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房管局加強房屋規劃管理意見區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第十次黨代會精神,實現建設“一江兩岸、百萬人口”大城市的戰略目標,推進中心城區一體化,加快*區經濟社會發展,提高中心城區輻射帶動能力,促進全市工業經濟、城市經濟、港口物流經濟加快發展,現結合實際情況,就進一步完善*區管理體制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市第十次黨代會和市“*”規劃的戰略部署,圍繞建設“一江兩岸、百萬人口”大城市的發展戰略,加快發展工業經濟、城市經濟和港口物流經濟的目標要求,通過進一步完善*區管理體制,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積極推進中心城區一體化,加快*區城市規劃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力打造中心經濟板塊,促進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為建設繁榮活力、文明法治、和諧安康、生態環保*創造更好的條件和發展空間。
二、主要內容
(一)完善規劃管理關系
1、做好*區分區城市發展規劃。按照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和科學、合理安排產業布局的要求,由市城鄉規劃局牽頭,*區配合,在加快中心城區總體規劃的基礎上,抓緊制定*區分區規劃方案,包括組織專家論證等。*區分區規劃應與中心城區發展規劃相銜接,符合中心城區城市化、現代化和新經濟板塊的戰略要求,有利于加快城區一體化進程,注重與*區在基礎設施、產業布局、功能劃分等方面的充分對接和優勢互補,同時,又能體現*區的發展需要和特色,特別是在生態環保、觀光旅游、商業會展、體育休閑、金融服務、港口物流和新型工業等特色經濟的發展。
2、抓好*區詳細規劃和專項規劃。根據中心城區總體規劃和*區分區規劃的思路和要求,由市城鄉規劃局牽頭,*區配合,抓緊制定*區詳細規劃和各專項規劃。詳細規劃和專項規劃的范圍、功能等要明確、具體,體現特色,具有可操作性、便于組織實施。今年重點抓好工業基地規劃、港口物流基地規劃、市政設施建設規劃、九坑河自然保護區保護規劃,并抓緊實施。
3、規劃引導*區農村向城市化方向發展。*區的規劃方案要充分體現城市化和城區一體化的概念。各規劃方案要充分考慮近期和遠期*區城市化進程加快的需要,特別是在工業基地布點、交通網絡完善、市政設施延伸建設、城市環境保護和城中村改造等都要有科學合理安排,并預留足夠的空間。
4、加強土地利用控制工作。嚴格控制*區土地利用,有計劃地進行土地開發。*區土地利用必須符合中心城區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各專項規劃,認真搞好銜接,做到協調一致。由市城鄉規劃局負責總體規劃工作,*區政府、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等予以配合。對已確定規劃使用性質的土地,應處理好長遠發展和近期需要的關系,并對列入開發建設規劃的土地實行嚴格控制。對不符合土地利用規劃或擅自改變土地利用性質的行為,要堅決予以制止。
(二)完善土地管理關系
5、抓緊完成*區土地利用規劃修編。為配合*區分區城市發展規劃和加快開發建設,由市國土資源局牽頭、*區政府配合,抓緊制定中心城區包括*區土地利用規劃修編方案,爭取*年年底前報上級國土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區土地利用規劃修編要體現中心城區發展需要,保持與中心城區總體規劃方案的協調一致;市國土資源局要積極向上爭取建設用地指標,支持*區依照規劃科學開發建設,并力爭通過修編處理好目前*區建設用地與基本農田保護區的矛盾;*區要配合市國土資源局處理好土地利用規劃修編的相關工作,堅決制止臨租用地行為,規范建設市場秩序,提高建設用地利用率。
