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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以來,我縣民政局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在上級民政部門的大力支持下,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重大中心工作,按照縣委十一屆六次全會的部署和要求,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緊緊圍繞“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中心任務,全面貫徹落實全市民政工作會議精神,充分發揮民政職能作用,牢記宗旨、為民解困,各項工作都取得了顯著成效,維護了弱勢群體的根本利益,保障了全縣改革發展的大局。
一、城鄉社會救助工作
(一)按規定、嚴要求,進一步加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一是堅持動態管理,適時調整低保對象。定期和不定期抽查低保對象家庭收入情況,確保對象準確,1-6月共深入澧江鎮大路新寨、糖業公司、供銷社等單位共56戶低保家庭家中,開展抽查檢查工作,及時了解低保對象的家庭收入變化情況,對收入超標的43戶58人作了停發處理,共停發資金2.26萬元,對收入增加的22戶42人原在保家庭的保障標準進行了調減,共調減資金1.65萬元,1—6月,共保障2783戶4447人,支出保障金300.4萬元。
二是堅持審批程序,及時新增低保對象。緊緊圍繞“保民生、保穩定”的中心任務,積極關注新產生的生活困難家庭,對新申請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嚴格審核,按程序從嚴把關,及時將符合保障條件的困難家庭納入保障范圍,1-6共對符合保障條件75戶81人進行了審批,共新增保障金4.53萬元。確實保障新產生的生活困難家庭的基本生活。
(二)充分發揮群眾的監督作用,努力實現農村低保工作的公開、公平和公正。
目前,全縣農村低保由戶主提出申請、村民委員會調查核實、鄉(鎮)審核、縣民政局審批的四級管理網絡已經形成。尤其是在核定申請對象的過程中,堅持集體討論決定,對符合上報條件的家庭名單都在其戶口所在地村委會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實現了申請、審批程序的公開、公平和公正。目前,全縣有農村低保對象8458戶11812人,占全縣農業人口比率的6.8%,1-6月共發放保障金354.5萬元,月人均補差達50.02元。
半年以來,嚴格按照《玉溪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暫行辦法》第四章第十五條“農村低保對象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審核一次”的要求,采取以年終審核和平常抽查、接訪審核相結合的方法開展動態管理工作。通過公示,暫緩批準或取消公示期間群眾反映強烈的低保對象23戶37人;取消群眾反映在保期間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在保對象135戶197人;同時新增低保對象128戶197人;對15戶18人實施了分類施保,保障工作真正做到了保障對象有進有出、保障標準有高有低。
(三)認真貫徹落實《五保供養條例》,努力提高老人生活水平和居住生活環境。
目前,全縣共有五保供養對象799人,其中集中供養133人,分散供養666人。為認真貫徹落實《五保供養條例》,切實加強農村五保供養和農村敬老院建設及管理,各鄉鎮敬老院通過養豬、養雞、種菜等方式積極開展農副業生產,1-6月全縣敬老院農副業產值達2萬元,在院五保老人的生活水平有了明顯改善,生活質量得到了有效提高。同時,為改善在院五保老人的居住生活環境,1-6月,共投入資金47萬元,對青龍廠鎮敬老院、因遠鎮老年活動中心和澧江鎮福利院進行了修繕、改造,現三所敬老院修繕改造工程已竣工驗收。
(四)創新救助方式,進一步提升醫療救助實效。
一是擴大救助范圍。隨著救助資金的寬裕,逐步擴大了救助范圍,除對城鄉低保戶、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重點救助外,還對低保邊緣的大病困難群眾進行救助,讓患有重大疾病的困難群體都能享受到政府的關懷。二是提高救助標準。對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人員,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城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對他們自付部分給予相應救助,并逐步提高救助比例。三是區別情況重點照顧。對患有白血病、重型肝炎、重度尿毒癥的特困醫療救助對象給予醫前、醫中救助。對特殊困難的救助對象實施年度二次醫療救助。通過創新救助方式,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得到有效開展。1-6月,共對42戶153人因病困難的農村家庭進行醫療救助,支出農村醫療救助資金3.93萬元;對72戶257人醫療困難城鎮家庭進行救助,支出7.31萬元。
(五)積極開展臨時救濟工作,對一時生活困難家庭進行及時救助。
臨時救濟是指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生活存在諸多困難、自救能力較弱的群體實施救助的一項工作,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可缺少的輔助措施。為確保一時生活困難家庭的基本生活,我們積極開展臨時救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臨時救濟力度。
