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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及省、市相關文件精神,進一步推進勞務開發,大力發展勞務產業,切實做好農民工工作,現結合我縣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推進勞務開發,做好農民工工作的重大意義
(一)推進勞務開發,做好農民工工作事關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我縣是農業大縣、勞務輸出大縣。全縣現有農村勞動力60萬個,農村富余勞動力近40萬人。近年來,縣委、政府把勞務開發作為農民脫貧致富、加速縣域經濟發展的現實選擇,通過“勞動變積累、積累變資本”,取得了明顯的成效。2007年,全縣勞務輸轉人數36萬人以上,實現勞務收入22.6億元,全縣農民人均勞務收入1948元,占農民人均純收入的50%左右。勞務產業已成我縣農民增收致富的骨干產業,在全縣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中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二)推進勞務開發,做好農民工工作是構建和諧*的客觀需要。做好農民工工作,就是要在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改善農民工就業環境,加強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引導農村勞動力合理有序轉移,建立健全農民工社會保障救助體系等方面做工作,以進一步擴大勞務輸出規模,提升農民工素質,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持社會和諧,構建和諧活力新*。
(三)推進勞務開發,做好農民工工作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任務。勞務開發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產業支撐,是農民持續增收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途徑,對于促進農業發展、加快農村建設、提高農民素質發揮了重要作用,為新農
村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資金支持和智力支持。各地各部門要站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全局和戰略高度,充分認識推進勞務開發,做好農民工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長期性,堅持不懈地抓好此項工作。
二、明確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城鄉發展,堅持合理引導、分類指導,擴大規模、提高效益,強化服務、改善環境,充分就業、促進增收的原則,拓寬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渠道,發展壯大勞務經濟,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城鄉繁榮和社會進步,努力構建和諧活力新*。
(二)目標任務。2008年,全縣轉移和輸出農村勞動力40萬人,確保實現勞務總收入25億元,力爭農民人均勞務收入2000元,培訓農民工3.2萬人次(其中: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1.585萬人)。回引2300人創辦企業,投資1000萬元。建立健全工資保障、勞動管理、社會保障“三項制度”,逐步構建農民工權益保障機制。
(三)工作重點
1、加強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一是抓好新增勞動力培訓。對當年未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本著自主選擇,接受高、中、初級職業技術教育;二是重點抓好現有勞動力技能培訓。勞務開發和農民工培訓工作由縣勞務辦牽頭,負責全面統籌
協調,農業、勞動和社會保障、教育、扶貧辦等相關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能,抓好內容相似的農村勞動力培訓,不折不扣完成好“陽光工程”、“扶貧培訓工程”、“農村勞動力就業工程”等項目培訓任務。三是突出抓好訂單培訓。利用全縣已有十幾家職業培訓基地與各用工企業長期建立的合作關系,大力開展訂單培訓,定向輸出。對條件成熟的民營學校、社會中介組織、勞務經紀人,統一授牌,納入擴充整合勞務開發和農民工培訓的隊伍,提高培訓的針對性,擴大培訓的就業率。四是整合培訓資源。縣級以上(包括縣級)培訓基地,承擔財政支持勞務培訓項目實行公開競標,一但中標接受任務,必須保證項目之間不得交叉,項目任務相互配合,任務完成好的在培訓任務分配上給予優先,出現重大過失取消次年培訓投標資格,逐步建立穩定的培訓基地,形成統分結合,開放有序的培訓體系。
2、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一是建立和完善縣、鄉、村三級勞務輸出組織。各鄉鎮要做到有領導、有專人抓。各村明確一名勞務輸出聯絡員,協助做好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二是大力培育勞務中介組織和經紀人隊伍。發展、整合、提升縣級勞務中介機構,加大與經濟發達地區實力派勞務中介機構的合作,引導外出成功人士創辦服務組織,健全市場運作機制,為勞務經濟開發搭建平臺。繼續發揮務工典型的帶動作用,全年評選出帶動力強的鄉鎮5個、村10個,并在適當時候予以表彰和獎勵。三是大力發展縣域經濟,提高本地非農產業吸納農村富余勞力的能力。通過推進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和農業產業化
經營,重點發展農產品加工業、服務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擴大農村勞動力就業容量;加快二、三產業發展和小城鎮建設,吸納更多農民進城務工經商;充分利用現代工業園區,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提高園區企業入駐率,擴大就業機會;加快發展民營經濟,拓展就業空間和門路。
