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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國務院、省政府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及省鹽務局、省食品藥品監督局、省衛生廳《關于創建食鹽安全村工作意見》(蘇鹽〔*〕20號)等文件精神,確保我市農村地區人民群眾的食鹽安全和人口素質的提高,決定在全市開展創建食鹽安全村活動,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創建食鹽安全村的重要性
食鹽安全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食鹽安全工作是食品安全工作和消除地方病工作的重要任務。國家、省對整頓和規范食鹽市場秩序歷來高度重視,作出過許多重要批示。近年來,我市食鹽市場秩序,經過多年的整治,總體上良好,為建設平安*作出了積極貢獻。但是,危及食鹽安全的隱患遠未消除,特別在邊遠農村地區制售假冒偽劣食鹽的違法活動仍較頻繁,嚴重危害了農村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開展創建食鹽安全村活動,是針對農村食鹽安全形勢采取的一項重要治本之策,是實踐“*”重要思想,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建設和諧社會的具體體現,是建設平安*,爭做江北“兩個率先”領頭羊的實際需要,對建立全市食品安全新秩序,保證農村居民的身體健康,提高農村人口素質,建設農村小康社會將產生積極的深遠影響。
二、創建對象和創建目標
根據我市實際,在與外省接壤的農村地區,選擇合格食鹽覆蓋率較低、假冒偽劣食鹽流入較多、非法經營活動較為頻繁、居民食鹽安全的危險因素較為嚴重的267個行政村作為創建對象(名單見附件二)。
創建目標:通過兩年的努力,上述地區的村全部達到“食鹽安全村”標準。具體進度:以縣(市)為單位(含*區,下同),*年建成80%,*年全部建成。
三、食鹽安全村標準
(一)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重視食鹽安全工作,建立創建領導小組,加強對居民的食鹽法律、食鹽安全教育和經常性的檢查服務;
(二)居民學法守法,認識到食鹽安全的重要性,堅決不買私鹽,主動舉報違法經營行為,自覺在當地購買和食用合格食鹽,合格食鹽居民戶覆蓋率達98%以上;
(三)商店自覺守法不經銷私鹽,及時舉報違法經營行為;
(四)居民外出不攜帶假冒偽劣鹽回村,運輸車輛不運、不帶非法鹽產品回村;
(五)未發生居民因食用假鹽發生急性中毒事故;
(六)村中無制售假冒偽劣食鹽違法行為和窩點。
四、創建原則
(一)堅持宣傳引導。創建食鹽安全村,必須對居民實行宣傳引導,動員居民自覺參與,禁止強迫命令。在全村食鹽市場凈化后,由居民根據消費需求在本村、組依法取得食鹽零售許可證的商店購買食鹽,禁止按人頭人均消費量送鹽到戶。
(二)堅持不走過場。必須嚴格創建標準,保證創建質量,禁止追求數量,不求質量的走過場做法。各縣(市)、鎮、村要做過細工作,務求實效。
五、實施步驟
創建工作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準備階段:6月20日之前。各縣(市)確定創建對象,上報市創建領導小組,各地制定創建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
(二)實施階段:6月20日-11月30日。主要任務是廣泛宣傳發動,營造創建環境。召開創建動員會,簽訂創建責任書和食鹽安全公約,消除不合格食鹽,完善食鹽管理和銷售網絡,強化銷售服務,建立食鹽安全員、信息員制度,創建工作實現制度化、標準化和正常化。
(三)檢查驗收階段:12月1日—*年1月31日。由鎮村創建領導小組組織自查,自查認定合格后向縣(市)創建領導小組申請驗收,市創建領導小組抽檢復驗,對合格村發牌獎勵。創建工作轉入可持續的鞏固階段。
六、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為切實加強領導,市成立*市創建食鹽安全村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見附件一)。創建工作實行屬地負責,在縣(市)、鎮、村建立創建領導機構,各相關部門加強協調配合,縣(市)鹽務局做好創建的具體工作。為有利于把創建工作落到實處,相關鎮要明確一名領導同志具體負責,村黨組織和村委會的主要負責人應為領導小組成員,由黨組織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各縣(市)、鎮創建領導小組要與創建對象的村簽訂創建責任書,明確目標、責任和義務。
七、工作措施
(一)深入動員,全民參與。在創建對象村,充分利用廣播、標語、宣傳欄等形式,營造創建的輿論環境,宣傳有關的法律,宣傳食鹽安全的相關要求和創建“食鹽安全村”的必要性。以村、組為單位召開由全體居民參加的創建動員會議,面對面地給居民宣講法律,宣講食鹽安全對健康、小康的重要性。戶戶簽訂食鹽安全公約,作出承諾,作為評選文明村民戶的一項條件。充分發揮鎮村廣播站、學校、衛生院、防保所、衛生室的陣地優勢,多渠道地宣傳動員群眾。由鹽政部門到村、組設立咨詢點,與居民面對面解惑釋疑。
(二)認真清理不合格食鹽。由居民自查自清,在此基礎上由縣(市)鹽政部門與鎮、村創建領導小組共同逐戶登門進行服務性調查,對灶臺食鹽及家中的其他鹽種進行定性檢測,用合格食鹽替換不合格食鹽。對商店、企業(家庭作坊)進行一次檢查,確認在售在用的食鹽是否合法、合格,對不合法不合格的,依法進行處理和調換。
(三)加強監督與服務。由鹽政部門依法依程序確定村食鹽零售點,并發放食鹽零售許可證,零售店亮證明示經營。鹽業公司必須供應合格食鹽,特約經銷商必須搞好對零售店的服務,送鹽到店,并建立銷售記錄備查,對零售量下降的情況,應查明原因。鹽業公司、特約經銷商和零售店必須嚴格執行食鹽國家定價。村創建領導小組每季度配合鹽政機關對本村食鹽市場和居民戶食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創建村指定一名食鹽安全員,各村組確定一名食鹽安全信息員,由鹽政部門對其進行培訓,配合鹽政部門和鎮、村領導小組做好創建工作,鞏固創建成果。
(四)考核驗收,獎勵達標。*年、*年底,對列入當年創建計劃的村的創建成果,在鎮村自驗合格的基礎上,由市、縣(市)領導小組對其進行考核驗收(考核細則見附件三),并召開創建工作總結大會。對達到食鹽安全標準的村,發給標志牌,給予獎勵,并在當地新聞媒體公布。對未達標準的村,進行總結指導,制定再創措施。
(五)鞏固達標成果。達標村要充分發揮食鹽安全員、信息員的日常服務監督作用,及時化解食鹽不安全因素,縣(市)、鎮創建領導小組每半年對達標村進行一次回訪,年終進行一次食鹽安全檢查,也可根據需要,隨時進行檢查,解決出現的問題,及時排除影響食鹽安全的隱患。以市、縣為單位每年召開一次創建工作座談會,對當年的創建工作進行總結,對鞏固創建成果提出要求,作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