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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加強我市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06]32號),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實施意見》(*辦發[2006]24號)和*莊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實施意見》(*辦發[2006]3號)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的要求,以維護和發展廣大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建設繁榮昌盛、文明富裕、安定和諧的新滕州提供強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1、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緊緊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這個主題,切實解決影響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黨風政風問題,進一步調動和保護農村基層黨員、干部的積極性,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穩定。
2、突出重點、注重實效。把落實中央、省、市各級關于農村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作為重點,采取有效措施,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以黨風廉政建設的實際成果取信于民。
3、立足教育、著眼防范。堅持以引導和規范為主,通過加強教育、健全制度、強化監督、深化改革,不斷提高農村基層黨員、干部拒腐防變能力。
4、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根據不同鎮街的發展水平和條件,針對農村基層黨員、干部的不同層次和特點,提出相應的要求和措施。
5、依靠群眾、發揚民主。堅持黨的群眾路線,大力推進農村民主政治建設,切實保障農民群眾的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工作目標
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制度逐步健全,對農村基層黨員、干部的監督進一步強化,損害農民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農村基層黨員、干部的作風明顯改進,農村基層黨員、干部廉潔自律意識不斷增強,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相適應的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長效機制不斷完善。
二、扎實開展農村基層反腐倡廉教育
(一)加強黨風廉政教育
農村基層反腐倡廉教育,要與鞏固和擴大農村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相結合,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歷史進程相適應。要以鎮街、村(居)領導班子成員和基層站所負責人為重點,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黨的宗旨教育、科學發展觀教育、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政策法規和黨紀條規教育,同時要注意加強對農村流動黨員的教育和管理。通過教育,增強他們的黨性修養、群眾觀念、法制觀念和紀律意識,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政績觀,培養良好的道德情操,不斷增強他們的遵紀守法意識,自覺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促進基層干部廉潔從政、依法行政。
(二)加大教育培訓力度
各級黨委、政府要把黨風廉政教育納入農村基層干部培訓的重要內容,每年相對集中一段時間,對農村基層黨員干部特別是鎮街和村(居)干部進行教育培訓。市委黨校、市干部行政管理學校做好鎮街干部和村(居)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的培訓工作;鎮街黨校重點抓好村“兩委會”、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組成人員及農村黨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要健全和完善農村黨組織活動制度,按照建設學習型黨組織的要求,有制度、有組織、有載體、有實效地抓好農村黨組織學習教育活動。
(三)推進廉政文化建設
通過組織廉政文化下農村、開展廉政歌曲“大家唱”、舉辦廉政書畫展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強化對農村基層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要堅持以正面教育為主,大力宣傳廉潔奉公、勤政為民的優秀農村基層干部,表彰先進,弘揚正氣;同時,要重視發揮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鞭策后進,遏制歪風。積極推進農村廉政文化建設,努力營造為民、務實、清廉的濃厚氛圍。
三、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制度建設
(一)建立和完善對農村基層干部的監督制度。健全鎮街領導班子議事規則,落實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完善以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為主要形式的民主決策制度。積極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的作用。完善“一事一議”制度。落實農村基層黨組織生活會制度,建立健全農村基層干部任前廉政談話、誡勉談話、述職述廉、廉政承諾和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等制度。逐步推行村民詢問質詢和民主評議制度。建立和完善農村基層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二)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鎮街、村(居)財務、資產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銀行賬戶、銀行存款、現金、債權債務、票據使用和會計檔案的管理,健全財務預決算、開支審批、審計監督和村民民主理財等制度。制定和完善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等管理制度。規范農村集體土地、灘涂、水面等資源的開發利用,實行公開競價和招投標制度。有條件的可探索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村集體經濟的有效實現形式。對財務管理混亂的村(居),要及時進行清理整頓。
(三)深化改革,逐步消除滋生腐敗的條件。健全完善農村基層干部選拔任用機制,擴大候選人提名中的民主。積極推行村黨組織“公推直選”和“兩推一選”的選舉辦法。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完善相關法規制度,重點解決選舉中拉票、賄選、宗族勢力干擾等侵犯農民群眾民主權利的問題。按照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要求,健全農村基層干部政績考核評價機制和激勵機制。
(四)全面推進鎮街政務公開、村務公開。一是深入推進鎮街政務公開。要把辦事公開納入政風行風評議的范圍,并將評議結果向有關部門反饋。要實行政務公開和辦事公開責任考核制度。重點公開貫徹落實中央和有關農村工作政策,財政、財務收支,各類專項資金、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執行廉潔自律規定等情況,以及其他涉及農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學校、醫院、供水、供電等與農民群眾關系密切的公用事業單位要大力推行辦事公開制度。二是深入推進村務公開。嚴格按照《山東省村務公開條例》要求,全面推進村務公開,村級組織要把各級政府支農惠農政策、社會各界支持新農村建設的項目、新農村建設的各項資金及其使用情況、農村集體資產和資源處置情況,村級財務收支管理情況,以及對村干部的民主評議、考核和審計結果等事項,納入公開的內容,按照村務公開的內容、程序和時限要求,組織落實好村務公開。對涉及農民利益的重大問題以及群眾關心和要求公開的事項要及時公開。對屬于行政審批的事項,負責審批的部門要直接到村進行公開;鎮街要把貫徹落實村務公開制度作為一項重點工作,切實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堅決防止和糾正不公開、假公開、不及時公開等問題。要不斷加強村務公開的制度建設、工作機制建設和村民民主決策工作、民主法制教育培訓工作,進一步提高村務公開的質量。
(五)積極推行農村基層黨務公開。各鎮街、村(居)黨組織要重點公開工作目標、決策內容和程序、干部選拔任用、發展黨員、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民主評議黨員、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問題的處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等內容。應在黨內公開的,通過會議、文件、簡報等形式進行公開;適宜對農民群眾公開的,可通過黨務公開欄、開放黨員活動室等形式進行公開。
四、加強監督檢查
