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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主要從2004年政法綜治工作簡要回顧;2005年政法綜治工作主要任務,對在政法維穩工作會議上的講話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認真做好全國“兩會”和清明節期間的安全穩定工作全國人大和政協“兩會”將于3月初召開,傳統節日清明節埴,具體材料請詳見:
同志們:根據縣委對全縣政法維穩工作的總體安排部署,我就傳達貫徹省市政法維穩工作會議精神、全縣2004年工作情況和做好2005年的政法綜治工作作個發言。
一、2004年政法綜治工作簡要回顧2004年,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縣各級各部門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與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全面加強政法維穩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績。1、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有了新的加強。全縣政法部門和政法干警始終把維護社會穩定作為首要任務,對增強黨委、政府抓維穩工作決策的準確性和工作的主動性、超前性起到了積極作用。敵對勢力、敵對分子、“等邪教和非法宗教組織的滲透破壞活動得到及時有力的打擊,共查獲“”等邪教案件3件14人,刑事拘留1人,勞教2人,治安拘留3人,有效維護了國家安全。政法部門參與成功處置了全市300多起上訪、糾紛等群體性事件和苗頭,全縣共調處化解農村重大糾紛40多起,預防和消除械斗隱患8起,繼續堅持定期排查制度,各鄉鎮、各單位積極排查調處化解矛盾,并開展了一個月的調糾治斗突擊月活動,切實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同時,成立了六個專門工作組,集中處理信訪突出問題,落實政策,做好說服教育工作,實行了依法治訪,對稱名違法上訪人員依法進行了處置,依法信訪成效初步顯現。2、嚴打整治斗爭取得了新的成果。全縣政法部門始終堅持嚴打方針,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深入開展嚴打整治斗爭,保持了社會治安大局平穩。全縣偵破各類刑事案件903起抓獲并拘留275人,逮捕2252人,勞教21人,摧毀犯罪團伙15個51人,審結132件171人,其中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4人,突出打擊了殺人、爆炸、投毒等暴力性犯罪和盜竊耕牛、飛車搶奪等侵財型犯罪,提高了命案偵破率,去年發生了13起命案,已全部破獲,破案率為100%,適時開展了“三反一打”,“打兩搶”等多種專項行動,使侵財性案件已有遏制,打擊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狠抓重點整治,對舜陵鎮城效結合部“四家一洞,”柏家坪禮仕灣村、冷水鎮云潭村、中和鎮上下等村進行了集中整治,特別是對云潭村和禮仕灣村分別派出工作組駐村開展整治工作,通過整治兩村的計生、治安狀況都有了明顯改善,群眾法制觀念明顯增強,社會秩序穩定,另一方面,對公共復雜場所、交通秩序、學校周邊環境、生產消防安全進行了專項整治,確保了全縣良好的治安環境。3、服務中心服務大局的意識有了新的增強。全縣政法部門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和大局,不斷提高服務經濟建設的能力和水平。公安機關嚴厲打擊串投標等干涉經濟領域的案件,追回非法所得45萬元,對2名串通投標主犯予以刑事拘留。檢察機關起訴經濟犯罪案件18件11人,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濟損失40余萬元。指導幫助5個重點行業和部門建立了經常性的預防犯罪工作機制,在辦案中向有關單位提出檢察建議9份,幫助整章建制7件次,起到了從源頭上減少職務犯罪發生的積極作用。法院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依法調整經濟關系,加大了為經濟建設服務力度,審結各類民商事案件7277件,其中企業破產、改制案件30件。司法行政部門通過清理整頓律師隊伍,規范法律服務市場,加強法律機構內部管理,加強法律援助工作,為經濟建設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務。4、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有了新的發展。各級各部門領導綜治責任意識和全民的綜治參與意識增強,綜合治理各項措施進一步落實,基層基礎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治安防控體系初步形成。公安機關將警力下沉,加強了對社會面的控制,有效地維護了街頭治安秩序,群眾安全感明顯增強,同時,加強了社區警務建設,在縣城邊的8個單位建立健全了內部安全保衛機構和治安管理制度,不斷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單位內部案件得到大幅下降,縣綜治辦切實加強對單位安全保衛工作的督促檢查,發現問題,限期整改,促進了單位內部保衛工作的開展,同時,加強基層組織建設,配強綜治維穩力量,17個鄉鎮都成立了綜治委和綜治辦,配備了綜治專干,整合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干警力量,做好法制宣傳教育,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情報信息的收集上報等基礎工作,切實把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5、政法隊伍建設有了新的進步。