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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規范和完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確保政府投資項目的順利實施,根據《*市重大項目保廉工作意見》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現就構建*區政府投資項目保廉體系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總體要求
通過政府投資項目保廉體系的建設,進一步推進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體制改革,創新機制,完善制度,逐步建立決策、執行、監督三者分離的權力運作機制,著力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政府投資項目中可能出現的消極腐敗現象。
政府投資項目指以財政資金、各項政府性專項資金、接受捐贈的資金和行政事業單位預算外資金以及政府全資或控股企業資金等為主要資金來源的經營性和非經營性的項目。
本實施意見主要是政府投資基本建設項目保廉體系建設,其它政府投資項目的保廉體系逐步建立。
股份經濟合作社的基本建設項目可參照執行本實施意見。
主要內容
(一)公開透明,構建政府投資項目權力約束機制。
1、項目決策制度。政府投資項目決策應當嚴格遵循發展戰略指導,規劃先行,統籌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則。建立科學的決策程序,實行集體決策,規范決策行為,明確決策責任。投資額在1000萬元及以上且對經濟、社會和環境有重大影響并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項目,立項前應予以公示,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和公眾意見,必要時要征求區人大和區政協意見,堅持多方案比選,科學論證,確定項目最佳方案。
2、公開審批制度。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減少審批事項,規范審批程序,提高審批透明度。除了轉報上級部門審批的政府投資項目應按規定要求編制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外,在區發展改革局審批職權范圍內的政府投資項目,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合并為立項審批。
3、招標投標制度。按照市、區規定應該實行招投標的項目都必須實行招投標。規范招投標活動中的各方責任主體的行為,減少主觀因素對評標的影響,政府投資項目一般不允許推薦施工單位,確需推薦的需報區監管辦公室審批;對投資額50萬元以下的項目,技術分、資信分只作為投標的準入依據。
(二)注重科學,構建政府投資項目規范管理機制。
4、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度??偼顿Y在100萬元及以上且項目主管部門或項目法人沒有自行管理建設能力的政府投資項目應當推行代建制,并通過招投標方式,選擇符合條件的項目管理單位負責建設實施。
5、項目法人責任制度。凡具有經營效益的項目,應當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管理,由項目法人負責籌資、還貸,組織項目的建設和經營。對經營效益較低的項目,通過給予政策支持,也應建立項目法人責任制度。
6、政府投資項目履約擔保制度??辈?、設計、施工和監理合同簽訂后,承包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向建設單位提供履約擔保。
7、質量安全監督、施工許可制度。嚴格執行質量安全監督、施工許可管理制度,建立科學的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8、嚴格控制現場簽證,逐步實現無現場簽證管理制度。因特殊情況,非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內容及工程量的增減,可以現場簽證。現場簽證應當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出并提供相關資料,對發生的簽證工程內容和工程量由建設、設計、監理單位共同確認,報區發展改革局會同財政局審核同意;對變更較大的,由區發展改革局會同財政局初審后,按原項目審批程序報批。嚴禁違反規定程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隨意修改設計、改變標準及工程內容,或先調整工程量后追加投資的逃避招投標行為。
9、資金管理制度。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局要將各部門財政性建設資金統一納入全區建設資金年度預算計劃。區財政局應按計劃、按預算、按程序、按進度嚴格資金撥付,實行建設資金直接支付制度。嚴格執行基本建設財務會計制度。項目資金必須嚴格按程序撥付、專款專用、專戶管理、單獨核算,嚴禁截留和挪作他用。建設單位應加強竣工財務決算工作,未按規定辦理財務決算編制和審批手續的,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和新增資產移交手續。建設資金有結余的,應按規定及時上交。
10、造價管理制度。建立符合市場運行規則的程序化、制度化的造價審核管理模式。科學編制設計概算,不得留有投資缺口。設計概算批準后必須嚴格執行,任何部門和單位都不得擅自變更。項目建成后應當及時編制竣工決算。對政府投資項目設計概算必須經區發展改革局審查。嚴格控制工程項目總投資,確保建設資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11、材料設備采購制度。政府投資項目中由建設單位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當按照《政府采購法》及有關政府采購制度的規定進行采購。
12、“雙合同”管理制度。政府投資項目必須按規定簽訂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采購等合同,報區發展改革局會同區財政局審核;嚴格補充合同的管理,補充合同的簽訂需經區發展改革局會同區財政局初審后報區長辦公會議同意。
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項目在簽訂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采購等合同的同時,必須按照區《政府投資重大工程項目廉政責任制度》的要求簽訂《廉政合同》。建立健全政府投資項目合同和廉政合同的備案制度。
13、工程監理制度。實行工程監理招投標制度,對按規定必須實行招標投標的監理項目,應當采用招標投標的方式選擇監理單位,并簽訂書面委托監理合同,監理單位不得擅自轉讓建設工程監理業務。在重要的工程部位和隱蔽工程施工時,要實行全過程旁站監理。
14、竣工驗收制度。政府投資項目建成后,要嚴格按照項目批準文件及時組織竣工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重大項目及工程情況復雜的項目竣工驗收情況必須由建設單位負責予以公示。
15、重大項目后評價制度。政府投資的重大工程項目和經營性基本建設項目交付使用一段時間后,項目建設單位應根據有關規定組織項目建設后評價工作。后評價工作必須以項目建設各階段的正式文件和建成使用后的實際情況為依據,分析建設規模、建設方案、工程概算、建設工期、工程質量、經濟效益和財務效益等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變化及其原因,檢驗項目決策及設計、施工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后評價報告報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備案。
(三)加強監管,構建全方位的監督制約機制。
16、行政執法監察制度。加強依法行政,保證政令暢通,確保政府投資項目保廉工程落到實處。要有重點、有針對性地組織執法檢查和專項檢查。創新辦法,積極探索行政監察的有效形式。
