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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市縣委、人民政府,科學城辦事處黨委、辦事處,各園區黨工委、管委會,市級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組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關于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提高依法執政能力的意見》精神,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認真貫徹黨的*大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普法規劃要求,以增強各級黨委依法執政意識和各級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為重點,扎實做好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為推進依法治市進程,建設和諧綿陽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工作目標
實現我市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制度化、科學化、規范化。各級領導干部通過深入系統的學習,熟悉和掌握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法律知識,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牢固樹立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的觀念,牢固樹立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的觀念,牢固樹立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觀念,善于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做到依法執政、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三、學習對象
各級領導干部。市重點負責管理縣級以上領導干部法律知識的學習。各區(市縣、科學城)、各園區、市級各部門重點負責管理科級領導干部法律知識的學習。
四、學習內容
各級領導干部要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掌握履行職責必備的法律知識,以全國編寫的“*”普法教材《干部法律知識讀本》為基本教材。學習黨中央有關加強民主法治建設的重要方針政策、同志關于切實抓好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各項工作的有關論述、鄧小平同志民主法制理論和“*”重要思想。
領導干部要認真學習《憲法》,掌握《憲法》的基本知識和基本精神;認真學習《刑法》、《立法法》、《監督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國家賠償法》、《勞動合同法》、《世界貿易組織基本法律制度》及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法律知識;認真學習管理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事務有關的法律法規;認真學習國家新頒布的重要法律法規;認真學習與本職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我國刑法中有關職務犯罪的規定和反腐倡廉有關的法律知識。市法建辦每年將根據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具體安排學法內容。
另外,擬提拔的領導干部除學習上述內容外,要學習《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基本知識》以及國家新頒布的有關法律知識。需要提請人大依法任命的法院、檢察院干部,要學習和掌握《法學基礎理論》、《刑訴法》、《經濟法》、《法官法》(包括法院組織法、檢察院組織法)與本職位要求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五、學習制度
(一)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學法培訓制度。培訓主要依托各級黨校、行政院校和干校等主陣地,采取分層次、分批次輪訓的辦法進行。
1、各級黨校、行政院校和干校要把法制課程納入各類培訓班教學計劃和培訓規劃,加強法制課程建設。各級黨委組織部、宣傳部、法建辦要加大對黨校、行政院校和干校法制課程建設的指導考核力度。
2、法制課程教學師資、教務、考務工作由各級黨校、行政院校、干校和普法講師團共同承擔,各級法建辦負責組織協調。
3、繼續堅持領導干部《學法記錄簿》制度,將領導干部學法及考試情況登記建檔。參加各級黨校、行政院校、干校各類培訓班的領導干部法制課程結業考試合格,其課程、成績計入《學法記錄簿》,其他領導干部每年須進行輪訓,開展不低于20學時的學習,并進行考試。因事不能參加培訓的,要自學培訓內容,做好學習筆記,并參加考試,考試成績合格即計入《學法記錄簿》。《學法記錄簿》由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法建辦、市委黨校聯合頒發。
4、各級黨校、行政院校、干校每年要將領導干部法制課程教學計劃及培訓情況報市法建辦備案。
(二)堅持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全市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要將學法納入中心組學習計劃,做到同計劃、同安排、同落實、同檢查。學習形式以集中學習為主,可采取法制講座、聘請專家授課、集體討論等具體形式。集中學法的時間應占黨委(黨組)學習中心組理論學習時間總量的四分之一以上。每年對中心組成員進行一次書面法律知識考試。考試由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和普法主管部門負責。
(三)堅持和完善領導干部法制講座制度。要堅持舉辦適合各級領導干部需要的法制講座,每年各級領導干部要參加本地區舉辦的法制講座1—2次。縣級(含副縣級)以上領導干部的法制講座,由市委組織部、宣傳部、市法建辦按各自職責組織安排;科級(含科級)以下干部的法制講座,由各地、各部門普法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安排。
(四)堅持和完善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凡擬提拔任用的領導干部必須通過任前法律考試,未參加考試或考試不合格者,不能推薦或提拔擔任領導職務。考試組織工作由人大、組織、人事部門按干部管理權限進行。各級普法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命題、閱卷、統分等工作。
(五)建立健全領導干部自學法律制度和學法筆記制度。領導干部要結合自身的工作性質與特點,聯系工作實際,確定學習內容,堅持自學,主動接受各種形式的輔導,努力提高學習效果。各級領導干部每年自學法律知識不少于40學時,并在領導干部《學法筆記本》上做好記錄。市委組織部、宣傳部、市法建辦將每年按管理層級對領導干部學法筆記進行調閱,各級法建辦要做好登記工作。
(六)堅持和完善重大事項決策法律咨詢制度。各級領導干部要增強依法決策、依法辦事的自覺性,在重大事項決策之前應進行法律咨詢和論證。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充分發揮法律專家、律師在政府決策中的參謀作用。
(七)堅持和完善領導干部法律知識考試考核制度。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根據干部管理權限,結合對干部參加教育培訓的考試考核,每年對全市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進行一次法律知識考試考核。考試考核可采取閉卷考試、開卷考試及提交論文等形式。由市委組織部、市法建辦負責組織實施。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普法主管部門要把法律素質和依法執政能力作為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定期對領導干部完成年度或階段性學法情況、法律知識考試情況和遵紀守法、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等情況進行考試考核。領導干部法律素質和依法執政能力考核可與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同時進行,考試考核結果一律納入組織人事檔案管理,作為晉升、定級、任職的依據之一。對考核不合格或因公不能參加者,可補考一次,補考仍不合格或無故不參加考試者,當年度不能評為優秀等次,不能評為先進,不能晉升職務,并按干部任免權限建議調整職務。
六、組織領導及實施要求
(一)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要高度重視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要形成黨委領導、人大政協監督、政府組織實施、職能部門負責的工作機制。黨委組織部門、宣傳部門、司法行政部門和法制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明確工作職責,發揮職能作用,密切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
(二)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負責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宏觀指導和監督,把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訓計劃,協調黨校、行政院校、干校開設法制課程,加強對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法律素質和依法執政能力的考核,并按干部管理權限納入檔案管理。黨委宣傳部門負責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輿論宣傳及相關工作計劃安排。法制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承擔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的日常工作。
(三)各級、各部門要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抓好本地區、本部門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并以區域管轄和市級大口部門為單位定期(每季度末25日前)向市法建辦報送相關情況。
(四)各級領導干部學法要做到自學與集中培訓相結合,系統學習與專題學習討論相結合。要勤于思考,做好學習筆記,撰寫心得體會和法制論文。
(五)加強陣地和師資隊伍建設。各地要充分發揮黨校、行政院校、干校的主陣地作用,健全和充實講師團隊伍,加強管理和服務,為領導干部學法提供師資保證。
(六)加強對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檢查與監督。各級法建辦要加強分類指導、統籌安排、整體部署,充分發揮社會、輿論及各派的監督職能,積極探索建立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的有效形式和監督激勵機制,主動會同職能部門加強對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檢查、監督,對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解決,并書面向同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匯報。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本實施意見的要求,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制定工作細則一并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