1、積極對民政困難對象進行節日慰問。1-6月,為4268人的城市低保對象,11814人的農村低保對象分別按每人150元和100元的標準發放春節慰問金,共支出春節慰問金182.16萬元。對災民貧困戶、城市低保戶、老鄉干部、60年代精減退職人員、五保對象等726戶困難家庭進行春節慰問,支出慰問金12.64萬元。
2、努力做好困難群眾的臨時救濟工作。對因病、因殘、因災等各種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家庭,給予非定期、非定量的臨時救助,著力緩解城鄉困難群眾突發性、臨時性生活困難。1-6月,支出資金0.2萬元,幫助1戶困難家庭解決子女上學困難問題;對35戶因災、因殘、因病致生活困難的家庭實施救助,支出臨時救濟金2.57萬元;對106戶因災房屋倒塌戶進行臨時救助,支出資金12.09萬元。
二、救災救濟工作
(一)建立完善災情快報機制,努力做好查災、計災、報災工作。
為及時、客觀、準確掌握自然災害情況,進一步提高救災工作應急反應能力,我們切實加強領導,明確鄉鎮民政助理員為報災員,具體負責災情的核實和統計上報工作,通過以會代訓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召開災情統計、上報知識培訓會,嚴格按照《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的要求,努力做好查災、計災、核災、報災工作。
1-6月,由于前期降水特少,氣溫偏高,全縣大部分地區出現了初夏干旱。進入6月份以來,雨水比去年同期增多,各鄉鎮不同程度地遭受了洪澇災害的侵襲。羊岔街鄉、東峨鎮在4月初還遭受了大風、冰雹的襲擊,民房受損嚴重。截止六月底,全縣54600人不同程度受災,因災傷病1人,緊急轉移安置35人;農作物受災面積9407公頃,成災面積4624公頃,絕收面積1860公頃;倒損房屋295戶322間,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259萬元,其中:農業經濟損失1185萬元。
(二)修改完善災害預案體系,積極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宣傳和預案演練工作。
1、按照“以人為本、積極預防,統籌兼顧、綜合減災,強化基礎、應急有備,落實責任、嚴肅紀律”的防災減災工作原則,今年上半年,修改完善了《*縣抗災救災應急預案》,及時制定了汛期值班制度。細化責任,將任務都落實到人頭,使發生災害時,每人都知道自己的崗位,能夠及時主動的開展工作。
2、為普及提高群眾的災害常識、防災減災知識和避災自救技能,全面提高全社會風險防范意識、知識水平和避險自救能力。一是通過廣播、發放宣傳冊、懸掛宣傳標語等方式,向公眾宣傳防災減災知識,在“5.12”防災減災日宣傳活動中,共展出展板22塊,發放宣畫240張,宣傳冊子1000份,前來咨詢的群眾達500余人,收到了良好的宣傳效果。二是積極配合防震減災局、消防大隊在學校開展災害應急演練活動,通過演練,及時發現問題、尋找不足、積累經驗,進一步補充完善預案內容,增強預案的實用性和操作性,真正做到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燃。
(三)農村居民房屋保險工作
1、成立機構,明確職責。成立了以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楊勝為組長,政府辦副主任曾睿輝、民政局局長段玉才、縣人民財產保險公司經理張家明為副組長,相關單位領導為成員的農村房屋保險工作領導下組;
2、下發通知,出臺操作方法。為使下一步開展房屋保險繳費投保工作能夠有章可循,縣人民政府下發了《關于開展農村居民房屋保險的通知》,對投保人、投保方式、保險房屋范圍、保險責任、補助政策等具體內容進行了明確規定。
三、優撫安置工作
(一)嚴格執行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切實兌現優撫政策。1-6月,按政策為50人“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發放定期撫恤金11.88萬元;為52人傷殘人員發放定期補助17.64萬元;為156人的在鄉老復員軍人發放定期撫恤金18.63萬元;發放30人的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定期補助金3.26萬元;對473人“兩參”人員和135人出國參戰民兵民工進行定期補助,共發放資金63.49萬元。春節前,為761人重點優撫對象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12.92萬元;發放軍休人員工資和各種補貼12萬元。
(二)認真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解除軍人后顧之憂。按政策安置10人回農村發展生產,先后推薦48人到玉溪市中醫院,玉溪市維和制藥廠、*縣路政大隊、*縣交警大隊等單位工作;除1名城鎮退役士兵主動要求自謀職業外,組織報名參加“雙考”安置的6名城鎮退役士兵到玉溪參加全省統一的文化考試。目前,城鎮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正有序開展。
(三)積極開展擁軍優屬活動。春節期間,為切實增強軍政軍民團結,體現黨和政府對優撫對象的關懷,支出資金5.87萬元,為全縣優撫對象發放慰問掛歷10000張,對5個駐元軍警部隊和全縣109人困難優撫對象進行節日慰問;為宣傳軍政軍民團結在維護政治社會穩定,促進縣域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在春節前召開座談會和舉辦軍民聯誼會,支出資金1.02萬元。
