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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20*組織工作堅持以黨的*和*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區委中心工作和上級組織部門的總體部署,突出重點,狠抓落實,較好地完成了工作目標。一是深化改革,增強活力,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隊伍建設不斷加強;二是突出重點,夯實基礎,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整體推進;三是著眼長遠,規范管理,較好地履行了黨管人才職能;四是注重質量,狠抓督辦,綜合協調工作有了新的進步。特別是以下幾項重點工作抓出了成效:
1、千名干部下基層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萬名干部到基層幫助工作的總體部署,將工作重點放在建立“七個機制”上:(1)選派機制。區委常委研究決定:凡沒有在街鎮、企業和開發區等基層單位擔任過黨政主要領導職務的45歲以下正處級領導干部,沒有在街鎮、企業和開發區等基層單位任職的35歲以下副處級領導干部和機關中層干部,都要根據干部個人情況,有計劃、有步驟地安排到街鎮、企業和開發區等基層單位任職或掛職。另外,沒有在基層擔任過主要領導職務45歲以下的區級領導干部也要有計劃地派到基層去幫助工作。(2)管理機制。選派干部的管理可能出現兩種情況:對接收單位來講,選派干部是客人,往往會礙于情面,不便管理;對派出單位來講,選派干部是“遠親”,往往會缺失跟蹤,不好管理,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出現“兩頭管理,兩頭落空”的現象。為此,區委成立了組織千名干部到基層幫助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抽調專人,組成專班,負責對“千名干部下基層”活動的日常組織和管理,并明確規定,選派單位要盡可能克服人員更替的困難,不允許再給選派干部安排工作,如果遇到特殊情況需要使用選派干部的,必須向區下派辦請示。區下派辦還制定并實施了選派干部定期向三方匯報制度,即向派出單位、接收單位和組織部匯報,定期了解掌握選派干部的工作、思想、學習和生活情況。嚴格執行組織部門定期征求意見制度,定期到接收單位聽取各方面的意見,收集選派干部的表現情況,并及時向選派單位和本人反饋。(3)職責機制。對下派干部,明確了相應職務。同時,區下派辦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各自的管理辦法和職責要求,如,到企業的職責為:了解企業的基本情況,協助解決企業生產經營中存在的困難,協助企業制訂改革改制工作方案,幫助企業拓市場、抓訂單、供貨源、收貨款,幫助解決影響企業生產經營的軟環境;社區(責任區)民警的職責為:負責社區安全防范,實有人口管理,情報信息收集,治安管理,服務群眾;法制副校長的職責為: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廣大師生的合法權益,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的法制教育,努力增強廣大師生的法紀觀念,切實預防和減少在校學生的違法犯罪,實現依法治校;農村黨支部第一書記的職責為:領導和指導村“兩委”班子以“五個一”為重點,切實加強農村三個文明建設,大力宣傳和認真落實黨在農村的方針、政策,全面完成上級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目標和中心工作任務,切實加強村黨組織建設、“兩委”班子建設和黨員的教育管理,開展創建“五個好”村黨組織活動、“雙建雙帶”活動和村黨組織書記“領頭雁”計劃,充分發揮村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推進村級民主政治建設,認真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促進村干部依法辦事、按章辦事,注重村情民意調研,理清發展思路,促進農民增收,加快小康建設步伐和公益事業發展,積極開展“十星級文明戶”、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綜合治理,發展農村先進文化,等等。做到合理分工,職責明確。(4)培養機制。區委要求接收單位要把選派干部安排到急難險重的工作崗位去磨煉,安排選派干部參加重要會議,使他們盡快全面了解和熟悉農村、企業、社區等基層的工作。并明確一名黨政領導作為傳幫帶聯系人,負責指導選派干部的培養鍛煉,通過經常性的交心談心、溝通思想,指出差距、促其提高。與此同時,強調選派單位要定期與選派干部和接收單位聯系通氣,了解選派干部的工作情況,盡力在人、財、物上予以扶持。