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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府直屬和省駐肇有關單位:
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以下簡稱“減排”)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生態文明、促進我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措施,是加強環境保護、維護人民群眾環境權益的具體體現。按照省政府與我市簽訂的“*”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要求,到2010年度,在經濟持續增長的基礎上,全市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要分別控制在3萬噸和3.5萬噸以內。當前,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雖有所控制,減排工作機制逐步建立,減排項目有序推進。但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兩項污染物排放指標總體仍呈上升趨勢,實現全市“*”期間減排的總體目標和年度目標任務仍相當艱巨。為進一步推進我市總量減排工作,根據省政府《印發廣東省“*”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府〔*〕99號)和市政府《印發*市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肇府〔*〕8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確保減排項目落實到位
(一)削減化學需氧量。
1、生活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加快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設施建設是實現污染減排的關鍵。我市要在*年到2010年完成化學需氧量15551噸的削減任務,必須新增污水處理能力23萬噸/日以上。根據廣東省“*”總量目標方案,為確保完成減排目標,要求未開工建設的縣級污水處理廠*年底前必須動工;其中,*高新區污水處理廠首期工程(日處理污水4萬噸)、四會市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日處理污水5萬噸)項目必須在2009年6月前建成,市第三污水處理廠和*區、廣寧縣、德慶縣、封開縣、懷集縣污水處理廠等(共日處理污水14.5萬噸),必須在2009年底建成,高要金利的污水處理廠也必須在2010年底建成(具體名單見附件1)。同時,必須要大力推動污水管網建設,使管網建設與廠區建設同步,提高污水處理廠的使用效率,并加強對污水處理廠的監管,確保其正常運轉、達標排放。
2、河涌整治工程項目。實施河涌整治是我市工程減排的一個特點。*年重點對**二期、四會獨水河流域、高要宋隆河流域進行整治。
3、工業開發區污染集中整治。未建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工業開發區必須根據規劃和環境影響評價要求,在2009年底前建成。其中,四會龍甫工業園污水處理廠、高要金利、金淘工業園的廢水集中治理工程必須在2009年4月底完成。
4、重點工業企業廢水處理。(1)已建減排項目要確保穩定運行。*佳榮針織有限公司、*順興發漂染有限公司、懷集嶺南鋼鐵有限公司等3家*年度減排企業,以及廣寧鼎豐紙業有限公司、*永盛紡織印染有限公司等國控重點污染源必須強化日常管理,確保按照設計要求、技術標準穩定運行、達標排放。(2)未建減排項目要按時建成投運。懷集縣蔗糖發展總公司、四會敦煌紡織染整公司、華泰紡織染整公司、東岳染織有限公司的廢水治理等項目,必須在*年6月底完成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改造。*星湖科技制藥有限公司、*中信漂染有限公司和*錦田紡織漂染有限公司等化學需氧量年排放量超過50噸,具備進一步減排能力的工業企業,都必須在*年底前大力推行清潔生產,加大廢水綜合治理力度,進一步提高廢水循環利用率(具體項目見附件2)。
已建成的城市污水處理廠、工業開發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重點工業企業污水處理站必須確保設施正常運行,建立污水設施運行臺帳,測定進出口水量和COD濃度數據,記錄設施運行用電量、藥劑用量和污泥產生量以及污水回用工程運行等情況,不得無故停運。對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行或者擅自拆除、閑置的,依法予以高額處罰。對未按規定完成減排任務的排污單位,停止審批其新建、擴建項目環評文件。對未按要求建成污染集中治理設施的工業開發區,停止審批其區內新建、擴建污染型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區內排污單位超標排放的,責令停產整治。
5、加強污水處理廠運行評估。按照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的有關規定,加強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嚴格執行排放標準,明確水質考核項目、在線監控、水質檢測頻次、合格評價等具體要求,對已運行的污水處理廠進行測評,并將測評結果向社會公布。對未按規定運行的,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對超標排放的,嚴格依法從重處罰、加倍征收超標排污費,酌情降低信用等級。對營運情況好的企業給予獎勵,并作為樣板企業,優先支持其在污水處理產業化中擴大市場。
6、實施區域限批。對不按計劃完成污水處理廠建設或者管網配套年度建設任務的縣(市、區),市發改局、國土資源局、環保局暫停當地城建項目立項、用地、環評文件審批,不予安排城建類政府性補助資金。
(二)削減二氧化硫。
1、以控制水泥行業二氧化硫排放為重點,削減二氧化硫排放。
