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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實施人才強省戰略,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對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的要求,提出如下意見。
一、解放思想,把吸引培養高層次人才作為我省爭當實踐科學發展觀排頭兵的新引擎
(一)用世界眼光謀劃吸引培養高層次人才的新思路。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高層次人才是在經濟全球化競爭日趨激烈條件下制勝的核心戰略資源。當前,我省正處于經濟社會發展全面轉入科學發展軌道的關鍵時期,要實現“堅持面向世界,服務全國,努力建設成為提升我國國際競爭力的主力省,探索科學發展模式的試驗區,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先行地”的戰略目標,關鍵在于建設一支善于科學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高層次人才隊伍。在新的歷史起點上,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解放思想為動力,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實施人才強省戰略,圍繞推進產業和勞動力“雙轉移”、建設現代產業體系和創新型*等重大戰略部署,緊跟世界發展趨勢,緊貼全省發展目標,緊盯科技發展前沿,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不斷優化創業環境、改善生活環境、提升人文環境、創新制度環境,努力把我省建設成為高層次人才施展才華的首選區、安居樂業的目的地、實現人生價值的大舞臺。
(二)以改革創新精神開創吸引培養高層次人才的新局面。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加快和我國改革開放的全面推進,面對國內外引進高層次人才競爭越來越激烈的局面,必須以政策創新打造吸引人才新優勢,以制度創新搭建培養人才新平臺,以敢為天下先的氣魄破除一切束縛人才工作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障礙,以最好的服務、最優的環境、最大的誠意匯聚各方精英,構筑人才高地,為我省爭當實踐科學發展觀排頭兵提供堅強的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
(三)重點引進培養的高層次人才范圍和對象。創新和科研團隊;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技術)中心、工程實驗室的首席科學家;獲國家科學技術獎(包括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前兩位完成人;現代生產性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高層次人才,主要包括金融、物流、信息服務、科技服務、外包服務、商務會展、文化創意、總部經濟和裝備制造、汽車、鋼鐵、石化、船舶制造等產業的高層次人才;掌握核心技術、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或具有高成長性項目的境內人員和境外留學人員;高級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和國家級教學名師;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人選和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外籍及港澳臺地區高端人才;哲學社會科學領域領軍人才以及其他領域急需的高層次人才。
二、優化環境,努力創造吸引高層次人才的新優勢
(四)實施創新和科研團隊引進計劃。重點引進我省優先發展產業急需的創新和科研團隊。引進世界一流水平、對我省產業發展有重大影響、能帶來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創新和科研團隊,省財政給予8000萬元至1億元的專項工作經費;引進國內頂尖水平、國際先進水平的創新和科研團隊,省財政給予3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專項工作經費;引進國內先進水平的創新和科研團隊,省財政給予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專項工作經費。
