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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商務部發展改革委關于認定合肥等4個地區為國家汽車及零部件出口基地的決定》等有關文件,加快我市國家汽車及零部件出口基地(下稱出口基地)建設,推動我市汽車及零部件產業又好又快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發展思路和目標
(一)發展思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解放思想,堅持改革開放,按照《*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的總體要求,加快*汽車及零部件產業的技術進步和優化升級,努力提高產業國際化水平,促進產品出口,轉變外貿增長方式,全面提升*汽車及零部件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二)發展目標。力爭到2010年,汽車整車年生產能力達到130萬輛,汽車工業總產值達到3,000億元,整車及零部件出口達到18億美元,培育出口超1億美元的汽車及零部件企業5家以上,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競爭力較強的汽車及零部件出口企業,打造與國際市場接軌、出口環境優化、產業與貿易相互促進的出口基地,實現從現在至2015年我市汽車及零部件出口年均增長率保持在30%以上。
二、做好統籌規劃和管理
(三)完善領導機制,加強出口基地建設的指導和協調。市政府已成立*市汽車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下稱領導小組),由分管市領導擔任組長,市外經貿局、發改委、經貿委、科技局、財政局和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海關、黃埔海關以及有關區、縣級市(開發區)參加,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出口基地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制訂促進汽車及零部件出口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出口基地建設中遇到的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外經貿局),負責出口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協助領導小組對全市出口基地進行指導、管理和考核,落實汽車及零部件出口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落實出口基地建設專項資金,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和交流,定期向國家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和領導小組報送出口基地建設情況。
(四)做好國家汽車及零部件出口分基地(下稱出口分基地)的認定和管理工作。由市外經貿局牽頭會同市發改委、經貿委、科技局制訂出口分基地認定和管理辦法,報領導小組審定后實施。出口分基地所在區、縣級市或開發區也應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或指定專門的機構,負責指導和推進出口分基地的建設和發展,落實發展配套資金,制訂汽車產業發展規劃,跟蹤汽車及零部件出口發展動態,報送工作信息,做好數據統計和分析,每年報送年度工作報告和下年度工作計劃等。
三、落實財稅扶持政策
(五)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從2008年起,市本級和區、縣級市(開發區)兩級財政用于扶持出口基地(分基地)發展的專項資金每年不少于1億元,主要用于支持企業創建和擴建研發中心,建立公共研發、貿易和服務平臺,研究開發自主知識產權汽車及零部件產品;開展技術和產品的國際專業認證,培育自主品牌及在國外申請知識產權;開展國際市場研究,發展國際銷售網絡,開拓產品的國際市場;引進和培養汽車產業高端人才等。其中,市本級財政的支持外貿發展專項資金、扶持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科技三項費用等專項資金安排用于支持出口基地項目的資金不低于上述各專項資金額的5%,總額不低于3,000萬元;有關區、縣級市(開發區)財政合計安排金額不低于7,000萬元。市外經貿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協調、安排專項資金的年度預算、實施計劃和跟蹤管理;各有關區、縣級市(開發區)外經貿部門要牽頭做好對本級財政配套資金的預算安排和項目管理等工作。
