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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中央、省在銀各單位: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是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城鎮新增勞動力、下崗失業人員就業的高峰時期,勞動力供大于求的矛盾突出并將長期存在。特別是受經濟大環境影響,企業經營遇到困難,就業崗位需求下降,就業壓力進一步加大。為認真貫徹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甘政發[*]56號)、《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做好當前形勢下就業工作的通知》(甘政發[2009]24號),努力實現全市城鎮新增就業崗位年均2.5萬個以上,城鄉勞動力就業技能培訓年均4萬人以上,輸轉農村勞動力年均25萬人以上,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的目標。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把就業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經濟發展促進就業
(一)大力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加強產業政策、財政政策、金融政策與就業政策的協調配合,在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轉變的同時,堅持把擴大就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發展有利于增加社會就業容量和充分利用人力資源優勢的產業和項目。各級發改、勞動、人事、建設、交通、水利等部門要密切協作,搞好配合,抓住國家擴大內需、調整結構和振興十大產業的重大機遇,深入實施工業強市戰略,加快交通和城鎮基礎設施、重大水利工程、生態保護建設,推進基礎產業重大項目建設,以項目建設帶動我市勞動者就業。項目實施單位要有就業的具體安排和工作方案,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主動與項目建設單位聯系對接,組織城鎮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民工等群體積極應聘。
(二)加快中小企業、非公經濟發展。積極創造條件,營造中小企業、非公有制企業發展的寬松環境,落實鼓勵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在稅收、信貸、土地使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職稱評定,安全環保治理等方面的各項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服務體系,提供政策、資金、信息、管理、技術咨詢等專項服務,著力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支持企業做大做強,擴大就業領域,增加就業容量,發揮中小企業和非公經濟吸納就業的主渠道作用。
(三)加快發展服務業。在鞏固提高商貿流通、餐飲娛樂、休閑旅游等傳統優勢產業的同時,鼓勵發展具有增長潛力的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產服務、生活服務、救助服務等服務業新領域,重點開發養老服務、醫護服務、殘疾人居家服務、物業服務、廉租房配套服務等社區服務和農業技術推廣、農用生產資料連鎖經營等服務業,拓寬就業空間,挖掘就業崗位。要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扶持政策,推動房地產業發展,擴大就業。充分利用新建園區、基地、產業集群等配套服務擴大就業。積極開發文化、旅游資源,帶動旅游產業和中介服務業發展,促進就業。
(四)統籌城鄉就業。將統籌城鄉就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和完善統籌城鄉就業政策體系、社會保險體系、培訓體系、服務體系、領導體系和考核體系。加大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力度,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扶貧資金的10%和就業再就業資金的10%用于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的要求,鼓勵和動員各類培訓機構,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的開展勞務培訓,不斷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實效性。積極發展鄉鎮企業和農村二、三產業,加強與境內和周邊大企業的勞動用工協作,大力組織對外勞務輸轉,打造一批勞務品牌,促進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加快發展勞務經濟。積極做好返鄉農民工就業工作,鼓勵和引導一批有資金、有技術的農民工返鄉創業。
二、落實就業政策,以政策扶持促進就業
(五)積極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各項政策。要將高校畢業生就業一并納入全市就業工作計劃,統一部署,統一實施。通過“三支一扶”“進村(社區)”“農村特設教師崗位”“甘肅省醫療衛生類大學生進農村”“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志愿服務西部”等扶助一批,挖掘機關事業單位空編招聘一批,落實創業政策帶動一批,支持大中型企業接收一批,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吸納一批,開辟基層公益性崗位安置一批,組織人才交流合作輸出一批,開展技能培訓儲備一批等途徑,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人事、財政、教育、衛生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切實做好純農(牧)戶中零就業家庭未就業本科以上畢業生就業和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中小學、鄉鎮衛生院就業工作,確保8月底前完成純農牧戶畢業生的安置、農村中小學教師和鄉鎮衛生院醫療人員的選拔錄用工作。選拔農村中小學教師和鄉鎮衛生院醫療人員要優先安排符合條件的純農牧戶零就業家庭本科以上畢業生。健全高校畢業生就業相關政策措施,在扶持創業、技能培訓、小額擔保貸款等方面優先考慮高校畢業生。同時對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等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的,要落實薪酬或生活補貼,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所需資金按現行渠道解決。對到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農村基層單位就業并服務滿一定期限的,以及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精心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系列活動,提高就業服務的針對性、有效性,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參加社會實踐,增加見習機會,提高就業能力。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權益維護工作,保障其就業權利不受侵害。各縣區要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預警機制,實行月報告制度,對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進行跟蹤調查和統計。
