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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區、*區、*區、*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公司),市各直屬單位:
社區衛生服務是城市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的重要基礎。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是建立人人享有基本衛生保健制度的需要,是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方針,優化城市衛生服務結構的迫切要求,是方便群眾就醫,減輕費用負擔,緩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重要舉措。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指導意見》(國發〔*〕10號)和《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的意見》(蘇政發〔*〕12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
(一)總體要求。以“*”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黨和國家衛生工作方針,堅持社區衛生服務的公益性質,注重衛生服務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堅持政府主導,鼓勵社會參與,多渠道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堅持實行區域衛生規劃,立足于調整現有衛生資源、輔以改擴建和新建,健全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堅持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并重、中西醫并重,防治結合;堅持因地制宜,探索創新,積極推進,將發展社區衛生服務作為深化城市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有效緩解城市居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重要措施,作為構建新型城市衛生服務體系的基礎,著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不斷提高社區衛生服務質量和水平,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經濟的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
(二)目標任務。*年,全市建成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覆蓋率達到100%;*市、*市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覆蓋率達到80%。*年,全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規范化建設達標率達到80%;居民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門急診比例達到40%,60歲以上居民建立健康檔案的比例達到90%;*市、*市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覆蓋率達到90%以上。2010年,全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規范化建設達標率達到95%以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全部達到基礎設施配套、常規設備齊全、就醫環境良好、服務質量一流的省定標準;居民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門急診比例占本地區門急診總數的50%以上。60歲以上居民建立健康檔案的比例達到95%;建成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醫院和預防保健機構合理分工、密切協作的新型城市衛生服務體系。
二、完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功能
(三)加強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各地要制定社區衛生服務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落實相應的政策措施,優化城市衛生資源配置與利用,促進衛生資源向社區傾斜,建立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主體、社區衛生服務站以及其他具有社區特色的專業服務機構為補充的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原則上按照每3至5萬人口或街道(鎮)所轄范圍規劃設置一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根據需要下設社區衛生服務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與社區衛生服務站可實行一體化管理。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主要通過調整現有衛生資源,對政府舉辦的區級醫院以及企事業單位所屬醫療機構等實施重組、改造或功能轉換,建立符合要求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按照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統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發展,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從*年起,對新建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按照準入標準與服務標準,采取面向各類衛生服務機構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舉辦主體,充分發揮社會力量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作用,加快推進社區衛生多元化發展。
(四)明確社區衛生機構服務職能。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具有公益性質,為非營利性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以社區、家庭和居民為服務對象,以婦女、兒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貧困居民等為服務重點,以主動服務、上門服務為主。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要開展健康教育、預防、保健、康復、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并受區(市)級衛生行政部門委托承擔所轄范圍的公共衛生管理職能;根據居民健康需求設置一定數量的康復床位,但不向醫院模式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站主要開展一般常見病治療,提供家庭病床、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健康教育和咨詢等服務。進一步明確各級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機構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職責分工,把適宜社區開展的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調整到社區,并加強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充分發揮中醫藥在社區衛生服務中的作用,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配備中醫醫師,提供中醫藥治療、針灸、推拿、養生保健咨詢等特色服務。
(五)改善社區衛生機構設施條件。各地要將社區衛生服務設施布局納入城市規劃,統籌安排。在新建或改建居民住宅區時,按城市規劃標準在公共服務設施中預留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用房,并無償提供給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使用。未按城市規劃預留或建設社區衛生服務設施的,規劃、建設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規劃和施工許可證。政府舉辦(含綜合性醫院領建)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業務用房由各區(市)政府提供或提供租金。全面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努力使每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逐步達到基礎設施配套、常規設備齊全、就醫環境良好、服務質量一流。
