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鄉村財政財務管理實施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為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要求,充分發揮基層財政職能作用,根據《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鄉鎮財政財務管理的暫行辦法》(中紀發[*]24號附件1)、《河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財政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冀財辦[*]15號)等有關規定,現就進一步加強鄉村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適應形勢,加強鄉村財政財務管理工作
(一)黨的“*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提出了堅持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經濟社會發展指導思想,做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戰略部署。我縣認真貫徹中央決策部署,積極落實各項支農惠農政策,取消了農業稅,增加農民補貼,加大農業、農村資金投入力度,不斷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范圍,農村、農業財政資金投入的規模逐年擴大,以予為主、加大投入成為新時期農村財政工作重要指導方針。因此,充分發揮鄉鎮財政職能作用,加強財政涉農資金監督管理,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財政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
(二)當前農村財政資金管理方面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近年來,各級各部門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在項目管理、資金支付方式及加強監督檢查等方面積極探索,采取了很多有效的措施,為逐步建立資金規范管理機制奠定了基礎。但也要看到,當前涉農資金管理方面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如一些鄉鎮和部門資金管理松懈、制度不健全、監控不嚴,違規違紀問題仍有發生;一些基層部門財務管理不規范,存在白條入賬、提取大額現金、賬務不清及國有資產管理混亂現象;鄉鎮對村級轉移支付撥付不及時、不到位,存在截留、挪用情況;村級對財政資金使用不規范,缺乏鄉鎮監督與指導等問題。這些問題與當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加大資金投入的形勢要求極不適應,必須認真加以解決。加強農村財務管理,規范鄉鎮財政管理行為,健全監督約束機制,是保障財政涉農資金使用效益的要求,也是從源頭堵塞漏洞、治理腐敗,促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有力措施。
(三)鄉鎮財政必須盡快轉變職能,圍繞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做好工作。農村稅費改革特別是農村綜合改革開展以來,鄉鎮政府職能發生很大變化,落實國家各項惠農政策,加強涉農資金監督管理,關注民生、服務“三農”、加強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成為鄉鎮政府主要任務。鄉鎮財政部門必須適應新的形勢和要求,充分認識肩負的使命,努力學習新知識、新技能,發揮基層工作優勢,轉變職能、規范管理、加強監督、搞好服務,在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方面充分發揮職能作用。
二、依法理財,規范鄉鎮財政財務管理
(四)科學編制預算,嚴格依法理財。鄉鎮財政要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編制年度預算。收入預算根據稅(費)源調查情況和現行財政體制規定,按照積極、穩妥的原則編制;支出預算按照以收定支、量入為出,保穩定、保運轉、促發展原則編制。不得編制赤字預算。制定完善鄉鎮支出標準、綜合或分類公用經費定額標準,對國家規定的人員經費、社會保障等必保支出優先保證,從嚴控制差旅費、會議費、公務用車等間接性公務消費支出。量力安排專項支出,促進鄉村公共事業及經濟發展。
(五)嚴格支出管理,硬化預算約束。鄉鎮財政要健全支出管理和審批制度,堅持撥款按預算、用款按計劃、支出按標準、審批按程序,嚴格執行“一支筆”審批和集體研究決定的理財規程。記賬票據必須做到有合法原始憑據,有經辦人、單位主管領導簽字。不準以領代撥、以撥作支,不準超范圍、不按規定用途支出各項資金。
(六)全面實行“零戶統管”和“收支兩條線”辦法,加強綜合預算管理。鄉鎮各項預算內外資金要全部納入綜合預算管理。鄉鎮對所屬各單位實行“零戶統管”,取消鄉鎮各預算單位所有銀行賬戶,由鄉鎮財政所集中辦理各單位資金結算。單位收入必須按照規定全額繳庫,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開設過渡賬戶,不得截留、挪用和坐支收入,不得隨意劃分和變更收入級次、項目、種類。
(七)認真落實、發放各項涉農補貼資金。做好農民補貼網建設工作,鄉鎮財政部門要對轄區內農戶數據對照歸檔清冊等資料進行逐戶核對,確保信息真實可靠。涉農補貼資金發放實行“一卡通(一折通)”方式,補貼發放標準、范圍、時間應予公開,發放對象應予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八)防范和化解鄉鎮債務,加強鄉鎮債務管理。按債務的來源和用途,對已有債務進行全面清理核實,嚴格區別公共債務和企業債務,建立縣、鄉、村三級債務臺賬和債權債務數據庫,實行動態管理和監控。堅決制止發生新的債務。對鄉鎮債務采取盤活鄉鎮資產、清收債權、建立償債基金、創新償債機制等多種方式,多措并舉、積極穩妥地推進鄉鎮債務化解工作。
