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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農村公路是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重要的基礎設施。加快農村公路建設,對于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活躍農村經濟,加強城鄉交流,統籌城鄉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具有重要意義。我市農村公路建設經過多年的努力,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目前農村公路技術等級仍然偏低,路網結構不完善,養護管理比較薄弱,不能適應農村經濟和社會快速發展的需要。為大力改善農村基礎設施條件,推進農村經濟和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市政府決定,“十一五”期間,加快我市農村公路建設步伐,進一步提高農村公路通達深度和通暢水平,著力改善廣大農村的公路交通面貌,為加快發展、富民強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農村公路建設的決定》(皖政〔*5〕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總體目標,科學編制農村公路建設規劃
“十一五”期間,全市農村公路建設的總體目標是:*6年,啟動實施農村公路建設“十一五”規劃。總結推廣天長市“村村通油路(水泥路)”試點的經驗,全面啟動行政村“村村通油路(水泥路)”建設,并實現40%的行政村通油路(水泥路)。至2010年,全面完成“十一五”規劃確定的農村公路建設任務,基本實現行政村“村村通油路(水泥路)”目標,從根本上改善我市廣大農村的公路交通面貌,形成與國省道干線網相銜接、布局合理、適應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滿足廣大農民群眾生產生活需要的農村公路網。繼續抓好農村“出口路”建設,即通往經濟中心、交通中心,以及連接國省道干線公路等對外出口公路的建設;抓好農村“經濟路”建設,即資源開發公路、旅游公路和貧困地區聯片開發公路等經濟效益好、交通量相對較大的重要公路的建設;抓好農村“循環路、斷頭路”建設,即逐步打通具備建設條件的循環路、斷頭路,把鄉與鄉之間、村與村之間連接起來,使鄉村公路網絡化取得較大進展,農村公路服務水平明顯提高。優先抓好市委、市政府《關于大力培植經濟財政強鎮,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的意見》(滁發〔*5〕7號)中確定的重點鄉鎮的交通建設,提升交通服務功能,改善投資環境,推進工業化、城鎮化進程。按照“路、站、運一體化”的思想,統籌農村客運站點建設,促進農村公路和農村客運的協調發展。到“十一五”末,全市上述重點鄉鎮都要建設一座三級客運站,其他鄉鎮80%以上要建成一座五級客運站。與此相適應,在客流集中的客運班線上建設一定數量的便民候車亭,不斷改善農民出行條件,促進城鄉一體化進程。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上述總體目標,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促進農村公路網合理布局、有序發展為總要求,結合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具體實際,認真編制本地農村公路建設發展中長期規劃。規劃由各縣、市、區交通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及鄉鎮人民政府具體編制,市交通主管部門要加強業務技術指導和組織協調。規劃應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并報省發展和改革、交通主管部門備案。規劃經批準后,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隨意更改,以確保規劃的嚴肅性。
二、多渠道籌集資金,加快農村公路建設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的有關規定,加快建立國家扶持引導、地方主體投資、群眾捐資投勞相結合的多渠道、多形式的農村公路建設資金籌集機制,并進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我市分成的交通建設專項資金,大部分要集中用于農村公路建設。“十一五”期間,市財政和各縣、市、區財政應在財政預算中安排部分資金用于農村公路建設,也可從土地增值和資源開發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農村公路建設。鄉鎮人民政府可從財政經費中安排一定數量的鄉村公路建設養護資金,并逐步加大對農村公路建設的投入。
設立*市農村公路建設投資中心,發揮其融資功能。“十一五”期間,每年分別由市財政投入*萬元,市交通局投入*萬元,各縣、市政府投入100萬元,南譙區政府投入50萬元,計每年籌集1050萬元作為市農村公路建設投資中心的資本金,向銀行申請貸款,用于農村公路建設(相關管理辦法由市交通局另行制定)。
積極申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通部、省交通廳農村公路建設資金補助以及其他農村公路建設和改造項目資金,爭取更多的項目進入國家和省“十一五”規劃。積極爭取國家和省的以工代賑資金、扶貧資金、庫區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并從中安排一定比例資金,重點用于山區、庫區和貧困鄉鎮的農村公路建設。
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要征好、管好、用好交通規費,確保小機養路費、客貨運附加費中用于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的比例不低于60%,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擠占、挪用。