控制水泥行業二氧化硫排放是實現我市二氧化硫總量減排的關鍵。一是積極推進水泥產業布局與結構優化調整合理布局新建水泥廠,鼓勵發展日產4000噸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項目。二是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淘汰落后水泥生產能力有關工作的通知》和國家發改委令第40號、50號文的有關規定,在2009年底前要關停高要市蜆崗水泥廠等一批落后水泥企業,其中:高要市高祿水泥公司金渡分廠、高要蜆崗水泥廠、高要市金利水泥廠、封開縣龍昌江口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封開縣江口水泥二廠,封開縣龍昌千層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等六間落后產能水泥企業必須在*年底前關停,*恒建水泥有限公司等8間落后產能水泥企業必須在2009年底前關停(具體名單見附件3)。各地和各有關部門要認真配合抓好相關工作,確保關停措施的落實。根據省的“減排工作方案”,對不按期淘汰的企業,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依法予以關停,有關部門依法吊銷生產許可證和排污許可證并予以公布,電力供應企業依法停止供電。對沒有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地區,實行“區域限批”,嚴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行業盲目發展。
2、調整產業結構,關停一批小型火力發電機組和污染嚴重的小鋼鐵企業。
根據省政府《印發廣東省小火電機組關停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8號)的要求,我市必須在2009年底前關閉西江發電廠、高要金利電廠、四會電廠等3家發電廠。我市已于*年關閉了西江發電廠和四會電廠,計劃*年內,關閉高要金利發電廠;根據省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關停和淘汰落后鋼鐵生產能力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07〕84號)的要求,關閉懷集中洲水鴻鑄鋼廠等10家小鋼鐵廠(具體名單見附件4)。
3、加快推進重點工業企業脫硫項目
*星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屬下的生物基地和生物制藥廠的鍋爐脫硫項目必須在*年6月底前完成,并要求安裝在線監控裝置。
二、全面實施在線監控
(一)對已安裝在線監控但未聯網的企業要限期聯網。廣東鼎豐紙業有限公司、廣東*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工程基地、*市污水凈化處理廠等3個已安裝在線監控設備并與市環保局聯網的工業企業,要加強運行維護,確保正常穩定連通。
(二)對未安裝的在線監控的企業要限期安裝并聯網。凡列為全市國控重點污染企業沒有安裝自動監控設備的,*年6月年底前必須自行安裝,并與省、市環境監控中心聯網(具體名單見附件5)。
凡被列入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計劃的排污單位,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限安裝在線監控設備并配合做好聯網工作。在線監控設備需要維修、停用、拆除或者更換的,應事先報環保部門同意。對不按要求安裝和聯網或者擅自拆除、閑置在線監控設備的企業,予以通報,責令改正,并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三、明確工作分工,落實減排責任
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減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真實施市下達的減排任務。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本行政區域減排工作負總責,在*年5月底前制定本轄區的具體實施辦法,建立減排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健全工作責任制,加大減排資金投入,落實本行政區域減排項目,確保按期實現減排目標。各部門要加強協調聯動,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扎實推進污染減排工作。
(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高新區管委會:對轄區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負責,要制定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年度方案和實施計劃,加大環保投入,加快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加快淘汰落后產能,依法關停不按期淘汰的企業和污染嚴重企業,加強污染監管,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推進工程減排、產業結構調整減排、監管減排,確保落實責任,做到目標到位、任務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確保市下達的年度工程項目建設任務和年度總量減排任務的完成。
(二)市環保局:牽頭做好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具體負責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分配工作;負責把好環保準入關,從源頭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把總量指標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未取得總量控制指標的項目,一律不予批準建設。對超過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生態破壞嚴重或者區域環境質量未達到環境功能質量要求的,實行區域或行業限批;制定和實施減排考核辦法;加強對污染源的監督管理工作,推行排污許可證制度,建立重點污染源信息動態管理系統和動態數據庫,實現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定期公布全市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減排情況以及環境質量狀況;組織對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節能減排工作專項檢查;組織對超標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征收超標排污費,并實施限期整改;未達到總量控制目標要求的項目,一律不得投入生產;對建設項目未經驗收擅自營運、久拖不驗、超期試生產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嚴格依法予以處罰;對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務的,責令其停產整治;整治仍不能實現達標排放的,提請市政府依法關閉。
