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減少領導事務活動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為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少開會、開短會,少發文、發短文,少講話、講短話”的原則,就精文簡會和減少領導事務活動提出如下意見:
一、精簡會議,改進會風
(一)控制會議數量和規格。市政府已發文部署的工作,原則上不再以市政府名義召開會議。市政府全體會一般每年召開1—2次;市政府常務會一般每月召開1—2次;各部門以市政府名義召開的全市性工作會議每年不超過1次。確需增加的,應報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批準后,方可召開。各類專題會議需各縣(市、區)政府副職參加的,要報主管市長批準;需主要領導參加的,要報市長或常務副市長批準。能通過發文進行部署的,不再集中開大會;能通過文件會簽解決的,不再開會。提倡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和網絡視頻會議。中央、省以電視電話會議形式開到縣(市、區)的,市里不再開會。市政府辦公室不為部門召開的會議會議通知。
(二)控制會議時間和規模。市政府召開的會議,會期一般不超過1天,參會人員一般不超過150人;部門召開的會議,會期不超過半天,參會人員一般不超過100人;電視電話會議一般不超過2小時。除主管領導外,原則上不請其他市領導和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參加。
(三)提高會議實效。決策性會議會前要充分溝通協調,會上以決策為主,不多討論;傳達上級會議精神一般發書面材料,重點講貫徹落實意見。市政府召開的會議,原則上安排一位領導同志作主題報告,時間一般控制在40分鐘以內,提倡“一刻鐘”講話;會議應盡量少安排大會發言,確需安排的,原則上不超過3個,每個發言時間不超過5分鐘,主持人在會議結束時一般不再作強調。一般不在市政府召開的會議上安排部門的表彰、頒獎活動。市政府常務會議、各類專題會議等安排的匯報,原則上不超過10分鐘,會議人員發言一般不超過5分鐘,主持人總結不超過10分鐘。
二、精簡文件,改進文風
(一)嚴控發文規格和數量。能以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不以市政府名義印發;能以“函”形式印發的,不以文件形式印發;能以“白頭”文件印發的,不印發紅頭文件;屬于部門職責范圍的,原則上均由部門發文。凡法律法規已有明確規定的,一律不再發文;對上級已公開發表或以電報、傳真下發的文件,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無實質性意見措施的不再轉發或發文。上級已發至縣團級的公文,不再轉發。可用領導批示或電話、傳真、便函、政府專網解決問題的,不印發文件。除全市經濟工作會、市政府全體會等重要會議外,市政府領導參加部門召開會議上的有關文件、講話,已在會上印發或通過媒體、政府網站等信息公開載體及時的,原則上不再印發。確需制發的,只發摘要。嚴把文件制發范圍,減少發文份數。充分利用電子公文交換系統,減少紙質公文數量。
(二)嚴格規范行文程序。以市政府名義印發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審核后,按程序簽發;以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由秘書長簽發;各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向市政府報送公文,一律報市政府辦公室按程序辦理,不得多頭報送或直接向領導個人報送公文。
(三)嚴控文件篇幅。市政府印發的普發類文件一般不超過3000字;市政府辦公室印發的普發類文件一般不超過2000字。領導同志在全市性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稿,一般不超過6000字。請示報告、明傳電報、會議紀要、會議通知等控制在1000字以內。起草文件和講話稿倡導清新簡練的文風,注重針對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突出主題,不搞“穿靴戴帽”,做到意盡文止、條理清楚、文字精煉。
三、精簡活動,改進作風
(一)嚴格報批程序。各部門、各縣(市、區)政府確需邀請市政府領導參加的政務活動,一律向市政府辦公室提交書面請示,由市政府辦公室統籌安排。未經市政府辦公室安排的活動,市政府領導原則上不參加。
(二)控制活動數量。市政府領導原則上不出席奠基、剪彩、發行儀式和商業性節慶等活動;各部門、各縣(市、區)政府一般不直接向市政府領導本人發送政務活動邀請。
(三)下基層輕車簡從。市政府領導到基層調研,隨行工作人員一般不超過2人。所到地方不搞層層陪同,不搞邊界迎送,不搞警車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