(六)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和《國務院關于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的通知》、《國務院關于印發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允許企業按當年在我市實際發生技術開發費用的150%抵扣當年應納稅的所得額,實際發生技術開發費用當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稅法規定在5年內結轉抵扣。對企業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關鍵設備,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對認定為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七)鼓勵社會投資和企業融資。探索運用國際金融衍生工具積極推動重點汽車及零部件生產企業在境內外上市,利用資本市場融資,提高企業在國際市場的知名度。拓展汽車租賃、保險、等新型服務貿易。利用科技風險投資機制,支持企業建立技術發展專項資金,加大技術開發投入;支持企業利用政策性貸款研發自主品牌汽車,爭取到2010年,*汽車產業研究與開發費用達到占當年銷售收入的2%。
四、加快發展汽車及零部件出口
(八)發揮產業園區的集聚效應和輻射帶動作用。鞏固和發展東部*開發區和增城汽車產業園區、北部花都汽車城、南部南沙國際汽車產業園等特色產業園區,加快番禺自主品牌乘用車生產基地和從化汽車及零部件產業基地建設,扶持自主品牌乘用車研發生產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商用車改型升級。
(九)加強汽車出口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建設技術研發平臺,推進與香港合作研發汽車零部件,加大共性技術研發投入,推動行業技術進步。建設汽車檢測服務平臺,推動有條件的科研院所、研發中心建立戰略聯盟,建設國家級的汽車檢測中心,健全產品檢測服務體系。建設以*港南沙深水港區汽車專用碼頭、白云國際機場、地鐵和高速公路為主架構的立體交通網絡,完善物流服務平臺,為出口基地發展提供強大的基礎保障。
(十)重視高端人才的培養和引進。大力培養和引進整車研發、零部件自主創新等汽車產業高端人才,著重引進既精通汽車專業技術、又精通產業管理營銷的復合型人才,通過技術入股等激勵辦法吸引擁有發明、專利、專有技術的人才到*發展,盡快形成汽車產業的研發團隊和學術帶頭人。
(十一)鼓勵企業開展國際質量體系認證。做好汽車出口企業資質認定和后續監管工作,推行強制性產品認證(3C認證),注意跟蹤、收集、整理國外汽車產品相關認證及技術法規信息,發揮行業協會在汽車產業預警機制方面的溝通協調作用,引導和協助企業科學應對國際貿易壁壘和貿易摩擦。
(十二)營造汽車文化氛圍,創新產業發展模式。發展汽車整車、配件及其用品銷售市場,借助每年的“中國(*)國際汽車展覽會”、“中國(*)汽車發展論壇”等活動,努力培育汽車文化,使之成為*汽車產業發展的助推器,提升*在國際汽車產業的地位和影響力。
五、提升技術引進吸收和創新能力
(十三)建設產、學、研相結合的汽車產業技術創新體系。辦好*中國科學院工業技術研究院,推進大型汽車制造企業研發中心建設,吸引國內外高水平汽車技術研發機構來*設立分支機構。結合產業發展需要,積極引進吸收先進生產技術和管理經驗,提高*汽車及零部件產業的自主創新能力。
(十四)以乘用車為龍頭,帶動商用車、專用車與零部件產業技術創新和協調發展。學習借鑒合資汽車生產企業在新技術、新工藝使用和新能源開發、汽車電子應用等方面的成功經驗,加快自主品牌乘用車開發,提升汽車及零部件生產企業技術引進吸收以及產品模塊化、通用化配套的能力。
(十五)鼓勵汽車及零部件企業自主創新,逐步形成自主品牌研發和生產體系。鼓勵企業發展自主技術和核心技術,扶持新技術、新產品以及自主品牌汽車的研發,支持自主知識產權零部件規模化生產,加快培育汽車電子產業,推進車載系統、導航系統、售后服務、增值服務等在汽車產業中的應用。
六、加大國際市場拓展力度
(十六)鼓勵汽車及零部件企業與國外企業合資合作。圍繞整車生產形成汽車產業集群,帶動二、三級配套廠家在*及周邊地區集聚發展。利用*汽車產業配套能力強、制造成本較低的優勢,鼓勵本地產品出口。
(十七)促進汽車及零部件企業開展國際交流合作。組織汽車及零部件企業參加國際展覽會,擴大傳統市場,積極開拓新興市場,借助國際專業商、銷售商和服務網絡進入國際市場;支持企業“走出去”,設立境外生產、維修、研發、營銷網絡體系等,擴大出口規模,推動服務本地化,提升服務品質。
(十八)大力發展國際化的現代物流體系。以保稅物流園區為依托,打造國際化的汽車及零部件營銷和物流體系,運用保稅物流等手段推動汽車及零部件生產銷售向現代物流延伸,把*打造成為全球重要的汽車及零部件物流集散地。
七、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十九)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規范出口秩序。支持和引導出口量大、市場前景好的汽車及零部件產品在國外注冊商標、申請專利。加強知識產權執法工作,堅決查處各種侵權行為。加強行業自律和中介組織建設,倡導公平競爭。
(二十)建立重點汽車出口企業對口聯系工作制度。積極協調解決汽車及零部件生產企業在出口中遇到的問題,協助、引導企業取得檢驗檢疫免檢、快速核放、綠色通道等便捷通關服務。
(二十一)建立和完善出口運行分析系統和數據資料庫。加強汽車及零部件出口運行分析、監控和預測,定期向有關部門報送分析及預測報告,引導汽車及零部件出口可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