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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關于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特別是扶持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加大對企業的扶持力度,切實解決企業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保持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千方百計幫助企業緩解資金壓力
(一)充分發揮金融機構融資主渠道作用。金融機構要落實好國家已出臺的金融支持政策,在總量和增量指標上,單列中小企業信貸指標,促使中小企業信貸投放快速增長;簡化中小企業貸款程序,縮短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優先安排信貸資金,重點滿足符合產業和環保政策,有市場、有效益、有發展前景的企業流動資金需要;對暫時無法按時償還貸款的成長性較好、講信用的企業,要采取有效措施,適當放寬還貸時間。經貿部門要抓住國家實施適度寬松貨幣政策的契機,堅持每季度向金融機構推薦10家優質企業,爭取金融機構的信貸支持,幫助企業穩定發展。(由金融辦牽頭,會經貿局、人行*市中心支行、*銀監分局辦理)
(二)創新金融產品和金融機構。深化改革與創新,開發適合企業需求的金融產品,加強對企業的金融服務。積極穩妥地推進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并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根據運行效果、市場需求等實際情況,適時推廣。積極研究推進建立以民間資本為主體、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區域性中小銀行和村鎮銀行試點工作,引導民間資本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由金融辦牽頭,會經貿局、工商局、人行*市中心支行、*銀監分局辦理)
(三)積極推進銀企合作。各級企業主管部門要積極搭建銀企合作平臺,向金融機構大力推介“千百億”技術改造項目導向計劃、“千百億”名牌培育工程和成長型中小企業等重點項目,促進銀企合作。通過融資洽談實現合同性簽約的,各金融機構要確保貸款資金按時到位;完成意向性簽約的,各金融機構要加快審貸進度,提高貸款落實到位率。(由經貿局牽頭,會金融辦、人行*市中心支行、*銀監分局辦理)
(四)完善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加強對信用擔保公司的指導和管理,促其不斷壯大實力,充分發揮擔保效能;調整和完善現有的扶持獎勵政策,按照向企業貸款擔保額進行獎勵,鼓勵擔保公司多為企業融資擔保。探索建立政府主導的擔保機構,市政府籌措資金3000萬元作為注冊資本金,成立*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利用財政資金扶持擔保機構發展,提高擔保機構的抗風險能力,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增強對企業的扶持力度。(由經貿局牽頭,會財政局、金融辦辦理)
(五)鼓勵企業利用資本市場拓寬直接融資渠道。〖HT〗引導、支持具備條件的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推動企業上市,利用中小企業板、創業板實現直接融資;充分利用現有的產權交易市場,通過產權轉讓、質押、拍賣、典當等方式直接融資。鼓勵和支持具備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債券、集合債券,以及開展股權融資、項目融資和信托產品等形式的直接融資。(由經貿局牽頭,會金融辦辦理)
(六)有效減少占用企業資金。〖HT〗各部門要專項清理不合理占用企業的資金,有效減少對企業資金的占用。進一步健全完善企業用電信用評估制度,縮小預存電費制度的適用范圍,梳理原實施預存預收電費的企業名單,除繳費信譽不良、流動性大及國家產業政策不鼓勵的企業外,對信用較好和已經改正拖欠電費現象的企業取消預存預收電費的做法,緩解企業的資金壓力。(由供電局牽頭,會經貿局辦理)
(七)在涉企收費上減輕企業負擔。〖HT〗全面實行收費目錄管理制度,清理核定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通過報紙、網絡等媒體定期公布收費目錄,進一步規范收費行為。嚴格控制出臺新的地方政府收費政策。對已出臺的收費政策,能免則免,能減則減,能緩則緩,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對我市企業緩收2009年度50%堤圍防護費。適當降低養老保險金企業征繳比例,暫緩調高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由物價局牽頭,會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水利局、經貿局及其他涉企收費部門辦理)
(八)積極為企業融資提供條件。〖HT〗各有關部門在辦理涉及企業融資貸款需要的證照、材料時,進一步提高辦事效率,開通“綠色通道”,為企業貸款做足資料,提供相關抵押資源,為滿足信貸準入條件提供方便,促進企業盡快貸款融資。與各信用擔保公司會商,爭取在為企業融資擔保時,取消資料費、調查費,擔保費減收0.5%-1%,切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由經貿局牽頭,會國土資源局、房管局、交警支隊辦理)
二、加大對企業的財稅支持力度
(一)積極爭取財政資金扶持。積極申報省用于扶持企業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貸款貼息或補助的“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用于擴大對一般貿易出口、企業開拓新興國際市場商品出口退稅征退差額資助的“擴大出口專項資金”等項目,管好、用好財政資金,扶持企業發展壯大。(由外經貿局牽頭,會財政局、經貿局辦理)
