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城建局加快中心鎮村建設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加快中心鎮和中心村建設是貫徹落實黨的*屆五中全會,大力實施統籌城鄉發展戰略、促進我市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舉措。按照省委和紹興市委的要求,結合*實際,現就加快中心鎮和中心村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1、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圍繞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這一目標,堅持科學發展觀,遵循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律,以規劃布局為龍頭,以提高中心鎮和中心村品位,增強集聚功能、服務功能和輻射帶動力為重點,通過政府推動、政策扶持、體制創新、市場化運作,充分調動廣大干部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快中心鎮和中心村建設步伐,推動全市城鄉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
2、主要目標:大力推進中心鎮、中心村培育工程,通過5年的努力,把*、*、*、*四個鎮建設成為經濟繁榮、布局合理、設施配套、功能健全、環境優美、各具特色的現代化新型中心鎮,生產總值年均增長12%,城鎮化水平達60%以上,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2000元以上,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年均增長20%以上,80%以上的村莊得到整治,綠化覆蓋率達30%以上;力爭使全市30個中心村(見附件)建設成具有一定人口規模、配套齊全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以及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能夠對周圍村莊的發展產生輻射帶動作用的新型農村社區,農業增加值年均遞增5%以上,農民人均純收入11000元以上,農民非農就業比重達85%以上,村公共服務中心面積在800平方米以上,人均公共綠地面積3平方米以上。
二、主要任務
(一)中心鎮建設的主要任務
1、科學合理規劃,突出個性特色,提升城鎮建設品位。按照集約發展、統籌發展、和諧發展的要求,科學合理修編中心鎮總體規劃,形成功能定位清晰、發展導向明確、個性特色明顯、開發秩序規范、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的區域開發格局,提升城鎮建設品位。
2、加快產業培育,促進產業集聚,搭建城鎮化承載平臺。中心鎮建設要以工業化作支撐,結合各自產業特色,以“主業特強,多業發展”為目標,最大限度發揮產業的集聚效應,提升企業規模,提高經濟效益,增強發展后勁,在繁榮農村、服務農業、集聚農民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3、加快設施配套,強化城鎮功能,提高城鎮輻射帶動能力。要以統籌城鄉發展的理念,通盤考慮生產、生活、生態需要,加快建設中心鎮道路、能源、供水、通信、環保等市政基礎設施和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基礎設施,著力提高中心鎮基礎設施的綜合配套水平,增強城鎮的公共服務功能,推進產業和人口集聚。
(二)中心村建設的主要任務
1、發展農村經濟。大力發展農村二三產業,促進農民分工、分業;按照“自愿、依法、有償”的原則,積極推行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培育和壯大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探索新形勢下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新路子,不斷增加農民收入。
2、建設農村社區。以城鎮化的理念,規劃和建設農村,推動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大力開展農村宅基地整治和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加快舊村改造步伐,通過拆舊建新、包裝改建、自然村搬遷和村莊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村容村貌,提高農民的生活質量。大力發展農村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提高農村社會保障水平,逐步形成城鄉一體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
3、提高農民素質。大大開展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工程,促進農村富裕勞動力充分就業。切實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全面提高農民的整體素質,使農民成為有文化、有技能、有道德、奮發向上、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新型農民。
4、健全民主管理。村黨支部領導下的村民自治工作深入開展,按照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的要求,創新農村民主管理形式;嚴格執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建立健全村務公開、財務公開,切實保障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的權利,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
