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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司法行政工作今年總體目標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市委十二屆四次全會精神,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切實加強基層基礎和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努力推進司法行政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為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和諧社會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和更加堅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按照上述指導思想,今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總的要求是“圍繞一個中心、明確兩項任務、突出三大建設、抓好四項活動、實現五大提升”。即“圍繞不斷深化‘平安*’、‘法治*’建設這一工作中心,明確加強司法所基礎設施建設和發揮司法行政職能(法律保障、法律服務、法制宣傳)兩大任務,突出‘基層司法’、‘活力司法’、‘形象司法’三大主題建設,抓好‘法律六進’、‘調解質量’、‘服務基層’、‘爭先創優’四項活動,努力提升法制宣傳效果、法治理念素養、法律服務水平、法律保障能力、司法行政形象”。按照上述要求,今年著重抓好以下五項工作:
一、以完善機制、創新載體為立足點,深化“法律六進”活動,進一步強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是“*”普法的第三年,也是關鍵的一年,要按照“*”普法規劃和“法治*”建設的要求,突出重點內容、重點對象,完善工作機制,創新工作方式,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質和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一是建立“*”普法工作責任分解機制。認真抓好市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分工和“*”普法工作任務分解等制度的落實,建立歸責體系,明確責任歸屬,切實發揮成員單位的作用。二是深化“*”普法試點經驗推廣和“法律六進”,推進全社會普法工作。要認真抓好鄉鎮(街道)“*”普法督促和檢查工作,爭取市人大常委會在今年年中對全市“*”普法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視察。繼續抓好重點普法對象的法制宣傳教育,建立和完善領導干部和公務員學法用法年度考試(考核)制度,聯合有關部門建立干部法制教育基地,不定期組織公職人員就相關案件的庭審進行旁聽,以案析法,不斷提高領導干部和公務員的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部署開展“學法用法模范公務員”和“學法用法示范機關”活動。建立外來務工人員法制培訓基地,組織外來務工人員開展法制培訓,提高他們的法律素質。在認真總結去年開展“法律六進”活動的基礎上,不斷創新載體和形式,認真落實“一鄉鎮(街道)一示范”創建工作,整合司法行政資源,配齊配強村(居)法制宣傳員、人民調解員和法律援助聯絡員,并組織他們開展普法宣傳活動。通過樓道電視、新聞媒體、農村遠程教育網絡等傳媒陣地,開辟法制宣傳欄目,定期播放或刊出群眾喜聞樂見的法制宣傳節目,提升法制宣傳的效果。扎實開展以“人文奧運·法治同行”和“12·4法制宣傳日”等為主題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繼續開展“校園法律講壇”、企管人員分期培訓、村(居)干部集中培訓、外口法制宣傳月等宣傳教育活動,全面完成“*”普法階段性工作任務。三是規范和完善“民主法治村(社區)”建設活動,推進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結合村級換屆選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修改和健全村級“一章程兩規則一辦法”等配套制度,聯同有關部門繼續組織村居新“兩委”班子、村居民代表和村民黨員等農村各類骨干進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民主法治村(社區)”建設業務知識培訓,提升法治理念素養,提高村級民主管理和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民主法治村(社區)”建設的質量和水平。
二、以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著力點,開展“人民調解質量年活動”,進一步加強司法行政基層基礎建設
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是政法機關的神圣使命,司法行政機關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和作用,積極參與“平安*”、“法治*”建設,努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一是繼續加大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力度。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鄉鎮(街道)司法所建設的意見》,以鄉鎮(街道)司法所機構建立為契機,按照省、*市《司法行政系統基礎設施*規劃》的要求。積極爭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視和支持,依靠鄉鎮(街道)黨委政府,建立完善司法所保障機制,加強對司法所業務指導,規范運作,進一步推進司法所規范化建設。今年,*、錦湖、上望、*、平陽坑、*等鄉鎮(街道)司法所要達到規范化建設標準要求,其他未達標司法所要積極創造條件,力爭20*年有75%鄉鎮(街道)司法所達到規范化目標要求。二是以“調解進民企”為載體,不斷擴大人民調解工作覆蓋面。