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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鐘埭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市屬各單位:
為深入實施《*市20*—2009年水環境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平政發〔20*〕59號),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重點湖泊水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4號)精神,以及省、嘉興市對水環境整治的要求,在總結20*年水環境整治工作的基礎上,結合實際,現就20*年水環境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加強對水環境整治工作的研究,完善水環境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全面、系統、科學地開展水環境整治工作,以嚴格的污染治理為基礎,實施工業、農業和生活污染減排工程,全覆蓋開展河道整治和保潔,鞏固水環境整治成果,努力使水環境質量有所改善。
二、重點工作
(一)強化工業污染減排。切實加大污染行業整治,造紙、印染(水洗)、電鍍等行業70%以上企業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完成整治行業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采用“倒逼法”對企業實行排污總量控制,對違反排污許可證規定的企業實施限產限排。對不能穩定達標的企業實行限期治理;對逾期未完成的,實行停產整治或依法關閉。組織試行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嚴格新建項目環境準入,引進節水、低污染項目,嚴格控制排放氮、磷污染物的項目。鼓勵工業企業中水回用,切實提高水資源的利用率,單位工業增加值新鮮水耗力爭控制在40立方米/萬元以下,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力爭達到80%以上。按照上級環保部門部署積極開展排污權交易試點。完成“二區二團”的區域環評,并加快污染整治和環保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完善環境信息中心建設,加強對環境質量和污染源在線監控。
(二)深化生活污染減排。切實加強生活污水處理工作,統籌全市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建成東片污水處理廠,全市各鎮(街道)全部納入西片集污管網或東片污水處理廠集污管網。進一步擴大市區生活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市區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率達到80%以上。全面啟動各鎮(街道)一級管網和二級管網建設并投入運行,各鎮(街道)建成區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率達到70%以上。新建房地產和小區開發項目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同步落實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沒有入網條件的學校、企業,以及農村新社區配套建設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完成已入住50戶以上的農村新社區居民集聚點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或改造。有計劃、有重點地在水源保護區和生態村開展分散農戶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按照國家醫療廢水排放標準要求,在鞏固鄉鎮以上醫院醫療廢水處理工作的基礎上,切實推進農村新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醫療廢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工作,保障公共衛生安全。
(三)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減排。嚴格執行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制度,控制散養密集區飼養量。積極推進畜牧業布局調整,加快畜牧生產方式轉變。切實加強以曹橋街道養豬業和林埭鎮養鴨業整治為重點的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大力推廣農牧結合、循環利用的生態養殖模式。全市50頭以上規模養殖場累計開展沼氣治理或生態型養殖模式改造的比例達到90%以上。對大型規模養殖場實行工業化治理試點,并逐步實行規模化養殖場排污許可證制度,20*年實現3000頭以上規模養殖場達標排放。繼續探索和深化水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對已建沼氣池加強維護,確保污染治理效果。對畜禽糞便和其它農業固體廢棄物通過生產有機肥和無害化科學還田等方式,提高綜合利用水平。加快發展農業清潔生產,積極引導和鼓勵農民使用測土配方施肥、病蟲草害綜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準施藥等技術,控制農田氮磷流失,推廣使用生物農藥或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全市測土配方施肥覆蓋率75%以上。
(四)加強河道整治和保潔。有計劃地開展河道底泥疏浚,20*年完成以底泥疏浚為重點的河道整治380公里。深化河道保潔長效管理,強化打撈藻類或漂浮物作業制度,并妥善處理打撈上岸的藻類或漂浮物,建立全市河道淤泥利用長效機制,從源頭上控制二次污染,20*年實現河道保潔全覆蓋。積極開展河道水系溝通的規劃和實施,努力恢復和提高河道的自凈能力。
(五)建設規范化的飲用水源保護區。結合全市供水一體化的實施,實施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著力開展古橫橋水廠和廣陳水廠兩個飲用水源保護區的規范化建設。關閉或搬遷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的工業企業、畜禽養殖場和生活污染源,以及水源二級保護區內的水上加油站,嚴格整治水源二級保護區內工業、生活和農業污染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強化考核。各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本轄區、本部門水環境整治工作的領導,圍繞“讓湖泊休養生息,逐步改善水環境質量”的總體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堅持“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原則,形成合力,切實將水環境整治工作與生態創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落到實處。繼續強化水環境整治工作的專項考核,并與各鎮、街道和部門的績效考核結合起來。
(二)加大投入,科學治水。要充分發揮公共財政主渠道作用,市財政資金向水環境整治工作合理傾斜,鎮(街道)財政合理安排本級財力用于水環境整治,市級有關部門要整合資金,加大投入力度,并積極爭取上級資金補助。同時要努力創新,開展排污權交易試點,逐步探索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減排量的替代和交易機制,構筑平臺,通過工業反哺農業等形式,鼓勵和吸納社會資金投入,實現污染減排、水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多贏局面。開展水環境整治重點課題研究,如地表水環境污染成因的研究、畜禽養殖量與耕地容量與資源綜合利用的研究、地表水水系溝通與水面占補平衡的研究,以及適合*實際的地表水環境生態修復工程的探索,努力提高水環境整治工作的科學性。
(三)廣泛宣傳,嚴格執法。要切實加大水環境整治工作的宣傳教育,增強各級領導干部整治水環境、保護生態環境的責任意識;加大企業業主和廣大養殖戶的環境法規教育,提高其治理污染的自覺性;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電臺和網絡廣泛開展水環境整治的宣傳,使每一位市民都成為水環境整治和生態創建的自覺參與者、監督者,形成全民參與的良好氛圍。對環境違法行為要加大執法力度,對惡意排污行為要依法從重處罰。對未批先建、未經驗收擅自投產的建設項目,責令停產停建。對治理達不到要求的企業和落后生產能力,實施關閉淘汰。對失職、瀆職的責任人和違法排污的企業負責人,要堅決查處,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