6、明確土地審批權限。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區級的土地管理工作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為進一步明確責權和方便企業、群眾辦事,*轄區范圍內的土地管理原則上可參照《關于理順市國土資源局與*高新區國土資源局關系有關問題的通知》(肇府辦〔*〕67號)有關規定執行,即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國土資源的審批工作;*分局負責土地征用、轉讓、確權、登記發證的初審和國土資源管理的各項具體工作。市國土資源局已委托*分局的土地出讓(權限單個項目50畝以下)和登記確權維持現狀。
7、積極盤活土地。對列入開發的建設用地和土地儲備的土地,要加強指導,分期開發,積極盤活。由市國土資源局牽頭,*區政府和市城鄉規劃局配合,近期對*區建設用地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在清理的基礎上提出具體處理意見,該收回的收回、該控制的繼續控制、允許開發使用的給予解封。已明確列入近期開發建設和土地儲備計劃的土地,要抓緊實施,并嚴格執行征地拆遷補償標準。
8、合理處置土地收益。市在*區的土地儲備由市土地儲備中心提出和實施,*區政府要積極配合。成立市和區的土地儲備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協調和處理有關的具體工作。有關儲備土地的收回和征地補償以市投入為主,土地儲備收益(含土地出讓金)按市占60%、區占40%的比例分成。*區國土分局人員工資和辦公經費由*區負責。為有利于*區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每年由市國土資源局和市土地儲備中心視情況安排一定數量的土地給*區進行商住拍賣,土地收益全部歸*區。除市在*區土地儲備項目以外,其它新辦項目的土地出讓金市留成部分5年內全部留給*區,用于區國土分局人員經費和償還土地方面的歷史債務,5年后視實際情況再作調整。
(三)完善經貿管理關系
9、明確*區產業發展方向。根據發展中心城區經濟板塊的要求和推進城市現代化的需要,*區產業定位為:高新技術產業;新型工業和生態型、科技型、創稅型企業;港口物流業;城市房地產業;商貿流通和旅游、會展等現代服務業。由市發改局牽頭,市城鄉規劃局、市經貿局和*區政府配合,認真做好*區產業發展布局規劃,并在今年內完成。*區產業發展要根據城市發展規劃進行科學布局,堅持工業進園、集約開發的產業發展模式,合理將工業項目安排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內。市引進重點項目的布點向*區傾斜。在*區域范圍內,嚴格限制建材陶瓷、化學染織、其他粗放型低附加值的初級加工業以及一切高危險、高污染、高能耗的產業。
10、明確管理責任。市有關部門和*區要嚴格執行產業準入標準,特別是在生產效益、控制污染能力、防止高危險項目進入等方面必須把好關。凡引入*區的招商引資和新辦項目,必須符合*區分區規劃和各專項規劃以及產業布局要求,除房地產投資項目及按規定要上報國家、省審批(包括核準、備案)的項目外,原屬市審批(包括核準、備案)的項目,改由*區審批并報市相關部門備案,項目的建設和監管由*區政府負責。因審批不嚴或監管不力等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責任。有關項目報建收益全部歸*區。
11、加強現有企業清理整頓。在*區分區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基本完成后,由市經貿局牽頭,市城鄉規劃局、市發改局、市環保局和*區政府配合,對已落戶*區的企業,按照新的中心城區總體規劃和各專項規劃的要求,進行一次認真的、全面的清理整頓,并在清理整頓的基礎上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凡符合規劃和產業發展布局的,積極幫助和引導其發展壯大。凡不符合規劃和產業發展方向的,需近期予以關停或搬遷的,要抓緊提出處理意見;暫時處理不了的,要提出限期關停或搬遷計劃。對關停或搬遷企業,要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和人員安置穩定工作。對異地建設企業,盡可能給予土地和政策等方面的扶持。
