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城建局發展社區建設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公司),市各直屬單位:
為認真貫徹黨的*屆六中全會精神,積極推進基層民主建設,切實發揮社區居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社區居委會)依法自治的作用,進一步提高社區建設整體水平,現就加強我市社區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社區建設工作的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大和*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不斷滿足社區居民的物質文化需要為出發點,依據我市實際,改革城市基層管理體制,強化社區功能,完善社區服務,豐富文化生活,擴大基層民主,密切黨群關系,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提高社區居民的生活質量和文明程度。
(二)主要目標:探索新型社區建設,理順管理體制,逐步完善街道、社區居委會的服務管理功能,推行街、居工作社區化,社區工作社會化;全面做好社區辦公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市規劃工作;基本建立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社會化程度較高、多種經濟成分并存、服務質量與管理水平不斷提升的社區服務網絡,逐步建成“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治安良好、環境優美、文明祥和”的和諧社區。到2010年底前,全市有3個區建成省級和諧社區建設示范單位,60%的社區建成市級和諧社區;90%以上的社區黨建工作達到“五個好”目標;90%的社區居委會專職工作者達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建立并完善市、區、街、居四級信息化網絡,推進社區管理與服務手段的現代化,著力構建“數字社區”。
二、拓展社區服務內容,提高社區建設水平
(三)推進社區就業服務。加強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臺建設,通過提供就業再就業咨詢、再就業培訓,為就業困難人員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創造條件。根據居民生活需要,開發社區公益性崗位,挖掘社區就業潛力,開辟社區就業新途徑。
(四)加強社區社會保障服務。加強對失業人員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動態管理,建立就業與失業保險、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聯動機制,切實做到“應保盡保”,促進和幫助享受失業保險、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相關人員盡快實現就業。充分發揮勞動保障工作平臺作用,加強企業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積極做好本社區內居民參加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的服務工作。加快老年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開展老年護理服務,按照社會化養老與居家養老相結合的原則,逐步完善社區托老功能。大力發展社區慈善事業,加強對社區捐助接收站點、“慈善超市”的建設和管理,幫助困難群眾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問題。
(五)健全社區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以方便群眾為目的,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原則,建立健全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主體、社區衛生服務站以及其他具有社區特色的專業服務機構為補充的社區衛生服務網絡,為社區居民提供健康教育、預防保健、康復、計劃生育生殖健康服務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的診療服務。
(六)強化城市管理社區網絡建設。按照“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城市管理體制建設的要求,推動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推進“城管進社區”,進一步強化和完善城市管理社區網絡建設,確立社區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礎地位,充分發揮城市基層組織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設立社區城管服務站,利用社區貼近居民的優勢,全面推進便民服務進社區工作,切實履行市容環衛職責,為社區居民營造清潔衛生、環境優美、秩序良好的生活環境。
(七)做好社區流動人口服務。按照“公平對待、合理引導、完善管理、搞好服務”和“以現居住地為主,現居住地和戶籍所在地互相配合”的原則,做好社區流動人口的管理和服務工作,切實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積極為進入我市的流動人口提供就業、學習、計生等服務,為流動人口的生活與就業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八)發展社區教育、文化、體育服務。統籌各類教育、文化、體育設施資源,充分發揮社區學院、學校的作用,面向社區居民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培訓和科普活動。支持和保障社區內中小學校開展素質教育和社會實踐活動。發展面向基層的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方便社區居民讀書、閱報、健身等活動的場所,并配置相應的設施。加強社區檔案工作,做到有人管、有制度、有櫥柜、有檔案。
(九)強化社區安全服務。每個社區都要建立社區警務室,并按照社區規模大小配備警力。大力推進社區警務工作,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社區防范機制和防控網絡。健全社區群防群治隊伍,組織開展專職和義務的巡邏守望活動。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建立調解員隊伍,逐步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加強對刑釋解教人員、社區服刑人員和有不良行為青少年的幫教工作,做好社區矯正工作。
(十)鼓勵和支持各類組織、企業和個人開展社區服務。鼓勵相關企業通過連鎖經營提供購物、餐飲、家政、維修等社區服務。落實優惠政策,鼓勵下崗失業人員自辦或合伙興辦社區服務組織。按照互惠互利、資源共享的原則,積極引導社區內或周邊單位內部食堂、浴室、文體和科教等設施向社區居民開放。
(十一)不斷改進政府公共服務方式。整合政府各部門在城市基層的辦事機構,積極推進“一站式”服務,提高為社區及其居民提供公共服務的水平。積極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管理等多種形式,調動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服務的積極性,促進公共服務社會化。梳理、整合各類服務熱線,形成社區公共資源共享機制。建設社區信息化平臺,提高社區公共服務的自動化、現代化水平。
