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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機關是直接負責稅收征收管理和為納稅人服務的一線單位。其工作地位與性質決定了它是三個具體的執行者,即:各項稅收法律、法規的具體執行者,各種規章制度的具體執行者,各項管理決策的具體執行者。項目建設和服務企業各項目標能否順利實現,取決于基層國稅機關的抓落實能力、操作能力,即執行力。
一、充分認識加強執行力建設的重要意義
對基層國稅機關而言,只有政令暢通、執行到位,才能把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上級的各項決策和工作部署付儲實踐、落到實處。加強基層國稅機關執行力建設,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客觀要求,是推進依法行政的根本保證,是實施稅收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必要途徑,是推動國稅基層建設健康發展的現實選擇,其重要意義體現在四個方面:有執行力,才有凝聚力。執行力是打造優秀團隊的基礎。大凡緊密團結的隊伍,一個重要的條件就必須有共同的理想信念、共同的目標追求和共同的事業基礎,而這三者,正是執行力建設的基本要件。只有加強執行力建設,不斷提高國稅隊伍的執行能力和執行素養,才能增強隊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團結和號召廣大國稅干部職工共同促進國稅事業的發展。有執行力,才有戰斗力。一支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斗、特別能奉獻的隊伍,必須具備堅強的執行力。國稅隊伍戰斗力的高低取決于執行力強弱。只有加強執行力建設,增強廣大國稅干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才能守得住防線,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誘惑,肩負起“執政為民,聚財為國”的莊嚴使命。有執行力,才有公信力。作為國家的行政執法部門,基層國稅機關只有提高執行力,依照法律權限和程序行使稅收執法權力,保證各項稅收法律法規不折不扣地執行到位,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才能贏得廣大納稅人和社會各界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國稅事業發展才能擁有堅實的群眾基礎。有執行力,才有創造力。任何一項工作,如何不能執行落實到位,就談不上有所發展,有所創造,有所成就。只有在抓執行、促落實的過程中不斷發現新問題,解決新矛盾,才能創造新經驗,取得新業績。這就要求基層國稅機關針對稅收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把握規律性,增強創造性,不斷提高執行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強執行力建設應遵循的原則
執行力,就是指把理念、思路、戰略、決策、規劃和部署付諸實施的能力。實踐中,加強基層國稅機關執行力建設應把握好以下原則:
一是時效性原則。時間是衡量和檢驗工作是否執行到位的一把尺子。工作如果在規定時限內達到了預定目的,就叫執行到位了;超過了時限,即使達到了要求,也不能算作有效執行。因此,基層國稅機關及國稅干部必須樹立強烈的效率意識,養成高效率、快節奏的工作作風,對上級布置的工作,執行要堅決有力,落實要不打折扣,急事急辦,快事快辦,坐言起行,速決速行,雷厲風行,好中求快,提高效率。
二是創造性原則。執行的過程,也是把上級的要求和本本單位的實際緊密結合起來,在實踐中創新,在創新中發展的過程。這種創造性決不是毫無約束的任意發揮,背離了上級正確指示要求的創造性是一種無原則的表現,必然陷入方向上的迷失;脫離了客觀實際的創造性,是理想主義的表現,必然陷入主觀主義的泥潭。因此,在抓執行的過程中要吃透上情,摸清下情,在結合上做文章,在結合上發揮主觀能動性,體現創造性。