本著“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區下派辦、街鎮還將有針對性地舉辦培訓班,組織選派干部交流到基層的體會和心得,互相促進,共同提高。(5)激勵機制。區委要求派出單位要保證選派干部待遇的落實,不能讓掛職干部有后顧之憂。接收單位要關心生活,要把他們當作家里人一樣對待和關心,要樂于和他們交朋友,主動幫助反映和解決一些實際困難,對他們取得的成績區下派辦要及時總結并予以肯定;對存在不足的要指出問題點明努力方向;對思想上遇到障礙的,要深入細致地做好工作,幫助打消顧慮,促其放下包袱輕裝上陣。(6)考核機制。實行組織部門定期考核制,對選派干部每半年考核一次,突出能力變化的對比考核,看選派干部到基層取得的效果怎么樣,看與接收單位工作的需要比缺什么,發現不足及時向接收單位和本人反饋,明確其努力方向。將考核情況列入干部個人檔案,兩年期滿進行全面考核,并根據工作需要,對表現優秀的,予以提拔重用。(7)督導機制。制定了《關于組織千名干部到基層幫助工作的實施意見》(新文[20*]38號),區委組織部及相關部門根據干部到基層幫助工作的要求,制定了相應的工作職責和管理措施,制發了《20*區千名干部下基層幫助工作考核實施辦法》等文件,建立了干部下派掛職幫助工作的選派機制、管理機制、職責機制、培養機制、激勵機制和考核機制,并于8月份從紀委、組織部、人事局等單位抽調30人,組織6個督導檢查組,對干部在基層幫助工作的情況進行了一次全面檢查。這一活動的開展,密切了機關與基層的關系和黨群干群關系,轉變了干部作風,推進了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促進了地方經濟發展。
2、街鎮綜合配套改革領導班子配備工作。為了配備好領導班子,我們在總結去年徐古鎮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經驗和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制定了《街鎮綜合配套改革中領導班子成員調整配備的原則意見》和《街鎮綜合配套改革領導班子及成員考核工作方案》,并在實際操作中,呈現出以下“五個特點”:一是嚴格標準定職數。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在職數配置上,各街鎮統一設置9名黨(工)委委員,黨政領導班子實行交叉任職。根據我區實際,對邾城街、陽邏街、倉埠街、汪集街實行了黨政負責人分設。各街鎮至少配備了1名女干部。12個街鎮領導班子職數由原來的158名精減為108名,精簡比例達31.64%。二是規范程序搞考核。考核工作按照規范的考核程序開展,采取民主測評、民主推薦、個別座談的方式,對現任領導班子成員進行全面考核。按新核定的領導職數和公布的推薦職位及任職資格條件,進行無記名全額定向投票推薦和座談推薦進入新的領導班子人選。考察工作實行考察預告制和考察責任制。三是擴大范圍推干部。班子成員人選的確定,在街鎮機關全體工作人員、所屬企事業單位和部門延伸到街鎮的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村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中進行無記名投票推薦和個別推薦。四是全區雙推選正職。各街鎮“一把手”人選,采取在全區范圍內公開職務、公開條件、公開程序的方式實行雙推。先在區級領導和一級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大會上推薦,再在所在街鎮推薦。根據得票高低,確定候選人。五是常委票決定班子。在民主測評、推薦、個別座談推薦、組織考察、聽取黨委書記意見的基礎上,依據得票多少,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新的領導班子成員擬任人選,由常委會票決決定。調整后,不僅領導班子職數按標準減少了,而且學歷提高了,年齡降低了。街鎮領導班子成員,學歷全部都在大專以上,年齡全部都在50歲以下。
3、保持共產黨先進性教育活動。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關于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的統一部署,我區第一批先進性教育活動已圓滿結束,正在進行第二批。從第一批開展活動的情況來看,全區參加第一批活動的有76家,涉及基層黨組織516個,參加黨員7430名。學習動員階段,組織先進事跡報告會10場,舉辦形勢報告會6場,講黨課40多次,參加百題測試活動黨員7430名,黨員參學率達到100%。分析評議階段,全區共召開征求意見會233場次,發放征求意見表14692份,設立意見箱283個,設立專線電話4部,收集建議意見6363條,黨性分析率達到95%。整改提高階段,對查擺出來的993個問題,635個已落實整改,258個正在整改,15件突出問題得到了有效解決,群眾滿意率為100%。在先進性教育活動中,我們始終堅持高起點謀劃、高標準要求、高質量運作,保證了先進性教育活動有序推進,扎實開展,收到了較為明顯的成效:黨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有了明顯提高,經濟社會發展的思路進一步理順,為民辦實事的成效不斷凸現,各級領導班子的整體活力進一步增強,各項制度建設有了長足的進步。我區先進性教育活動的扎實開展及取得的成效得到了省、市委督導組的高度評價和充分肯定,《湖北日報》、《長江日報》和省、市簡報從不同角度相繼宣傳了我區的作法。
