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依法查處商業賄賂案件的實施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為貫徹落實《關于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6〕9號)、《關于依法查處商業賄賂案件的實施意見》(中治賄發〔2006〕4號)和《關于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實施方案》(閩委辦〔2006〕27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重視查處工作
商業賄賂違法犯罪,破壞市場經濟秩序,損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引發嚴重腐敗問題,敗壞社會風氣,影響我國投資環境和國際形象。依法查處商業賄賂案件是治理商業賄賂重要工作任務是懲治商業賄賂違法犯罪行為必不可少的手段。堅決查處,依法懲處發生在一些領域和行業中的商業賄賂違法犯罪案件,不僅有利于營造反對商業賄賂的社會氛圍,促進各項規定措施的落實,增強教育的說服力、制度的約束力和監管的威懾力;而且有利于查找體制機制等方面的漏洞,通過深化改革,從源頭上預防商業賄賂的發生。
各級各部門,尤其是執紀執法機關、司法機關要充分認識依法查處商業賄賂案件工作的重要性,把查辦案件作為深入推進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重要環節,加強領導,嚴密部署,精心組織,強化措施,切實抓出成效。通過查辦案件,堅決遏制商業賄賂蔓延的勢頭,為建設對外開放、協調發展、全面繁榮的海峽西岸經濟區提供有力保障。
二、明確基本要求
始終把服從服務于改革發展大局作為辦案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既要依法懲治違法犯罪行為,又要維護正常的經濟活動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要正確把握法律和政策,寬嚴相濟,實事求是,講究策略,使少數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懲處,使大多數人受到教育和警示。
加大執法力度,突出重點、從嚴懲治,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堅決防止和糾正查處案件失之于寬、失之于軟和以罰代紀、以罰代刑、以紀代刑的問題。
堅持依法辦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確定立案標準、量刑、量紀標準。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把嚴格依法辦案的要求貫穿于查辦案件的全過程,切實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依法審慎使用辦案措施和手段,及時糾正辦案中的不當行為和失誤。
三、突出查處重點
(一)圍繞商業賄賂易發多發的領域和行業,開展查辦案件工作。重點查處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政府采購以及資源開發和經銷等領域發生的案件;查處銀行信貸、證券期貨、商業保險、出版發行、體育、電信、電力、質檢、環保等方面的重大商業賄賂案件。
(二)堅決查處嚴重破壞市場秩序和損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商業賄賂案件,特別要查處涉案金額巨大、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案要案。
(三)嚴肅查處涉及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參與或干預企業事業單位經營活動、牟取非法利益的違紀違法案件,特別要查處利用行政審批權、行政執法權和司法權執法犯法、貪贓枉法、索賄受賄行為,以及國有資產監管中的違法行為。
四、加大辦案力度
(一)拓寬案源渠道。要充分發揮檢察、公安、審計、工商紀檢監察等執紀執法機關信訪舉報系統的作用,進一步健全完善投訴舉報網絡。要結合自查自糾工作,及時發現新案源,不斷擴大案件線索,完善檔案資料。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制度,設立并公布舉報電話、信箱和網站等,暢通舉報渠道,鼓勵企業內部人員和同類企業舉報投訴,發揮人民群眾舉報的積極性,有效發現涉嫌違紀違法線索。要健全保護激勵機制,對投訴舉報有功人員要給予獎勵。
(二)排查處理案件線索。要全面清理積案,摸清底數,掌握情況,從中梳理出商業賄賂案件線索。建立和完善商業賄賂檔案查詢系統,對案件線索實行統一管理,分類登記,在認真核實的基礎上確定查處重點。按照職責分工,歸口處理的原則,建立健全案件線索移送制度。
(三)加大查處大案要案力度。要統一部署,加強領導,集中力量,精心組織,突破一批大要案。對具備立案條件的重要案件線索,要抓緊立案查處;對在查案件,要集中力量深挖細查,及時發現并查處串案、窩案和“案中案”,努力擴大查辦成果;對頂風作案的,要從嚴處理。要適當選擇典型案件公開曝光,以擴大治理商業賄賂社會效果。
五、搞好協調配合
(一)各執紀執法機關、司法機關及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認真履行查處商業賄賂案件的職責,切實查辦商業賄賂案件。審計部門要加強對重點資金、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的審計檢查,查找商業賄賂問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各類經營主體的監管,認真查處商業賄賂違法案件;金融監管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時發現和依法查處本系統本行業發生的案件;公安、檢察機關要按照各自的職責權限,依法查處涉嫌商業賄賂犯罪案件;審判機關要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及時審判起訴到法院的商業賄賂案件;紀檢監察機關要嚴肅查處在商業賄賂案件中涉及的違法違紀黨員、干部。涉及到的有關部門和單位都要積極支持和配合案件查處工作。