三是程序性原則。強化執行力,就是要嚴格按照客觀規律辦事,使主觀認識與客觀實際相符,達到做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抓執行如果不分清先后順序,不按照辦事程序去運作,職責不清,程序混亂,就會削弱執行的效果,其結果必然是影響工作。所以,提高工作執行力,一定要有嚴謹的態度、科學的方法,堅持按程序操作,按規矩辦事,在嚴格程序、規范操作中尋求和探索規律性的東西,形成規范有序、運轉流暢的工作機制,循序漸進、有條不紊,促進執行效率的提高。
四是協調性原則。各項國稅工作之間存在著這樣那樣的關聯性。一項工作抓好了,可以促進和帶動其他工作及整體工作的落實;反之,一項工作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就會影響和制約其他工作及整體工作的效果。因此,在執行過程中,要把握客觀事物的關聯性,做到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整體推動國稅工作協調發展。同時,要加強上下級國稅機關之間、征管查等環節之間、內部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強基層國稅機關執行力建設的途徑
加強基層國稅機關執行力建設,重點應從以下五個方面入手:
(一)在科學決策中發展執行力。正確的決策是執行的基礎和前提。決策只有科學化、民主化,才能避免失誤,保證正確執行和落實。因此,基層國稅機關要實行領導、群眾、專家三結合的決策機制,提高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水平,為順利貫徹執行奠定良好基礎。特別是在每年工作思路確定前,要進行廣泛的調查研究,充分聽取不同層面的意見和建議。工作思路初步形成后,在內部網站上進行,征求全體干部的意見,組織各部門、各基層局的主要負責人對年度工作目標進行集中學習,反復討論,形成共識。重大決策、專業性較強的決策,在擬定出初步意見后,還要專門征詢專家意見。這既是一個決策方案的完善過程,也是一個宣傳貫徹、統一思想的過程,以體現現代管理科學中“讓決策慢下來、讓執行快起來”的新理念。
(二)在落實責任中強化執行力。牢記使命、履行職責是執行力的原動力。當前,基層國稅機關要著力構建主體明確、權責對稱、層級清晰、銜接得當的崗位責任體系,重點是崗位責任要具體化,將每個崗位的責任細化、盡可能量化,明確如何履職盡責以及失職失責的責任代價。責任層級要明晰化,明確各層級、職級的責任,下級對上級負責,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明確區分決策部門、執行部門、監督部門的責任,明確區分部門領導和轄區領導責任,明確區分一把手和班子成員的責任,明確區分監管責任和行為主體責任,做到人人有任務,人人有責任,人人有壓力。責任鏈接要無縫化。建立崗位之間、部門之間的無縫責任鏈條,明確工作流程、工作程序和責任處罰,確保環環相扣,互不交叉重疊,有責必有罰,使每項工作職責、每個工作環節的責任落實到人,避免權責脫節、責任不清、多頭執行或無人執行的問題發生。
(三)在督查考核中提升執行力。要完善對基層國稅機關執行力的考核評價機制,對“執行與否”、“執行得怎樣”要有明確的衡量標準,建立起科學的執行力績效管理體系,形成正確的用人導向和政績觀。一方面,要建立督查督辦機制,健全巡視督查制度、信息反饋制度、情況通報制度,通過對執行方向、執行目標、執行措施、執行效果的全程追蹤督查,及時了解掌握工作的進度,保證政令暢通,推動工作落實。另一方面,要實施績效考核,將考核的結果綜合運用,與單位評先、公務員考評、提拔晉級等掛起鉤來,做到獎勤罰懶,賞罰分明,改變“干與不干一個樣、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的現象,營造鼓勵人們干事、支持人們干成事的良好氛圍,讓肯干事的有機會、能干事的有平臺、干成事的受器重;使不干事的吃不開,沒市場,少實惠,充分激發國稅干部執行的自覺性、積極性、創造性。