(六)積極落實就業困難人員各項補貼。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要優先安排符合崗位要求的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并視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在相應期限內給予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對各類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相應期限內給予社保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后申報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對2009年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期滿、仍未能實現穩定就業的靈活就業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將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期限一次性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從2009年起,全市統一實行《就業失業登記證》,將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在常住地穩定就業滿6個月后失業的農村進城務工人員納入登記失業范圍,由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免費向勞動者發放。登記失業人員憑《就業失業登記證》享受公共就業服務和就業扶持政策。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和創辦企業的,繼續執行原稅收優惠政策。
(七)積極落實企業穩定就業政策。認真落實“五緩交四降低三補貼”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可在一定期限內緩繳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可在一定期限內按照一定比例降低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率;失業保險基金結余可用于困難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補貼或崗位補貼,對困難企業開展職工在崗培訓的可從就業專項資金中予以適當補貼。由市勞動保障、財政、經委(國資委)、地稅等部門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八)積極落實企業吸納就業政策。延續鼓勵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的稅收扶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在新增加的崗位招用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招用人數,在相應期限內定額依次減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審批期限延長至2009年底。對當年新招用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達到現有職工總數30%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可以申請最高額度200萬元的貸款,并由財政部門按有關規定貼息。
(九)規范企業裁員。各縣區政府要建立失業動態監測報告制度和失業預警制度,制定失業預警應急預案,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開展失業動態重點監測,對異常失業情況進行及時干預和處理。規范企業裁員行為,切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企業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需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后,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報告裁減人員方案,確保解除勞動關系人員社會保險費足額繳納,并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對符合條件的人員,要及時足額發放失業保險金和一次性生活補助,并統一進行失業登記。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力度,勞動保障、公安、工商管理等部門和有關金融機構要加強協調,積極防范和嚴肅查處少數企業主欠薪、拖欠社會保險費后轉移資金、關廠逃匿等行為,妥善處理因此類問題引發的職工群體性事件,努力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倡導和鼓勵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各類用人單位應積極響應我市20戶企業向全市發出的穩定就業倡議書,通過加強企業內部管理,開展技術創新,增強企業競爭力,努力克服金融危機造成的影響,采取在崗培訓、輪崗輪休、降低薪酬等階段性措施,合理安排生產,挖掘用工潛力,通過多種方式穩妥分流安置富余人員,盡最大努力不裁員或少裁員。
三、大力實施全民創業工程,以創業帶動就業
(十)政策扶持創業。各縣區、各部門要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實施全民創業工程的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鼓勵支持大中專畢業生、失業人員、農民和返鄉農民工、復員轉業軍人、殘疾人等社會群體自主創業,積極落實稅費減免、場地安排、創業激勵、創業培訓等扶持政策。充分發揮小額擔保貸款扶持創業的政策效應,發放對象由下崗失業人員擴大到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城鎮就業轉失業人員、城鎮其他失業人員、未就業的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職業學校畢業生、回鄉創業帶頭人、有創業愿望的城鄉婦女;貸款額度由2萬元放寬到5萬元;對各類創業主體貸款產生的利息,由財政部門按有關規定貼息。創業成功、按期足額償還貸款、誠信度高的借款人和吸納就業人員多、按期還款、有償還能力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可再次申請貸款。要創新貸款管理模式,盡量簡化貸款手續,降低反擔保門檻,反擔保人員可擴大到經營良好、收入穩定的企業員工,允許經濟基礎好的創業人員之間實行“聯保”,積極開展信用社區創建評選活動,經信用社區推薦的,可取消反擔保。實施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激勵機制,對小額擔保貸款工作開展較好的社區、經辦銀行、擔保機構等給予一定的工作獎勵。
(十一)加強創業培訓。將創業能力培訓范圍由下崗失業人員擴大到全體有創業愿望和培訓需求的城鄉勞動者,給予培訓補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根據實際,組織開展“改善你的企業(IYB)培訓”。
(十二)完善創業服務體系。各縣區、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建立完善組織領導、政策支持、創業培訓、服務保障等工作體系,規范服務流程和標準,將創業服務工作延伸到街道社區、農村鄉鎮、職業院校、用人單位,為城鄉創業者提供創業服務。依托市、縣各類園區、基地,加快中小企業創業孵化基地建設,構筑支持創業的服務平臺。加強創業服務信息網絡建設,建立創業項目和城鄉勞動力資源庫,向社會公開創業信息。組織開展創業項目推薦會、創業帶頭人先進事跡報告會、創業先進個人評選等各類活動。引導城鄉勞動者轉變就業觀念,走自主創業、自謀職業之路,營造全社會支持創業、服務創業的良好氛圍。
四、加強職業培訓,以技能促進就業