(二)不折不扣地落實國家稅費優惠政策。切實落實好國家扶持企業的8項稅收優惠政策;對國家最近出臺的增值稅轉型、提高出口退稅率、暫停加工貿易保證金臺賬“實轉”、企業研究開發費稅前扣除、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等新的優惠政策,通過制訂高效快速簡便的操作辦法,盡快落實到企業。研究制訂充分利用國家稅收政策出臺對特殊行業、特殊困難企業的扶持措施。加快出口退稅速度,減少企業資金占用。(由國稅局牽頭,會地稅局、財政局、經貿局、外經貿局辦理)
(三)適當調整土地使用稅征管辦法。在市、縣級政府事權范圍內,適當調整我市土地使用稅征收標準,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我市企業2007年度土地使用稅按我市報省政府審批的標準征收(肇府報〔*〕20號),已征收超出上述標準部分作為財政扶持企業技術改造、市場開拓、人才培訓等方式支持企業,*年未征收的企業暫緩征收,待省政府批復后按標準補征。(由地稅局牽頭,會財政局辦理)
(四)落實企業研究開發費稅前扣除政策。對企業為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研究開發費,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由科技局牽頭,會經貿局、國稅局、地稅局辦理)
(五)制訂實施鼓勵企業再投資政策。對企業利潤再投資、增資擴產的,由財稅部門研究制訂優惠、獎勵辦法,增強企業再投資的積極性。(由財政局牽頭,會國稅局、地稅局辦理)
(六)抓好財政扶持資金的落實。在爭取上級更多財政扶持資金的同時,進一步加強對扶持資金的跟蹤檢查。市成立督查組,對財政扶持資金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監督檢查,確保扶持資金及時、足額到企業,使企業盡快形成產能。(由財政局牽頭,會經貿局、審計局辦理)
三、幫助企業解決用電、用地、用工等難題
(一)加強企業用電保障。加強與上級部門的溝通聯系,積極向上爭取用電指標,保障我市電力正常可靠供應。抓好電力生產調節,合理安排和適當調整各地用電指標,確保全市電力協調有效供應。保障優質企業的用電需求。(由經貿局牽頭,會供電局辦理)
(二)整合和集約利用土地。進一步整合工業用地,盤活存量土地,引導企業向園區集聚,促進土地集約使用,降低企業用地成本。積極向省爭取更多的用地指標,使企業項目建設用地盡快得到落實。(由國土資源局牽頭,會城鄉規劃局辦理)
(三)加強企業人才培養和培訓。建立完善人力資源市場服務體系,保障企業技能招聘需求,抓好人力資源培訓工作,提高勞動者技能素質。加快建設高技能公共實訓基地,引導和支持企業與職技院校掛鉤,解決企業急需的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由勞動保障局牽頭,會教育局辦理)
四、扶持企業增強自我發展能力和綜合競爭力
(一)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和自主創新。引導企業申報國家和省的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專項資金、省挖潛改造資金、節能專項資金、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專項資金、民營科技專項資金等項目。支持企業開發新材料、新能源、高新技術產品和自主知識產權產品。支持企業與高校及科研機構開展“產學研”合作,不斷提高產品科技含量,提升產業創新能力和區域競爭力。(由經貿局牽頭,發改局、財政局、科技局、外經貿局、環保局辦理)
(二)幫助企業提升綜合競爭力。通過“政府資助、市場運作”方式,增強我市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和開拓市場能力。引導和支持企業申報中國名牌產品、馳名商標和廣東省名牌產品、著名商標。加快培育產業集群,推動產業優化升級,重點培育四會金屬加工、高要壓鑄、廣寧竹紙制品、德慶林化產品、封開水泥等企業集群區域,積極創建產業集群升級示范區,不斷增強我市企業產業集群綜合競爭力。(由經貿局牽頭,會工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五、加強和改善對企業的領導和服務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和落實責任。各級政府、各部門要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為動力,把促進企業平穩較快發展作為把*建設成為未來廣東發展的新增長極、能夠代表廣東科學發展成果的城市的重大舉措,堅持“五個結合”,即加大財政投入與深化改革相結合,解決當前困難與解決長期性、根本性問題相結合,促進企業平穩較快發展與推動企業轉型升級相結合,拉動當前經濟增長與增強經濟發展后勁相結合,促進經濟增長與擴大就業、保持社會穩定和諧相結合。上述各項工作的牽頭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加強組織協調,加強督促檢查,實行工作考核;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協調聯動,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由監察局牽頭,會有關部門辦理)
(二)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經濟大運行”工作機制。做好綜合協調服務,加強對企業經濟運行的監測與分析。各級統計部門要在2009年上半年建立起中小企業統計指標體系,及時掌握企業發展動態。經貿部門要加強與重點企業的溝通聯系,及時掌握企業的生產經營動態,做好指導、監測、協調和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