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企業安排經濟適用住房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市工業資產經營公司,各區、縣(市)經貿局(經發局、計經局),各大企業大集團:
為解決大企業大集團職工的住房問題,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的若干意見》(杭政[*]11號文)精神,現就大企業大集團專項安排經濟適用住房,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適用范圍的確定:*市大企業推進委員會確定的全市重點培育發展的大企業大集團(大集團內適用的子企業根據杭大企委[*]1號文確定),其高級人才需專項安排經濟適用住房的,在名單確認的第二年可向*市大企業推進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經委經濟運行處)提出申請并填報《大企業大集團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附后)。購房個人必須符合市政府關于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有關規定(杭政[*]3號、杭政辦[*]2號等文件)。
二、購房個人填寫《大企業大集團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后經企業初審,于當年3月15日前報*市大企業推進委員會辦公室,每次每家大企業大集團不超過5套指標。大企業推進委員會辦公室于當年第一季度末將審核確認后的名單送市建委作專項安排。市建委按名單統一將房源切塊,由市大企業推進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分配落實,并核發《經濟適用住房認購通知單》。
三、大企業大集團憑《經濟適用住房認購通知單》組織購房職工到建房單位(開發商)直接購房。
四、有關個人出資購房、申領《準購證》、控制標準、價格、超標補價等事項,按照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五、已批準自行建造經濟適用住房或集資建房的大企業大集團原則上不再適用本意見。
六、本意見于下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