4、村“兩委”換屆選派工作。我區的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緊緊圍繞“村‘兩委’主職‘一肩挑’不低于80%、村委會主任黨員的比例不低于95%、婦女干部按比例當選”三項重點目標,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截至目前為止,全區有換屆選舉任務的547個村中,已完成538個村,占總選舉任務的98.4%。其中,“一肩挑”的村有443個,占已選舉村數的65.2%;村委會主任為黨員的村有518外,占已選舉村數的99.6%;婦女干部530名,占已選舉村數的98.5%。超過了市委確定的目標(目標:一肩挑60%,村委會主任為黨員的90%,女干部無目標)。其作法主要有以下五條:一是領導高度重視。區委常委會對這項工作進行了專題研究,換屆選舉工作動員大會上,區委書記、區長、分管書記提出了明確具體的要求,會上多次到相關街鎮指導工作。二是目標明確具體。按照市委要求,結合20*實際確定了三個“跳起來摘桃子”重點目標,為搞好選舉工作奠定了基礎。三是培訓宣傳到位。區委舉辦2期培訓班,對區指導組成員和各街鎮分管領導和具體從事換屆選舉工作的同志進行培訓,各街鎮也對各村現任村干部和村委會成員進行培訓,并向群眾進行宣傳。四是保障機制健全。分別采取國家干部包村、發揮村黨組織和黨員作用,在選舉方法上實行設崗定位以及村干部職數為3人的村主任候選人必須是黨員、村“兩委”主職必須“一肩挑”等辦法來確保完成目標。五是督導措施有力。采取“三員齊下”辦法,由區級領導掛點擔任巡視員、相關單位負責人駐點任指導員、聘請有關人員包片任觀察員,切實加強督導和指導。
5、科技人才工作。針對20*基礎條件較差,外地人才引進難的實際,我們堅持把人才工作的著力點放在用好用活本地人才上。近年來,我們先后建立和完善了知識分子領導小組聯系制度、專家聯席制度、知識分子聯誼會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提拔了15名專業技術人員進入區管領導班子,其中9人擔任“三總師”職務,我們還組織專家開展科技送下鄉活動,建立了蔬菜科技專家大院,開通了農業技術咨詢專家熱線,科技人才的作用得到較好發揮。如,被譽為“農業110”的專家熱線在指導全區農業生產中發揮了重要作用。20*年,由10名專家組成的專家組共接待各種技術咨詢和處理應急事項1500余次。今年以來,專家熱線變“老面孔”為“新面孔”,變輪流“聽診”為集體“聽診”,變“坐診”為“出診”,在自身建設和工作方式上實現了“三個轉變”,進一步提高了服務質量和水平,上半年,共接待電話咨詢187人次,上門咨詢12人次,發放宣傳單9562張;舉辦上街咨詢活動2場次,現場為農民群眾解答問題、接待咨詢308人次。
二、新形勢、新任務對組織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組織工作是黨的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構建和諧社會、實現*規劃,組織部門肩負著重大責任。近期黨的建設的一系列重大決策對組織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1、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對組織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一是從黨的執政思想、組織基礎、群眾基礎和體制機制等方面對組織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二是從提高“五大能力”以及黨的自身建設“七項任務”等方面對組織工作在提供服務和保證上提出了新要求;三是從加強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和制度建設等方面對組織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2、構建和諧社會對組織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一是對組織工作更好地為經濟社會和諧發展提出了新要求;二是對創新組織工作的思維方式提出了新要求;三是對激發各類組織資源的活力提出了新要求;四是對建立民主公開的組織工作機制提出了新要求;五是對發揮基層組織在維護社會穩定中的作用提出了新要求;六是對推進組織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提出了新要求。