(三)市發改局:抓緊建立新開工項目管理的部門聯動機制和項目審批問責制;實行新開工項目報告和公開制度,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業新上項目與地方節能減排指標完成進度掛鉤、與淘汰落后產能相結合的機制;認真執行國家、省制定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研究制訂淘汰落后產能分地區、分年度的具體工作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每年向社會公告淘汰鋼鐵行業落后產能的企業名單和各地執行情況;將污染減排重點工程列入重點建設項目計劃,做好重大產業能源發展規劃,并牽頭實施小火電的關閉工作。
(四)市經貿局:落實新開工項目管理的部門聯動機制和項目審批問責制;負責推進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清潔生產工作的意見。加大小火電、鋼鐵、水泥等行業落后產能的淘汰力度;研究確定關停小水泥、小鋼鐵企業的名單及時間表,牽頭推進小水泥、小鋼鐵關閉工作,每年向社會公告水泥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名單和各地執行情況,推動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引導環境保護產業化、市場化。
(五)市科技局:負責實施“節能降耗減排專項科技行動”。加強環境治理關鍵技術研發和推廣,在省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省科技支撐計劃和省高新技術發展計劃等科技專項計劃中,安排一批總量減排重大技術項目,加快環保科技創新及成果轉化的步伐,積極推進和實施環??萍际痉豆こ?。
(六)市財政局:加大財政對污染減排的支持力度。提高財政對排污費的統籌能力,加強排污費的使用管理,加大對重點污染源治理及其監測監控的資金投入。
(七)市國土資源局:在組織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時,要重視工業布局的合理性與環境保護問題,保證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和重大環境保護工程的用地,做到國土資源開發利用與環境保護相協調。
(八)市建設局:負責推進城鎮污水廠和生活垃圾處理工程建設,建立健全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評估制度,指導城鄉建設布局和基礎設施建設,減少環境污染;進一步加強城鎮污水處理的監督管理。加快推進市、縣和中心鎮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
(九)市水利局:按照國家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負責水資源調配,協助保護飲用水源地水質,組織安排好河道清淤工程,利用水利工程調度增加水環境容量,進一步抓好流域和水利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及水土保持生態建設工作。加強取水、節水管理工作。
(十)市農業局:指導開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制定農業環境保護和建設規劃,開展畜禽養殖廢物資源化、無害化處理,合理利用沼氣;發展生態農業和無公害農產品,指導合理施用化肥、農藥、控制農業面源污染。
(十一)市統計局:負責提供GDP、人口、能源等科學統計數據給市環保局,為污染減排的新增量預測提供合理科學的數據。
(十二)市物價局:牽頭負責脫硫電價政策的落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負責生活污水處理費開征與征收督促工作,協同市市政管理局、市環保局等部門監督落實污水處理廠運營處理效果同運營費用掛鉤的辦法。
(十三)市市政管理局:負責推進*市城區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管網等環?;A設施建設,并進一步加強生活垃圾無害化填埋場和污水收集的監督管理。
(十四)市國資委、市自來水公司:負責市第三污水處理廠建設工作。
(十五)市質監局:加強對小燃煤燃油鍋爐的監管,新安裝鍋爐項目必須履行環評手續的,污染物排放必須符合環保標準。
(十六)市工商局:落實新開工項目管理的部門聯動機制和項目審批問責制,配合環保部門全力推動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環?!叭瑫r”制度和排污許可證制度的執行,對沒有履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和環保“三同時”驗收手續或沒有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企業,嚴格依照有關規定,撤銷其注冊登記或吊銷營業執照。同時負責核準自然停產、關閉企業的情況,收集污染企業注銷工商執照等信息,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報送市總量辦。
(十七)市金融辦、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和*銀監分局:協調銀行業金融機構落實項目管理有關部門聯動機制,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未經批準,不得給予貸款;加大對節能減排項目、循環經濟項目的融資支持力度,鼓勵支持利用產業投資基金、資產證券化等新型融資方式,籌措大型節能減排工程建設資金;建立健全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與環保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按照“整體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從企業環境違法信息起步,逐步將企業環保審批、環保認證、清潔生產審核、環保先進獎勵等信息納入征信管理系統,引導金融機構在為企業或項目提供授信等其他金融服務時,把審查企業信用報告中的環保信息、企業環保守法情況作為提供金融服務的重要依據,限制污染嚴重企業貸款。
