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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進一步深化排污收費制度改革,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排污收費制度改革工作順利進行
排污收費制度是我國《環境保護法》規定的一項重要制度,改革排污收費制度是新形勢下環境保護工作和經濟發展的需要。由于排污收費制度改革涉及面廣,技術性強,影響面大,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排污收費制度改革的順利進行。環保部門要嚴格依法、全面、足額征收排污費,征收的排污費一律上繳財政;財政部門要將排污費納入財政預算,列入環保專項資金加強管理,并按規定保障環保執法所需經費;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排污費征收行為的規范管理和監督檢查;經貿部門要指導各企業,配合做好排污收費制度改革工作。
二、排污費的征收權限
縣級以上環保部門負責排污費的征收管理,其所屬的環境監察(理)機構具體負責排污費的核定和征收。排污費實行按月或者按季屬地化收繳。
省環境監察(理)機構負責核定和征收裝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上電力企業的二氧化硫排污費。市級環境監察(理)機構負責征收裝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下電力企業及**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排污費。五華區、盤龍區、官渡區、西山區、東川區排污費的核定和征收由市環境監察(理)機構按年委托區環境監察(理)機構征收。縣級環境監察(理)機構負責本轄區內排污費的核定和征收。對于縣級環保部門未設環境監察(理)機構或暫無征收能力的,可由市級環境監察(理)機構負責核定和征收。征收的排污費繳入市級國庫,作為市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管理使用。
負責征收排污費的各級環境監察(理)機構,應按照排污費的征收權限,及時到同級價格主管部門申領、變更們費許可證入依法征收排污費。
市級環境監察(理)機構負責對下級環境監察(理)部門征收排污費的情況進行稽查。對縣(市)區環境監察(理)機構應當征收而未征收或者少征排污費的,市級環境監察(理)機構可以責令其限期改正,或直接責令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排污者)到指定的商業銀行補繳排污費,補繳排污費繳入市級國庫,作為市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對多征收的排污費應辦理相關退付手續。
三、排污量的申報與核定
市環境監察(理)機構負責組織縣(市)區環境監察(理)機構開展排放污染物申報登記工作。每年12月15日前申報下一年度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等情況,經核定認可后,作為下一年度征收排污費的依據。
四、排污費的征收標準和計算方法
排污費征收標準和計算方法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征收標準和計算方法執行;各地不得擅自更改。
對無法進行實際監測或物料衡算的禽畜養殖業、小型企業和第三產業等小型排污者,市環保部門可根據《條例》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采用抽樣測算的辦法核算排污量,按國家規定的征收標準和計算方法征收排污費。核算辦法要向社會公開,收費標準要向社會公示。
五、排污費的具體解繳辦法
排污者依據環境監察(理)機構開出的《排污費繳納通知單》,填寫《云南省財政收入繳款書》,到排污者開戶銀行就地向當地財政部門辦理排污費繳庫手續。對于未開設銀行賬戶的排污者,以現金方式繳納排污費的,由執收的環保部門收取后,及時存入單位“預算資金匯款專戶”,填寫《云南省財政收入繳款書》,按月就地向當地財政部門辦理排污費繳庫手續。
對于縣(市)級(含東川區)環保部門征收的排污費,人民銀行國庫部門負責將10%作為中央預算收入繳入中央國庫,作為中央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管理;20%作為省級預算收入繳入省級國庫,作為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管理;30%作為市級預算收入繳入市級國庫,作為市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管理;40%作為縣級預算收入繳入縣(市)級國庫,作為縣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管理。五華區、盤龍區、官渡區、西山區征收的排污費,人民銀行國庫部門負責將10%作為中央預算收入繳入中央國庫;20%作為省級預算收入繳入省級國庫;40%作為市級預算收入繳入市級國庫;30%作為縣級預算收入繳入區級國庫,作為區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管理。
六、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使用辦法
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按照預算資金管理,不參與體制分成,全部專項用于污染防治。要專款專用,先收后用,量入為出,不得超支、截留、擠占或者挪作他用,如有節余,可以結轉下年使用。市縣兩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主要用于重點污染源防治項目的補助、貸款貼息。
市財政局、市環保局每年根據國家、省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申請指南和全市環境保護宏觀政策和污染防治工作重點,編制下一年度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申請指南,指導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申報和使用。
七、排污費收繳情況的上報問題
財政、環保部門要認真做好排污費財務報表、會計報表以及其他統計報表。各縣(市)區財政、環保部門應在季度終后10日內,將排污費資金收繳情況書面報告市財政、環保部門并抄送市計委、經委,在年度終后10日內,將排污費征收情況及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年度使用情況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市財政、環保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