(四)在隊伍建設中錘煉執行力。以培養一支能執行、會執行、善執行、敢執行的高素質干部隊伍為目標,把能力建設作為國稅干部隊伍建設的重中之重,努力打造富有執行力的優秀團隊。當前,要通過加強干部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基層國稅干部的五種素質:要提高政治素質。堅定理想信念,不斷提高政治敏銳性和鑒別力,確保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在政治方向上出問題;要提高理論素養。在全面掌握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上下功夫,用科學理論武裝頭腦,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和認識水平;要提高崗位技能。加強專業知識學習,苦練崗位技能,力爭成為本崗位、本行業的行家里手;要強化職業操守。養成良好的職業操守,具備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責任意識,與時俱進、爭創一流的進取精神,艱苦奮斗、奮發向上的拼搏精神,努力實現從優秀到卓越的跨越;要提升人格修養。牢記是非明于學習,境界升于自省,名節源于修養,腐敗止于正氣,做到誠信重諾,謙虛謹慎,吃苦耐勞,寬容博大,紀律嚴明。
(五)在文化熏陶中培養執行力。要發揮文化的導向、激勵、約束和凝聚功能,將文化建設寓于執行的過程,達到剛性的執行與柔性的文化和諧相融,營造健康的文化環境和積極向上的工作氛圍,增強基層國稅干部隊伍的凝聚力、戰斗力和創造力,促進基層國稅機關執行力不斷提高。要將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核心價值理念滲透到執行力建設之中,使之成為基層國稅干部自覺遵循的行為規范,形成大家一致認同的精神追求、價值取向和行為準則,大力提倡“四堅持四反對”,即:“堅持忠實執行,反對變通執行;堅持主動執行,反對推諉執行;堅持依法執行,反對違規執行;堅持創新執行,反對盲目執行”,使執行理念根植于國稅人員的頭腦里,貫穿到國稅工作全過程,形成以敢抓敢管、盡職盡責、奮發有為為榮,以不負責任、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為恥的風尚,為執行力建設提供不竭的精神動力。
四、國稅系統提高工作執行力的需要重點把握的問題
一是倡導國稅文化,以文化精神塑造人。要大力加強國稅文化建設,總結提煉國稅精神,培育國稅系統的核心價值觀。無論是物質文化,制度文化,還是精神文化,都必須賦予具體內涵,并且在組織層面便于操作。通過倡導先進的國稅文化,發揮組織文化的導向、凝聚、激勵功能,以文化精神塑造人,培養和鍛造高度的干部隊伍。
二是強化大局意識,以政令暢通規范人。大局意識是一個基層領導應具備的基本意識,作為一名科室、分局主要負責人,要密切與市局黨組保持高度一致,對市局布置的各項工作一定不折不扣地貫徹實施,不能“各唱各的調,各吹各的號“,或者搞為我所用,覺得有利的事情就做,不利的事情就不做。確保政令暢通是一個領導者是否成熟或成功的標志,在這一點上必須雷厲風行,不允許半點含糊。
三是切務轉變作風,以解決問題衡量人。優良作風包括很多方面,艱苦奮斗、深入基層、親民愛民同時也是建設和諧國稅的重要內容。作為縣級國稅機關,深入基層,為基層辦實事、辦好事是轉變作風的關鍵,轉變作風并不是增加負擔,不是搞“親密”關系,歸根結底是解決問題,如協調外部環境,為納稅人服務,解決職工困難等,不一而足,應該成為提高執行力的衡量標準。
四是優化納稅服務,以方便快捷感染人。據調查表明,納稅人對稅務機關最盼望的是改進服務態度、提高辦稅效率。極少數稅務干部服務意識不強烈,往往一件小事不到“一把手”那里就快速不起來,拖延辦稅時間,引起納稅人不滿。有的稅務干部不堅守崗位,納稅人往往跑幾趟找不著人,浪費大量人力,物力。同時影響國稅部門的良好形象。只要把本職工作做好了,納稅人就會感激,服務質量,水平自然提升,政策、法規執行力才不會打折扣。
五是推行工作考核,以嚴格紀律約束人。國稅綜合考核經過十多年探索,基本超于成熟穩定,每年變化的,一方面是上級增加的工作內容而增加考核項目,另一方面是考核手段的改進。考核不是目的,主要是想通過百分量化制,嚴格政治、工作、廉政等各項紀律,充分調動廣大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從而使工作完成狀態達到一個理想境界。
六是提高協調平衡,以形成合力推動人。國稅系統執法管理和隊伍管理要取得圓滿效果,地方各級政府及其部門支持配合至關重要。基層國稅機關要切實加強與各部門的溝通協調,共同解決有關熱點和難點問題,形成做好各項國稅工作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