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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山東省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20年)》(魯政發〔*〕17號),深入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轉變外貿增長方式,提高利用外資質量,提升“走出去”層次,全方位、高水平擴大對外開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方針
堅持對外開放與自主創新并舉的方針,以轉變外貿增長方式為中心,推進科技興貿戰略實施,努力擴大高新技術產品出口規模,積極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出口產業。培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品牌企業和拳頭出口商品,培植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基地。鼓勵關鍵設備進口和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推動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出口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完善科技興貿政策促進體系、市場服務體系、技術性貿易壁壘預警應對體系和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提高外經貿發展的質量和水平。
二、基本原則
(一)擴大高新技術產品出口與提高傳統出口產品的質量、檔次和附加值相結合。堅持科技先導,轉變增長方式,依靠擴大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拉動全省對外貿易快速發展,放大外貿出口的增量。積極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出口產業,提高傳統出口產品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值,提升市場競爭力,鞏固傳統出口產品優勢地位。
(二)引進外資與推動國有、民營企業發展相結合。積極引進外資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吸引跨國公司設立研發中心,培植新的增長點,拉長產業鏈,形成高新技術產業集群。大力支持國有、民營出口企業改革調整,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擴大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的產品出口。
(三)技術引進與消化、吸收、創新相結合。大力引進先進技術和關鍵設備發展高新技術產業,促進經濟結構調整。鼓勵企業對引進技術進行消化吸收再創新,提高出口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
(四)整體推進與重點扶持相結合。在東部地區加快培植和發展一批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基地和骨干企業。支持中西部地區因地制宜,發展特色優勢出口產業,推進東西部協調發展。
三、發展重點和目標
重點支持電子信息技術、生物技術與創新藥物、數字化電子產品及電子配件、新材料、新能源、環保節能、先進制造業、精細化工等高新技術出口領域;培植高新技術骨干出口企業;鼓勵高新技術改造傳統出口產業;培育自主品牌;建設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基地;促進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建立完善出口企業自主創新政策促進體系;加強人才培訓。
(一)擴大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到*年,全省外貿出口達到850億美元,年均增長14%。其中,機電產品出口達到340億美元,占比40%,年均增長20%左右;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達到125億美元,占比15%,年均增長24%左右。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機電和高新技術出口產品占全省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比重分別達到40%和20%。
(二)壯大骨干企業。到*年,培育5家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年出口額10億美元以上的龍頭企業,10家年出口額過5億美元以上的骨干企業,40家出口過億美元的企業。
(三)建設出口基地。到*年,培育壯大青島、威海、煙臺三大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基地,淄博、煙臺、濟寧三大生物醫藥出口基地,齊魯軟件園、青島軟件園、煙臺軟件園三大軟件外包出口基地。
(四)培育自主品牌。到*年,爭取全省有50%以上的出口企業擁有自主品牌,自主品牌產品出口占全省出口總額的比重超過30%。爭取有100家企業入選商務部評選的重點培育和發展的出口名牌,200家企業入選山東省重點培育和發展的出口名牌。
(五)加快技術引進。到*年,全省技術引進規模達到10億美元,專有技術和專利技術許可合同額占技術引進合同總額的比重提高到50%左右。引進技術的一半以上實現消化吸收再創新。
四、工作措施
(一)加快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和品牌戰略,大力推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
一是深入實施科技興貿戰略,擴大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從重點產品、重點企業、重點產業、重點出口基地4個層面推進科技興貿工作。在電子信息、家電、汽車、船舶、精細化工、生物醫藥、新材料等領域培植100家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和自主創新能力的企業。支持企業開發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推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出口產品。成立“出口創新基地”領導小組,推進出口創新基地建設。支持培育齊魯軟件園、青島軟件園、煙臺軟件園三大軟件出口基地,淄博、濟寧、煙臺三大醫藥出口基地建設,青島、煙臺、威海三大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基地。根據各地發展情況,適時申報認定一批新的出口創新基地。結合山東實際,研究制定《山東省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目錄》,對列入目錄的產品加以鼓勵。
