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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建立*縣農村經濟發展的智力服務和技術保障有效機制,加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根據全國科技特派員試點工作會議精神和《安徽省關于開展科技特派員基層創業行動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科農社[*]13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培育和發展優勢特色產業,著力推進體制創新、科技創新。通過鼓勵、支持和組織廣大科技人員到基層領辦創辦經濟實體,進駐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圍繞產業開展技術服務,把先進適用技術直接導入農業生產第一線,逐步形成以科研單位、大專院校為依托,以各類專家、技術人員為主體,以廣大鄉土人才為基礎的基層科技創新服務網絡,構建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強有力的科技支撐體系,為促進農業增產、農民增收和全面提高農村經濟與社會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目標任務
通過3年的努力,到2010年在全縣建立一支50人以上的科技特派員隊伍,在水稻、小麥、三粉、水產、畜牧、蔬菜、蠶桑、香草等方面創建6個科技專家大院,提升產業化龍頭企業10家,壯大一批優勢特色產業,推廣一批先進適用技術,培育一批科技致富典型,孵化一批科技先導型企業,提升和組建一批營銷協會、專業協會、科技協會,造就一批適應新農村建設發展要求的鄉土人才和新型勞動者,逐步建立有利于廣大科技人員基層創業的長效機制,探索出一條適合我縣科技提升與普及同步推進的新思路、新途徑。
三、科技特派員選派的條件、對象、程序、去向和服務期限
1、選派的條件:
(1)政治思想好,責任心強,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2)熱心“三農”工作,志愿到農村第一線從事科技服務和創業。
(3)具有豐富的科技服務經驗和實際工作能力。
(4)科技特派員一般要求具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和相關的科技知識水平。
2、選派的對象:
(1)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具有專業特長和管理經驗的人員。
(2)鄉鎮具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工作優秀、服務面廣的科技人員。
(3)從科研單位、大專院校引進的優秀科技人才。
(4)各類企業的優秀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5)選派任職干部。
(6)離退休的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
(7)從外地來我縣工作的技術人員。
3、選派的程序:
(1)縣科技特派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調查摸底,選擇派駐重點,發放《科技特派員需求申請表》到各需求單位。
(2)縣科技特派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需求計劃,招聘公告、接受申請和報名并提出初步推薦人選。
(3)報名的方式采取“雙向選擇”,即組織推薦和個人自愿相結合。
(4)縣科技特派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把確定的初步人選提交縣科技特派員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確定,并公。
(5)被選定的科技特派員由縣科技特派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聘用,統一頒發《*縣科技特派員工作證》,并與用人單位供需見面,雙向選擇,簽訂服務合同。
(6)被選派的科技特派員報市組織、人事、科技主管部門備案。
4、選派去向
(1)發展水稻、小麥、三粉、水產、畜禽養殖、蔬菜、蠶桑、林業等主導產業、優勢特色產業和新興產業的鄉(鎮)、村(組),大戶和農業企業。
(2)省市龍頭企業。
(3)科技示范村、科技示范大戶和民營科技企業。
(4)缺乏技術、信息的偏遠鄉(鎮)場、貧困村,科技特派員可一員一點,也可一員多點。
5、服務期限:
科技特派員服務期限原則是時間服從目標任務,實行科技特派員與服務單位雙方定時間、定目標、定任務,期限一般為3年,鼓勵支持科技特派員連任連派,延長服務期限。
四、主要職責任務
1、宣傳貫徹黨的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推動科教興潁和人才強縣戰略的實施,協助他們理清發展思路,制定發展規劃,確定產業結構調整計劃,尋求發展途徑,培育新興產業。
2、引進新品種和新技術。每一名科技特派員每年至少要引進一項新品種和新技術,進行農業技術示范、推廣,帶動所在鄉鎮、進行區域性農業結構調整,增強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和經濟發展后勁。
3、創建科技專家大院。以龍頭企業為依托,以從大專院校、科研院所選聘的技術人才為首席專家,創建必要的基礎設施條件,構建科技專家大院,開展產、學、研合作,促進農業高新技術成果的轉化,解決制約產業發展的技術瓶頸問題,推動主導產業和特色產業整體升級。
4、開發科技項目。每一名科技特派員,至少要開發一項科技項目,以項目為載體,示范帶動,拓展服務空間。
5、培育提升一批產業(企業)。科技特派員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幫助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或創辦農業科技示范園區,農產品加工企業,樹立培植典型,提高經濟效益,輻射帶動群眾。
6、組建行業專業協會。充分發揮科技特派員駐點服務優勢,依靠骨干企業、經濟能人和專業大戶,因地制宜地組建各種類型的行業專業協會,搜集致富信息,搞好市場預測,掌握市場行情,疏通流通渠道,確保農民增收。
7、開展科技培訓,培養科技人才。根據當地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的現狀、特色,積極開展科普宣傳和技術培訓,培養造就一批科技創業型人才。
8、搞好信息服務。充分應用信息網絡技術,大力開發信息資源,及時為農產品提供市場、技術等方面的信息服務。
五、基層創業主要模式