(二)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
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與執紀執法機關、司法機關要及時溝通信息,通報相關案情,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搞好案件及線索移送和案件查證工作。各行政執法機關對涉嫌犯罪的商業賄賂案件,應認真按照《關于在行政執法中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見》(高檢會〔2006〕2號)辦理。對商業賄賂案件中涉及違法違紀的黨員、干部,要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查處。對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案件,要及時移送有管轄權的行政執法機關處理。
(三)建立由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牽頭,檢察、法院、公安、審計、工商、紀檢監察等執紀執法和司法機關參加查處商業賄賂案件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商業賄賂案件線索和查處商業賄賂案件的進展情況,協調案件查處工作,要在立案和追訴標準、案件定性、證據規格等方面加強研究,統一認識,提高辦案的整體效能。
六、正確把握政策
(一)要堅持“一要堅決、二要慎重、務必搞準”的原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對商業賄賂行為作出處理,正確區分正常的商業交往與不正當交易行為、違紀違規行為與違法犯罪行為。特別是要把行業不正之風、違反財經紀律、一般性商業賄賂違法行為與商業賄賂犯罪嚴格區分開來,分清罪與非罪。
(二)要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重在教育,重在規范;自查從寬,被查從嚴;打擊極少數,教育大多數;寬嚴相濟,區別對待原則。綜合考慮違法犯罪事實、情節、后果和悔改態度等因素,依法作出處理。對違法犯罪行為嚴重且態度惡劣或阻礙調查的,要從嚴處理;對投案自首、主動交代問題、積極退贓或有立功表現的,依法從輕、減輕或免予處理。
(三)要正確分析,準確定性。既要防止冤枉無辜,又要防止放縱違法犯罪,上級執法執紀機關、司法機關要加強對下級機關查處商業賄賂案件工作的指導,幫助把好辦案質量關,實現辦案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各級執紀執法機關、司法機關對犯罪界限不清,性質難以認定及涉案人員眾多,案情重大復雜的案件,要及時向上級機關請示報告,取得指導。
七、加強組織領導
(一)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和支持辦案工作。加強工作指導,及時發現和解決辦案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對查處阻力大、久拖不結的大案要案,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排除干擾;對涉及跨地區、跨部門的重大案件,要組織力量聯合辦案,形成辦案合力。各級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要加強對案件查處工作宣傳報道的管理,堅持以正面宣傳為主,對需要曝光的典型案件應報省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
(二)加強工作調研,增強查處商業賄賂案件工作的實效性。各級、各部門要組織力量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摸清和掌握商業賄賂案件的特點及規律,對一時難以弄清楚的問題,要通過深入調研,在摸清底細,弄明事實的基礎上,研究具體思路和對策,制定完善措施方案,有效提升依法查處工作效果。
(三)嚴格落實辦案工作責任制。建立健全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分管領導、辦案部門負責人、案件調查組負責人和調查人員分級負責的辦案工作責任制。嚴格辦案考核制度和辦案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對不認真履行辦案職責,瞞案不報、壓案不查的;對因重大過失,致使案件主要違法事實失實、證據缺失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在辦案工作中以案謀私、徇私枉法、執法犯法的,要依法從嚴處理,并根據情況,追究有關責任人員和領導的責任。
(四)切實提高辦案能力和水平。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增強辦案隊伍的政治素質和拒腐防變的本領。加強業務培訓,掌握經濟、法律、管理、科技等方面新知識,提高辦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正確運用政策策略、組織協調辦案和突破復雜案件的能力。注意運用高科技成果,提高查處商業賄賂案件的水平。
(五)加強督促檢查。各級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和執紀執法機關、司法機關要通過建立重大商業賄賂案件掛牌督辦制度等方式,加強對各地區、各部門查處商業賄賂案件工作的督促檢查。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的職能作用,保證查處工作順利進行。各地各部門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要建立健全案件查處、協調、督辦制度和向省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報告查辦案件工作制度,按照有關要求及時將各類報表及案件分析報告上報省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