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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大曹莊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為落實省委七屆三次全會精神和冀政〔**〕55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文件要求,完成“到2010年全省所有縣級以上城市、縣城都要建成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廠”的目標,促進污染減排工作,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現就我市城市污水處理和垃圾處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工作目標
(一)**年:**市城市污水處理廠日處理5萬噸二期續建工程建成并投入運行,達到日處理污水13萬噸的能力。市區內金華、小黃河、茶棚溝、圍寨河四家小型污水處理廠要保證正常運轉,日處理能力合計達到2.5萬噸。市區日處理污水能力達到15.5萬噸。市區日處理能力5萬噸的七里河污水處理廠開工建設。
清河縣、寧晉縣、南宮市污水處理廠要于10月底竣工并驗收運營。
列入《**市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和《**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的臨城縣(北部)污水處理廠年底前完工試運行;內邱縣、廣宗縣、隆堯縣3個縣污水處理廠年底完成土建主體工程;新河縣、威縣、巨鹿縣、南和縣、臨西縣5個縣污水處理廠年底完成前期工作,并開工建設。其他縣(市、區)的污水處理廠完成前期準備工作,并具備開工條件。
**市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廠一期發電工程投入運行。**市醫療垃圾處置中心建成并投入運行,全市醫療垃圾做到統一收集、集中處理。
列入《**省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的**市生活垃圾處理廠二期工程和沙河市、南宮市生活垃圾無害化填埋場要開工建設。未列入的巨鹿縣生活垃圾處理場10月份竣工運行,清河縣年底完成主體,其他縣(市)的垃圾處理項目完成前期準備工作。
**年底,市區和所有縣城全部開征污水處理費和生活垃圾處理費,收繳率分別達到90%和80%以上。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達到設計能力的80%以上,生活垃圾處理場達到設計能力要求。
(二)2009年:七里河污水處理廠8月底建成運行,10月驗收運營。內邱縣、廣宗縣、隆堯縣3個縣污水處理廠年底完成土建主體工程,6月底建成試運行,8月底驗收運營;新河縣、威縣、巨鹿縣、南和縣、臨西縣5個縣污水處理廠8月底建成試運行,10月驗收運營。
大曹莊、平鄉、柏鄉、任縣、臨城縣(南部)污水處理廠要建成,并達到試運行。
清河縣生活垃圾處理場6月份完成,并運營。沙河市、南宮市年底要建成,并投入運營。其他縣(市、區)垃圾處理廠3月份要開工建設,年底完成主體工程。
(三)到2010年底:全市城市污水處理率和生活垃圾處理率分別達到80%和70%以上。所有縣城全部建成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場,并保證正常運行。
二、加大籌資力度
(一)廣泛吸納社會資金。要采用項目“打捆”、引進戰略投資者和合資合作等融資方式,利用BOT、TOT、BT等建設運營模式,廣泛吸納社會資金。積極搭建各種投資洽談會、招商會,可成立城市建設投資公司或市政公用事業資產運營公司等平臺,做好污水和垃圾處理項目招商引資工作。
(二)充分利用銀行貸款。積極爭取國內外金融機構貸款、國際金融組織優惠貸款和外國政府贈款。當前要用好開發銀行等政策性銀行貸款和亞洲開發銀行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貸款,加快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
(三)加大地方政府投入。各縣(市、區)政府要認真落實項目建設資金,列入國民經濟發展計劃和年度財政支持計劃,保證城市建設維護稅、公用事業附加和國有土地收益等地方財政收益有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并隨地方財政收入的增加提高投入比例。
(四)市級安排專項補助資金。市政府將安排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工程建設以獎代補專項資金。用于未列入國家相關規劃的污水和垃圾處理項目建設資金補助,并根據項目建設進度及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考核情況,本著鼓勵快速并早日投入使用的原則,予以適當獎勵。
(五)積極爭取上級資金。充分利用“十一五”期間國家、省高度重視污水和垃圾處理工作的有利時機,積極爭取未列入國家相關規劃的污水和垃圾處理項目納入國家資金支持計劃,積極爭取省政府安排的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工程建設專項補助資金,取得更多的國家和省資金支持。
三、完善相關政策
(一)制訂收費政策。按照“能夠補償污水、垃圾處理運營成本和投資者合理回報”的原則,**年10月底前,由市物價局會同市建設局制訂市區收費政策,對產生污水、垃圾的單位和個人全面開征污水處理費和垃圾處理費,加快市場化、產業化進程。
(二)落實收費標準。**年底前,各縣(市、區)要依據新的收費政策提高或制訂污水和垃圾處理收費標準。近期城市居民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不低于0.8元/立方米;城市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不低于3元/月·戶,外地進城暫住人員不低于2元/月·人。
(三)建立激勵機制。**年底前,將污水、垃圾處理費由現行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統一改為經營性收費,由污水、垃圾處理企業自收自管自用。凡不改變收費性質、收費率又達不到要求的,當地財政部門必須按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可運行的最大能力核撥運行費用。
(四)加快改革步伐。現有從事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運營的事業單位,要在污水、垃圾處理費由行政事業性收費統一改為經營性收費的前提下,于**年底前改制成獨立的企業法人。凡目前在建以及今后開工建設的污水和垃圾處理項目,建設單位必須是獨立的企業法人。
(五)實行用地劃撥。按照《劃撥用地目錄》的要求,對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用地實行土地劃撥供地。在年度用地指標范圍內,優先安排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用地,加快辦理用地手續。
四、嚴格項目管理