縣委、縣政府和政法機關對政法隊伍建設高度重視,“公正執法樹形象”教育活動不斷**,公安機關,法院、檢察院的法警大隊廣泛開展崗位**活動,使干警的身體素質和業務素質有了大幅度提高,積極探索建立隊伍長效管理機制,建立健全執法質量考評,8小時以外行為監督機制等各種制度,確保執法規范化,全面推行審務、檢務、警務、司法行政“四公開”制度,不斷增強辦案的透明度,突出抓好“五條禁令”,對搶、酒、賭等問題進行了嚴格要求,警風警紀有了明顯改變,樹立了政法部門的良好形象。回顧總結過去一年的工作,我們深深感到,政法綜治工作這些成績的取得,是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加強領導,人大政協大力監督支持的結果,是社會各界、各有關部門和人民群眾積極配合的結果,也是全體政法干警、武警官兵共同努力工作的結果。但我們的工作也還存在不少問題和薄弱環節。1、農村因山林水土權屬等引發的矛盾隱患較多。去年,全縣各級各部門認真落實排查調處機制,有效地預防了群體性事件的發生。但是目前因山林水土權屬等引發的矛盾隱患還比較突出,一些邊界糾紛不容忽視,有的排查不仔細,有的責任不落實,有的處理不到位,稍有不慎,就可能釀成群體性事件,如中和鎮龔家村和四坊村因爭執宅基地引發的糾紛、和平村與道縣柑子園油湘村因挖沙引起的械斗糾紛、太平鎮清水嶺村與禾形窩村因修路引發的糾紛都還沒有完全處理到位,糾紛隱患仍然沒有消除。此外,一些小型水電站的開發、鋼鐵廠的生產引發的水利糾紛和環境污染問題也可能導致群眾與商家發生糾紛,如鯉溪鎮鋼廠因噪聲和污染問題,引起周圍群眾不滿,隱患依然存在。2、赴省進京上訪量居高不下。據統計,去年我縣上訪總量同比上升幅度為50.1%,進京上訪197人次,是前5年進京上訪的總和,目前尚有2人長期滯留在北京,1人下落不明。在赴省進京上訪人員中,特殊群體異常訪和老戶抱團上訪比較突出,僅西郊村就發生了44人次異常訪。此外,傷殘軍人、79屆復退兵等涉軍群體也時有活動,個別鄉鎮和單位穩控措施沒有落實到位,一些信訪老戶經常到縣委政府纏訪,提出過高甚至無理的要求,動不動就以到北京上訪相要挾,給縣委政府領導施壓,給信訪工作帶來了很大壓力。3、暴力型、侵財型案件突出。刑事犯罪案件總量相當一段時期居高不下,全縣去年共立刑事案件1071起,特別是爆炸、殺人、投毒、綁架、搶劫等嚴重暴力犯罪案件相當突出,僅命案就發生14起。盜竊、搶劫、搶奪等侵財案件持續高發,2004年,全縣侵財型案件550起,其中搶劫、搶奪案件103起,盜竊案件416起,盜竊案件中又以盜竊摩托車、耕牛較多,兩者分別占盜竊案件的25.3%和18.1%,這類案件犯罪方法多樣,防范難度較大。嚴重影響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4、壟斷經營,擾亂經濟秩序的現象屢禁不止。一些惡勢力死灰復燃,以發展經濟為幌子結成團伙,稱霸一方,敲詐勒索,強買強賣,欺內排外,替人了難,如對農貿市場豬、牛等統行統價,壟斷經營,牟取暴利。有的采取威脅手段,統一建筑行業租賃攪拌機價格,從中收取排班費、管理費,更有甚者,在國有資產拍賣中采取威脅等手段串標、壓標,非法侵吞國有資產,嚴重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群眾反響強烈。5、各類安全隱患突出。交通安全隱患仍然大量存在,報廢車輛、農用車輛載客上路的現象還沒有完全遏制,交通事故頻發,2004年共發生交通事故211起,其中重大交通事故35起,死亡46人。客運站場的治安隱患不容忽視,一些客運車輛因線路、客源等問題可能引發糾紛,無牌無證的“黑車”及非客運車輛非法參與營運的現象依然存在。縣內中巴客運線路被少數人強行壟斷,實行統票統價。少數單位消防安全意識不強,火災隱患依然存在。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已進入旺季,人貨流量猛增,很容易導致群死群傷重大安全事故,直接損害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2005年政法綜治工作主要任務2005年政法綜治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全省政法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發展第一要務和維護穩定第一任務,扎實深入開展“平安寧遠”創建活動,切實加強對敵斗爭,切實加強嚴打整治,切實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切實加強政法隊伍建設,促進社會治安進一步好轉,確保社會大局持續穩定。總的工作目標是實現“三降三無”。即刑事案件上升幅度明顯下降,無引發社會恐慌的特大惡性案件;火災、交通和危險品引發的安全責任事故下降,無造成嚴重后果的重持大責任事故;政法干警違法違紀案件下降,無影響惡劣的嚴重違法犯罪案件。(一)進一步加強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和基層基礎建設,深入開展平安寧遠創建活動。1、積極穩妥地參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處置群體性事件。堅持縣里一月一排查、鄉鎮基層單位半月一排查,并召開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例會,分析評估矛盾糾紛發生、發展趨勢,提出工作對策和建議,建立完善臺帳。縣維穩辦對各鄉鎮和縣直各部門化解處理矛盾糾紛的工作進展情況每季度通報一次。對排查出來的問題,繼續采取“五個一”的工作方法,做到“三個不放過”,即責任不落實不放過、工作不到位不放過、隱患不排除不放過。