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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開展健康教育,普及衛生保健知識,改變不良的生活方式,控制危險因素,提高人民生活質量和全民族的健康素質,既是醫療衛生機構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是豐富內涵建設、密切醫患關系、提高服務質量的有效措施。為了充分發揮我市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在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骨干力量,促進醫療機構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的規范化、科學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規范。
一、組織管理
(一)組織領導。
1.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高度重視,有一名單位領導分管健康教育工作,將健康教育工作納入本單位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納入單位工作考核評比內容。
2.健康教育工作有年度工作計劃、總結、檢查及評估。
(二)工作網絡建設。
1.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應配備一定數量的健康教育專(兼)職人員,市、區級醫療衛生機構配備專職健康教育工作人員不少于1名,鎮級配備兼職人員1名以上。
2.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的健康教育科(防保科或醫務科)為負責管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
3.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的臨床、業務科室設有健康教育宣傳員,開展相應的健康教育工作。
(三)經費與設備。
1.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健康教育業務經費不少于當年業務收入的0.05%,并能滿足年度工作計劃的實施和日常業務的需要。
2.市級醫療衛生機構健康教育業務用房面積達到100平方米,區級達到60平方米,鎮級達到30平方米。
3.配置與健康教育業務相適應的基本設備,如電視機、錄放機(或VCD、DVD)、攝像機、攝影機、速印機、復印機、掃描儀等。
二、健康教育主要形式和要求
(一)機構內健康教育。
1.市、區級醫療機構要開設“健康課堂”,市級醫療機構每年開設課次數不少于24次,區級醫療機構不少于12次,業務范圍要涉及到單位各業務科室,年初做好計劃,定時通過報刊等傳媒方式及時告知市民和患者講課的內容、時間和地點,并做好每節課的記錄和評估。
2.醫院的候診區、病區和門診科室、衛生機構在對外服務區域要設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傳欄,形式圖文并茂,形象生動、通俗易懂,宣傳內容與科室業務、工作重點緊密結合,每3個月定期更換內容,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還可以利用影、視、聽設備進行健康教育。
3.在候診區和對外服務區域設置健康教育咨詢服務臺和健康教育宣傳材料索取點。
4.對在門診就診的患者進行隨診健康教育,介紹有關疾病的預防知識和注意事項,開具健康教育處方。
5.對住院治療的患者進行全程健康教育,根據不同時間、患者關心的不同問題制作不同的宣傳資料進行入院教育、住院期教育和出院教育。
6.制定相關制度,利用各種形式、場所和現代傳播手段搭建健康教育橋梁,如孕婦學校、老人學堂、婚前保健學習班、互聯網、熱線電話等多種形式開展健康教育,與市民進行雙向交流,普及衛生知識和健康相關知識。
7.所有工作場所禁止吸煙并設置明顯的禁煙標志,工作人員要成為控煙表率,大力宣傳吸煙的危害性,自覺禁煙并勸導他人禁煙。
8.加強本單位職工健康教育專業培訓,提高其健康教育理論與技能水平,豐富自身健康知識,促進其健康行為的形成,增強員工的健康素質。
(二)機構外健康教育。
1.主動開展健康教育講師團工作,進工廠、入學校、下社區定期開展健康知識講座,講師團每名成員每年授課達4次以上。
2.與社區管理部門聯系,積極支持和參與所在社區的健康教育活動,發揮技術指導和骨干帶頭作用。
3.圍繞國際和國家規定的衛生主題宣傳日,通過義診咨詢、衛生科普展覽、有獎問答和文娛活動等形式,在社區普及衛生科學知識和健康相關知識。
4.鼓勵工作人員為廣播、電視和報刊撰寫衛生科普文章,配合新聞單位制作衛生科普節目。
(三)醫務工作者的健康教育。
1.健康教育培訓應納入繼續醫學教育管理,各醫療衛生單位工作人員每年必須至少參加由本單位舉辦的健康教育專業理論培訓講座一次,至少8學時,系統學習健康教育及相關學科的基本理論和方法,以提高自身健康教育專業水平、健康宣傳能力與技巧,促進健康教育工作。
2.各醫療衛生機構應定期開展形式多樣的健康教育活動,并做好活動記錄,提高員工健康行為形成率,使醫務工作者成為健康行為實施的表率。
(四)與媒體合作的健康教育。
各醫療衛生機構要充分發揮報紙、電臺、電視臺在健康教育方面的積極作用,與媒體合作開展各種健康教育活動,如“健康大講堂”、“健康四季談”等健康教育專題欄目,以方便市民群眾充分利用衛生資源,結合自身的需求,有選擇地參與,不斷提高其健康素質和生活質量,同時也促進各醫療衛生機構自身的整體發展。
(五)健康教育工作資料收集,包括:
1.各醫療衛生機構概況;
2.健康教育網絡名單;
3.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4.相關政策文件;
5.相關規劃、計劃、總結;
6.健康教育會議記錄;
7.健康教育活動記錄;
8.健康教育培訓記錄;
9.健康教育宣傳專欄、櫥窗、閱報欄、音像宣傳等記錄;
10.健康教育經費開支記錄;
11.發表醫學科普文章和健康教育論文匯總;
12.健康教育效果評價資料。
三、檢查、督導和評估
1.各醫療衛生機構對本單位健康教育工作每半年進行1次綜合性評估。
2.各醫療衛生機構的健康教育工作須接受衛生行政部門和業務主管部門的檢查和督導,年終進行考核評價,對考核成績優秀者進行表彰,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年終考核先進的一項重要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