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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肇慶高新區管委會,市府直屬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便民廉醫工程”,進一步鞏固發展我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促進我市合作醫療工作又好又快發展,根據全國、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會議精神和省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2009年度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工作目標
(一)全市新農合參合率(參合人數占農業總人口比例,下同)達96%以上,力爭實現所有農村常住人口都享有合作醫療制度的保障。其中,端州區、鼎湖區和肇慶高新區的參合率力爭達到100%,高要市、四會市的參合率達到98%以上,德慶縣、封開縣、廣寧縣和懷集縣的參合率不低于96%。同時,進一步落實特殊困難群眾參加合作醫療的措施,確保農村五保戶、低保戶、特困戶、孤兒、殘疾人和其他貧困人口100%參加合作醫療。
(二)充分發揮合作醫療基金的使用效益,力求合作醫療基金使用最優化。當年統籌基金結余原則上不超過15%,累計結余不超過年度籌資的25%。
(三)加強縣、鎮兩級經辦機構能力建設,確保落實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
(四)加快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信息化建設步伐,完成全市新農合信息管理軟件的升級工作。所有定點醫療機構要實行電腦收費,在縣、鎮兩級定點醫療機構全面實施即時補償制度。
二、資金籌集
根據省的要求,2009年新農合人均籌資水平要達到110元以上。其中,各級財政對參合農民的補助標準為每人90元(包括中央財政4元、省級財政61元、市級財政10元、縣級財政15元),參合農民個人繳費不少于20元。
各地要對農村五保戶、低保戶、特困戶、孤兒、殘疾人和其他貧困人口參加合作醫療給予幫助。對符合農村醫療救助條件的對象,由當地民政部門從醫療救助基金中優先資助其繳納個人參合費用;尚未達到農村醫療救助條件但生活仍比較貧困的,各地要多渠道采取措施,幫助其參加合作醫療。
按照《關于實行計劃生育優惠卡制度的通知》(肇府辦[*]42號)精神,對計劃生育優惠卡的持卡戶及該戶18歲以下孩子參加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出資費用,由各地財政解決。
三、補償辦法
繼續堅持以大病統籌為主、適當兼顧受益面的原則,不斷提高受益率,擴大受益面,切實提高新農合的保障水平。
(一)住院補償。2009年,住院補償封頂線要達到5萬元以上,實際住院總補償水平不低于總住院費用的40%。參合人員的住院費用補償比例為鄉鎮衛生院70%、縣級醫院60%以上、縣外醫院40%以上。鄉鎮衛生院、縣級醫院、縣外醫院住院起付線分別為100元、200元、600元。凡在本市內精神病專科醫院住院的參合精神病人,其住院費用補償比例按縣級醫院的標準執行。
(二)門診補償。近兩年合作醫療基金結余率超過省控制線要求的縣(市、區),要積極推行門診統籌補償制度。普通門診補償統一實行門診統籌制度,不再實行家庭賬戶制度。門診補償按照“互助共濟、因病施治、有病多補,無病不補”的原則,以鎮衛生院、村衛生站門診服務為主體,引導病人就近就醫,做到“小病不出村、不出鎮”。實行“按比例補償、單次限額、全年封頂”的補償方式,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保證基金使用安全。門診統籌資金可按當年基金籌資總額的20%進行預算,門診統籌資金與大病統籌資金合為一個會計科目。門診補償不設起付線,每次門診補償比例應達到門診費用的30%以上,單次補償限額可為5元(村衛生站)至8元(鎮衛生院),個人年補償封頂線可達到50元,封頂線可以由家庭統一使用。補償范圍限于新農合用藥目錄和診療范圍之內,村醫按村醫用藥規定執行,并規定最大處方限額。各縣(市、區)必須與村衛生站和鄉鎮衛生院簽訂協議,實行協議管理。各縣(市、區)應結合實際,制訂具體的門診統籌補償方案。
(三)特殊病種大額門診費用補償。將特殊病種大額門診費用補償的病種范圍由原來的13種擴大到15種。除原規定的肝硬化失代償期、癌癥(放化療)、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再生障礙性貧血、系統性紅斑狼瘡、組織器官移植后門診抗排異治療、精神障礙性病癥(強迫性神經癥、精神分裂癥、抑郁癥、躁狂癥、偏執性精神障礙、焦慮性神經癥、精神發育遲滯)、心臟病并心功能Ⅲ級以上、嚴重腦血管疾病(半身不遂、下肢癱瘓)、癲癇經常性發作、腎病綜合癥、重度地中海貧血和老年性癡呆癥等13種外,增加高血壓病和糖尿病2個病種,共15種。各地可結合實際,自行制定和增加納入合作醫療補償范圍的特殊疾病種類。報銷起付線從原定年累計800元降到年累計500元(含500元)。起付線以上部分補償比例為30%。對精神障礙性病癥(強迫性神經癥、精神分裂癥、抑郁癥、躁狂癥、偏執性精神障礙、焦慮性神經癥、精神發育遲滯)不設起付線,報銷比例為50%。大額門診費用年補償封頂線為1萬元。大額門診費用補償封頂限額納入住院補償封頂限額內計算。
