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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政府、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市環境保護暨節能減排工作會議精神和《*市*年環境保護重點工作實施方案》、《*市“三河兩渠一溝”水質達標實施方案》的具體要求,進一步加強我縣重點排污企業污染防治工作,切實改善環境質量,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大精神,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環保優先原則,強化“量化管理、點狀監督、責任到位、公眾參與”管理模式,大力實施生態建設“三個一”工程,確保“三年大變樣”邁出關鍵性步伐。
二、主要工作目標
(一)加強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確保*年5月底前通過驗收。
(二)*年底前,全縣水污染企業按要求達標排放;入溝、洨河水質斷面COD濃度低于200mg/L。
(三)全面落實《*迎奧運空氣質量保障實施方案》要求,城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到293天以上。
三、重點工作任務及要求
按照“分類治理、一廠一策”的要求,對全縣污染企業實行集中整治。重點整治我縣列入《*市*年環境保護重點工作實施方案》和《*市“三河兩渠一溝”水質達標實施方案》的企業以及未經環保部門審批、未執行“三同時”制度的企業。
(一)水污染企業整治
1、入洨河排污企業(60家)
(1)關閉企業3家。對*年以后建成的無環評、未驗收、無排污許可證的河北誠業制糖有限公司、*福達淀粉糖業有限公司、*恒昌淀粉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實施關閉。
(2)停產整改企業25家。對*年以后建成的無環評、未驗收、無許可證的*雙龍膠粘劑有限公司、*慶陽淀粉糖業有限公司、*旺達淀粉有限公司等11家企業,要按照《洨河水質達標實施方案》要求立即實施停產治理,辦理環評手續,辦理排污許可證,未經環保部門驗收不得開工生產;對*年以前建成的,未辦理排污許可證或有排污許可證但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利民淀粉一廠、*中亞淀粉有限公司等14家企業,按要求立即實施停產治理,完善治污設施,辦理排污許可證,未經審批、驗收不得開工生產。
(3)限期治理企業24家。對*年以前建成的有排污許可證已過期,但能穩定達標排放的*常山趙州紡織有限公司、*利民淀粉二廠、*福亨淀粉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市環保局要求立即停產整治。根據企業實際情況,經向市局請示,同意繼續生產,在生產期間保證污水處理設施和COD在線設施正常運行,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并盡快辦理排污許可證;對有環評、未驗收、無排污許可證的*趙州熱電有限公司、*志宏針織加工廠等17家企業和有環評、已驗收、無排污許可證的河北諾斯克龍騰紙業有限公司、河北欣港藥業有限公司、河北中凱食品工業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按要求按時完成限期治理任務,限期治理期間保證污水處理設施和COD在線設施正常運行,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4)加強監管企業8家。對有污水處理設施、能達標排放的河北趙州利民淀粉企業集團總公司(總廠)、*珍極釀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8家企業,加強治污設施管理,保證持續穩定運行,生產廢水達標排放,COD在線監測數據記錄完整。
2、入溝排污企業(8家)
(1)關閉企業2家。*宏源淀粉有限公司和*三得淀粉有限公司無環評、未驗收、無排污許可證,立即予以關閉。
(2)限期治理企業1家。*興柏淀粉糖業有限責任公司在*年5月底前按要求完成排污口規范化整治,并保證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污水達標排放。
(3)加強監管企業5家。對*潘園淀粉有限公司等5家停產企業加強監管,在開工生產前,必須向環保部門提出申請,未經驗收不得開工生產。
3、污水處理廠建設
(1)加快城區西部市政污水管網建設,4月底前徹底封堵市政排污溝(常家莊橋)入洨河口,使西部城區工業污水全部納入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
(2)加強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嚴格按設計要求滿負荷運行,確保*年5月底前通過驗收;*年6月底前,制定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工作方案,并上報市環保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大氣污染企業整治
1、省控企業*趙州熱電有限公司在*年底前完成鍋爐煙氣尾部脫硫治理,脫硫效率大于80%,二氧化硫排放濃度達到*市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2、市控企業*興柏淀粉糖業有限公司、河北趙州利民淀粉企業集團總公司兩家企業在*年5月底前必須安裝煙氣在線監控裝置并與環保局聯網。