(六)積極開展惠民衛生服務。堅持資源共享、布局合理、方便就醫的原則,選擇有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作為定點惠民醫療機構,開設惠民門診、惠民病床。對符合條件的困難居民提供惠民醫療服務,實行“五免五減半”(即免門診掛號費、門診診療費、注射費、住院護理費和住院診療費;床位費、檢查費、治療費、放射檢查費和手術費減半)政策。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社區殘疾人康復工作,努力幫助解決特困群眾的看病問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設惠民門診,優惠減免的醫療成本費用由區(市)政府承擔。各地要合理統籌民政、殘聯、總工會、紅十字會等部門的醫療救助資源,并納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展救助服務。鼓勵慈善機構和社會各界對惠民醫療進行扶助和捐贈。
三、加強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管理
(七)依法實行準入制度。嚴格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從業人員和技術服務項目的準入。開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必須符合設置規劃,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申報、審批、注冊登記等手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為獨立法人機構,實行獨立核算。嚴禁不符合資質要求的單位和個人在社區開展醫療衛生技術活動,對違反有關規定的機構和人員要依法取消其執業資格。
(八)建立科學合理的考核評價體系。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完善社區衛生服務考核評價制度,建立綜合考評和退出機制,強化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動態監管。每年定期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進行考核評估,按照任務完成情況兌現政府補助,對完不成任務的機構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到位的重新向社會公開招標選擇服務主體,確保城市社區衛生機構健康發展。
(九)提高社區衛生服務質量。明確社區衛生服務范圍和內容,健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工作制度,完善服務標準。督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依法執業,加強對醫務人員的教育,實施全面質量管理,預防服務差錯和事故,確保服務安全。充實醫療衛生技術力量,推進社區衛生服務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實行服務信息公開制,提高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將接受服務居民的滿意度作為考核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業績的重要標準。
(十)建立社區首診和雙向轉診制度。按照分級醫療和雙向轉診的要求,引導和組織市級綜合或專科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立穩定的業務合作關系,并加強監督管理,確保雙向轉診工作有序開展。市級綜合醫院要指定專門的職能科室和人員負責雙向轉診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市統一的雙向轉診流程和處理規范,對轉來的患者及時提供選擇科室、預約檢查、組織會診及安排住院等服務,同時將康復期患者和診斷明確的慢性病住院患者轉回社區,并提供跟蹤服務。積極創造條件,推行社區首診制度試點,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逐步承擔大中型醫院的一般門診、康復和護理等服務,方便群眾就醫。
四、創新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運行機制
(十一)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屬于事業單位,要根據事業單位改革原則,按照服務工作需要和精干、效能的要求,實行定編定崗、公開招聘、合同聘用、崗位管理、績效考核的辦法。建立健全崗位考核制度,實行定性與定量考核、聘期考核與定期考核相結合,考核結果作為續聘、解聘或調整崗位的依據。探索建立人員退出機制,完善辭聘解聘制度,對考核不合格的受聘人員,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可以調整其崗位;不服從崗位調整或無法勝任新崗位工作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可以與其解除聘用關系。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實行以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為主要內容的收入分配辦法,加強和改善工資總額管理,對公益目標任務完成好、考核優秀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適當增加績效工資總量。社區衛生服務從業人員的收入不得與服務收入直接掛鉤。
(十二)改革財務核算辦法。各地要積極探索建立科學合理的社區衛生服務收支運行管理機制,規范收支管理,有條件的可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試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各項收入和支出納入單位預算,嚴格控制成本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以區(市)為單位,由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會計核算工作實行統一管理、集中核算。
(十三)改革藥品采供方式。實行社區衛生服務藥品器械集中招標采購,統一配送,保證藥品質量,降低藥品價格。制定社區衛生服務基本用藥目錄,規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合理用藥,減輕群眾醫藥費用負擔。積極探索推行藥品零差率銷售制度,適時開展藥品零差率試點。
(十四)改革人才培養模式。充分利用*醫學院教育資源,積極開展社區衛生服務人員繼續教育,加強全科醫師、公共衛生醫師、社區護士崗位培訓。引導高等醫學院校全科醫學畢業生到社區工作,全面實行城市衛生技術人員晉升主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前到農村和社區服務一年的規定。市級綜合醫院作為所在城區的技術指導中心,要無償提供業務指導和技術培訓。鼓勵城市業務水平較高、身體狀況較好的退休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展醫療衛生服務,社區衛生機構要為其開展服務提供便利,享受相應待遇。到2010年,基本形成以全科醫師為骨干的社區衛生服務隊伍。
五、進一步完善城市社區衛生經濟政策
(十五)落實政府投入責任。各級政府要加大對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支持力度,建立穩定的經費籌措機制,城市新增衛生投入主要用于社區衛生服務工作。市轄區政府不再辦醫院,著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市、區和縣級市財政要安排經費支持社區衛生設施建設、設備配套和人員培訓,切實改善城市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條件;從*年起,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按照城市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的標準進行補助,市、區兩級按5:5比例分擔,同時納入財政預算并逐年增加;縣級市以本級財政投入為主。改革社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定額資金核撥方式,市、區兩級政府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主要用于預防保健、健康教育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等公共衛生服務,每年年初由市、區財政部門各預撥30%,年中、年底由市衛生行政部門牽頭組織對城區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分別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年中30%、年底40%的比例撥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撥付,并全市通報(政府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具體撥付辦法由市財政、衛生部門另行制定)。市級財政對社區衛生服務專項資金實行項目化管理,對本市城區規范化建設達標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市專項資金將對每個中心給予10萬元,每個站給予1萬元的補助,對參加市級組織的全科醫師和護士轉崗培訓,按人均600元補助,區級專項資金分別按1:1比例配套。對社會力量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的公共衛生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給予同等標準補償。城市政府辦二、三級醫院藥品收支結余的10%用于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在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以前,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符合國家規定離退休的人員費用,根據離退休人數和國家統一規定的離退休金、補貼項目和標準由同級財政核定補助。