(五)實施領軍人才引進計劃。重點引進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和相同等級擔任省級重大科技項目首席科學家、重大工程項目首席工程技術專家、管理專家。每引進1名兩院院士、相同等級擔任省級重大科技項目首席科學家、重大工程項目首席工程技術專家、管理專家,省財政一次性提供500萬元專項工作經費和100萬元(稅后)住房補貼。凡引進本意見第三條所列的其他高層次人才,可由同級政府或用人單位一次性給予適當的經費補貼。
(六)實施留學人員來粵創業服務計劃。進一步辦好廣州留交會、深圳高交會和國際人才交流大會以及各類留學人員創業園,拓寬引才引智渠道。修訂《關于鼓勵出國留學高級人才來粵創業若干規定》,以更加優惠的政策、更加開放的態度、更加優越的工作條件和更加寬松的人文環境,吸引高層次留學人員來粵創業。
(七)實施現代生產性服務業人才集聚計劃。在珠三角地區打造若干個世界性營銷服務中心和中央商務區,逐步形成能為全球客戶提供金融、物流、信息、科技、外包、商務會展、文化創意、總部經濟等服務的國際高端生產性服務業中心,吸引一大批國內外現代生產性服務業高層次人才來粵創業,形成一支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現代生產性服務業高層次人才隊伍。
(八)實施先進制造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創業精英引進計劃。重點引進一批裝備制造、汽車、鋼鐵、石化、船舶制造等先進制造業和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材料、環保、節能與新能源、海洋生物等高新技術產業頂尖級人才。有關地區和部門要盡快拿出一批重大科技項目面向國內外公開招標,依托項目引進先進制造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的高層次人才。
(九)建立完善引才引智機制。加快培育發展高層次人才市場,構建統一開放的人才市場體系。建立由省人才工作協調小組統籌領導的海內外引才引智工作機制,探索設立海外引才引智工作站。建立海外來粵工作的高層次人才信息庫,編制我省高層次緊缺人才開發目錄,定期向海內外需求信息,引導供需對接。依托粵港澳緊密合作,創建粵港澳人才交流平臺,充分利用港澳地區人才資源優勢。出臺形式多樣、靈活便捷的引才引智政策,鼓勵國內外高層次人才來粵從事兼職、咨詢、講學、科研活動,開展技術合作、技術入股、投資辦企業或從事其他專業工作;鼓勵用人單位以崗位聘用、項目聘用、任務聘用、項目合作等方式引進高層次人才。爭取國家政策支持,建立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綠卡制度”。
(十)創新高層次人才分配機制。探索人才資本產權激勵辦法,推進生產要素按貢獻大小參與分配的改革,建立健全重實績、重貢獻,向優秀人才和關鍵崗位傾斜的薪酬機制。各地各部門可選擇有條件的單位在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獎勵項目完成人員和有貢獻的人員,建立完善人才資本與科研成果有償轉移制度,也可采取協議方式高薪聘用拔尖人才,實行一流人才、一流業績、一流報酬。
(十一)突出企事業單位在吸引高層次人才中的主體作用。企事業單位可把引進人才的購房補貼、安家費、科研啟動經費列入成本核算。用人單位要善于發現和大膽使用才智出眾、個性特點突出的人才,幫助他們搞好職業生涯設計,努力改善高層次人才的工作、學習、生活條件,營造高層次人才發揮才干的良好環境,最大限度地激發高層次人才的創造活力和工作熱情。
(十二)為吸引高層次人才提供全方位的服務保障。
1、簡化流動手續。取消現行各種限制人才流動的規定,有條件的地區可建立引進人才“一站式”服務平臺。凡引進本意見第三條所列的高層次人才,黨委組織部門、政府人事部門應隨報隨批,及時辦結調動手續,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隨遷來粵,公安部門憑上述部門簽發的調動通知辦理入戶手續,可在本人工作所在地或居住地選擇入戶,不受戶口指標和年齡等條件限制。本人不愿意遷移戶口的,可辦理《*省居住證》,享受戶籍居民同等待遇。
2、妥善解決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認定和崗位聘用問題。抓緊建立健全科學的人才評價機制,解決職稱評聘和認定問題,按照科學人才觀和有利于吸引人才的原則,修訂完善來粵高層次人才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認定制度。制定*省特級專家聘任辦法,推行首席專家、大師工作室等制度。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因崗位職數不足的,可向政府人事部門申請追加職數。引進首席專家、學科帶頭人的,因不同制度沒有職稱的,可設置特聘崗位予以解決,享受相同崗位人員待遇。
3、努力解決家屬就業和子女讀書問題。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家屬就業和子女上學由用人單位會同政府有關部門妥善解決。其子女參加高考不受戶口年限限制,對戶籍沒有遷入的可免借讀費。
