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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加快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的發展步伐,推進社會福利事業的改革和社會福利社會化進程,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于加快實現社會福利社會化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9號)和*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實現社會福利社會化的通知)(渝府發[20*]6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提高對社會福利社會化的認識,加大領導力度
發展社會福利事業,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有利于更好地體現社會主義的優越性;有利于促進經濟與社會的協調發展,進一步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有利于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促進社會的文明進步;同時,對擴大內需、刺激消費、拉動經濟、增加就業、維護社會穩定和群眾利益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發展社會福利作為社會保障的重要部分,巳納入全國和*市的“*”計劃綱要。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大領導力度,將社會福利社會化納人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來抓。區政府建立區社會福利社會化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集民政、財政、國稅、地稅、工商、勞動、衛生和計劃、建設、教育、編制等部門,研究解決全區社會福利社會化工作遇到的各種問題。
二、增大投入強度,確保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目標任務如期完成
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目標是:到20*年,基本建成以國有福利機構為骨干,社區福利服務為依托,居家供養為基礎的社會福利網絡。各類社會福利機構數量增加到305個,床位增加到4575張。城市養老服務機構床位數達到每千名老人10張左右,農村敬老院覆蓋面達100%。初步形成包括福利院、老年公寓、敬老院、老年活動中心為主,標準有別、層次不同、面向社會、服務大眾的良性發展格局,基本滿足城鄉居民的福利服務要求。
為確保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目標任務如期完成,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對社會福利事業的投入:
(一)建立財政投入機制。為配合民政部“星光計劃”的實施,區財政在“*”期間每年安排50萬元作為社會福利事業發展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基礎性、示范性國有社會福利機構和農村敬老院的建設和改造,建成一批社會福利社會化的樣板。同時采取民辦公助的辦法,將一部分資金用于鼓勵、扶持和資助社會福利機構。各級財政要切實保障國有社會福利機構及農村敬老院的人員工資、辦公及收養人員生活所必需的正常經費,對社會辦福利機構收養“三無”對象,應根據收養人數給予適當補助。(二)切實支持社會福利電腦彩票的銷售,努力擴大發行規模,面向社會籌集更多的社會福利資金,專項用于社會福利事業,其中用于農村敬老院的比例應不低于20%。(三)在條件成熟時建立*慈善總會,開展各種社會捐贈、慈善活動,籌集慈善資金,支持社會福利事業的發展。(四)鼓勵、支持境內外組織、個人依法向社會福利機構捐款、捐物。凡用于福利事業公益性的捐贈,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以內的部分準予稅前扣除。
三、落實優惠扶持政策,鼓勵社會力量興辦福利事業
(一)計劃部門必須把社會福利機構及床位數作為社會發展的指導性指標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在基建計劃中統籌安排社會福利設施建設。凡經民政部門批準的社會福利項目,計劃部門要優先審批其建設項目。
(二)根據國家技術監督局和建設部《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的規定,規劃建設部門應將社會福利設施特別是老年人服務設施納人公共設施進行統一規劃。規劃建設部門對經民政部門批準的社會福利項目,要優先規劃定點在靠近社區、交通便利、環境良好的區位地段,并免收或低限收取市政建設配套費和規劃管理費,建成后任何單位、部門不得擠占。
(三)土地部門要優先供應建設用地,并將其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采取劃撥方式供地的,要劃撥供地;應當采用有償方式供地的,在地價上要適當優惠;屬于出讓土地的,土地出讓金按照渝府發[20*]76號文件測算后適當下浮,經市政府批準,可將土地出讓金用于社會福利事業建設。依法征用農村集體土地所涉及新征土地有償使用費,除上交中央的外,交地方部分按市政府相關規定返還;耕地開墾費可按渝府[]54號規定的低限收取。
(四)對獲得民政部門批準設置的社會福利機構按規定辦理法人注冊登記時,民政、工商、編制部門應優先辦理。凡未獲民政部門批準而設置的社會福利機構,有關部門不得辦理法人登記注冊手續。
(五)對社會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社會性服務和興辦的婚介、殯葬服務等第三產業及殘疾人本人向社會提供的勞務,經稅務部門批準,可免征營業稅。對福利性、非營業性的老年服務機構,暫免征企業所得稅以及老年人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和政府部門向福利性、非營業性的老年服務機構的捐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準予全額扣除。
(六)社會福利機構的用電按當地最優惠價格收費,用水按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收費;經民政部門認證的非盈利性社會福利機構用天然氣執行居民收費標準;對社會福利機構使用電話等電信業務要給予優先優惠照顧;租用公用非住宅房屋,租金按我市公用住宅房屋標準收繳。
(七)衛生部門在制定本區域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時,要充分考慮老年人、殘疾人、孤殘兒童的醫療、預防、保健、康復等衛生需要,積極支持社區服務機構開展老年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健康教育等工作,鼓勵、扶持社會力量興辦以老年人、殘疾人、孤兒為服務對象的非營業性醫療機構。經民政部門批準興辦的社會福利機構從事醫療服務的,應取得衛生部門核發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并依法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后方可營業。
(八)社會福利機構所辦醫療機構可申請基本醫療保險定點單位資格,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查合格后應將其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社會福利機構收養人員中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定點的社會福利機構所辦醫療機構就診發生的醫療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對各類社會福利機構中具有勞動能力的成年孤殘人員,應優先推薦就業,免費給予崗前培訓。
(九)對社會福利機構中收養的就讀于小學、初中的孤兒,要按有關規定免收學雜費和書本費,其中書本費可在國家助學金中列支。就讀于高中(職業高中)、技校、中專、高校的孤兒,免收學雜費,住宿費,并給予必要的經濟資助,書本費由學校和福利院協商解決。
(十)允許社會福利機構開展對外經營服務,并享受福利企業、民辦非企業及市里制定的有關社區服務的優惠扶持政策。
(十一)在正式實行燃油稅前,福利機構的工作用車經福利機構按程序報請地方交通主管部門審批后,減免征收養路費。
四、加強行業監管,確保社會福利事業健康有序發展
進一步強化民政部門主管社會福利事業的行業監督職能,充分發揮政策引導、宏觀調控、服務協調、檢查督促等作用。對全區所有福利機構及從業人員實行資格認證、人員崗前培訓、機構年檢、等級評估制度。嚴格按照(*區社會福利事業“*”規劃),合理確定轄區內社會福利事業發展目標,搞好統籌安排,防止盲目發展,重復建設,避免資源浪費。
依法加強對社會福利機構的管理。今后申辦社會福利機構要嚴格執行民政部頒發的《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和《*區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規定》。老年人福利設施要按照建設部、民政部頒布的《老年人建筑設計規范》進行設計和施工,接受民政主管部門的檢查和監督。各社會福利機構必須嚴格執行民政部的《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范》、《殘疾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范》和《兒童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范》,努力促進管理、服務和設施設備規范化。凡未達到規范化要求的,責令限期整改。限期內仍未達標的,吊銷其《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準證書》。
進一步深化國有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管理、用工與分配制度的改革,因事設崗,因崗定人,雙向選擇,競爭上崗。全面推行管理人員聘任制和服務人員合同制,實行任期目標管理。加快建立新型的以服務對象為主體的服務質量考核機制,使服務人員的報酬與服務質量和服務對象的人數掛鉤。條件成熟時將財政投入由定額補助改為按收養的“三無對象”人數予以補貼,以增強國有福利事業單位的競爭意識和危機意識,促進服務質量的提高,加快建立以收定支、自負盈虧、適應市場化發展要求的運行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