12、共同推進重大項目規劃建設。市、區兩級聯手推進一批重大項目的規劃建設。市直各部門在重大項目的布局和引進上要對*區重點傾斜扶持,并聯手加快重大項目的建設速度。近期要全力以赴,重點推進*新港物流基地等項目的規劃建設。凡列入規劃的*區港口物流基地、工業基地和生態園區,都要成立由市、區兩級領導和相關部門組成的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明確組織單位和牽頭人,落實工作責任,并明確建設主體,迅速立項,加快基礎配套設施建設,以市場化為手段引入投資主體和招商引資。為使市直在*區的企業進行異地改造、技改擴產和新增投資項目有發展空間,結合港口物流基地發展,規劃建設市與*區共建產業轉移園區。
(四)完善環境保護管理關系
13、抓緊完成*區環境保護規劃編制工作。以《*市環境保護規劃》為總體環保規劃,編制*區環境保護規劃并予以實施。*區環境保護規劃要切實體現經濟社會和*區生態環境協調發展。加快對經濟結構調整和淘汰落后生產能力,落實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節能減排的工作要求。制定轄區內的飲用水源保護規劃,加強九龍湖市城區第二用水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嚴禁在飲用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等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內建設與保護生態環境無關的項目。嚴格執行環境功能區劃,制定環保準入管理辦法,加強*區環境綜合整治,清理耗能高、污染大、效益低的污染企業,優化經濟增長。
14、統籌推進*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把*區城鎮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設施建設以及垃圾無害化處理工程統一納入市區范圍統籌建設,加快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進程。
15、完善*區環保管理機制。把*環保工作列入市管理范圍,市環保局與*區環保分局對建設項目實行分級審批。加大環保執法力度,在*區內的所有企業,由*區環保分局負責監督管理和征收排污費,征收排污費的使用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完善交通管理關系
16、明確*區交通、公路規劃職責權限。把*區交通規劃納入中心城區總體規劃并加以完善,加強*區道路、交通與*區和相鄰的佛山等地的對接,不斷完善交通網絡。抓緊對主要功能區和關鍵鎮(街)之間通道的規劃建設,合理配設不同級別的交通站場,明確建設責任,國道和主要交通干道建設由市負責牽頭組織實施,次干道和鎮、村道路建設由*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市交通局、公路局在爭取上級資金、政策支持的同時,近期要抓緊做好幾項工作:一是加快大沖收費站的撤并工作,及早清除中心城區發展瓶頸;二是協調各方面加快321國道*區路段“白加黑”改造工程的建設工作;三是加快*新港進港道路的建設工作,為建設港口物流基地打好基礎。
17、抓緊推進*區城市公交系統建設。根據實際情況和目前條件,由*區政府為主,市交通局配合,在兩種操作辦法中選擇一項加快實施:一是參照*城區公交系統的運作模式并給予相應政策扶持,由*區自主開發區內和跨區的公交線路,特別是要盡快通達*區各鎮和各工業基地;二是將*區現有的公交線路延伸擴展覆蓋到*區各鎮和主要工業基地。無論采取何種辦法加快推進*區城市公交系統建設,都應堅持政府交通部門為主導,以市場運作的方式,盡快建成覆蓋“*中心區—鎮(街)—主要行政村”的公交線路網,加快中心城區公交一體化進程。
(六)完善市政管理關系
18、推進市政道路管網建設城區一體化。在制定中心城區總體規劃中,要統一編制市政道路管網建設規劃,明晰*區城區道路和管網情況。按照《*市城區道路分級管理暫行規定》(肇府辦〔*〕14號)確定的原則,加快市政工程向*區延伸和建設。*區內屬市級建設管養的道路,由市市政管理局負責制定計劃,報市政府批準組織建設。屬區一級建設管養道路,由*區負責組織建設。近期要抓緊研究和推進城東新區主要道路、管網與*坑口的銜接和配套,并由市市政管理局牽頭組織施工建設,同時統一規范地下資源管理和有償利用,*區政府要配合做好征地拆遷等相關工作。