17、財政監管制度。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檢查,加強對資金的流向、使用、結算的監管,切實維護資金計劃的嚴肅性,提高資金使用效能。
18、審計監督制度。強化審計監督,對政府投資項目的概、預算執行情況和竣工決算以及其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等情況進行審計;必要時可對與政府投資項目有關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采購、供應等單位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推行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注重審計結果的運用。
19、政府投資項目稽察制度。根據《*市重大建設項目稽察辦法》,對政府投資重大工程項目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稽察,對稽察中發現的問題依法查處,限期整改。認真辦理政府投資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舉報投訴。
20、群眾和輿論監督制度。認真落實政府投資項目決策、審批、招投標、竣工驗收等公示制度。結合干部述廉評廉工作,對參與重大項目建設的有關領導,在重大項目實施中的個人廉潔情況進行公布。開辟社會監督渠道,發揮黨風廉政監督員作用,加大傳媒的監督力度。
21、項目建設誠信記錄制度。由政府投資項目監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對參與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的相關單位和個人建立不良行為記錄和誠信檔案。對有行賄等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取消其參與本區內政府投資項目三年內投標資格,必要時在媒體上公開曝光。
(四)以人為本,構建思想道德預防機制。
22、教育培訓制度。制訂黨風廉政教育計劃,以領導干部為重點,以國家公務員為主體,以廉政文化建設為載體,開展從政道德為主要內容的黨風廉政教育。把黨風廉政教育和保廉體系內容逐步納入公務員培訓課程,對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有關人員進行重點培訓,對項目管理和建設單位有關人員進行法律法規、職業道德教育。
23、宣傳制度。充分利用各種載體,加大對政府投資項目工程領域反腐倡廉的宣傳,營造“廉榮腐恥”的社會氛圍。
24、測評制度。建立政府投資項目廉政測評預警系統,定期開展民意調查,通過行風評議、民主評議、專項舉報、群眾投訴等方式,獲取預警信息,及時給決策機構提供參考,向有關部門提出改進建議。
(五)明確責任,構建賞罰嚴明的獎懲機制。
25、黨風廉政責任制度。政府投資項目負責人為該項目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要簽訂政府投資重大工程項目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明確政府投資項目主管部門以及項目各參建單位在項目建設中的保廉責任。
26、工程項目質量責任制度。建立和落實工程質量領導責任制,實行工程質量主管部門行政領導人責任制、參建單位領導人責任制、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項目法人對工程質量負總責制。
27、責任追究制度。從嚴執法,嚴肅查處政府投資項目建設中出現的違法違紀問題。對政府投資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重大事故或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除追究當事單位和當事人的直接責任外,還要追究相關單位行政領導人在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執行建設程序、干部任用和工程建設監督管理等方面失誤的責任。對其它違反本實施意見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限期改正、通報批評等處理。
28、廉政激勵制度。建立和完善廉政考核制度,對保廉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把個人廉潔勤政情況作為領導干部政績評定、獎勵處罰、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健全完善考察評價、黨風廉政“一票否決”等有關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政府投資項目監管領導小組。
為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監管,區委、區政府成立政府投資項目監管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區長任組長,區委副書記、區紀委書記,常務副區長任副組長;區府辦、發展改革局、財政局、建設局、紀委監察局、審計局、采購中心等部門的領導為監管領導小組成員。
政府投資項目監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監管辦),辦公室設在區紀委、監察局。
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監督管理和人員配備。
(二)進一步加強政府各部門對政府投資項目的監管。
區發展改革局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計劃編制和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控制建設規模、標準和投資。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設計概算的審查和合同管理。其主要工作任務是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的計劃編制、立項審批、工程造價審核、變更審核、工程合同管理等。
區財政局要加強對項目建設工程的資金管理、財務管理,對材料設備采購等相關活動的監督檢查。其主要工作任務是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的預算安排和工程款的審核、撥付、管理,協同做好變更審核、工程合同管理等。
區建設局要加強對項目實施中執行法定建設程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招標投標、質量安全等方面的監督管理,以及對施工企業的行業管理,確保政府投資項目質量和安全。其主要工作任務是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質量和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對施工企業進行行業管理,會同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
區審計局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其主要工作任務是全面負責全區政府投資項目的審計工作。
區紀委、監察局要加強對有關單位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項目建設管理人員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進行監督,嚴肅查處政府投資項目中各種違法違紀行為。
區采購中心是區政府采購招投標平臺,負責對50萬元以下政府投資項目開展招投標。
區監管辦的主要工作任務是貫徹落實領導小組作出的決定和部署的工作任務,負責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前的審核。
各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和分工,明確任務,制定相關制度,落實政府投資項目保廉體系建設的責任。
本實施意見由區監管辦負責解釋;本實施意見自發文之日起實施,以前所發文件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