按照“鞏固、完善、提高”的思路,推進“調解進民企”和毗鄰跨界地區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工作,聯同市綜治辦、市社工委和市總工會等部門單位在規模企業建立人民調解委員會,爭取年內職工人數200人以上的規模企業建立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比例達到50%以上。三是開展“人民調解工作質量年”活動,加強人民調解隊伍建設。結合村級換屆,進一步健全村級調解組織,調整充實人員,將一批有能力、有威望、懂法律的人員吸收到村級調解組織,提高村級調解組織的戰斗力。以規范人民調解格式文書為重點,開展“人民調解工作質量年”活動,組織司法助理員和鄉鎮(街道)、村居(社區)人民調解員開展業務培訓,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調解工作技能,為群眾提供更優質的服務。同時,按照*市委、市政府20*年重點工作責任制的要求,在鄉鎮(街道)積極推廣專職人民調解員制度,做好人員招聘,落實好報酬,力爭年內鄉鎮(街道)專職人民調解員配置率達50%以上。認真落實人民調解案件“以獎代補”政策,制定具體的考核標準,分類給予適當的獎勵,以進一步調動人民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四是探索創新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機制,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積極推行流動調解制度,完善矛盾糾紛排查機制,健全各級調解網絡隊伍,建立重大矛盾糾紛報送、防控、調處機制和維穩信息研判例會、社會疑難復雜糾紛調處“專家組”等制度,重點排查調處重大疑難糾紛和社會不穩定因素,防止矛盾糾紛激化和群體性糾紛發生。進一步完善人民調解工作和民事審判工作有效銜接,加強與人民法院聯系,總結和推廣民事案件訴前調解工作經驗,借助法院的平臺,開展訴前調解工作。探索建立人民調解組織與信訪部門、公安部門、勞動仲裁部門的聯動機制,發揮人民調解的優勢,共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三、以創建社區矯正工作機制和隊伍建設為切入點,扎實推進社區矯正試點工作,進一步探索社區矯正工作模式
今年,我市已被省列入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縣市,這項工作目前還沒有成熟可借鑒的經驗,任務重,難度大,是今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全面完成這項工作任務,必須要創新工作機制,加強隊伍建設,加大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和協調力度。一是建立社區矯正工作協調機制。通過建立社區矯正辦公室成員例會制度、公檢法司聯席會議制度、社區矯正工作信息通報制度、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員制度、社區矯正工作者聯合培訓制度等八項制度,進一步落實各成員的分工,促進各成員間的工作銜接,推進工作有序開展。并建立社區矯正試點工作考核制度,將考核標準內容納入綜治目標考核和司法所的年度目標考核范圍。二是建立網絡,開展培訓。以鄉鎮(街道)司法所人員為主體,按照矯正對象人數和實際工作量,招聘適量的社區矯正專職工作者補充到鄉鎮(街道)司法所,協助鄉鎮(街道)司法所開展社區矯正工作,各村居(社區)要建社區矯正志愿者隊伍,形成市、鄉鎮(街道)、村居(社區)三級社區矯正工作組織網絡。組織社區矯正工作者開展業務培訓,以適應開展社區矯正工作的需要。三是組織開展社區矯正工作試點的示范點創建工作。按照上級的要求,結合我市的實際,選擇汀田鎮作為示范創建點,制定示范點創建工作計劃,對社區矯正對象的資料接收、報到登記、建立檔案、監督管理、教育矯正、矯正終止、考核獎勵等系列流程進行規范,制定相應的規范辦法,并召開現場會予以推廣,全面推進社區矯正試點工作。同時,堅持社區矯正試點與安置幫教工作相結合,加大鄉鎮(街道)、村居兩級幫教安置工作基礎建設力度,組織開展全市歸正人員專項大排查活動,進一步摸清歸正人員底數。完善與發展以企業家為主體的社會力量參與歸正人員幫教安置工作機制,吸收更多的企業家、社會志愿者以及各種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幫教安置工作,適時組織企業家赴監獄開展用工招聘活動,力爭構筑一張完善的社會化幫教安置工作網絡,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
四、以拓展服務領域和優化服務為重點,深化主題實踐活動,進一步強化法律服務工作
開展“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的主題實踐活動,是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著眼大局、服務社會、加強自身建設、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載體,要繼續緊扣“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這一主題,進一步提高法律服務與法律援助為和諧社會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法律援助工作:一是進一步深化部門聯動,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維權工作新機制。深化與法院、社會和勞動保障局、信訪局等部門的聯合維權機制,加強聯系、溝通和協調,以制度化形式完善民工維權快速通道,吸收更多職能單位參與社會化維權,努力實現民工維權一家受理、多家內部協調、共同維權的新機制。二是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法律援助案件質量管理、監督、評估,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質量。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質量監督和獎懲制度,明確監督程序,完善評估機制,通過開庭旁聽、案件抽查等,確保法律援助案件的辦案質量。三是進一步拓寬法律援助覆蓋面,努力做到應援盡援。要加強基層法律援助站規范化建設,要進一步降低法律援助對象條件的門檻,暢通困難群眾特別是農民工、殘疾人申請法律援助的渠道,積極開展勞動仲裁案件的法律援助,在仲裁和訴訟兩個程序中為當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務,并開展援助案件訴前調解,發揮調解的“經濟、快捷、便民”的優勢,有力維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四是進一步加大對法律援助工作的宣傳,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社會知曉率,發揮“12348”法律援助專線電話作用,使之成為收集民心民意的主渠道,使弱勢群體真正享受便捷法律服務。
