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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是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十一五”海洋與漁業工作尋求突破、狠抓落實的關鍵年。全市海洋與漁業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及省、溫州市和我市關于“三農”工作和海洋工作的總體部署,依法加強海洋綜合管理,加快漁業結構調整,促進漁業增效、漁民增收,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不斷提高行政能力,努力開創全市海洋與漁業工作新局面,為漁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全面打造“三個*”作出新的貢獻。全年海洋與漁業工作目標是:實現海洋經濟總產值28億元,全市水產品總產量穩定在11.5萬噸,漁業總產值達15.3億元,水產品加工量7.2萬噸,加工產值7.5億元,出口創匯6200萬美元。具體工作思路是:
(一)加強指導協調,擴大海洋經濟工作的社會影響力。充分發揮市海洋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組織載體作用,重點在調查研究、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和擴大宣傳等方面下功夫,牢牢把握海洋經濟的發展機遇和資源優勢,大力推進海洋經濟結構調整和資源整合,做大造船業、濱海旅游業等臨海產業文章,大幅度提升經濟社會效益,努力實現海洋經濟快速協調可持續發展。做好灘涂圍墾、濱江三期、船舶工業基地建設等重點工程海域使用、保護和管理的協調服務工作,保證工程項目建設用海的需要,努力為項目業主提供優質服務,促進海洋項目建設順利進行。逐步在全市形成“開發與保護并舉”、“管理與服務同步”的用海氛圍。
(二)加快結構調整,著力建設現代漁業。按照“優化提升、增效和諧”的要求,大力發展設施優良、技術先進、體制適應的現代漁業,促進傳統漁業提質增效健康發展。一是合理調整海洋捕撈業。嚴格執行漁船新建(改造)、購買審批制度,加強漁船建造管理,堅決取締“三無”漁船。建立和完善捕撈行業準入制度,嚴格控制非漁勞力無序進入捕撈行業,堅決清退已進入捕撈行業的非漁勞力,合理縮減近外海捕撈強度,積極拓展遠洋捕撈作業。二是著力提升水產養殖水平。按照“經濟高效、技術密集、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基本要求,進一步擴大養殖規模,提高養殖經濟效益,積極進行圍塘標準化改造,大力發展農村低產田圍塘養殖和山區稻田溝坑養殖,推廣健康生態養殖模式,改善養殖水域生態環境。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水產養殖業特別是中西部山區、半山區稻田養魚的發展,主要領導多次深入調研并作了重要指示。按照省、溫州市有關地方落實配套資金要求以及瑞委[20*]4號文件關于推進農村“三位一體”建設的精神,要繼續加大對水產養殖業的扶持力度,推進我市漁業經濟健康持續發展。三是主攻發展水產品加工業。以技改創新和名牌戰略為核心,大力推進水產品精深加工產業升級,重點抓好華盛、華忠、頂味、香海、冷凍一廠等龍頭骨干企業,形成一批優勢和特色出口水產品牌,占領國內外市場,增加出口創匯。適時舉辦“中國水產品特色加工之鄉”命名活動,大張旗鼓地宣傳我市水產品加工企業及其品牌、產品。加大資金扶持力度,對全市水產加工企業進行技改、打造龍頭、爭創品牌、引進人才等措施,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助,逐步提高我市水產加工業的綜合實力。四是大力扶持發展休閑漁業。突出*地方特色,注重各種資源的有機整合,全面推進休閑漁業基地規范運作,不斷開發與扶持休閑漁業新項目,著力增強休閑漁業的吸引力和輻射能力。計劃扶持壯大2家休閑漁業公司成為省級休閑漁業基地。五是繼續推進漁區“三位一體”建設。大力扶持漁區建立漁業經營合作社,充分發揮其橋梁紐帶作用,提高漁、工、貿、科一體化經營水平,加強漁業對外合作,推進漁業產業化、市場化和國際化發展進程。六是加快標準漁港建設。漁港是沿海地區十分重要的基礎設施,是沿海防災減災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市標準漁港建設規劃》,近期漁港建設任務是東山埠漁港護岸堤工程與北麂漁港防波堤工程,投資概算分別為1800萬元和6941萬元。要盡早建立機構,盡快啟動前期工作,積極爭取省、溫州市專項補助資金和我市配套資金的落實。
(三)突出管理創新,努力提高海洋與漁業綜合執法水平。嚴格執行《海域使用管理法》規定的三項基本制度,加大對非法用海、違法填海等海洋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努力將各類用海項目納入管理軌道,加強海洋環境和內陸漁業水域環境的監測,提高監測密度、增加監測內容,強化涉海工程建設項目環境監督管理,全面推進涉海工程項目海洋環境影響評價,切實做好海洋傾廢許可管理及傾倒區環境監管,建立海上溢油和海洋污損事件應急響應機制。加大海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力度,依靠科學技術和法律保障,努力使海洋生態環境和內陸漁業水域環境惡化趨勢得到控制。嚴格雙邊漁業協定入漁許可管理,堅決執行伏季休漁制度和“雙控”方針,嚴厲打擊電、毒、炸等違規捕撈行為。加強對近海漁場的整治,控制近海拖網作業,促進近海漁業資源的恢復,保障近海漁業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四)強化安全管理,維護漁區社會和諧穩定。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力度。明確職責、落實責任,進一步督促各大漁業公司、水產站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強化基層管漁干部的安全管理知識培訓和船員安全操作技能培訓,努力提高漁民的安全生產意識和綜合素質。健全完善漁船編組生產、自救互救網絡,制訂搶險救助船只經濟補償辦法。加大漁業安全生產監管力度,全力提高漁船進出港簽證率、漁船漁民持證檢查率、登船檢驗率、安全設備配備率、財產和人生保險率、安全培訓教育率。繼續抓好木質低質量漁船的整治工作,確保漁船以良好的適航狀態出海生產。強化漁船和漁場綜合管理,充分發揮海上海事漁事調解委員會的作用,維護漁場生產秩序,減少海事漁事糾紛發生。加快海上救助信息系統建設,力爭使全市海洋捕撈漁船配置船載終端設備配置率達90%以上。積極探索漁業政策性保險,加大地方配套資金補助力度,全力擴大政策性漁業保險覆蓋面,更好地發揮漁業互保在化解漁業生產風險中的作用。
(五)加大監管力度,確保水產品質量安全。堅持“統籌兼顧、標本兼治、扶持重點、示范推廣、動態管理、獎懲結合”的原則,進一步完善初級水產品監管機制,努力提高全市初級水產品質量整體水平。一是要圍繞一個中心。即緊緊圍繞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這個中心開展各項工作。二是樹立二種意識。既要樹立部分水產品超標、違規使用漁藥的憂患意識;又要樹立進一步加強監管行政行為的責任意識。三是實現三大突破。對初級水產品超標和違規使用漁藥的行政處罰要有新的突破;新增無公害基地數量和面積要有新的突破;初級水產品質量檢測合格率要有新的突破,達到92%以上。四是加大四項力度。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在全市各大養殖場設立大型宣傳牌、懸掛橫幅、張貼標語等形式,努力提高漁(養)民的水產品質量安全意識;加大檢測力度,重點要加強對養殖圍塘的水質和殘留物及海捕水產品的檢測;加大執法力度,重點對初級水產品生產中漁藥和保鮮劑的使用、綠色水產品標志與證書使用、水產種苗的生產與經營等行為進行檢查,對違法違規生產者依法予以嚴懲;加大投入力度,進一步完善水產品檢測中心設施建設,配備專門檢測工作人員,力爭將檢測面擴大到全市每個鄉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