1、領辦園區模式。科技特派員以合伙人或股份制等方式,出資創辦領辦公司、園區基地,引進和推廣新品種、新技術,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2、資金入股模式。科技特派員與農民或其他科技人員聯合投資興建經濟實體,按股分紅。
3、技術承包模式。科技特派員通過技術服務、技術入股等形式與廣大農民或農業企業協商合作,獲得合法報酬。
4、返租倒包模式。科技特派員先承包土地,投資種植業或養殖業,然后返包給農民種養,給予技術指導,收取一定的承包費。
5、科技中介模式。科技特派員為企業、農民、經濟實體開展引進技術、信息等科技中介服務,收取一定的報酬。
6、技物結合模式。科技特派員投資建立科技服務站,為農民無償提供技術指導和市場信息,經營農藥、種子、肥料等農資產品,獲得合法收入。
7、組建協會模式。科技特派員以創辦的科技園區、示范點、企業為依托,成立產、供、銷協會組織,廣泛吸收相關農戶為會員,以實現協會會員利益最大化為目標,推動農業規模化發展。
8、無償服務模式。廣大科技特派員帶著感情、技術和信息,深入田間地頭,向農民傳授新技術,接受農民咨詢,開展技術培訓和指導,解決技術難題。
六、政策待遇
1、各單位符合條件派出的科技特派員,其原職務、待遇、編制在參加創業行動期間由原單位予以保留不變,并優先保證正常的晉級、調資和職稱評定。
2、服務期滿后,科技特派員經所在單位批準可申請延期或申請離崗。對申請離崗的,單位原則上應予批準,離崗期間的待遇參照皖發[2003]13號文件執行。
3、企業科技人員、技術人員聯合體、退休科技人員、企業法人、外來務工科技人員以及引進人才被選派為科技特派員,有關待遇由縣科技特派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合作雙方協商,從優解決。
4、科技特派員可以以個人身份創業,也可以法人身份創業。以個人身份創業的合法報酬全部歸已;以法人身份創業的合法報酬的分配,由派出單位與科技特派員本人在事前約定。
5、各級各類計劃項目向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傾斜,科技特派員申報的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立項支持。
6、全縣各農村信用聯社每年要安排一定信貸額度,支持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貸款的發放要符合信貸管理制度和辦法的有關規定。
7、企業登記機關應當以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從快辦理科技特派員創辦企業的登記手續,自收到成立登記申請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
七、科技特派員的管理
1、科技特派員由縣科技特派員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管理。縣科技特派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與派出單位共同做好科技特派員的日常管理工作,認真做好科技特派員的駐點選擇,配合駐點單位安排好科技特派員的工作和生活,建立科技特派員工作日志。
2、科技特派員每季度須向科技特派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本人工作、學習、思想及項目進展等情況,寫出書面匯報材料,半年寫出小結,年終寫出總結。縣科技特派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通報科技特派員的工作情況,交流經驗,定期召開例會,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3、科技特派員要嚴格按照服務合同的規定要求去實施,認真完成目標任務。縣科技特派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組織、人事及成員單位,對科技特派員工作進行隨時檢查,并進行年終考評。根據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繼續選派。對不能認真履行職責、責任心不強的取消特派員資格和有關待遇;指導不力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科技特派員,給予通報批評。
4、對科技特派員的考評考核,主要看是否完成合同所確定的工作任務,所在地是否有新的經濟增長點,所在地的主導產業實物總量、總產值、純收入等是否有明顯增長;所在地的整體科技素質和科技意識是否有較大提高;引進的新項目、新品種、新技術的推廣應用、信息及流通領域的服務是否產生較好的經濟效益等。
5、縣科技特派員工作領導小組每年年底對特派員進行一次綜合考核,考核分成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檔次,其中優秀等次不超過30%。對考核稱職以上等次的給予一定的物資獎勵;對特別優秀的報縣委、縣政府給予重獎。
八、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縣成立由分管領導任組長,組織、人事、科技、財政、農委、農村信用聯社等部門負責人參加的科技特派員基層創業行動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抽調專門人員辦公。辦公室設在縣科技局,負責科技特派員的日常管理工作。
2、落實工作經費。縣財政列支科技特派員工作專項經費,每年財政預算安排不少于100萬元,主要用于科技特派員開發項目的啟動、科技專家大院的建設補貼、科技培訓、優秀特派員的獎勵、科技信息服務和縣科技特派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經費。
3、加強制度建設。建立考核目標責任制,實行優勝劣汰、動態管理;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縣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建立崗位培訓制度,不斷提高科技特派員的政策水平和創業能力;建立表彰獎勵制度,每年表彰和獎勵一批“科技特派員先進派出單位”和“優秀科技特派員”。
4、加強協調工作。科技特派員基層創業行動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形成上下聯動,部門互動的工作格局,認真落實各項優惠政策,從項目、資金、人力、財力、信息、技術等方面大力支持科技特派員工作。
5、加強宣傳工作。不斷總結、推廣和宣傳科技特派員基層創業行動的先進典型和先進經驗,擴大科技特派員工作的社會影響。縣電視臺、電臺、信息網站等新聞媒體隨時跟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