(一)加快項目前期審批。未開工建設污水、垃圾處理項目的各縣(市、區)要切實把前期工作擺在重要位置,抓緊做好規劃選址、環境評價和土地預審意見等審批工作。城市排水要實行雨污分流,污水處理項目必須做到配套管網與處理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發展改革、環保等項目前期審批部門要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原則,及時做好污水和垃圾處理項目前期審批工作。
(二)強化在建項目管理。按照污水、垃圾處理工藝流程需要,優化工藝設計,科學合理地確定工程建設時序,加快工程建設進度。建設、設計、施工和監理等單位要嚴格執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突出抓好施工圖審查、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工程監理等環節,切實履行工程質量責任,保證工程建設順利進行,達到國家規定的污水排放和垃圾處理標準。
(三)加強已建成項目的運營監管。已建成并投入運營的污水處理廠要安裝在線自動監控系統,并分別與環保、建設部門聯網。進水和出水水質發生重大變化時,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解決。污水和垃圾處理企業要加強內部管理,降低運行成本,提高運行效率,確保運行達產達標。
五、加強組織領導
(一)健全組織。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長任組長,市建設局、市環保局、市規劃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物價局、市監察局、市審計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供電公司、市水業集團等部門和單位組成的**市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局,具體負責全市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監督管理工作(名單附后)。各縣(市、區)要成立相應機構,具體協調解決本行政區域內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工作。
(二)明確責任。做好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工作,主要責任在地方政府,縣(市、區)長是第一責任人。市政府將依據省政府考核目標,結合我市實際,向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單位下發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責任目標督辦卡。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要求對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各項工作進行細化分解,制定年度、季度工作目標和具體獎懲措施,并報市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細化分工。市和縣(市、區)建設行政部門要切實負起行業主管部門的責任,做好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運行、管理和監督工作,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建設中的問題,調度和督導工程建設進度,強化運行監管。發展改革部門要嚴把污水和垃圾處理項目前期審批關,積極爭取國家、省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支持。財政部門要協調督促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工程建設專項補助資金的落實,并及時、足額撥付。國土資源部門要保證土地供應,及時辦理污水和垃圾處理項目用地手續。環保部門要加強對城市排污企業的監督和檢查,保證達標排放,確保已運行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達到設計要求。物價部門要會同建設部門研究制定污水、垃圾處理收費政策,并負責監督實施。審計部門要加強對污水、垃圾處理費征收、使用的監督和審計,確保專款專用。
六、強化監督檢查
(一)實行月報、季報、半年報、年度報制度。各縣(市、區)要明確建設行政部門具體負責污水、垃圾處理費征收和項目建設情況的統計匯總上報工作。各縣(市、區)建設行政部門要在每月26日將本月的污水和垃圾處理費征收、工程資金到位、完成投資、工程形象進度等情況,以及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擬采取的措施等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各縣(市、區)建設行政部門要匯總每季、每半年以及全年的工作情況,并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的26日、每年的6月26日、每年的12月26日前將上述情況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建立檢查制度。將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列入市政府重點督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季度要對各縣(市、區)工程建設進度、資金落實、處理費征收使用等進行督導。市政府督查室要結合市建設局、市環保局對要求年底建成試運行的各縣(市、區)污水處理廠建設情況實行一月一督查,并及時通報情況。
(三)實行調度會制度。市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領導小組和辦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召開調度會,通報工作進展情況,研究解決突出問題。
七、落實獎懲措施
(一)嚴格獎懲。市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領導小組將對工作進展快、政策落實好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單位給予通報表揚。對未按期完成污水和垃圾處理有關任務的給予通報批評,并限期完成。對連續兩次被通報批評的,暫停審批新建、改建、擴建項目。
(二)強化考核。把污水和垃圾處理指標納入市政府考核縣市的重要內容,作為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實施評價考核。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單位污水和垃圾處理評價考核結果經市政府審定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門依照《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地方黨政領導理論聯系實際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試行辦法》等規定,對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綜合考核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