二是加快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出口產業,提高傳統出口產品的國際競爭力。重點支持一批紡織服裝、機械設備、精細化工出口企業技術改造,提高傳統出口產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引導現代科技向農業及農產品加工、運輸、保鮮、儲藏等領域滲透,推動農業新技術的廣泛應用和出口農產品的升級換代。
三是大力培育自主品牌,轉變外貿增長方式。建立健全出口品牌促進和保障機制,加大對出口品牌的推介、扶持力度。推動自主名牌企業“走出去”開拓國際市場、開展海外商標注冊、境外專利申請、質量體系認證、設立境外營銷機構等活動。積極參加商務部“品牌萬里行”活動,通過輿論宣傳和輿論監督,促進自主品牌建設。加大自主品牌保護力度,完善出口品牌評價、培育、保護管理辦法。
四是發展制造業高端加工貿易和軟件外包,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發展制造業高端加工貿易,加快培育一批造船、汽車及汽車配件、電子信息及家電、機械加工等輻射帶動作用強、產業鏈長的加工貿易基地。積極培育發展服務外包,推動加工貿易轉型升級。
五是加強出口商品標準化建設,積極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國外技術標準的信息搜集整理和,建立國外技術標準信息平臺,推動出口企業標準化建設。積極參與商務部出口商品技術指南研究,加強對出口商品技術標準的宣傳、培訓和推廣。加強技術性貿易壁壘預警應對措施體系建設,完善對重點出口企業的WTO/TBT預警服務工作,跟蹤分析國外重大技術性貿易壁壘動向,指導企業積極應對。(二)努力提高利用外資質量,加快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在對外開放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以經濟全球化的視野,堅持對外開放與自主創新的有機結合。大力吸引跨國公司設立技術研發中心,引進高新技術產業龍頭項目。抓住服務業對外開放的機遇,加大服務業領域利用外資的力度,引進新的理念,新的服務方式。加強環保、節能、新能源、新材料領域的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積極吸收借鑒國外先進科技成果。鼓勵引導支持出口企業和科研機構與國外技術型企業和科研機構建立聯合實驗室、中試機構和研發中心,實現更高層次上的自主創新。結合我省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引導企業引進對我省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具有重要作用的關鍵設備、先進技術。研究制定鼓勵政策,支持企業對引進技術進行消化吸收和再創新。(三)積極實施“走出去”戰略,努力提高走出去的層次和水平。鼓勵企業在境外科技資源密集的地區設立研發中心和研發型投資企業。推動電子、家電、紡織、建材、輕工等領域的成熟技術出口。促進油田、煤炭、電力、公路、橋梁、建筑等優勢企業到國際上承攬技術含量高的承包項目,帶動設備和原材料出口。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在境外興辦加工貿易園區。(四)全面提升園區發展水平,充分發揮開發區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的帶動作用。發揮開發區的載體作用,突出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材料、服務外包和產業鏈招商,提升引進項目的質量和水平。鼓勵有條件的開發區建設一批特色鮮明的產業園區、國別園區和研發園區。積極推動世界500強企業在開發區投資和設立研發中心、運營中心。增強土地集約利用,優先安排技術含量高、創新能力強、出口帶動作用大的高新技術項目入園。
(五)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建立鼓勵出口企業自主創新的政策支撐體系。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鼓勵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的政策。繼續加大貿發基金對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品牌戰略的支持力度。科技興貿工程資金優先向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項目和出口基地傾斜。研究對達到一定規模、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出口企業的獎勵辦法。鼓勵軟件外包出口,對軟件企業CMM認證給予財政補貼。完善銀貿聯系機制,爭取銀行保險機構對擴大高新技術出口的支持力度。加大出口品牌培育扶持力度,對入選商務部出口名牌的企業和山東省重點培育和發展的出口名牌給予適當的獎勵,中小企業市場開拓資金優先支持名牌企業市場開拓活動,在國內外知名展會的展位分配上予以傾斜。支持技術創新型企業積極走出去,對外經濟合作扶持資金優先支持技術創新型企業在境外設立研發中心,開展國際合作。與財政部門共同努力,爭取省里設立與國家高新技術技改貸款貼息、研發資助資金和出口創新基地扶持資金相配套的扶持政策。
(六)建立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營造鼓勵自主創新的良好氛圍。與有關部門配合,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和措施,完善外經貿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在涉外展會活動中,引導參會企業遵守相關知識產權保護規定,杜絕侵權行為,同時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引導支持企業海外商品專利注冊申請。在技術進出口合同管理過程中,指導企業運用好知識產權保護條款。加強對外商以知識產權出資的鼓勵保護措施。積極開展保護知識產權系列宣傳培訓活動。
(七)加強外經貿人才和信息化建設,為外經貿發展提供人才信息服務支撐。
加強外經貿人才培訓,選擇一批專業招商人員,赴歐美、日韓培訓,打造一支高水平的招商隊伍。加強對歐盟
兩項指令、日本肯定列表等技術性貿易措施的培訓,提高企業應對能力。加強對基層外經貿知識、政策、法律
法規的培訓。招商引資與招商引智相結合,指導企業加強高端技術人才的引進。在外經貿系統重點開展電子政務
和電子商務應用,建立健全公共信息收集、整理和機制,提高服務效率。建立經貿法規政策、世界500強跨
國公司、重點招商引資項目、世界進口商、山東進出口商品等一批數據信息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