3、實現“*”規劃對組織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最近召開的黨的*五中全會,制定的《關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提出了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五年目標,實現這些目標,關鍵在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在于各級黨組織把廣大干部群眾團結起來,凝聚起來,齊心協力,共同奮斗。這就要求組織部門必須從經濟建設大局出發,始終如一地把發展作為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以推進發展、實現跨越為己任,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和組織工作,使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真正發揮作用,為實現*規劃而奮斗。
三、當前組織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對照新形勢、新任務給組織工作提出的要求,當前,我區組織工作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在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方面存在“三個明顯差距”。一是區管領導班子結構與領導班子配備要求有明顯差距。表現在:區管領導班子中,雖然配備了102名年輕干部,但有少數班子沒有配備年輕干部;雖然配備女干部的比例達到了45.1%,但她們中仍有較大比例的“花瓶式”干部;雖然學歷、年齡等政策性結構比較到位,但領導班子素質最優化的目標遠遠沒有達到。二是領導班子成員及干部隊伍素質和工作作風與實現“*”規劃對干部素質的要求存在較大差距。在區管領導班子中,明顯存在“政治素質、思想觀念、創新能力、工作作風和整體功能”等五個方面的問題,特別是按照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要著力解決“決策能力、駕馭能力、應變能力、法治能力、統籌能力和執行能力不夠強”的問題。三是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與《條例》的要求有明顯差距。表現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不夠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程度不夠高,干部監督工作不到位,干部能上能下沒有從根本上、制度上解決等等。
2、在基層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方面存在“三個不適應”。一是農村基層組織和黨員干部隊伍的現狀與農業、農村工作發展新階段的要求不適應。基層黨組織責任主體意識不強,黨支部工作缺乏創新,黨員宗旨觀念、法制觀念淡薄,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發揮不夠。二是黨員教育管理的形式與方法與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不適應。黨組織活動內容單一,形式單調,方法簡單,對黨員和群眾缺乏吸引力。三是企業和社區黨建工作與市場經濟發展的新形勢不適應。在企業中,黨組織的設置模式特別是工作、活動方式和內容有待改進;在社區,黨組織設置與城鎮管理體制改革如何同步的問題有待研究。
3、在組織部門自身建設上存在“三個不夠”。一是觀念創新不夠。雖然組工干部的思想觀念發生了較大變化,但仍然難以沖破僵化的思維方式的束縛,表現在工作上就是不敢創新,不愿出新,按部就班,照抄照搬,畏手畏腳,求穩怕亂。積極主動地研究和解決黨的建設中帶全局性、戰略性和前瞻性的問題不夠。二是方法創新不夠。在推出和完善適應發展需要的組織工作體制和運行機制方面思考不夠,在創新管黨機制、創新干部選用機制、創新基層黨建方法方面探索不夠,特別是在根據上級精神,結合本地實際探索一些制度性的規范方面做得不夠。三是抓落實的力度不夠。雖然在抓落實方面建立了一些制度,但制度落實力度不夠大,仍然存在開會布置多、檢查督促少,重過程、輕后果,重形式、輕結果等問題。即使搞了督導檢查,但仍然存在對檢查結果反饋運用不到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