4、妥善解決居住問題。采取多種渠道解決引進人才的住房問題。鼓勵政府在引進人才相對集中的地區統一建設人才周轉公寓出租給高層次人才。鼓勵企業租用商品住房給高層次人才居住,或通過發放住房貨幣補貼支持高層次人才購買商品住房。
5、提供醫療保障。實行政府投保高級專家醫療保險制度。建立高層次人才健康檔案制度,提供個性化醫療服務,享受相當級別人員同等醫療待遇,實行每年體檢制度,落實帶薪休假制度。
6、提供特殊人才特殊保障服務。研究制定為頂尖級高層次人才實行專項投保制度辦法。同級政府和用人單位要共同為頂尖級高層次人才購買專項保險,解決其后顧之憂。
7、提供可持續發展服務。抓緊出臺*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建立學術休假制度,依法保障高層次人才接受繼續教育的權利,支持其自主選擇繼續教育的內容和方式。鼓勵高層次人才出國(境)培訓,參加國際性高層次學術、技術活動;支持主辦國際性高層次學術、技術交流活動。出入境管理部門要優先審批辦理出國手續,保障高層次人才出入境自由。
8、加強知識產權服務與保護。為高層次人才申請國外專利提供幫助。為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活動提供知識產權政策和有關信息的咨詢與服務。繼續做好“*省專利獎”評選工作,鼓勵和調動高層次人才發明創造的積極性。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為高層次人才知識產權的生成與保護提供良好環境。
9、提供暢通的投融資渠道。拓寬融資方式,探索多元化、多層次的高新技術項目融資渠道,吸引高層次人才來粵開辦高新技術企業。提高風險投資資金使用效率,推動風險投資向高層次人才來粵創辦高新技術企業傾斜,發揮風險投資對高新技術產業的催化作用。
10、建立各級領導干部聽取高層次人才意見的“直通車”制度。注意保護高層次人才參政議政的積極性。吸收符合條件的海外人才參加政協、青年聯合會、工商聯等。建立重大決策專家咨詢機制,遴選一批符合條件且本人愿意的高層次人才擔任各級黨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咨詢專家。構建充滿活力、和諧有序的網絡民主平臺。各級黨委、政府門戶網站要專門設立高層次人才建言獻策智囊箱,通過個別約談或集體約談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意見和建議。充分發揮高層次人才的智慧和作用,保障其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11、提供良好的文化信息服務。倡導和培育創新文化,加快建設適合高層次人才需要的文化信息服務體系,提供多樣化的公共文化信息產品,最大限度地滿足其對文化信息產品的需求。
(十三)重獎有突出貢獻的人才。建立健全以政府獎勵為導向、用人單位和社會力量獎勵為主體的人才獎勵體系。抓緊制定南粵功勛獎、南粵創新獎評選辦法,設立南粵功勛獎2名,每名獎金3000萬元;設立南粵創新獎5名,每名獎金500萬元。繼續做好南粵友誼獎評選工作,加大對貢獻突出的外國專家表彰獎勵的力度。上述獎項每兩年評選一次。
三、狠抓培養,搭建高層次人才成長的新平臺
(十四)實施百名南粵杰出人才培養工程。打造我省高層次人才培養品牌工程,著力培養一批有實力競爭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的候選人才。2009年至2013年,組織人事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通過競爭擇優的辦法,每年遴選20名以上優秀中青年高層次科研人才進入培養工程。省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用于補助用人單位培養經費。為入選對象提供科研平臺,配備工作助手,推薦承擔國家和省重大科研項目、重大科研課題的主要負責人,推薦進入國際性或全國性學術團體和各級評價、評審、評獎機構專家委員會及咨詢委員會。5年為一個培養周期,每年考核一次,實行淘汰制。每培養1名兩院院士、相同等級擔任省級重大科技項目首席科學家、重大工程項目首席工程技術專家、管理專家,省財政一次性提供500萬元專項工作經費和100萬元(稅后)住房補貼。
(十五)實施博士后培養工程。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申請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鼓勵暫未設站的企業與高校共建博士后科研基地,聯合招收項目博士后。5年內新增博士后科研流動站40個、工作站80個,新增進站博士后2000名。適當提高博士后日常經費標準,加強博士后進站、在站和出站管理,提高博士后培養質量和管理水平。各級政府要對所屬在站企業博士后給予相應的科研經費補貼。招收單位要按照不少于財政經費補貼的三分之一比例給予科研啟動經費。用人單位要積極創造條件,鼓勵掌握核心技術、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或具有高成長項目的博士后,出站后繼續留在我省工作。