公證、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一是繼續引導律師參與政府決策,協助化解社會疑難重大矛盾糾紛。認真落實律師參與信訪工作制度,繼續組織和選派律師參與領導信訪接待和隨訪,充分利用律師自身職業優勢,協助相關部門化解社會疑難重大矛盾糾紛,引導群眾依法正確表達訴求,減少不和諧因素,依法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推動政府機關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爭取為市級領導配備專職律師作為法律顧問,為領導決策提供法律服務。二是繼續深化“律師與你同行”系列主題活動。繼續組織律師深入農村,通過開展提供法律咨詢、參與疑難矛盾糾紛和群體性事件的疏導和調解、重大項目的法律論證等形式,促進我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維護社會穩定大局。三是積極探索中小企業法律維權工作。挑選優秀骨干律師組織成立*市中小企業商務法律顧問團,建立中小企業法律輔助制度,構建中小企業法律服務體系,最大限度地減少中小企業經營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促進中小企業更好地創業創新。四是進一步規范公證工作業務運行機制。根據“一法三規章”的要求,落實錯假證連帶責任追究制度和公證處主任質量第一責任人制度,進一步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規范公證人員的執業行為,優化辦證流程,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效能,提高公信力。五是加強對基層法律服務行業的指導和管理。繼續發揮基層法律服務工作面向基層、貼近群眾的優勢,引導基層法律服務業積極配合參與基層政府開展重大疑難糾紛的調解,為基層政府和村居的依法行政、民主管理提出法律建議。
五、以打造“基層司法、活力司法、形象司法”為目標,深化作風建設活動,進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整體形象
要緊緊按照市委、市府的總體部署,以深化作風建設為目標,以服務基層為根本,不斷加強隊伍建設,提高隊伍的服務水平。一是開展機關與基層司法所結對掛鉤活動,打造“基層司法”。組織開展司法行政機關服務基層活動,建立局機關干部掛鉤鄉鎮(街道)司法所制度和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與鄉鎮司法所結對制度,即局機關干部聯系司法所,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結對司法所,通過掛鉤結對,不斷提高司法所人員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提高司法所整體的法律素質,增強司法所服務民生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組織開展“干事創業、奉獻司法”大討論活動,打造“活力司法”。通過組織大討論活動,激發干警愛我司法的熱情、奉獻司法的精神、干好司法的干勁。同時積極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健康向上的文化娛樂活動,適時組織外出考察和交流學習活動,拓寬干部職工視野,提升隊伍的知識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斷增強司法行政團隊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戰斗力。三是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宣傳力度,打造“形象司法”。加強信息的報送和挖掘,繼續辦好司法簡報、普法依法治市簡報和*法治網站,及時宣傳報道司法行政工作動態和工作經驗。與*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合作開設欄目,建立欄目報道組,全方位地宣傳司法行政工作職能以及司法行政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人物和先進事跡,進一步提高司法行政的知名度,樹立司法行政的新形象。四是開展爭先創優活動。結合省、*市“十佳司法所”和“十佳優秀司法所長”的評選,組織開展“優秀司法所”、“優秀司法所長”、“十佳調委會”和“十佳調解員”評選活動,用爭先的精神激勵隊伍。五是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深化作風建設活動。按照市委開展“黨的十七大精神主題宣傳教育”活動總體部署,周密安排、認真組織全體黨員干部學習研讀黨的十七大文件,深刻領會黨的十七大的科學內涵、精神實質、根本要求。緊密結合司法行政工作實際,深化作風建設活動,堅持學以致用、用以促學,用黨的十七大精神指導實踐,推動工作。認真貫徹《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監督制約機制,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強化對干部隊伍的紀律作風、廉政勤政教育。突出長效機制建設,建立獎懲機制和效能建設制度,進一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規范內部管理,加強督查工作,抓好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進一步加強司法行政隊伍的作風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