(四)積極開展雙擁模范縣爭創工作。今年是*省和玉溪市第四屆雙擁模范縣的評選之年,縣雙擁領導小組高度重視,在全縣范圍內廣泛開展軍民共建活動,及時成立爭創工作組,扎實開展爭創工作,通過多方努力,在5月6日順利通過了市雙擁工作考核組的驗收,目前,正積極整理雙擁匯報材料并協同縣廣電局制作雙擁專題片。
(五)繼續開展“愛心獻功臣活動”,積極為優撫對象解“三難”。年初全縣有“三難”優撫對象275人,為切實解決優撫對象在生活、治病、住房三個方面的困難,我們積極籌措資金,想方設法為優撫對象排優解難。1-6月,對2人生活困難的優撫對象實施救助,支出資金0.28萬元;對11人治病困難優撫對象進行救助,支出資金0.98萬元;幫助11戶住房困難的優撫對象修建住房,支出資金0.95萬元。
四、專項社會事務管理工作
我縣在社會事務管理工作中堅持科學管理、規范建設的原則,積極開展民間組織管理、區劃地名認定、婚姻登記規范化建設等工作,為全縣的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民間組織管理工作正常開展。按照堅持培育發展與監督管理并重的方針對20*年7月1日前核準登記的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了年檢,1-6月共注銷社團2家,成立登記社團組織2家,截止目前,全縣共有23家社團組織和7家民辦非企業單位。
(二)殯葬管理工作得到加強。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殯葬管理條例》和《玉溪市殯葬管理辦法》,成立了以分管副縣長任組長,政府辦副主任、民政局局長為副組長,相關單位領導為成員的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草擬了《*縣殯葬改革工作實施方案》,修改完善了《*縣殯葬改革發展規劃》和《*縣殯葬管理實施細則》。目前,殯儀館建設工程進展順利,支砌擋墻、火化房和太平間等建設工程已完成80%,沙夾石回填工程完成70%,現已累計完成投資65.99萬元。1-6月共火化尸體32具。
(三)婚姻、收養登記工作依法進行。1-6月,退回違反《婚姻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35份結婚申請和15份離婚申請,依法辦理結婚登記931對,離婚登記104對,辦理棄嬰收養登記證11例。
(四)勘界和區劃地名工作。在充分聽取各級干部、群眾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依據地名命名、更名標準化、規范化的要求,及時上報甘莊農場、紅僑農場地名更名上報審批材料,為推進僑改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五)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以維護城市管理和社會秩序為重點,按照“自愿受助,無償救助”的原則,積極為2009年“*金芒果文化旅游節”成功舉辦創造良好周邊環境。1-6月,依法救助城市流浪乞討人員170人次,發放救助資金9107元,為全縣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
五、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工作。
一是按照<<中共*縣委關于澧江鎮紅僑社區、青龍廠鎮甘莊村、紅新村、干壩村“選舉實施意見》文件精神,順利選舉產生了撤并后紅僑社區、甘莊村、紅新村、干壩村等4個村委會的班子組成人員。二是對全縣鄉鎮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情況進行較全面、深入的調研,并對個別村(社區)委會在村務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行了整改。三是村(社區)組織辦公活動場所建設有序推進。10個新建和2個修繕的村(社區)辦公用房建設項目全部啟動,目前,8個新建、2個修繕辦公活動場所已竣工,還有2個新建社區辦公用房建設主體工程已完工,已接近裝修階段。
六、老齡工作
(一)積極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幫助基層老年協會解決實際困難。爭取省、市老齡資金4萬元,積極開展“百村建設”;為青龍廠鎮磨石廠村困難老鄉干部白玉寶協調省老齡委資金2萬元,幫助其建蓋住房。在春節期間為全縣14位高齡貧困老人發放春節慰問金7200元。
(二)切實抓好80周歲以上無退休金老年人保健補助金及《*省老年人優待證》發放工作。1-6月共累計為4044人次發放了健康補助金66.845萬元,為575位老年人辦理發放了《*省老年人優待證》,到目前為止,全縣共有5424位老人辦理了《*省老年人優待證》。
七、存在的問題
一是民政部門工作任務繁重,人手不夠的矛盾十分突出。隨著社會保障和社會建設職能的不斷擴大,民政工作的范圍逐步拓寬,工作任務更加繁重。目前,我縣民政工作人員偏少,特別是基層工作力量嚴重不足,制約了民政事業的發展。二是民政基礎服務設施與民政事業科學發展的要求不相適應。存在養老服務設施較差、數量不足以及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缺少長遠的總體規劃布局,養老服務社會化推進步伐緩慢等問題。三是城鄉低保對象收入核實難問題依然突出,基層單位審核把關作用有待進一步加強。四是民政信息化建設滯后,鄉鎮民政辦、村(居)委會電腦、打印機等硬件設施投入不足,致使民政業務軟件無法推廣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