社區(村)要在居民群眾中廣泛深入開展敬老養老、扶貧濟困的美德教育,提高全社會的敬老意識和互助共濟意識。要加強居家服務工作重要性的宣傳,使社會各界形成共識。重視做好對老年人及其家庭子女的宣傳教育,引導樹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理念,引導成年家屬自覺履行好贍養、照顧和監護義務。同時還要大力宣傳居家養老(殘)服務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和先進經驗,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四)扎實推進。居家養老(殘)服務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工作要求細致、社會影響深遠的民生工程。各社區(村)要充分認識開展居家養老(殘)服務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把推進居家養老(殘)服務工作作為“解難創優、愛心幫扶”活動和為民辦實事的具體舉措,列入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列入文明社區和新農村建設的考核指標之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目標。同時要根據本意見的精神,加強調查研究,掌握基本情況和動態需求,建立健全服務對象信息庫,并結合實際制定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做實做細工作。既要尊重老年人的意見、體現群眾意愿,從服務機構的選址、項目的設立和定價、服務質量的考核監督等方面征求群眾意見,必要時召開聽證會等,同時也要嚴格把握工作各個環節,充分整合資源,協調配合,穩步推進,努力適應居家養老(殘)服務需求,不斷提高居家老年人和殘疾人的生活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