(四)白內障門診手術補償。白內障患者進行門診人工晶體植入手術,每一側患眼一次性補助500元。
(五)住院分娩補償。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農村婦女正常住院分娩每例補助300元。如發生難產、剖腹產等特殊情況,按照住院標準報銷醫療費用。
(六)預防接種第二類疫苗補償。將狂犬疫苗、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水痘疫苗、流感疫苗、B型流感嗜血桿菌疫苗(即HIB疫苗)和甲肝疫苗的接種費用列入合作醫療補償范圍。補償比例為30%。
(七)繼續實行合作醫療補償向中醫藥傾斜政策。一是中醫藥服務門診補償:納入中醫藥服務門診補償的病種為上肢骨折和下肢骨折,補償條件是采用中醫藥治療的非手術病人。補償辦法及標準為:上述病人中醫藥服務門診補償不設起付線,補償比例為50%,補償金額年封頂線為200元。二是調整中醫藥服務住院費用優惠補償比例,參合患者住院中醫藥總費用占住院總費用20%(含20%)以上的,住院報銷不設起付線,補償比例同時提高10%。中藥飲片除單味使用不予報銷外,復方使用均納入新農合報銷范圍。
(八)大病救助。按照《印發肇慶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救助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肇府[*]72號)執行。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對農村合作醫療救助標準作適當調整。各縣(市、區)要根據市的補償辦法,制定本地2009年度的補償方案。各地的補償方案,報市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實施。
四、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領導。
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全面推進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是黨十七大的重要精神。鞏固、發展、完善新型農村農村醫療制度,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責任。要把新農合工作納入各級政府及其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強化政府的管理職責,切實加強對新農合工作的領導。縣級政府是新農合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政府領導要高度重視,及時研究解決新農合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新農合工作順利開展。
(二)落實配套資金,切實加強基金管理。
要按照新的籌資標準,落實各級財政配套資金,確保資金按時足額到賬。按照《印發肇慶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救助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肇府[*]72號)要求,縣級財政要按當年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人數人均不低于0.5元的標準,專門安排農村合作醫療救助資金。新農合基金和新農合救助基金必須以縣為單位分別設立專賬,實行專戶存儲,統一管理,封閉運行。要認真落實和執行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制度,健全檢查監督制度,有效預防和查處虛報、挪用、截留、套取、貪污合作醫療資金以及造假憑證、做假帳行為。市財政、衛生部門每年要對縣級新農合基金的使用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市審計部門每年要對縣級新農合基金審計一次。建立健全縣級農村合作醫療監督委員會及其工作機制,加強對合作醫療基金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確保基金安全。要加強新農合資金的績效評價工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加強新農合基金運行風險的防范,各統籌地區要根據財政部、衛生部的要求,從統籌基金中提取風險基金,規模保持在當年統籌基金總額的10%,主要用于彌補基金非正常超支造成的基金臨時周轉困難等。
(三)加強新農合經辦機構建設,努力提高經辦能力。
各地要按照《關于進一步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水平和運行質量的通知》(肇府[*]29號)要求,進一步充實和加強縣、鎮兩級新農合機構建設,落實人員編制,并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確保新農合機構有人辦事、有錢辦事。凡未在*年10月底前落實鄉鎮新農合經辦機構人員編制的縣(市、區),要盡快研究解決,確保在*年底前為每個鄉鎮新農合經辦機構落實好編制,配備好人員。同時,根據工作需要,認真落實新農合經辦機構的工作經費。要加強各級新農合經辦人員的培訓工作,統一工作要求,不斷提高經辦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四)嚴格執行新農合各項規章制度,嚴防發生騙取新農合資金現象。