5、加強組織建設。以村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建設進一步加強,村黨支部和村委會職責明確、關系順暢、團結共事、形成合力。黨員教育、管理制度健全,廣大黨員能較好地發揮模范作用。
三、基本原則
(一)中心鎮建設的基本原則
1、堅持從實際出發,科學合理定位的原則。*鎮為城市的副中心,杭州灣新區的后勤生活基地,依托傘業塊狀經濟,加快發展商貿業,建立現代物流基地,打造承接城北、服務新區的虞北工貿型強鎮。*鎮以工貿業為主導,主動接受余姚、慈溪、寧波輻射,大力發展邊界經濟,依托石獅市場和汽車市場,做大商貿業,打造聯系城區、接軌寧波的*東大門工貿型強鎮。*鎮充分挖掘歷史文化資源和自然環境資源,成為市域休閑居住的后花園;主動接軌余姚,打造承接余姚產業溢出、吸引虞南山區集聚的*第二東大門生態型強鎮。*鎮努力挖掘人文景觀資源,培育生態景點,成為虞南生態旅游休閑區;充分利用獨特的區位優勢,打造吸引溫臺產業、輻射虞南山區的*南大門綜合型強鎮。
2、堅持產業特色,錯位發展的原則。*鎮要以推進區域品牌建設為重點,著力培育傘業龍頭企業,提升“中國傘城”的功能,力爭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傘業研發、生產和貿易基地。同時,要以紹嘉跨江大橋的啟動建設為契機,大力發展現代物流和生產性服務業,使*成為接受長三角核心區的功能輻射和生產要素擴散的橋頭堡。*鎮要鞏固穩定現有產業,充分發揮區域優勢,主動接受寧波臨港工業、慈溪“大橋經濟”的產業輻射,立足自身,優勢互補,發展“邊界經濟”;要以現有電子、五金企業為基礎,吸納余姚、慈溪的產業輻射,重點引進能夠整合提升現有產業的項目,走錯位發展、差異競爭的路子。*鎮要立足主業創新,加快提升現有勞保、銅管、化纖產業;著力引進培育燈具、軸承、照相器材等行業,加大招商力度,承接余姚產業溢出。*鎮要在鞏固和發展建材、環保型化工基礎上,依托紹嘉跨海大橋橋頭堡優勢,接受溫臺產業的溢出,吸引產業集聚,著力引進輕紡、機電、服裝行業,全力打造“溫臺*板塊”。
3、堅持政府引導,多元化投入建設的原則。中心鎮建設必須走“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路子,廣泛吸納社會民間資金,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對基礎設施經營權、戶外廣告使用權、商業市場租賃權、市政道路冠名權等采取市場化運作,籌取建設資金。積極引導企業反哺城鎮化,開展社會募捐,吸納建設資金。
(二)中心村建設的基本原則
1、因村制宜、統籌規劃。立足當地經濟、社會、人口發展水平,遵循“有利生活、方便生產、相對集中”和農村社區化的要求,科學規劃各中心村的發展方向和規模,整合資源,注重特色,合理確定功能區,始終堅持人與環境的和諧,貫穿生態理念,體現文化內涵,反映地域特色和鄉村風貌。要切合實際,增強可操作性。中心村規劃要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與村莊整治、舊村改造、康莊工程、農民飲用水工程等專項規劃相銜接。
2、一次規劃,分步實施。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根據中心村規劃、經濟狀況和群眾需求,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有針對性地安排建設項目。堅決杜絕隨意改變規劃或不按規劃違規建設行為。對經濟基礎好的村,要加快建設速度,努力提高建設水平。經濟基礎有一定差距的村可先規劃,分步實施,梯度推進,逐步提高。
3、廣泛發動、整體推進。廣泛調動群眾參與的積極性,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進行土地資產經營、企業投資經營等市場化運作方式籌集資金,形成以農民和村集體自籌為主,政府補助為輔,部門和社會各方力量支持的多渠道、多層次、多元化籌資機制,搞好中心村供水、供電、排污、教育、衛生、文體、廣電等配套設施建設,注意生態保護和綠化建設,提高中心村建設品位,增強集聚效應。
四、扶持政策
(一)對中心鎮的建設主要給予以下政策
1、加大財政扶持。完善鄉鎮財政體制,調整20*年收入基數,將增值稅地方留市部分納入體制分成范圍,從2007年起,實行單項結算,以后年度每年以上一年收入實績為基數,同時適當提高中心鎮分成比例,分成收入增加部分專項用于中心鎮建設。調整中心鎮城建稅分成辦法,每年以20*年收入實績為基數,超基數部分全額返還。從20*年起五年內市財政安排中心鎮發展專項資金1億元,主要用于對中心鎮城鎮規劃區范圍內涉及功能完善、產業發展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實行“以獎代補”。
2、建立融資機制。根據中心鎮發展規劃和公益性項目建設需要,經市政府批準,允許組建一家投融資公司。在財政安排的中心鎮發展專項資金中,切出部分資金充入投融資公司的注冊資本。在“財力可保、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允許公司開展對中心鎮發展起重要推動作用建設項目的融資業務,其項目須經發改、財政等有關部門立項、論證、審批,納入年度發改、財政的投融資項目計劃和財務盤子。市財政在中心鎮發展專項資金內對項目融資實行貼息補助。中心鎮投融資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管。
3、保障建設用地。根據中心鎮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采取易地有償劃補辦法,適當降低中心鎮的“農保率”,做到城鎮建設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基本滿足中心鎮建設發展用地空間;對中心鎮的工業用地指標市國土部門給予優先保障;20*年起給中心鎮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經營性土地用于出讓,保障城鎮建設資金需求。
