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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精神,大力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斗目標的新要求,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現就加強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和農村人力資源開發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和農村人力資源開發是一項重大而緊迫的戰略任務
(一)充分認識加強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和農村人力資源開發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中央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偉大歷史任務,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立足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關鍵是要提高廣大農民群眾的整體素質,培養造就數以億計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充分發揮他們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主體作用。
農村實用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知識或技能,為農村經濟和科技、教育、衛生、文化等各項社會事業發展提供服務、作出貢獻,起到示范或帶動作用的農村勞動者,是廣大農民的優秀代表,是新農村建設的生力軍,是我國人才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農村人力資源開發工作,就是要統籌城鄉資源,通過學校教育、職業培訓等方式,努力提高廣大農村人口的綜合素質和能力,不斷促進農村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是農村人力資源開發的重點,農村人力資源開發是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的基礎和前提。
在我國農村改革發展的進程中,農村人力資源開發工作不斷加強,廣大農民的整體素質不斷提高,一大批農村實用人才脫穎而出,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但是長期以來,對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和農村人力資源開發的重要性認識不夠,投入不足,農村人才工作基礎薄弱;農村培養、穩定、集聚人才的能力不強,人才成長和發揮作用的環境相對較差,農村實用人才總量不足、素質不高、結構不合理的問題比較突出;特別是隨著農村青壯年外出務工人員的不斷增加,農村人才流失導致的結構性問題更趨嚴重,不能適應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需要。
我國總體上已經進入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統籌城鄉發展,加強農業基礎地位,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為我國農業和農村發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機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過程是與現代化建設同步的過程。沒有新農民,就沒有新農村;沒有農民素質的現代化,就沒有農業和農村的現代化。抓住機遇,大力加強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和農村人力資源開發,是提高農村生產力水平、加快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舉措,是縮小城鄉差距、推動城鄉協調發展的重要途徑,是推動新農村建設、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客觀要求,是鞏固黨在農村執政的組織基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的必然選擇。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持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牢固樹立科學的人才觀和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的觀念,切實增強做好農村人才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把大力加強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和農村人力資源開發作為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的重要內容,不斷開創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二)加強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和農村人力資源開發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加強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和農村人力資源開發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創新工作體制機制,統籌城鄉、整合資源、營造環境,充分發揮市場在農村人才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加強農村人才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緊緊抓住培養、服務、評價、激勵等環節,以提高科技素質、職業技能和經營能力為重點,著力建設并穩定一支宏大的適應新農村建設需要的實用人才隊伍,并以此推動農村人力資源開發,造就數以億計的新型農民,為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和農村人力資源開發的目標任務是:根據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要求,以繁榮農村經濟為重點,全面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擴大規模,提高素質,優化結構,使農村實用人才總量大幅度增加,農村人力資源整體實力不斷增強;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服務、評價、激勵機制更加健全,配套措施更加完善,有利于農村實用人才成長和發揮作用的環境不斷優化,農村實用人才運用先進科學技術和經營管理知識帶頭致富、帶領群眾致富的能力顯著提高;加強對農村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的投入,整合教育培訓資源,拓寬教育培訓途徑,提高教育培訓水平,基本建立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農村人力資源開發體系;農村人才工作格局不斷完善,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支持、參與農村人才工作的氛圍逐步形成。