19、組建*區市政管理局和加強城市執法管理。為適應城市化發展需要,有效加強*區市政建設和管理,市同意組建*區市政管理局,并給予適當的事業性編制,人員工資和經費由*區負責。同時,把*區城市執法管理統一納入市綜合執法管理范圍,在組建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時,將*區考慮在內,探索市區一體化的綜合執法管理新路子。
20、統籌解決中心城區生活垃圾處理問題。*區生活垃圾處理統一納入市區范圍,由市市政管理局與*區專題研究處理,包括收集、運輸和統一填埋的分工和責任。同時,同意開征*區城鎮居民的垃圾收運處理費。垃圾收運處理費收費標準由市市政管理局聯同*區共同提出,報市物價局依法審批。
(七)完善建設管理關系
21、加強和規范*區建設管理。把*區的建筑市場、房地產市場、房地產交易市場、建筑有形市場及建設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管理列入市管理范圍,實行市、區分級管理。經市建設局批準,*區可以引入合資格的審圖機構為區內建筑項目提供相關服務。
(八)完善財稅管理關系
22、合理確定財政分成關系。對原有*區轄企業在*城區的,財政分成仍按《*市*城區財政管理體制改革暫行辦法》(肇府〔*〕52號)執行;對原有市直企業坐落在*區的,繼續維持原結算體制不變。今后招商引資和新辦項目,按照市政府《關于加快發展市直經濟的若干政策措施》(肇府〔*〕83號)有關規定執行。市、區共同推進規劃建設的重大項目,市、區按各50%的比例投入和收益分成;對區引進落戶市直工業基地和港口物流基地的項目產生的稅收,區與市按6:4比例分成;對市直引進落戶*區轄內工業基地和港口物流基地的項目產生的稅收,市與區按3:7比例分成。*區自行引進和建設的生產性項目產生的稅收全部歸*區。今后在*區內的新辦企業,除市直接引進項目在市直稅務登記外;其余項目一律在*區進行稅務登記。
23、完善激勵機制。把*區招商引資、新辦項目納入市直經濟考核及獎勵范疇,原則上按《關于加快發展市直經濟的若干政策措施》(肇府〔*〕83號)執行,對影響和貢獻特別大的項目,由市另外對項目和相關有功人員給予適當獎勵。
(九)完善其他管理關系
24、明確市、區事權與財權的關系。按照市、區財稅管理一體化和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今后*區的公共設施建設和管理、社會各項事業發展等納入市管理范疇,逐步參照目前*區的體例,由市、區兩級共同推進。
25、理順省屬、市屬派駐*區部門與*區的關系。協調中央、省駐肇單位和市直有關職能部門,參照目前*區的做法,按照責、權、利對等的關系,理順各級的權利和責任。
26、理順風景名勝區、市屬林場等與*區的責權利關系。保持目前*區等風景名勝區和國有北嶺山林場等的行政管理及經濟管理關系不變。為落實*區在旅游景區森林防火、治安等方面的社會管理責任,調動積極性,切實做好環境和治安的管理,市每年補助*區150萬元。
三、組織實施
(一)強化中心城區發展意識。市直各職能部門和*區都要樹立市、區兩級一盤棋的思想,明確完善*區經濟管理關系對推進中心城區一體化,構建“一江兩岸、百萬人口”大城市,加快發展工業經濟、城市經濟和港口物流經濟的重要意義,在工作指導上、重心上、安排上,確立*區作為中心城區組成部分的重要地位,增強大局觀念,積極關心、支持、幫助*區發展。
(二)加強工作協調。為加強對*區規劃建設管理的領導,確保各項工作的實施,成立*區體制管理協調領導小組,由楊浩明同志擔任組長,郭鋒、劉惠祥、關鵬、梁駒同志擔任副組長,*區政府領導和市直有關部門領導為成員,切實加強有關工作的指導、組織、協調。各職能部門積極予以配合,執行過程中遇到困難和問題,*區要主動向市匯報,加強溝通,共同研究解決。
(三)實施時間。本實施意見涉及的市、區財政及收益等問題,以*年為基數,*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四)其他。原有的市、區兩級經濟管理做法與本實施意見有不符的,按本實施意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