(十六)建立適合不同人群特點的醫療保障制度。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管理辦法和醫療費用結算辦法,將符合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城鎮職工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范圍,將符合規定的醫療服務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引導參保人員充分利用社區衛生服務。參保人員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診,個人自付比例應分別比二、三級醫院低15%、25%以上。慢性病人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門診的醫藥費用,符合當地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的部分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勞動保障部門要按規定及時結清基本醫療保險資金,保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正常運行。在尚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鎮居民中,積極推行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并與加強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工作有機結合起來。
(*)實行積極的社區衛生服務價格政策。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應符合《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展的基本醫療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格管理,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衛生主管部門制定服務項目價格,其標準不高于《*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及現行有關規定。對個性化服務,可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服務對象簽訂合同,按服務時間、次數或服務人數等收取費用;特需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按照合理補償成本原則自主定價,報同級價格主管部門備案。社會力量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其價格可根據運行成本適當放寬。對多發病、常見病,積極探索推行“單病種”限價。制定和完善價格管理辦法,落實價格公示和收費清單制度,規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價格行為。
(十八)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對非營利性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按政府規定收費價格取得的醫療衛生服務收入,免征各項稅收;對非醫療衛生服務收入直接用于改善醫療衛生服務條件的部分,經稅務部門審核批準可抵扣其應納稅所得額,其余額征收企業所得稅。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的房屋和土地等不動產,在無償提供給非營利性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使用期間,按國家規定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和政府機構向非營利性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捐贈,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在計算應納稅額時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扣除。
六、努力為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營造良好環境
(十九)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對于維護居民健康、促進社區和諧的重要意義,切實把這項工作作為深化城市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切入點,擺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統籌發展規劃、資源配置、條件保障和政策措施,為社區衛生服務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務和發展環境。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領導為組長、各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城市社區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各區(市)也要不斷充實完善領導機構,及時研究解決社區衛生服務中的重大問題。各街道辦事處要明確一位負責同志分管、落實專人聯系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工作。大力開展創建省級社區衛生服務先進區和示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活動,推動社區衛生服務持續健康發展。
(二十)明確部門職責。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落實責任,共同推進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衛生部門負責制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準入標準、管理與服務規范,制訂社區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加強行業監督管理,組織開展社區衛生服務從業人員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機構編制部門牽頭研究制訂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編制標準的意見。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將社區衛生服務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根據需要安排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民政部門負責將社區衛生服務納入社區建設規劃,探索建立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的城市醫療救助制度。財政部門負責制訂社區衛生服務的財政補助政策及財務收支管理辦法。人事部門負責完善全科醫師、護士等衛生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制度,制訂社區全科醫師、護士等衛生技術人員的聘用辦法和吸引優秀衛生人才進社區的有關政策。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制訂完善城鎮職工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有關政策措施。規劃、建設部門負責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將社區衛生服務設施納入城市規劃,根據《*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規劃》落實機構定點,并依法加強監督。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負責社區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指導和管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社區衛生藥品供應商的資質確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的監督管理,與衛生等部門聯合研究制訂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統一配供辦法。價格部門負責研究制訂社區衛生服務收費標準和藥品價格管理辦法。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密切協作,共同推進社區衛生服務的發展。
(二十一)加大宣傳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將引導參保人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看病的政策告訴群眾,引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社區衛生服務工作。深入開展創建省級社區衛生服務先進區(市)和示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活動,對在城市社區衛生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努力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社區衛生事業發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