二、采取多種形式,培養造就大批農村實用人才
(三)大力推進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工作。緊緊圍繞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組織實施新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以增加總量、改善結構、提高能力為目標,綜合運用教育培訓和實踐鍛煉等方式,著力培養一大批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要求的鄉村教師、鄉村醫療衛生人員、鄉村科技服務人員、鄉村文化工作人員、生產能手、經營能人、能工巧匠等各方面實用人才。繼續深入實施綠色證書工程、新型農民科技培訓工程、百萬中專生計劃、星火科技培訓專項行動、農村實用技術培訓計劃、創業者和企業家培訓計劃、科普惠農興村計劃等項目,加強各類培訓項目的整合與銜接,做到統籌規劃、重點突出。堅持各類農村教育統籌協調,建立健全縣、鄉、村三級農村教育培訓網絡,充分發揮農村中小學校、職業學校、成人學校、農業廣播電視學校和農村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系統等教育培訓資源在農村實用人才培訓中的主渠道作用。積極利用村級組織活動場所開辦農民夜校、開展農業實用技術講座和文化知識培訓,培養農村實用人才。各地要結合新農村建設和區域經濟發展的實際,組織實施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培訓項目,大力培養本地區需要的農村實用人才。
(四)注重在生產實踐中培養農村實用人才。積極引導各類經濟組織、農村產業化龍頭企業開展崗位培訓和技術指導,提高農村實用人才的生產技術水平和經營管理能力。大力加強科技示范基地和優質農產品示范園建設,通過科技示范和成果展示,引導農民自覺學習運用先進適用技術。積極開展農業實用技術交流活動,鼓勵農業技術骨干、科技示范戶、種養能手開辦農家課堂,進行現場技術指導。大力實施農業科技入戶示范工程,組織專家、農技人員和科普志愿者通過田間地頭示范、聯戶結對、巡回指導等方式,手把手幫助農民提高生產技能。國有企業要充分發揮人才和技術優勢,采取多種形式,幫助農村培養實用人才。鼓勵和支持非公有制企業通過開展“一企幫一村、多企幫一村”活動培養農村實用人才。
(五)著力培養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是農村實用人才群體中的拔尖人才。要加大對致富帶頭人、科技帶頭人、經營帶頭人等優秀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力度,重點培養一批長于經營、精于管理、勇于創業、能夠帶領群眾致富的復合型人才。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素質提升計劃,重點加強對農業專業大戶、農民經紀人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技術協會、產業化龍頭企業負責人的培養,通過學習培訓、參觀考察、經驗交流等方式,提高他們的科技意識、市場意識和經營能力,支持他們成為企業家和各領域專家。有計劃輸送文化程度較高、有一定經營基礎、市場意識和創業能力強的農村青年,到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各類龍頭企業學習鍛煉,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和能力。發揮引進國外智力在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培養中的積極作用。
(六)加快培養農村科技、教育、衛生、文化等方面的實用人才。加大對鄉村農技人員的培訓力度,加強村級動物防疫員隊伍建設,不斷提高他們的能力和水平。扎實推進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探索補充農村學校教師新機制。加強對鄉村中小學校校長和教師的培訓,全面提高他們實施素質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改革醫學院校的人才培養模式,強化面向農村需要的全科醫學教育,定向為農村培養醫療衛生人才。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實現全國每個鄉鎮衛生院都有具備執業醫師資格的醫療工作者的目標。加強農村醫療衛生人才崗位培訓和醫學繼續教育工作,認真落實農村衛生技術人員在職培訓制度和定期進修學習制度,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經辦人員培訓工作。組織實施“溫暖工程”,運用社會資金改善農村醫療設施,開展鄉村醫生培訓工作。加快農村文化基礎設施建設,構建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促進農村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戶等民間文化組織發展,建設一批有利于農村文化人才成長和發揮作用的有效載體。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對縣、鄉兩級專職文化工作者的培訓力度,積極培養民間藝人、文化能人、文化經紀人等農民文化骨干。加快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積極發展鄉村基層服務點,加強對服務人員的技能培訓,為廣大農民群眾提供先進的數字文化信息服務。實施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程,加強對具有特殊技能的農村實用人才的保護,鼓勵和支持他們傳承優秀民族民間文化。
三、加大支持服務力度,充分發揮農村實用人才在新農村建設中的作用