3、著力構建農民工權益保障機制。一是依法規范農民工勞動管理。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加強勞動用工管理,所有用人單位必須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對用人單位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指導、監督。要依法保障農民工職業安全衛生權益,對農民工加強職業安全、勞動保護教育,告知勞動安全、職業危害事項,建立職業健康檔案。依法保護女工的特殊權益,認真落實《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嚴肅查處違法行為。二是依法保障農民工工資待遇。繼續做好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建立健全預防拖欠農民工工資制度。對變相克扣和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隨意延長工時、拒付加班費用等情節嚴重的用人單位,要依法查處。建立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對農民工集中的用人單位實行重點監控。嚴格執行和完善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形成促進農民工工資合理增長的機制。三是建立和完善農民工社會保障工作。認真貫徹實施《工傷保險條例》,盡快將農民工納入工傷保險,落實全員參保工作,所有用人單位必須及時為農民工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手續,并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加快建立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障制度,制定和完善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的具體辦法,加快推進農民工參保工作
,逐步解決農民工的養老保險問題。四是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農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權利,用人單位要保障農民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權利,農民工戶籍所在村委會在組織換屆選舉或決策涉及農民工權益的重大事務時,應通過適當形式告知或委托他人行使民主權利。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解決長期在城市就業和居住的農民工戶籍問題,改進農民工居住登記管理辦法。保護農民工土地承包權益,農民工土地經營權依法流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制或限制,不得截留、扣繳和以其它方式侵占土地流轉收益。
4、暢通勞務信息。以縣為主,迅速建立勞務信息網站,建成以勞動力資源、勞務基地、培訓基地、勞務中介機構及勞務能人為重點的勞務信息庫,盡快形成“體系完善、資源共享、反應快速、渠道暢通”的勞務信息體系。加強信息的收集工作,縣勞務辦和各鄉鎮勞務辦近期將外出基地、勞務中介組織、勞務經紀人、在外打工的“大老板”的名單等情況集中歸類,登記造冊,便于建立聯系。
5、鼓勵回鄉創業。一是加強與外出務工人員特別是成功人士的銜接溝通。利用鄉情、親情、友情引導返鄉創業,加快家鄉建設。二是制定和完善回鄉創業扶持政策。將現行產業發展政策、再就業扶持政策與返鄉創業有機結合起來,積極引導農民工返鄉創業。三是在土地征用、資金信貸、稅費減免、證照辦理等方面與招商引資一視同仁,享受同等的優惠政策。
三、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勞務開發暨農民工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寬、工作量大的系統工程。各鄉鎮要把此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堅持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建立健全協調機制,進一步整合力量,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縣上成立了“*勞務開發暨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統籌協調全縣勞務開發和農民工工作。各地要迅速完善組織機構,加大資金投入,做到有機構辦事、有人辦事、有錢辦事。同時,要把勞務開發和農民工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建立目標管理責任制,加強檢查督促和考查考核。
(二)落實部門責任。各有關部門,特別是縣勞務開發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勞務開發暨農民工工作,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勞務辦要切實承擔統籌協調、調查研究、督查督辦等職責。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建立定點聯系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反饋、工作督查、目標考核等工作機制和激勵機制,形成協調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提高服務水平。各鄉鎮、村要宣傳引導農民外出務工就業,為外出務工農民家庭提供農業生產、子女教育、老人看護等幫助和服務,切實維護外出務工農民在家應享有的政治經濟權益。城市社區要將進城務工農民納入管理和服務范圍,為他們提供子女教育、計劃生育、證件辦理等綜合服務,鼓勵農民工參與社區自治、促進農民與城市居民和諧相處。社會各方面都樹立理解尊重農民工的風尚,形成關注、關心、關愛農民工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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