(十八)廣東電網公司*供電局:負責推進電網建設和電力節能環保調度工作;加快電網建設,解決電力供應瓶頸問題,為全面關停小火電機組提供基礎。
其他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切實做好總量減排的各項工作。
四、建立考核制度,強化監督管理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高新區管委會要建立健全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責任制和問責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形成強有力的工作格局,確保實現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
(一)建立減排報告制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高新區管委會要建立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的統計、監測、考核體系,健全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臺賬,及時調度和動態管理本轄區內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數據、主要削減工程措施進展情況以及環境質量變化情況,制定減排工作方案和年度削減計劃,于當年1月底前報市政府,并抄送市總量辦(在市環保局)備案;對轄區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進展情況進行逐月自查,每季5日前將上季相關減排工作進展情況報告、重點減排工程的季報表、監督性監察報告和監測報告報送市總量辦。
(二)加強減排日常監督管理。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監督管理包括日常督查和定期核查。日常督查采用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環保部門組織實施,督查中發現治理減排設施不正常運行一次,監察系數取0.8,不正常運行兩次,監察系數取0.5,超過兩次不正常運行,監察系數取0。定期核查分為半年核查和年度考核,由市政府組織,市環保局、監察局牽頭會同市發改委、經貿委、建設局、國土資源局、財政局、統計局、物價局、電業局、工商局等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具體實施,采用資料審核和現場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日常核查、督查結果不定期在全市通報,對進展遲緩的地方政府提出預警,年度考核結果經省審核確認后,向社會公布。
(三)嚴格減排責任追究。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指標完成情況納入各級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政府年度績效評估體系、縣(市、區)長環保目標責任制考核,作為各級政府領導綜合考核評價和評先創優的重要內容和依據,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對完成年度減排計劃任務的縣(市、區),在統籌規劃的基礎上,優先安排有關建設項目審批、用地指標審批,并加大污染治理等有關資金的支持力度。對未完成年度減排計劃任務和未按期完成市重點減排工程的縣(市、區),由市府辦督查科予以效能告誡,政府主要負責人要向市政府作出說明和書面檢查,并在1個月內提交整改方案,報市總量辦(辦公地點設在市環保局)備案。整改期間實施區域限批。對因工作不力、瀆職失職造成總量削減治理項目建設進展緩慢,減排工作弄虛作假等違法違紀行為,依照《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單位、部門和責任人的責任。
(八)優化發展環境。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主動幫助產業化組織解決基地建設、市場開拓、資金融通、技術創新、信息交流等問題,不斷改善農業產業化發展的社會環境、經濟環境、法制環境。紀檢部門要加強經濟環境治理,杜絕對企業的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行為;稅務部門要及時落實好有關農業龍頭企業的稅收減免政策;各縣(市、區)對上級財政安排的農業產業化經營資金要配套投入;農業產業化主管部門要及時總結和推廣各地扶持推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好經驗、好做法;新聞媒體要加強輿論宣傳,在全社會營造關心、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濃厚氛圍,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健康協調發展。
四、切實加強農業產業化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把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工作放在解決好“三農”問題的優先位置,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各級農業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能,主動參與,形成強大合力,加快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各地要不斷探索和總結好的經驗做法,表彰獎勵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
(二)加強制度建設。各地要建立農業產業化工作目標責任制,做到有規劃、有計劃、有組織、有領導,任務明確、職責落實、措施得力、推進有效。各級農業部門要加強產業化經營日常工作的管理,一方面要加強對農業龍頭企業運行情況的監測工作,實行動態管理,選優汰劣。另一方面要進一步完善項目管理制度,尤其是對農業產業化扶持項目的選擇和監管,要做好項目選擇、監管、總結和推廣等工作,確保做到公開、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