(七)為農村實用人才創業興業搭建平臺。加大指導和扶持力度,在土地流轉、技術支持、項目立項、資金投入等方面實行傾斜政策,支持農村實用人才創業興業。對符合產業政策、有科技創新意識、科技含量高、有利于擴大就業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給予稅收優惠。加快完善農戶聯保、互保機制,穩步推進農業政策性保險,積極引導各類金融機構為農村實用人才創業興業提供金融支持。穩步推進和積極規范民間借貸,引導農村實用人才創辦資金互助組織。鼓勵和支持農村實用人才牽頭建立專業合作組織和專業技術協會,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鼓勵和支持農村實用人才創辦科技示范基地、優質農產品示范園,加快新技術、新品種的推廣應用。鼓勵和支持農村實用人才領辦、創辦從事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的各類經濟實體,大力發展“一村一品”,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鼓勵和支持農村實用人才開辦技術培訓班、農業技術研發和技術中介服務機構,普及推廣科技知識和實用技能。依法保護農村實用人才的知識產權和合法權益,支持他們開展技術引進、開發、推廣和成果轉化等創新活動。
(八)加強農村實用人才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積極推進農村人力資源市場建設,逐步形成以市、縣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為依托,以鄉鎮人才服務站和勞動力服務站為網點,輻射廣大農村、貫通城鄉的農村人力資源市場體系。面向廣大農村實用人才開展交流、培訓等服務,并為到農村服務的各類人才提供人事等公共服務。積極培育農村人才服務中介組織,充分發揮這些組織在農村人才供求信息服務中的作用。各級政府要加大對農村人才市場的調控力度,有計劃開展農村實用人才交流活動,扎實推進地區間的人才開發和協作,促進人才有序流動。
(九)建立健全面向農村實用人才的信息服務體系。發展農村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信息平臺,完善農村科技信息服務網絡,通過開通農技服務熱線、建立農業專家咨詢系統等方式為農村實用人才提供技術支持。加強農村公共信息網絡平臺建設,進一步增強農民科技書屋、農業科技入戶直通車、鄉村文化活動室、科普活動站、科普宣傳欄、農村黨員干部和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系統、農業遠程教育網絡的信息服務功能,增加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報道農業信息和技術培訓活動的版面和時間,有條件的地方要開通專門的農業廣播電視頻道,及時有關信息。鼓勵、引導農村實用人才按區域、行業和產業組建各種協會,加強信息溝通與合作。密切產業組織與農戶的利益聯結,強化產業組織在產前、產中、產后對農戶的生產技術指導和技術咨詢服務。
四、完善評價激勵體系,強化農村實用人才的示范帶頭作用
(十)建立健全農村實用人才認定制度。根據農村實用人才的成長規律和特點,制定以知識、技能、業績、貢獻為主要內容的農村實用人才認定標準。各地要結合實際,按照簡便規范的原則,建立不同層級的農村實用人才信息庫。省級管理的農村實用人才可以納入高層次人才庫,實施重點管理和服務。制定配套措施,對重點聯系的農村實用人才發展生產、創業興業給予積極支持。
(十一)鼓勵農村實用人才等各類人才積極參與國家職業資格評定。適應現代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需要,加快農村新職業開發步伐,不斷擴大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在新農村的覆蓋面,逐步推廣面向農村人才的職業資格評價和職業技能鑒定工作。暢通渠道,鼓勵和支持農村實用人才參加國家專業技術職稱評定。
(十二)加大對農村實用人才的表彰激勵力度。進一步發揮“全國農村優秀人才”、“中華農業英才獎”等表彰項目在引導、鼓勵農民群眾成長成才中的積極作用,建立健全政府表彰和社會激勵相結合的農村實用人才表彰獎勵體系。鼓勵各方面立足實際設立面向農村實用人才的表彰獎勵項目,對作出突出貢獻的農村實用入才給予物質和精神激勵。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對優秀的農村實用人才給予適當補助。
五、大力加強農村教育培訓工作,推進農村人力資源開發
(十三)普及和鞏固農村義務教育。發展農村教育事業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推進農村人才資源開發的基礎性工作。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部署,如期完成農村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工作。逐步將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確保西部地區“兩基”攻堅計劃如期完成,實施中西部農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新農村衛生新校園建設工程等,積極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大力改善農村義務教育的辦學條件,積極推進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的應用。加強農村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努力提高農村義務教育的師資水平。加大對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保障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十四)大力發展農村職業教育。調整農村教育結構,加大中等職業教育在農村高中階段教育中的比重,擴大職業教育面向農村招生的規模,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教育培訓制度。加大投入力度,實施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十一五”期間,國家重點建設1000所縣級職教中心,形成一批職業教育骨干基地和實訓基地。大力推進“一網兩工程”的實施,構建以縣級職教中心為龍頭、鄉鎮成人教育學校和普通中小學為依托的農村職業教育培訓網絡,廣泛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和農村實用技術培訓。鼓勵通過捐資辦學、民辦公助等多種形式,加大對農村職業教育特別是民辦職業教育的投入,加快農村民辦職業教育發展。大力發展農業廣播電視教育,加強體系建設,提高辦學質量。深化農村職業教育改革,以實用技術、職業技能和實踐能力的培訓提高為重點,更新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大力發展面向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的專業,不斷提高人才培養的針對性和質量。加大對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農林類專業學生的助學力度,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減免種植、養殖專業學生的學費。