要針對近年來省內一些地方不法分子騙取新農合資金的違法行為不斷增多的現象,切實加強管理,堵塞漏洞。要做到事前嚴防范、事中嚴監管、事后嚴懲處,尤其要注意關口前移,在事前和事中環節狠下功夫,從源頭上防范騙取、套取合作醫療資金的行為。要進一步完善并落實新農合的各項規則制度。一是要認真落實公開公示制度。嚴格按照要求,將報銷補償情況在鎮、村的政務公開欄上墻公示,同時在政府公眾網或衛生網上公示,做到每月公示一次,接受群眾監督。二是全面推行即時補償制度。要在縣(市、區)內的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全面實行即時補償制度,既方便參合群眾辦理報銷補償,又便于加強對合作醫療資金補償環節的監督。三是完善報銷憑證審核制度。建立縣外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憑證的審核、核對制度,縣外住院憑證必須上送縣(市、區)農村合作醫療辦審核后才能報銷。實行先付后審的地方,必須由縣級經辦機構對報銷補償憑證審核后,才能向鄉鎮經辦機構或定點醫療機構撥款。通過加強審核,防止利用假發票、假憑證騙取新農合基金事件的發生。四是建立健全新農合工作中違規違法行為的查處機制。對利用假發票、假憑證和分解處方、虛開處方(冒名簽字)、制造假處方等騙取新農合資金的行為,一經發現,要一查到底,從嚴處理。
(五)加強定點醫療機構監管,嚴格執行“兩個目錄”。
各地要認真貫徹執行《肇慶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肇府[*]85號)有關規定,切實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要制定定點醫療機構監測評價指標體系和考核辦法,完善醫療費用分析、評估和通報制度,把醫療費用上漲幅度、醫療服務質量以及新農合制度執行情況等,納入定點醫療機構考核范圍,定期組織專業人員對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為進行評審,考核結果與定點資格和費用撥付掛鉤。定點醫療機構要規范住院登記、病案書寫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有關要求書寫病案,管理病案。對出入院病人要進行住院登記,核實身份,保存資料,以備檢查。要嚴格執行省規定的用藥范圍和診療項目,定點醫療機構必須按照《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年版)》規定的用藥目錄和《廣東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粵勞社[*]304號)規定的診療范圍,嚴格控制自付費用的支出。各級經辦機構要按照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的約定,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重點監控是否存在不合理用藥、不合理檢查、不合理收費的情況;是否存在將門診病人轉作住院病人或掛床住院的情況;是否存在住院率突升、次均住院費用突長的情況;是否存在不按用藥目錄和診療范圍規定進行治療的情況;是否存在偽造、涂改住院票據、住院憑證的情況。要定期向社會公布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費用情況,確保參合人員的知情權。
(六)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提高新農合工作效率和監控水平。
各級政府要重視新農合信息化建設,全面推進農村合作醫療信息化建設工作。要以縣(市、區)為單位,實行統一配置、統一軟件模塊,建立定點醫療機構門診、住院收費電腦結算系統,將定點醫療機構的診療信息、收費和補償數據與新農合對接,以信息化管理手段處理新農合補償、數據統計和數據傳輸等工作,實現補償審批網絡化、補償結算電算化、工作管理信息化。定點醫療機構要盡快配置電腦,實行電腦收費及辦理即時補償。具備條件的縣(市、區),要迅速開展新農合管理信息系統的升級工作,將原來使用的C/S結構軟件更新為B/S結構軟件,以提高新農合信息化管理水平。
五、下大力氣抓好2009年度參合宣傳發動工作
各地要通過各種形式,加大新農合工作的宣傳力度,將黨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將2009年新農合的補償項目、補償比例、封頂線等告知群眾,提高群眾自愿參與的積極性,確保全市參合率不因個人繳費額的提高而下降,確保全市新農合參合率達到96%以上的目標。各縣(市、區)要根據省、市的指導意見,抓緊制訂完善2009年度的工作方案。9月30日前,縣(市、區)、鄉鎮政府要召開農村合作醫療宣傳發動工作會議,部署宣傳發動工作。10月進入全面宣傳發動階段。11月底應基本完成個人繳費的主要工作。12月15日前全面完成向農民收款工作。12月20日前為資金入戶、登記造冊、統計上報和電腦錄入階段。各地收繳農戶的資金,要在12月18日前全部劃入縣級合作醫療基金專戶。12月底前,各縣(市、區)要組織檢查,查漏補缺。2009年1月上旬,市組織檢查并核實上報人數。各縣(市、區)實際參合人數,以參合人數花名冊及12月30日前劃入基金專戶資金和電腦錄入名單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