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發改委裝修業務用房管理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為進一步加強對我縣機關新建、改擴建及裝修業務用房的統一管理,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強本市市級機關新建辦公用房管理意見的通知》(京政辦發〔*〕55號)精神,結合本縣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本意見所稱縣機關,包括縣直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以及縣財政全額或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縣機關新建、改擴建及裝修業務用房,均按本意見執行。鄉鎮黨委、政府新建、改建及裝修業務用房,參照本意見執行。
二、本意見所指機關業務用房,包括辦公室用房、公共服務用房、設備用房和附屬用房。各類用房的內容如下:
(一)辦公室用房,包括一般工作人員辦公室和領導人員辦公室。
(二)公共服務用房,包括接待室、檔案室、文印室、資料室、收發室、計算機房、儲藏室、衛生間、公勤人員用房等。
(三)設備用房,包括變配電室、水箱間、鍋爐房、電梯機房、制冷機房、通信機房等。
(四)附屬用房,包括食堂、汽車庫、人防設施、消防設施等。
三、縣政府辦公室負責對現有機關業務用房資源的協調調度,回收騰退業務用房并統籌再利用;機關新建、改擴建及裝修業務用房,無論規模大小,統一由縣發展改革委審批。
四、從嚴控制機關新建業務用房。對業務用房確有困難的,應優先從現有機關業務用房存量中調劑解決;確需新建、改擴建、加固改造及裝修的,要嚴格執行審批程序。
五、建立新建、改擴建及裝修業務用房審核聯席會議制度,縣發展改革委為召集單位,成員單位包括縣政府辦公室、縣發展改革委、縣財政局、縣編辦(根據工作需要,增加縣委辦公室)。
(一)項目單位向縣發展改革委提出申請并附相關材料,縣發展改革委對建設項目進行初審,并負責召開聯席會議研究審核。
(二)縣政府辦公室、縣機關事務辦負責核實項目單位現有業務用房情況,縣編辦審核項目單位的機構設置及編制配備,縣財政局審核項目建設資金及建成后的運行維護費用。
(三)經審核,確需增加業務用房的,優先從現有存量業務用房資源中調劑解決;確需新建業務用房的,由聯席會議研究確定業務用房的建設規模、裝修標準及運行維護費用,由縣發展改革委會同縣財政局報縣政府審定。
(四)經縣政府批準后,項目單位要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辦理相關手續,達到《北京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方案核準辦法》規定標準的建設項目,必須依法公開招標,凡具備條件的建設項目需實行代建制。
六、招標人必須依法公開招標,而以任何形式規避招標方式未經批準擅自邀請招標,根據情節輕重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當事人進行處理。
七、按照項目申請單位業務需要,從嚴核定機關業務用房建設建筑面積,人均建筑面積需控制在24平方米以內。
八、建設單位要依據實際情況合理申報建設規模及投資,不得以任何方式進行虛報。縣財政局根據規劃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對建設資金進行審核。
九、嚴格控制建設規模和投資,未經批準擅自調整建設內容,造成建設資金超預算,縣財政不再追加投資;建設資金及超出部分的運行維護費不列入財政年度預算,由項目單位自行解決。
十、黨政機關業務用房的建筑裝修要堅持節儉、適用的原則。裝修標準為:磚混結構建筑不應超過建安造價的35%,框架結構建筑不應超過建安造價的25%。
十一、政府投資建設的業務用房建成后的運行維護費用納入年度財政預算。
十二、除本意見第二條規定四類用房之外的特殊業務用房,需單獨審批和核定標準。
十三、本意見由縣發展改革委負責解釋,執行過程中涉及的問題,由縣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