(十六)實施現代生產性服務業人才培養工程。采取校企合作等多種渠道、靈活多樣的方式,著力培養具有較強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的現代生產性服務業人才。探索校企雙導師培養研究生模式,鼓勵研究生選擇企業攻關項目作為研究方向。通過世界性營銷服務中心和中央商務區等實踐平臺,加速現代生產性服務業人才的培養。
(十七)實施企業家培養工程。支持和鼓勵企業家積極參與國際市場的合作與競爭,重視在市場競爭中發現、培養具有現代管理理念、戰略開拓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的企業家,加快提升企業家職業化水平和跨文化溝通能力,熟練掌握市場規則和國際慣例。省經貿部門和省國資部門要盡快出臺企業家培養工程實施方案,對國有大中型企業、民營骨干企業的高層經營管理人才在5年內輪訓一遍,培訓時間累計不少于3個月。利用國(境)外培訓資源,每年選派100名左右年輕優秀企業家到國(境)外培訓、考察。鼓勵企業家參加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教育。
(十八)加強人才培養載體建設。發揮高等學校培養高層次人才的基礎作用,調整優化高等學校專業結構和培養方向。繼續辦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工業園區和留學人員創業園區,完善配套政策和設施。鼓勵企業自辦或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聯合組建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重點扶持一批學科基礎較好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公共管理部門與海外研發機構組建聯合實驗室或研發中心。鼓勵國內外著名高等學校、國家級重點科研院所、大型企業、跨國公司、培訓咨詢機構、中介機構來粵設立分支機構。支持企事業單位“走出去”,在境內外人才密集地區設立研發機構,力爭在優勢產業建成一批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研發機構。
(十九)推進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建設。建立我省高層次人才政策理論研修制度,每年舉辦一期高層次人才政治理論研修班,組織領軍人才、創新創業人才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國情、省情教育,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和科學精神,培養德才兼備的高層次人才。
四、落實責任,形成高層次人才工作的新機制
(二十)建立吸引培養高層次人才責任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對人才工作的領導,把吸引培養高層次人才工作列入主要領導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切實做到“一把手”抓“第一資源”。建立領導問責制度,定期組織高層次人才滿意度調查和工作評估,對吸引培養高層次人才工作嚴重滯后,或者本地區用人單位和高層次人才投訴較多,或者造成高層次人才流失嚴重的地區和部門,給予通報批評;對引進培養高層次人才弄虛作假的,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要充分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各職能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盡快研究制定配套政策,狠抓落實,發揮優勢,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二十一)完善高層次人才投入管理機制。建立以用人單位為主,省、市、縣(市、區)各級財政共同分擔,社會力量廣泛支持的多渠道、多層次經費投入機制。省財政設立“引進和培養高層次人才專項資金”,用于引進、獎勵和培養三大項目。凡引進本意見所列科研和創新團隊、領軍人才,用人單位須提出申請,經有關主管部門按程序審核確定,報省政府批準后,所需經費從預留專項資金中列支。各地要加大高層次人才投入力度,對本意見第四條所列項目,除省財政投入資金外,珠三角地區和其他地區有關市政府要分別按照不少于省財政支持專項工作經費額度二分之一、三分之一的比例提供配套資金。
(二十二)加大人才工作的宣傳力度。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人才宣傳工作年度計劃,總結和推廣高層次人才工作的新思路、新舉措、新經驗,宣傳高層次人才典型事跡,鼓勵創新創業,寬容創新失誤,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氛圍,形成高層次人才大量涌現、創造活力競相迸發、聰明才智充分發揮的生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