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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的意見》(國發〔20*〕30號)和《*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改革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的意見》(*政〔20*〕69號)、《*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改革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的意見》(*政秘〔20*〕12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就我縣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工作,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著力實施科教興農戰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深化體系改革,創新機制,有效履行政府公益性職能,為農民持續增收,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發揮職能主導和帶動作用。
總體目標:圍繞新階段農業、農村經濟發展需要,以為農業農村經濟全面發展提供有效服務和技術支撐為目標,按照強化公益職能,放活經營性服務的要求,進一步明確職能,理順體制,優化結構,精簡人員,充實一線,保障供給,逐步構建起以國家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為主導,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為基礎,農業科研、教育等單位和涉農企業廣泛參與,分工協作,運轉協調,機制靈活,功能完善,農民信賴的多元化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
二、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的主要內容
(一)明確公益性職能。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公益性職能主要是:宣傳貫徹落實黨和政府的有關方針政策,承擔國家法律法規授權的執法和行政管理;農業生產關鍵技術和新品種、新機具的引進、試驗、示范和推廣;植物病蟲害及災害的監測、預報與防治;農產品生產過程中的質量安全監測、檢測和強制性檢疫;農業資源、農業生態環境和農業投入品使用和農作物苗情監測;土壤肥力監測、改良、檢測,農村能源和水資源管理,農業公共信息服務;農民的公共培訓教育和職業技能的培訓服務等公益性職能。
(二)合理設置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按照科學合理集中力量的原則,對縣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實行綜合設置結構。縣農業委下設: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副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承擔種植業方面的公益性職能;種子管理站(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加掛行政執法大隊牌子),承擔種子管理及農業行政執法相關職能;畜牧獸醫局(副科級行政單位)(加掛水產站牌子),下設動物衛生監督所、動物疫病防控中心(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承擔畜牧獸醫和水產漁政方面的公益性職能。
鄉鎮農業技術推廣機構設置,按照“整合資源,事人統籌,突出產業,綜合服務”的要求,根據主導特色產業發展布局和現有基礎條件,在8個鄉鎮設立8個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是鄉鎮為民服務中心的組成機構之一,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內包括糧油、土肥、植保、蔬菜園藝、茶葉、蠶桑、畜牧獸醫、水利、農機等專業。因我縣水產養殖規模不大,在鄉鎮不設水產專業,由縣畜牧獸醫局直接服務。
積極構建縣、鄉(鎮)、村三級農業技術服務網絡,在配齊配強縣鄉鎮農技服務隊伍的基礎上,逐步建立村級技術服務網絡,從每個村現有村兩委班子成員中選聘一名村級農技員,落實好村級動物防疫員,建立三級技術服務網絡。
(三)科學核定人員編制。根據承擔的職能和任務,合理確定基層公益性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人員編制。按照充實一線的原則,結合我縣地理環境和農村經濟發展實際,全縣配備農業技術干部83名,其中:
(1)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15名:
(2)動物衛生監督所4名,動物防控中心3名;
(3)種子管理站6名(含行政執法)
(4)鄉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含蠶桑、畜牧獸醫站、農機、水保等)55名:
*0名,其中農技4名(包括農學、植保、蔬菜園藝、茶葉等專業)、蠶桑2名、畜牧獸醫2名、水保1名、農機1名;
*8名,其中農技2名(包括農學、茶葉等專業化)、蠶桑2名、畜牧獸醫2名、水保1名、農機1名;
*7名,其中農技3名(包括農學、植保、茶葉等專業)、蠶桑1名、畜牧獸醫1名、水保1名、農機1名;
*6名,其中農技2名(包括農學、茶葉等專業)、蠶桑1名、畜牧獸醫1名、水保1名、農機1名;
*6名,其中農技2名(包括農學、茶葉等專業)、蠶桑1名,畜牧獸醫1名、水保1名、農機1名。
*6名,其中農技2名(包括農學、茶葉等專業)、蠶桑1名、畜牧獸醫1名、水保1名、農機1名。
*6名,其中農技2名(包括農學、茶葉等專業)、蠶桑1名、畜牧獸醫1名、水保1名、農機1名。
*6名,其中農技3名(包括農學、茶葉、蠶桑等專業化)、畜牧獸醫1名、水保1名、農機1名。
根據省政府(*政[20*]69號文件)實施意見的有關精神和相關規定,公益性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人員不得與農業行政和經營性服務人員混崗混編,對于改革后的分流和富余人員,結合各自實際,采取提前離崗、自謀職業、選派到村組任職、領辦創辦服務性經營性實體等辦法予以分流和安置,并依法列入當地的社會保險體系。
(四)理順管理體制。鄉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實行“條塊結合,以條為主”的管理體制,人員和業務經費由縣級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工作納入“為民服務中心”中,人員的日常考勤、監督、由鄉鎮黨委、政府負責,并切實保證專業技術人員從事本職工作,人員的調配、考評、晉升等要聽取所在鄉鎮黨委、政府的意見。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實行站長負責制,各站配備一正一副站長,站長配備由農委會同人事局、編辦根據工作需要,在征求所在地鄉鎮黨委、政府意見的基礎上擇優選配。