(十五)扎實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適應工業化、城鎮化和城鄉統籌發展的需要,繼續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貧困地區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雨露計劃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計劃,擴大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培訓規模,提高農民轉移輸出的組織化程度。高度重視被征地農民的就業培訓工作。繼續健全訂單培訓、定向培訓等有效形式,提高農民轉移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繼續完善農民工培訓補貼辦法,試點實行“培訓券”制度。農村勞動力輸出地要結合當地特點和優勢,著力打造勞務輸出品牌,保護農民工土地承包權益,做好農村勞動力轉移前的就業指導和轉移后的跟蹤服務工作;輸入地要把農民工納入城市公共服務體系,加強崗位技能培訓,做好法律援助等各方面服務工作。要把外出務工人員作為農村人力資源開發的重點對象,研究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鼓勵支持他們回鄉創業,充分發揮他們在新農村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十六)大力提高農村黨員和基層干部隊伍素質。農村黨員和基層干部是貫徹落實黨的農村政策、推進新農村建設的骨干力量,他們不僅是農村重要的人才資源,而且是農村人才工作的組織者和執行者。鞏固和發展農村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進一步健全農村黨員干部的經常性教育培訓機制,實施農村基層組織負責人培訓計劃,在全國農村普遍開展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切實提高他們貫徹執行黨的農村政策的能力,民主管理、依法辦事的能力,帶領群眾發展經濟、增收致富的能力,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能力。適應新農村建設的需要,不斷完善村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兩推一選”等制度,切實選好配強鄉村黨組織領導班子,重點選好鄉村黨組織書記。注重從農村致富帶頭人、復轉軍人、回鄉青年、外出務工經商人員中選拔農村基層干部。采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選派機關干部到村任職、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就業等辦法,選拔和儲備村級領導班子人選。積極探索考錄優秀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進入鄉鎮公務員隊伍的途徑和辦法。建立健全城鄉一體的黨員動態管理機制,不斷提高農村黨員的管理服務水平,尊重和保障他們的民主權利,為廣大農村黨員在新農村建設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搭建平臺、創造條件。
(十七)全面提高廣大農民的科技、文化和人文素質。要以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為目標,通過農民科學素質行動等有效形式,積極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星火科技30分”、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送書下鄉工程等,加快農民知識化進程,全面提高農民的綜合素質。增強針對性,采取農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大力弘揚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思想,積極開展民主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科技文化教育。重視城鄉文化協調發展,著力豐富農村、偏遠地區、進城務工人員的精神文化生活。以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為主線,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文明戶、文明企業、文明市場、文明村鎮創建活動,以及和諧家庭、和諧村組、和諧鄉鎮創建活動,樹立新風尚,發展新文化,培育新農民。
六、統籌城鄉資源,為新農村建設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十八)為發展現代農業提供人才支持。適應農業現代化的發展要求,大力加強涉農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建設。堅持面向“三農”,調整涉農高等學校的專業設置,改革教學內容、課程體系和教學方法,采取定向就業招生、專項獎學金等方式,為農村培養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專業技術人才。大力加強農業基礎研究和高新技術研究,實施農業科技支撐計劃,著力培養一批引領農業科技前沿、推動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高層次農業科技人才。加快新型基層農技服務和推廣體系建設,選拔經驗豐富、實踐能力強的專業技術人才充實農技推廣隊伍,確保一線農技人員力量。實施基層農技服務和推廣人員知識更新工程,不斷提高他們的技術服務和推廣能力。落實和完善縣以下基層單位農林科技人員的工資傾斜政策。鼓勵和引導農業科技人才通過技術開發、承包經營、投資入股、成果轉讓、提供有償技術服務等形式,從事農技推廣或產業化經營活動。逐步實行推廣教授、推廣研究員制度,組織動員廣大高校教師、科研人員深入農村一線開展服務。長期扎根在農業生產、科技推廣一線的教學、科研、推廣人員參加職稱評審或評獎,可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其中為國家作出突出貢獻的,可以破格。鼓勵和支持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與地方開展人才、科技共建活動。
(十九)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工作或提供服務。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工作是推進農村現代化、統籌城鄉發展的客觀要求。各地要結合實際,加大力度,完善政策,廣開渠道,每年選拔一定數量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到鄉村基層就業。積極實施“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加強對高校畢業生服務期間的管理和培養,做好服務期滿后的就業服務工作,努力創造條件,鼓勵他們扎根農村。認真執行省級以上黨政機關招錄的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應安排到縣以下基層單位工作l至2年的政策。