農村公路建設涉及的征地拆遷以及施工環境保障工作,由各縣、市、區政府負責,所需費用由各縣、市、區自籌解決,并無償提供農村公路建設工程中的用地、用水和取土。公路用地內的電力、通訊、廣播等桿線由各產權單位自行遷移或升高。與公路建設有關的地方稅收要按照國家政策規定足額征收,可由各級政府通過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再專項投入農村公路建設。
積極落實村級組織“一事一議”政策,鼓勵和提倡按每個農業人口每年不少于6元的標準,籌資用于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廣泛發動農民利用農閑投工投勞修建鄉村公路,充分調動廣大農民群眾的修路積極性。各縣、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減輕農民負擔的各項規定,不得亂攤派、亂集資、亂收費。
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大力提倡采取個人捐資、受益單位和個人贊助等形式,籌措農村公路建設資金。有條件的鄉鎮可依法開發農村公路兩側的土地,取得的土地收益用于農村公路建設。各鄉鎮、行政村可在農村公路兩側大量植樹,林業收益用于農村公路建設。
三、切實加強建設管理,確保農村公路工程質量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堅持實事求是、量力而行、因地制宜的原則,綜合考慮資金能力和交通發展前景,合理制定縣際及農村公路建設標準,合理確定建設規模,優化工程設計,降低工程造價。
堅持先規劃、后設計,先設計、后施工,先示范、后推廣的原則,做好項目前期工作,規范審批程序。
加強建設管理,全面落實項目法人負責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推行掛牌施工,創建優質精品工程。
建立健全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管理體系,嚴格落實質量責任,保證工程質量。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加強技術指導,建立健全政府監督、業主管理、社會監理、企業自檢四級質量保證體系。工程質量監督、監理覆蓋面要達到100%。
落實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度。實行農村公路建設質量地方政府領導負責制。工程竣工后,項目審批部門要組織或委托市、縣交通主管部門組織驗收和評定,發現問題的要嚴格追究責任。
加強建設資金監督管理。要嚴格執行交通部《關于農村公路建設資金使用監督管理辦法》,加強建設項目審計,確保來之不易的資金足額用于農村公路建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中列支其他費用支出。
四、建立長效穩定的管理養護機制,提高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水平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管理養護工作在農村公路建設和發展中重要作用,牢固樹立“建設是發展、管理養護也是發展”的思想,切實加強農村公路的管理養護工作。
建立“統一領導、分級管理,以縣為主、鄉村配合”的農村公路管理體制。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及其公路管理機構履行全市農村公路的行政管理職能;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履行轄區內農村公路管理和養護的職能;將市、縣地方公路局、站更名為“農村公路管理局”,履行轄區內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職能;鄉(鎮)、村分別設立農村公路管理站和農民道班,負責本區域內鄉村公路的管理養護工作。
積極改革和完善農村公路管理和養護機制。要根據各地的特點和不同情況,建立健全專業養護與群眾養護相結合、常年養護與季節性養護、流動性養護相結合制度。積極推行和完善多種形式的養護承包責任制,通過統籌建養、民養公助、自建自養等方式,加強農村公路養護,不斷擴大養護里程,提高農村公路服務水平。
各地要根據本地農村公路的技術等級、路面結構型式等特點,制定相應的養護技術標準,推廣應用公路養護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方法,降低養護成本,發揮養護資金效益。各地交通主管部門要對鄉村公路養護給予技術指導、資金支持,加強工作協調和檢查、監督、考核、評比,切實履行行業管理職能。
加強農村公路的全面養護。實現從重視抓路面養護質量到公路全面養護的轉變;從僅重視公路行車功能的養護要求到重視公路排水、防護、抗災等功能養護要求的轉變。
強化農村公路路政管理。要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和《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加強路政管理,建立鄉規民約,堅決制止侵占和損害農村公路的行為。要加強對超限超載車輛的管理,依法保護農村公路的路產、路權,保障農村公路完好、安全和暢通。
五、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完成農村公路建設任務
加快農村公路建設,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行動,也是一項系統工程、民心工程。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狠抓落實。
為調動各地加快農村公路建設的積極性,“十一五”期間,市政府將對各地農村公路建設工作進行考核評比,對先進縣、市、區實行以獎代補(具體辦法由市交通局另行制定)。各縣、市、區政府也要建立嚴格的農村公路建設行政領導負責制和目標考核制,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定期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共同做好協調服務工作。通過努力,構建領導重視、部門協同、地方負責、社會參與的農村公路建設新機制,全面完成“十一五”全市農村公路建設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