4、傾斜建設項目。交通部門對中心鎮新規劃建設的功能區塊與縣道、省道、國道貫通連接的工程項目按實際工程量投資額(前期拆遷、征地費用由各中心鎮負責),在不重復補助前提下,原則上市與鄉鎮對半負擔。市水利部門對中心鎮新規劃建設的功能區塊內的主要河道建設、整治、拓寬等項目,優先安排列入“以獎代補”盤子;市建設部門對中心鎮的垃圾整治工程按虞政發〔2005〕111號文件予以扶持,對市收取涉及中心鎮的20%部分城鎮建設配套費予以全額返還。市教體部門在“*”期間,加快教育網點布局調整,原則上中心鎮周圍的一般鄉鎮除設3-5所中心完小外,鎮小、初中應向中心鎮集聚。
5、加快人口集聚。全面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實行城鄉戶口登記管理一體化,凡在中心鎮有固定住所和相對穩定生活來源的本鎮農民及隨其居住的直系親屬,均可準予落戶,不收城鎮增容費或其他類似費用。根據城鎮總體規劃和建設的需要,對條件成熟的行政村可成建制轉為城鎮居民委員會,村民轉為城鎮居民。鼓勵農民進入中心鎮務工經商辦企業,對進入中心鎮新設立的私營有限公司,允許其注冊資本分期出資,但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對個體工商戶收入項目未達營業稅起征點的,經財稅部門同意,不征營業稅;鼓勵當地農民放棄宅基地,進鎮區入戶。
6、強化管理職能。逐步完善中心鎮的經濟和社會管理職能。凡依法能夠委托中心鎮實施的行政管理權限,由市直各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委托中心鎮實施。依法不能委托的部門,也應本著有利于加強執法,有利于中心鎮發展的原則,與中心鎮協商后明確責任機構和責任人員,促進辦事效能。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要創造條件向中心鎮派駐執法中隊,加強市容環衛、規劃、綠化、市政公用、環境保護、工商行政、公安交通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市直部門設在中心鎮的分支機構的領導班子成員調整,事先應征求中心鎮黨委的意見,中心鎮轄區內各部門、各單位的黨組織,除上級有特別規定外,統一實行屬地管理。
(二)對中心村的建設主要給予以下政策
1、財政扶持。五年內對中心村的基礎設施建設和村公共服務中心建設項目工程實行以獎代補,按在冊農業人口人均500元以內的標準給予補助;中心村的建設測繪、規劃費用由市財政給予50%補助。
2、企業結對。確定本市范圍內經濟效益較好、社會責任感較強、發展后勁較大的工業、建筑業、商貿服務業、垂直國有等優勢企業與中心村結對幫扶,形成制度。其主要任務是幫助中心村大力實施“五大”工程:富民強村工程、農民培訓轉移工程、村莊整治工程、村級公共服務中心建設工程、固本強基工程。
3、項目支持。市直有關部門用于農村的土地整治、標準農田建設、農業綜合開發、河道整治、道路橋梁、文化衛生、綠化生態村建設等項目優先安排中心村實施。
4、發展優先。允許中心村規劃建設工貿業發展區塊,在建設用地指標安排時給予重點傾斜。允許中心村通過宅基地整治和建設用地復耕等新增耕地置換建設用地,經市規劃、國土部門批準,允許其有償使用,所得資金用于中心村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中心建設。
5、減免有關費用。凡涉及中心村建設的收費,能免的,一律免收,不能免的,一律降低收費標準。市事權范圍內的其他行政事業性收費均減半收取。
五、幾點要求
中心鎮、中心村建設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的系統工程,是一項得民心、順民意的德政工程,也是加快農村城鎮化、實現城鄉經濟社會統籌發展的一項長期任務,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明確責任,嚴格考核,扎實推進。
1、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市級領導掛鉤聯系制度,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主要領導分別聯系一個中心鎮;市級領導和部門要各聯系一個中心村。市發改局和市農辦分別負責中心鎮、中心村規劃建設有關問題的協調、指導、督查和組織觀摩、交流、評比工作。各鄉鎮(街道)要明確職責,落實責任,確保中心鎮的健康發展,加快全市中心村的建設。
2、強化規劃引導。要按照與城鎮總體規劃、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協調的原則,合理規劃中心鎮住宅區、工業區、農田保護區。要按照發展定位與功能相適應的原則,安排中心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既要有共性的公共服務項目,又要有特色的項目。要按照資源優化配置與有效輻射相一致的原則,解決好中心鎮與周邊鎮(鄉)、中心村與周邊一般村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共建、共享問題,強化中心鎮、中心村的輻射功能。
3、強化部門服務。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把加快中心鎮發展和中心村建設作為義不容辭的職責,積極參與,密切配合,各司其職,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規劃、建設部門作為村鎮建設的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中心鎮、中心村規劃建設的規劃、指導,提供規劃、測繪、設計、咨詢等一條龍服務;國土資源部門要根據中心鎮、中心村規劃和建設的需求,及時辦理有關用地手續;交通、農業、供電、廣電、衛生、通訊、教育、文化、環保等部門要重點扶持中心鎮、中心村基礎設施和公用設施的配套工程建設。
4、強化考核督查。把中心鎮和中心村建設列入各鄉鎮(街道)、市直各部門任期目標責任制,建立經常性的督查和考核制度,對工作積極、成效明顯的,特別是對中心鎮、中心村建設的有功人員要給予表揚和獎勵。市級新聞單位要加強宣傳,及時報道好的做法和經驗,積極營造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