(二十)鼓勵各類人才到農村服務與創業。建立政府引導、市場配置、項目對接、利益共享的新機制,鼓勵引導科技、教育、衛生、文化等各方面人才下鄉進村直接為“三農”服務,廣泛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新農村建設。鼓勵各類人才通過技術服務、成果轉化、資金參股、貿易合作等方式,到農村創業興業。繼續深入實施“科技特派員”、“農業專家大院”、扶貧志愿者行動計劃、科技文化衛生“三下鄉”、科技專家服務“三農”等活動,不斷擴大范圍和規模,完善配套和激勵政策。繼續做好“科技副職”選派工作。探索利用國有農場的人才資源優勢支持新農村建設的方式途徑。加強社會工作人員對農村、農民的服務。鼓勵離退休科技、衛生、文化等人才通過咨詢服務等形式到農村發揮余熱。
加強對城市教育、衛生、文化人才支持新農村建設的政策引導。要把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和師范生支教工作作為一項長期的重要任務來抓,努力緩解農村邊遠地區學校師資緊缺矛盾。深入開展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等衛生對口支援活動,逐級選派醫療衛生人員到下一級醫療衛生機構開展醫療衛生服務,進行技術培訓。嚴格執行城市醫生在晉升主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職稱前到農村累計服務1年的制度。組織專業文化工作者到農村舉辦短期培訓班,提高農民文化骨干的知識和技能。
(二十一)做好對欠發達地區人才幫扶工作。加大對中西部地區、少數民族地區、貧困地區等欠發達地區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的投入和政策傾斜力度,開展部門、地區、項日對口幫扶活動,在資金、技術、人才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采取積極措施,引導和鼓勵發達地區有條件的企業為欠發達地區培訓農村實用人才。結合對口幫扶工作,在開展扶貧開發整村推進工作時,有針對性地選擇貧困村干部和致富帶頭人到東部地區接受培訓。組織城市和東部地區學校幫助農村和西部地區學校改善辦學條件,開展合作辦學,不斷提高教師素質和教學水平。建設一批人才培訓基地,重點為欠發達地區培訓各類實用人才。各地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辦法,推進區域內城市對農村在科教衛文等方面的對口支持。
七、進一步加強對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和農村人力資源開發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十二)健全完善農村人才工作體系。建立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人事、農業部門具體負責,教育、科技、文化、衛生、勞動保障、財政、發展改革、扶貧開發等部門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共青團、婦聯、科協等人民團體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努力形成社會各方面力量培養農村人才、開發農村人力資源的工作格局。對本意見提出的各項政策措施的貫徹執行情況,有關部門要定期進行督促檢查和評估,及時總結推廣基層創造的新做法和新經驗。各地要結合實際,研究制訂農村人才中長期建設規劃,并將這項工作納入本地區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規劃。縣、鄉、村三級黨組織在農村人才隊伍建設中負有重要責任,要把工作成效列為縣、鄉黨政領導班子政績考核的內容之一。
(二十三)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在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和農村人力資源開發中的重要作用。加強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推動農村人力資源開發,必須切實發揮好農村基層黨組織的作用。農村基層黨組織要努力營造有利于農村實用人才發揮作用、干事創業的良好環境。要認真組織實施“雙培雙帶”工程,把農村黨員干部培養成實用人才,把實用人才中的優秀分子培養成農村黨員干部,積極支持農村黨員干部和實用人才帶頭致富、帶領群眾共同致富。要加強同外出務工人員、流動黨員、各類新經濟組織負責人的聯系,積極引導他們當中的優秀人才回鄉創業。要把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納入農村黨的建設“三級聯創”活動之中,作為鄉村黨組織創建“好班子”、“好隊伍”的一項重要內容,使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和農村人力資源開發工作成為農村黨的建設的一項經常性工作。農村基層黨組織要整合、運用好各方面資源,充分發揮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在凝聚人才、聯系群眾等方面的作用,切實增強推進農村實用人才工作的整體合力。建立健全城鄉黨的基層組織互幫互助機制。積極支持政治素質好、有突出貢獻的農村實用人才代表進入地方基層的人大、政協參政議政。
(二十四)加大對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和農村人力資源開發的投入力度。按照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充分發揮公共財政的職能作用,建立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和農村人力資源開發的投入和社會分擔機制,推動農村人才隊伍建設。各級財政要在財力許可的范圍內,加大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培訓的投入力度,支持新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的組織實施。鼓勵和支持企業、個人、社會等各方面力量加大對農村實用人才工作的投入,逐步健全多元化的投入機制。
(二十五)積極營造有利于農村各類人才成長興業的社會氛圍。各地區各部門要強化思想認識,進一步明確廣大農民在新農村建設中的主體作用,高度重視農村實用人才在新農村建設中的重要作用。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各種媒體,大力宣傳優秀實用人才科技致富、艱苦奮斗的事跡,表彰他們做出的突出成績,擴大他們的社會影響,提高他們的社會地位,在全社會努力營造關心和愛護農村實用人才的良好氛圍,激發廣大農民成才興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積極性。要努力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引導和鼓勵城鄉各方面人才面向“三農”,扎根農村,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作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