(一)加強對支農惠農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對農業和農民直接補貼政策、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政策、農村社會事業支持政策、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等落實情況。督促有關部門嚴格執行支農資金使用的管理規定,按照透明、規范的程序安排支農資金,通過招投標方式落實支農項目。積極運用“一卡通”等簡便、直接的形式,確保補貼資金足額、及時發放到農民手中。嚴肅紀律,堅決防止和糾正違背科學發展觀的錯誤行為,力戒新農村建設中的形式主義。嚴肅查處在執行支農惠農政策中的違紀違規行為。
(二)加強對農村土地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堅決糾正侵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行為。督促有關部門嚴格控制建設用地占用規模,防止亂占濫用耕地。加強對農村土地征收征用情況的監督檢查,規范征地程序和補償標準,督促做好對被征地農民的就業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全面落實農村集體土地補償費專戶管理、專賬核算、專項審計和公開制度,切實糾正和查處拖欠、克扣、挪用、侵占、貪污征地補償費的行為,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三)加強對農村綜合改革推進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機構編制紀律,防止和糾正機構改革中違反規定設置機構,超職數、超編制配備人員以及弄虛作假“吃空餉”等問題。及時掌握農村義務教育體制改革進展情況,保證各級政府的財政投入足額到位和合理使用。財政等有關部門要規范轉移支付和鎮街開支范圍,及時解決在財政管理體制改革中出現的問題。
五、切實解決損害農民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
(一)堅決糾正損害農民群眾利益的行為。認真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堅決制止在農民建房、用電用水和務工經商等方面存在的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行為。認真落實涉農稅收、價格及收費“公示制”、農村訂閱報刊“限額制”、農村義務教育收費“一費制”等制度,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的監管,堅決糾正農村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認真解決在扶貧、救災、救助、移民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損害農民群眾利益的問題。依法嚴厲打擊制售偽劣農資和哄抬農資價格等坑農害農行為。采取有效措施,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二)認真解決農民群眾來信來訪問題。要進一步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建立完善處理農民群眾信訪舉報問題的工作機制。實行首訪責任制,切實解決好初信初訪問題。實行領導干部包案制。落實黨政機關、領導干部接待群眾和下訪制度,主動了解和解決農民群眾合理訴求,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健全矛盾排查調處機制、集體上訪應急處理機制,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加大信訪舉報問題的督辦處理力度。嚴肅處理打擊報復舉報人的行為。實行信訪工作責任制,對因信訪工作不落實,引發群體性事件和惡性案件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三)嚴肅查處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綜合運用法律、紀律、組織處理等手段,重點查處截留、挪用、侵占、貪污支農資金和征地補償費案件,侵占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案件,利用職權謀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農民負擔惡性案件,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案件,選舉中拉票、賄選等嚴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案件,參與賭博、借婚喪喜慶收錢斂財等案件。制定和完善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違規行為的處理辦法。
六、加強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組織領導
(一)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負起領導責任。要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規劃,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加強調查研究,明確工作任務。鎮街黨委和政府要明確責任,確定工作重點,采取有力措施,著力抓好落實。鎮街黨委每年年底要向市委和市紀委報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市里建立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宣傳部、政法委,市教育局、監察局、民政局、財政局、農業局、經管局組成;市紀委為聯席會議召集人。各鎮街也要相應建立聯席會議制度。要加強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的檢查考核,對工作抓得好的,要予以表彰,對因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導致嚴重后果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要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向村級延伸,制定相關的配套規定。
(二)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組織協調。紀檢監察機關要積極協助黨委、政府研究制定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總體部署和實施方案,發揮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系和溝通,統一組織監督檢查活動,協調解決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市紀委要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重要任務,加大工作力度。鎮街紀委、村務監督委員會要靠上抓、具體抓,確保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落到實處。
(三)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按照任務分工,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納入本部門的整體工作,建立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組織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農村基層黨組織的指導,進一步改進農村黨組織的組織設置、活動方式和工作方法,加強對農村基層黨員、干部的選拔任用和對農村基層黨員、干部的監督管理;宣傳部門要針對農村基層特點,開展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宣傳教育活動,促進農村基層的廉政文化建設,營造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良好輿論氛圍;民政部門要著眼于加強農村基層政權建設,深入推進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財政部門要圍繞財政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財務管理,加強對國家各項財政支農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確保各項資金落實到位;農業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證中央關于加強“三農”工作的政策落實到位,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農村穩定;經管部門要進一步規范村級財務,加強對農村資金、資產和資源的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抓好農民進城務工政策的落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土地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維護國家土地政策的嚴肅性;教育部門要在普及農村義務教育、解決學校亂收費問題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確保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切實得到貫徹執行,各項支農教育投入落到實處;衛生部門要加強對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指導和對專項資金的監管,堅決糾正農村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信訪部門要暢通信訪渠道,重點督促解決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信訪、舉報問題。
各鎮街、市直有關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意見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