(五)落實好各種保障措施:
一是經費保障。要切實保證對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的財政投入,人員工資和承擔公益性職能的工作經費、培訓經費由縣財政納入財政預算,并隨財政收入的增長而相應增加。進一步改善公益性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工作條件,提高技術設施裝備,并逐步加大資金投入,支持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的建設和重大技術推廣工作。
二是人員保障。在控制人員總編制的情況下,逐步配齊配強縣鄉兩級農業技術人員,人員來源:一是現在職、具有農技推廣專業技術職稱的干部;二是從具備相關農業專業的大學畢業生中擇優招考錄用;三是從“三支一扶”“一村一大”工作優秀的大學生中擇優選聘;四是從改制的農業場所中長期從事農技工作的技術人員中擇優錄用。
三是辦公場所的落實。每個站必須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必要的辦公設備,保證能正常開展工作。為方便鄉鎮政府日常管理,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設在鄉鎮政府所在地,辦公場所和辦公設備由鄉鎮政府和縣級行政主管部門共同解決。
(六)創新農技人員管理機制:
一是積極改革用人機制,推行人員聘用制度,逐步實現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采取公開招聘、競聘上崗、擇優聘用的方式,選拔有真才實學的專業技術人員進入推廣隊伍。現有在編農業技術人員在競聘上崗中優先聘用;編內新進人員一律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擇優錄用。參加競聘上崗的人員,應具備競聘崗位相應專業水平或取得國家相應職業資格證書,達到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農業技術人員上崗的具體標準。
二是實行縣鄉輪崗制度,建立合理流動機制。鼓勵縣級農技人員到基層農業服務機構工作,在職稱聘用等方面優先考慮。基層優秀技術人員,可交流到縣級服務機構任職。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降低一個檔次技術職務的聘任,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在現有編制人員減少的情況下,及時公開招考錄用,補充新生力量。
三是完善農業技術人員定期培訓制度。根據我縣農業主導產業和特色產業發展的需要,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開展知識更新培訓。基層農業技術推廣人員在任期(3年)內必須接受30天以上的新知識、新技術脫產培訓,三年輪訓一遍。縣財政要安排專項經費用于在職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和業務培訓,組織實施“基層農業技術推廣人員素質提升工程”,用3-5年的時間,使農業技術推廣隊伍的整體素質得到全面提升。
四是要建立健全考核評價制度。建立健全與科學考核評價辦法相配套的崗位目標管理制度,形成以考評標準和辦法為導向、以服務對象簽單為依據、以考評結果使用為激勵的長效機制,把農技人員的工作量、工作實績、農民的滿意程度作為評價主要內容。實行工作日志制度,專業技術人員開展服務工作時,均要建立工作日志,對工作開展情況和服務內容,進行認真記錄,還要有服務對象的評價意見,作為考核評優的依據這之一。對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和人員實行百分制考核,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當地鄉鎮政府、服務對象分別占考核比重的40%、30%、30%,年終根據考核結果,由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兌現獎懲,考評結果與農業技術人員的晉升、續聘、辭退、公費參加培訓和繼續教育等掛鉤(具體考核辦法及獎懲措施另行制定)
(七)創新推廣服務方式。加大為農服務工作力度,以科技入戶為突破口,逐步建立“科技人員到戶、技術要領到人、良種良法到田”的為農服務機制。各專業站所及綜合服務中心要建立兩個以上科技推廣示范基地,面積不少100畝,縣鄉兩級農技人員包點到農戶,每人聯系指導20個種養大戶作為示范點;建立“農技人員+基地+示范點”的推廣方式。充分發揮農技110農技服務熱線的作用,為群眾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務。利用遠程教育、農民科技書屋等多種形式,提高農民科技意識和文化素質。積極協調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村專業協會、農民專業合作社、農資連鎖經營等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
(八)培育和發展多元化農技推廣服務體系。在加強公益性服務體系建設的同時,積極支持農業科研單位、教育機構、涉農企業、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中介組織等圍繞政府農業技術推廣和重點,參與農業技術推廣服務。要按照民建民管民受益的原則,采取優惠政策,擴大和充實各類農民專業經濟合作組織的覆蓋面,充分發揮其在產業形成和發展中的農技推廣、輔助作用。逐步構建以政府公益性農業推廣機構為主導,其他服務組織為補充的多元化服務體系。
三、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實現改革目標
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政策性強、涉及面廣、任務繁重。農業、人事、編制、財政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把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任務,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市政府文件要求,主動協調工作,切實履行職責,強力推進改革。
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關系到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和農技推廣人員的切身利益,必須處理好改革、創新和穩定的關系。要組織動員農業技術推廣人員積極投身改革,找準工作定位,爭取更大作為。有關單位和鄉鎮政府在改革中要保護好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現有設施設備,及時理順工作關系,確保各項農業技術服務正常開展,務求改革達到預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