3、市重點監控企業*鑫源淀粉有限公司、*三中化工廠、*亞龍肌醇有限公司、*銀鑫淀粉有限公司、*恒遠淀粉糖業有限公司、*宏遠淀粉有限公司、*慶源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潘園淀粉有限公司、*利民淀粉九廠、*圣達淀粉糖業有限公司、*中亞淀粉有限責任公司、*福亨淀粉糖業有限公司、*博力威糖業有限公司、*友誼化工廠等14家企業要對廢氣治理設施進行技術改造,規范廢氣排放口,排放濃度達到*市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4、其它大氣污染企業要加強日常監管,保證治理設施正常運行,確保污染物排放達到*市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5、進一步加強城區大氣污染治理,凡在城區集中供暖管網覆蓋范圍內的單位和居民采暖燃煤小鍋爐,在10月底前全部予以取締。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環保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做好污染企業集中整治工作的領導協調工作,突出工作重點,加強調度指揮,每周召開一次污染防治工作例會,聽取各鄉鎮、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包廠責任人員的工作匯報,研究解決集中治理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確保治理工作扎實推進。各鄉鎮、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將污染企業集中整治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作為當前的一項突出任務,認真研究部署工作措施,扎實推進各項治理任務的落實,確保污染企業集中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責任落實。環保局對全縣環保工作負主要責任,必須發揮執法主體作用。局領導班子每位成員和工作人員要全部分包企業并明確具體職責,要逐企業制定治理措施和任務目標,對企業排污和治理情況進行嚴格監管,對企業違法排污行為及時予以懲處,該處罰的處罰,該關停的關停。通過全面加大執法監管力度,確保*年6月底前徹底扭轉我縣環保工作落后局面。
各鄉鎮、辦事處、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轄區、本系統環境保護工作第一責任人,主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將工作進行進一步細化,責任進一步明確,落實到具體工作人員,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縣政府對重點污染企業實行分包責任制,嚴格落實《*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對重點水污染企業實行分包責任制的通知》(趙政辦函〔*〕28號)要求,對列入整治、監管范圍的企業,分別由所在地鄉鎮、辦事處、主管部門和縣環保局實行責任人和責任領導分包監管責任制。各鄉鎮、辦事處和主管部門分包責任人要加強對轄區和所屬企業運行情況的監管,協助環保部門監督落實各項治理措施,及時上報企業違法排污行為;縣供電、水務、工商、質檢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落實縣政府關于加強污染企業治理的要求,密切配合,協調聯動,特別是對縣政府確定關停的企業,要嚴格按要求采取停電、停水、收回生產許可證、吊銷營業執照等措施,確保治理處罰措施落實到位。對未按要求及時處理或處理不到位的,由部門主管領導承擔相應責任;建設局要做好污水處理廠進出口水質的監測,切實加強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確保5月底前通過驗收。政法部門要做好污染整治行動的支持保障工作,公安部門要在環保局設立派出機構,對干擾阻撓環保執法的行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對企業違法排污行為依法予以查處,并追究違法排污企業負責人的刑事責任;法院要對環境違法案件進行快審、快判、快執行;檢察院要嚴肅查處環保行動中的失職、瀆職行為,對充當違法排污企業保護傘的人員給予嚴厲打擊。
同時,發改局要按照國家產業政策,鼓勵企業引進高新技術和先進工藝、先進設備,延長產業鏈,積極引導企業向園區聚集發展;金融部門在資金上支持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增上環保設施。
(三)嚴格考核獎懲。將環境保護工作作為各鄉鎮、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縣政府將對環保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嚴格考核。對在這次污染企業集中整治工作中行動遲緩、不認真落實治理措施、完不成治理任務的鄉鎮、辦事處和部門實行一票否決;對分包企業的責任人和責任領導,實行行政問責制,對由于工作不負責任造成分包企業被上級部門查處或被媒體曝光造成不良影響的,由監察部門追究責任人和責任領導的相應責任。
加強對環保局領導班子的考核,如在*年6月底前我縣環境污染指標不能實現根本好轉,排位仍在全市后五位,將報請縣委研究對環保局領導班子給予集體免職處分。
(四)加大宣傳力度。利用在縣電視臺開設環保專欄,編發環保治污簡報等形式,對企業污染集中整治工作及時進行宣傳報道,定期公布污染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對典型違法排污企業進行公開曝光,并跟蹤報道整改進度。進一步提高公眾的參與意識,發揮群眾的監督作用,為全縣污染治理工作的開展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