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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危房改造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1號)和全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危房改造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市政府決定今年在全市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危房改造工程(以下簡稱危房改造工程),用一年時間消除現有農村義務教育學校C、D級危房。為了確保全市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危房改造工程順利實施,完成省政府下達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危房改造工作任務,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和任務
縣(市、區)政府負責統籌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危房改造工作,確保在*年4月底前,將現有農村義務教育學校D級危房全部拆除;9月1日前,將現有的C級危房維修加固及翻新;12月底前,改造新建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學用房、學生生活用房和教師工作用房竣工交付使用,全部完成C、D級危房改造工作任務。
二、工作原則
堅持農村義務教育管理“以縣為主”的原則,危房改造的規劃、立項、建設和資金管理以縣為主;堅持危房改造與規范化學校建設、中小學布局調整、修復受災學校、校園環境美化、解決大班額問題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工程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和工程監理制,以及建設項目審計監督和建設資金績效評價的原則。
三、資金保障和撥付
我市農村中小學危房改造資金,按照C級危房維修加固及翻新每平方米160元、D級危房拆除新建每平方米500元標準,由省財政全額負擔。其中,*年2月底前撥付50%,*年7月前撥付35%,其余15%的資金,待在*年底對實際建筑面積審核驗收后,在省核定的控制數范圍內,按實際建筑面積計算撥付。危房改造專項資金由縣級財政部門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直接支付給工程施工單位、商品供應商和服務提供者,不得下撥至鄉鎮及項目學校。
四、規劃和項目管理
(一)科學制訂危房改造規劃。各縣(市、區)政府要按照實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則,在省核查確認農村中小學校舍C、D級危房資料數據庫的基礎上,根據省下達的危房改造專項資金控制數,結合本地區教育發展規劃及中小學布局調整實際,制訂科學可行、覆蓋全部現有C、D級危房的改造規劃,由市教育局會同市財政局審定匯總后,上報省教育廳和省財政廳備案。
(二)確保改造資金專款專用。對省財政全額負擔的危房改造專項資金,縣(市、區)政府設立專戶管理,必須全部用于本行政區域內農村義務教育學校的危房改造,做到專款專用,絕不能截留、挪用。
(三)確保工程質量。危房改造工程的設計、施工、材料采購、設備安裝和驗收,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標準、規范和程序,確保工程質量。
(四)嚴格控制工程投資。各縣(市、區)政府要嚴格控制危房改造工程造價。在保證安全、適用的前提下,對危房改造實行限額設計,并落實工程建設規費減免政策和優惠政策。對超出省財政補助資金的投資,各縣(市、區)政府必須統籌落實,不能產生新的教育負債。工程完工后,應按規定及時做好工程結算和財務決算工作。
(五)確保工程建設進度。各縣(市、區)政府應將本地危房改造工程列入*年重點建設項目,明確進度要求,加強統籌協調,加快前期報批工作,對列入改造的所有工程項目的投資計劃要一次性下達;對轄區內所有改造項目的施工、監理等,有條件的實行一次性招投標;要特事特辦,簡化工程報建手續,要及時落實供水、供電、道路等開工條件,確保按時完成危房改造任務。
(六)加強監督檢查。為加快推進危房改造工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采取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的辦法,加強督促檢查。各縣(市、區)要每月通過簡報等方式向市教育局上報危房改造工程進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市教育局每兩個月將全市危房改造工程進展情況匯總報省教育廳,并每季度向社會公布一次,以及以簡報形式通報全市危房改造工程實施情況。同時,市教育局牽頭會同市財政、審計、監察、發展改革、建設、國土資源等部門負責對全市危房改造工作全過程進行指導、協調、檢查和監督。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危房改造專項資金的監管,確保危房改造任務順利完成,市政府與各縣(市、區)政府簽訂《*市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危房改造責任書》。各級政府承擔危房改造工程的責任,政府主要負責人承擔領導責任,分管教育的政府負責人承擔直接責任。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危房改造工程,切實加強領導,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為組長,分管教育、建設的負責人為副組長,教育、財政、發展改革、建設、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和檢查監督。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危房改造工作的組織實施,各級財政部門負責落實和監管危房改造資金,保證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和使用安全。各級監察、審計、工程質量監督等部門要切實采取措施,加強對危房改造資金管理和工程質量的監督。
六、責任追究
對未按《*市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危房改造責任書》要求按時保質完成全部危房改造工作,或工作不力、管理不嚴、違規操作造成安全等責任事故和重大安全隱患的,對人為因素影響項目進度和延遲工期的,對擠占、挪用、截留、滯留專項資金或弄虛作假、套取省危房改造專項資金以及產生新教育負債的,必須嚴肅查處,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和負責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