(九)加強鄉鎮資產、財務管理。建立健全鄉鎮財產物資的采購、驗收、領發、保管、盤點、清查制度,確保鄉鎮國有、集體資產、財產安全。鄉鎮固定資產要納入鄉鎮財務核算,嚴禁存在賬外資產和公物私用。鄉鎮財政部門依法管理本級會計事務,對各種會計憑證、賬簿、資料實行專人統一管理。
(十)加強契稅、耕地占用稅征收工作。加大契稅、耕地占用稅征收宣傳力度,建立稅源臺賬,堵塞稅收漏洞.依法清理應繳未繳和欠繳稅款,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做好非稅財政收入征管與監督工作。
三、完善措施,加大財政涉農資金監管力度
(十一)發揮基層財政部門對涉農資金項目的監督管理作用。充分發揮基層財政面向第一線、了解實際情況的優勢,從項目立項的調研、評估、項目實施及監督檢查等都要讓基層財政更多更深入地參與管理。屬于鄉鎮政府或鄉鎮政府部門、單位申報,鄉鎮組織實施的項目,鄉鎮財政部門應確定項目負責人和專管員,建立項目檔案,對項目申請、實施、資金使用、項目驗收實行全過程監督管理。
(十二)涉農項目資金支付采取集中支付或報賬制方式。由縣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的項目,項目資金由縣財政部門采取集中支付或報賬制方式支付。縣級財政部門對項目資金支付或報賬票據進行審核,實行項目主管部門簽署意見,項目村簽字、蓋章,并由所在鄉鎮財政審核并簽署意見的管理方式。對鄉鎮組織實施的項目,可由縣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報賬制或將項目資金按建設進度下達鄉鎮財政。采取縣報賬制支付方式的,鄉鎮財政審核后由縣支付;下達鄉鎮財政的資金,由鄉鎮財政按照集中支付或報賬制方式支付。
(十三)明確責任,加強監管。要進一步明確基層財政特別是鄉鎮財政對涉農資金的監管責任,鄉鎮財政除編制和執行預算基本職能外,還應對管轄范圍內財政涉農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屬于縣級申報并組織實施以及本級財力安排的涉農資金項目,縣級財政部門對項目資金使用及效果負主要監管責任。由鄉鎮申報并組織實施以及鄉鎮本級財力安排的涉農資金項目,鄉鎮財政部門對項目資金使用及效果負主要監管責任。由上級直接安排的財政涉農項目,以安排資金的主管部門為主,同級財政部門為輔,按照資金使用管理有關規定對資金使用及效果承擔監管責任。
(十四)強化鄉鎮財政基礎工作,建立財政涉農資金管理使用信息系統。完善各級財政信息對接、溝通機制,提高時效性,確保各項財政涉農資金安全、規范、高效運行。
(十五)鄉鎮財政部門要按照《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鄉鎮財政財務管理工作的暫行辦法》要求,結合鄉鎮財政管理特點,明確工作要求、崗位和責任,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
四、改革創新,扎實有效地推進農村財政管理工作
(*)全面推進各項財政管理改革。一是認真落實《河北省財政廳關于深化縣鄉財政體制改革指導意見》(冀政辦[*]25號),積極推進以相對規范的分稅制和統收統支加激勵兩種模式為主要內容的縣鄉財政體制改革試點進程,全面深化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二是積極推進“鄉財縣管”。要圍繞“預算共編、賬戶統設、集中收付、采購統辦、票據統管、縣鄉聯網”為主要內容的“鄉財縣管”改革方式,積極實施和推進“鄉財縣管”工作。把“鄉財縣管”工作逐步納入各級財政考核目標責任制,確保改革的規范化和制度化。三是全面推行“村財鄉管”。在村民自愿、受村委會委托前提下,在鄉鎮建立村財鄉代管結算中心,由鄉鎮政府(鄉鎮財政或農經站)依法對農村財務收支實施監督管理。在此基礎上,研究制訂規范的村級財務管理辦法,真正使村級財務管理達到“四化”(管理制度規范化,財務核算電算化,民主理財制度化,資金結算統一化)的標準。四是繼續推進支付方式改革。縣鄉財政應在取消預算單位銀行賬戶及鄉鎮實行“零戶統管”基礎上,推進實施集中支付或“報賬制”制度。積極實施村級財政性資金直接支付:1、每年由縣直有關部門和鄉鎮相關機構對各鄉鎮村組干部、優撫對象、五保戶人數進行全面核實,對人員支出實行動態管理。2、對村組干部工資發放,以按時發放、直達個人帳戶的方式兌現。3、對五保、優撫經費發放,采取“鄉村申報、民政審定、財政核對、按季發放、直達個人帳戶”的辦法。通過支付方式改革,有效規范村組干部工資、五保、優撫補助的發放與管理。
(十七))足額核定、及時撥付財政補助村級經費。財政補助村級經費是維持村級組織運轉的資金,各鄉鎮要按照上級有關政策和縣核定的村級經費補助口徑,及時足額撥付村級經費。除保障村組干部工資預算到位外,各鄉鎮要根據各村實際情況,及時撥付村級辦公經費。財政補助村級經費資金,必須用于村級支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平調和挪用。
(十八)加強技術支撐,提高管理水平。要全面加強農村財政信息化建設,按照省財政廳確定的辦公化標準配置設備硬件。積極使用項目資金管理、監管、信息、檔案等管理軟件,移極推進縣鄉信息網絡化建設。通過以技術支撐的現代化管理手段,提升工作質量,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實現農村財政科學、程序、高效、規范管理。
(十九)積極參加培訓,努力提高素質。農村財政管理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新形勢下的一項新工作。縣鄉財政干部要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各項培訓,全面掌握新知識和新政策。對公共財政管理、國家各項惠農政策、會計基本知識、財經法規制度以及辦公信息化操作技能,達到融會貫通,熟練應用。通過培訓,全面提高縣鄉財政干部隊伍素質,適應農村財政管理工作要求。
(二十)深入基層,做好調查研究工作。縣鄉財政干部要結合工作實際,就如何更好地發揮職能作用,促進新農村建設、規范鄉鎮財政財務管理及加強資金監管等方面,做好調查研究工作。對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能解決的應及時解決。需向上級反應的,應向上級財政部門提出政策措施建議,以不斷改進和完善農村財政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