(十三)擴大培訓人員范圍。將職業技能培訓范圍由下崗失業人員擴大到全體有就業愿望和培訓需求的城鄉勞動者,給予培訓補貼。繼續完善整合部門職能、整合培訓機構、整合培訓資金、做好跟蹤服務的“三整合一跟蹤”工作模式,集中力量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將免費培訓人員范圍由初高中特困畢業生擴大到普通高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全面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建立職業技能鑒定多元化考核評價機制和質量管理長效機制,推進技能人才成長和職業技能鑒定質量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建設。落實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政策,對就業困難人員、進城務工的農村勞動者和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十四)組織實施特別職業培訓計劃。引導幫助生產經營困難企業組織待崗人員開展技能提升或轉業轉崗培訓,組織返鄉農民工參加實用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提升技能水平,幫助其尋找新的就業機會,鼓勵返鄉農民工參加技工學校學制教育。幫助失業人員參加再就業培訓,提升再就業能力。組織引導退役士兵免費參加相關職業技能培訓,培養技能型人才。充分利用市內職業學校的教學、實訓設施等條件,對農村應屆初、高中畢業生未能繼續升學的人員(以下簡稱“農村兩后生”)實行勞動預備制培訓,使其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或掌握一定的職業技能,加強技能勞動力資源儲備。
(十五)加快技能人才培養。創新技能人才培養方式,通過校企合作、地校合作、校校合作等多種形式,積極培養重大項目實施、企業發展和產業升級中急需的技術工人。加快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等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建設,積極推動公共實訓基地建設。鼓勵指導經濟實力雄厚、培養能力較強、培訓制度較好的大型企業開展高技能人才培養和考核,在企業推動“名師帶徒”活動,實行技師、高級技師與技能勞動者結對培養,不斷發展壯大我市高技能人才隊伍。
五、強化公共就業服務,積極開展對困難群體的就業援助
(十六)加強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按照《就業促進法》的要求,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完善公共就業服務制度,著力提高就業服務制度化、專業化和社會化工作水平。加強基層勞動保障平臺建設,充分發揮街道、鄉鎮和社區促進就業工作的作用,將就業服務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按照《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甘肅省人力資源市場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建設規劃的通知》(甘政辦發〔*〕141號)要求,加快推進市、縣兩級人力資源市場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建設,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把人力資源市場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建設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城鄉人力資源開發、做好就業服務和社會保障的重要載體和發展平臺,在編制規劃和項目建設上重點支持。要培育一批規模較大、注重服務質量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和勞務中介組織,全方位、多渠道、多層次為城鄉勞動者提供就業服務。
(十七)積極開展就業服務專項活動。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按照《就業促進法》的要求,突出公益性特征,建立健全面向所有勞動者的就業服務制度。認真開展城鄉就業援助、春風行動、民營企業招聘周和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等就業服務專項活動。加強組織領導和部門協調,突出活動重點,創新活動方式,確?;顒有Ч?。
(十八)完善城鎮就業困難人員援助機制。對城鎮零就業家庭、大齡、身有殘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連續失業1年以上、未就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人員給予重點援助。各級就業服務機構要開展上門服務和“一對一”的援助服務,政府開發的公益性崗位要優先安排就業困難人員,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建立動態管理、動態援助的長效工作機制。各級勞動保障、民政部門要科學編制下達企業安置退役士兵計劃,有關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中型企業,要切實履行法律規定的安置義務。繼續對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對2009年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期滿、仍未能實現穩定就業的靈活就業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將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期限一次性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十九)建立農村零轉移就業家庭就業援助制度。在做好城鎮零就業家庭動態消零工作的基礎上,建立農村零轉移就業家庭就業援助制度。農村零轉移就業家庭是指農村家庭成員中在勞動年齡內、有轉移就業愿望但無人外出務工或就地從事二、三產業的家庭。各縣區、各相關部門要把解決農村零轉移就業家庭的就業問題作為農村扶貧工作的突破口,加強組織領導,制定相關扶持政策,將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與農民就業結合起來,實行“以工代賑”,就近就地開發就業崗位,優先吸納有就業愿望的農村零轉移就業家庭有1人就業,力爭在三年內逐步解決農村零轉移就業家庭的就業問題。
六、明確政府責任,完善工作機制
(二十)強化政府責任。各級政府要堅持把促進就業作為重要職責,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目標,作為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并制定促進就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在發展經濟促進就業、城鄉統籌就業、創業帶動就業、政策扶持就業以及發展勞務經濟、規范人力資源市場、完善就業服務、加強職業培訓、開展就業援助等方面制定具體措施,努力實現社會就業更加充分的目標。
(二十一)加大財政投入。各級政府要建立就業專項資金投入機制,加大資金投入,在同級財政預算中安排促進就業專項經費。就業專項資金用于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公益性崗位、職業技能鑒定、社會保險等補貼和特定就業政策補助,小額貸款擔?;鸷臀⒗椖康男☆~擔保貸款貼息、公共就業服務以及促進就業再就業工作經費補助等。將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工作經費、就業信息網絡建設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加強鄉鎮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臺建設,保證必要的工作人員和工作經費。建立和完善貸款擔?;鸬某掷m補充機制,各縣區每年新注入小額貸款擔?;鸬臄殿~不得少于50萬元,不斷增加基金額度,擴大貸款發放規模。
(二十二)完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就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定期分析就業工作形勢,研究解決就業重大問題。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履行職能,加強協調配合,及時交流情況,推動就業工作發展。進一步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的作用,共同做好促進就業工作。
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抓緊研究制訂具體貫徹辦法,確保本《通知》精神和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對工作中的有關問題,要及時報告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