三、完善社區組織體系,理順社區工作關系
(十二)加強社區自治組織建設。“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是居民自治工作的基本原則。要依法選舉產生社區居委會,倡導社區以戶代表或社區選民一人一票的方式選舉社區居委會成員。探索在社區黨組織的領導下,由社區居民代表大會利用社區評議會、社區咨詢會、社區協調會、社區聽證會等多種載體和形式,引導居民群眾參與社區事務的監督和管理。
(十三)加強社區民間組織建設。培育和發展社區民間組織是深化社區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研究制定社區民間組織規范化管理意見,明確社區民間組織的性質、任務、組織形式、活動規則和經費來源,建立健全政府對社區公益性民間組織的評估、資助機制,發揮社區民間組織在促進政府職能轉變、維護社區穩定、完善社區功能等方面的作用。大力培育救助類、服務類、維權類、活動類等社區民間組織。
(十四)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支持社區居委會開展工作。區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街道辦事處不得干預依法屬于社區居民自治范圍內的事項,并主動接受社區居委會的評議和監督。凡屬政府職能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不得轉嫁給社區,確需社區居委會協助完成的事項,須與社區居委會協商一致后,經市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同意,并按照“權隨責走、費隨事轉”的原則,給予相應的工作經費。
(十五)明確社區居委會與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關系。社區居委會是社區自治的執行機構,負責社區日常社會事務管理。物業管理部門是以服務居民為主的企業。社區居委會代表居民對物業管理企業進行監督,并支持物業管理企業搞好管理服務。
四、推進農村社區建設,強化村鎮社區功能
(*)積極推進社區建設向農村延伸。《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了“積極推進農村社區建設”的新要求,這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也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內在要求。各地要科學運用城市社區建設的經驗,針對農村社區既是村民的生活場所,又是農民的生產場所這個突出特點,有計劃、有步驟地抓好農村社區建設。
(十七)抓好農村社區基礎建設。充分調動各單位參與農村社區建設的積極性,抓好三大平臺建設:(1)社區服務組織平臺。各地要成立農村社區建設領導小組和協調機構,出臺相關文件,完善相關政策,為推進和諧農村社區建設奠定組織基礎。(2)社區服務設施平臺。充分利用鎮村合并后的閑置資產,改建成社區服務中心,有效整合圖書閱覽、人口計生、衛生保健、警務、農資供應、修理服務、教育培訓、文化娛樂、中介服務等資源,就近、就地為群眾提供優質便捷服務。(3)社區服務網絡平臺。以縣(市)為單位,統一發展規劃,統一服務標識,因地制宜確定服務內容和服務形式,實行鎮村聯動,積極構建為農民生產生活提供各類服務的網絡平臺。
(十八)積極開展為民服務。針對農民的實際需要,積極開展面向村鎮居民的農業信息和技術指導、技術培訓服務;面向外出務工農民的用工信息以及法律維權服務。各部門應抓住有利時機,健全和完善農村綜合服務設施,形成集超市、農資供應、病蟲害防治、小農具修配、教育培訓、文體娛樂、醫療衛生、人口計生等服務為一體的綜合性服務平臺。
五、加大領導與扶持力度,完善社區建設保障機制
(十九)切實加強對社區建設的領導。各地、各部門應增強抓好社區建設工作的自覺性和責任感,加強領導,強化責任,切實做到思想上重視、認識上到位、組織上保障、經費上保證、工作上落實。各級黨委、政府要積極發揮主導作用,切實承擔起加強社區建設工作的領導責任。要將社區建設工作列入市政府對各縣(市)、區年終綜合考評體系,進行統一考核。
(二十)加強社區基礎設施建設。各縣(市)、區在2010年前都要建成1000平方米以上的社區服務中心,并開展正常服務。全市城區所有街道辦事處都要設立一所具有綜合服務功能的社區服務中心,同時懸掛黨員服務中心牌子。各地要按照《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的要求和資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則,全面落實社區辦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務設施,確保每個社區居委會的辦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務設施達到每百戶不低于20平方米的標準,其中社區黨組織、社區居委會辦公用房不少于80平方米。所有社區均應基本具備“六室四站兩欄一校一場地”。六室:社區黨組織和社區居委會辦公室、社區警務室(綜治辦)、圖書閱覽室、資料檔案室、社區文娛室(多功能活動室、居民代表會議室和老年、婦女、青少年活動室)、殘疾人康復室;四站:黨員服務站(點)、社區服務站(城管服務站)、社區衛生計生服務站、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站;兩欄:社區宣傳欄、社區公示欄;一校:社區居民學校;一場地:社區室外活動場。
新建小區要將社區辦公用房、公益性服務設施納入公共建筑規劃,并在規劃許可和規劃定點圖中明確界定。不能單獨設立社區居委會的小區或樓棟,由開發單位按比例提供相應的資金,交屬地縣(市)、區政府,用于統籌解決居委會的辦公用房。建設部門要加強對施工單位的監督管理,確保其嚴格按照規劃定點進行施工。不按規劃要求建設社區居委會辦公用房及公益性服務設施的,或未達標準的新建小區視為不合格工程,房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街道辦事處要參與小區辦公用房及公益性服務設施的驗收工作。
已建成小區的社區辦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務設施未配備或配置不足的,由屬地區政府責令有關單位,將原建設單位留給社區的公建配套設施中被占用、出租的部分予以退出,交由社區居委會管理使用。退出后仍達不到標準的,由屬地區政府負責在2010年前予以解決。
(二十一)保障社區建設專項經費。各級政府要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把社區建設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并根據地方財力,逐年有所增加。市政府設立社區建設專項經費,主要用于城市社區綜合服務平臺建設補助和社區居委會增強管理服務功能補助。各地要結合實際,設立社區建設專項經費,切實保障社區建設投入。同時,要充分發動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金,加大對社區建設的支持力度。
(二十二)落實社區居委會工作經費。各級政府要將社區居委會工作經費列入地方財政預算,確保每個社區居委會年工作經費(含社區黨組織工作經費)不少于8000元,并逐年提高。社區居委會的工作經費由市、區兩級財政按3:7的比例列支。
(二十三)提高社區專職工作者待遇。社區專職工作者的工資待遇應按照不低于我市在崗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原則,隨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逐步提高。各地要根據各自實際情況,適當提高社區專職工作者的工資待遇。社區黨務工作者與社區居委會成員享受同等待遇。
本意見自行文之日起執行。各縣(市)、賈汪區可參照本意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