對重點群體和各類重點對象,要采取“一名對象、一名領導、一個班子”的辦法進行穩控,及時發現和掌握其思想動態和活動情況。同時,要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在處理過程中,所在鄉鎮和涉及的主管單位領導必須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做好群眾思想工作,控制局勢,防止矛盾進一步激化。要慎用警力、慎用強制措施、慎用警械和武器,一旦發生暴力行為和事件,必須果斷處置,務求一舉成功。2、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建立一個“中心”。鄉鎮(街道)成立綜治委及其辦公室,黨、政一把手任綜治委主任,黨委分管副書記任綜治辦主任。綜治辦至少配備3—5名專干。綜治委(辦)作為抓綜治維穩工作的“中心”,整合相關部門的力量,負責轄區的綜治維穩工作和指導村(居)治保、調解工作。依靠二支隊伍。一是專門隊伍。主要是基層廣大政法干警。按要求切實加強基層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包括社區警務室等基層政法單位的正規化建設,把力量向基層傾斜,特別是要做大做強基層派出所,把60%以上的警力放在基層。二是各種群防群治隊伍。整合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矛盾糾紛調解中心、人民調解委員會、村(居)治保調解組織、義務調解人員、信息員等方面的力量,構成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網絡,及時排查調處矛盾,堅決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專職治安巡邏隊,要緊密配合公安巡警,對重點路段、復雜場所實行24小時全天候巡邏,以加強街面控制,預防和減少街面犯罪。3、切實做好內部單位安全防范工作。要組織治保調解人員,義務巡邏守護隊,保安隊,內部單位的安全保衛人員,看門守棟員,享受低保待遇人員,離退休黨員、干部和下崗職工,治安積極分子等,形成群防群治網絡,搞好轄區治安防控工作;組織社區與社區之間,相鄰的單位與單位之間,戶與戶之間,開展聯防聯治,構成聯防聯治網絡。各部門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各種安全保衛制度,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重點單位要從保安公司吸收保安人員,充實保安工作隊伍,不斷加強對本單位的巡邏守候。同時要不斷改善防控條件,強化防火、防盜、防爆炸措施,建立起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防范機制。4、下大力解決信訪突出問題。一是做好初訪信訪工作。要建立健全規范的信訪接待制度,疏通訴訪渠道,暢通言路,保障當事人的信訪權力。對群眾來信、來電、來訪反映意見和要求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誰主管,誰負責”和“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要求,認真接待,及時處理,切實解決群眾的實際問題,力求從源頭上減少群眾集訪、越級上訪和重復訪。對涉法涉訴上訪立案要實行“寬進嚴出,只要有一定理由,就應予立案。對確實不能立案的,也要及時審理并給予明確答復。二是要建立領導包案責任制。對處理難度較大的訴訪案件,實行領導包案解決。問題不解決,矛盾不化解,案件不作出結論并息訴的,不能解除領導與案件的關系。三是要建立聯動協調處理機制。處各鄉鎮和有關部門之間,要互相配合支持,實現協調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加快處理進度。四是要建立案件督辦制度。對上級機關和主要和分管領導交辦的信訪案件實行雙重掛牌督辦,限期辦結,并必須有回復。處理完畢的,要及時予以上報銷號。六是建立責任追究制。對上訪人反映的問題置若罔聞、對督辦案件頂著不辦或辦理不力,對循私枉法導致發生涉法涉訴上訪案件,對集體訪、極端訪采取不負責態度釀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必須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七是依法治訪。對那些毫無理由,純屬尋釁滋事、擾亂正常秩序的違法上訪和那些充當信訪“掮客”的人,要及時固定證據,依法進行打擊和處理。5、要加強對重點人口的管理。進一步加強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堅持以學校為主,學校、家庭、社會相結合,大力加強對青少年的法制宣傳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增強他們的法制道德觀念,各中小學、職業學校都要配備法制副校長,開設法制德育課程,切實開展“掃黃”“打非”斗爭,強化青少年成長環境,有效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要進一步落實安置幫教措施,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想方設法幫助他們解決一些實際問題,從而降低重新犯罪率。進一步做好流動人口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減輕流動人口的負擔,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為其創造更好的就業、生活環境,同時,又要及時打擊流竄犯罪,減少治安隱患。(二)進一步加強嚴打整治斗爭,全力維護治安大局平穩。1、加強對敵斗爭維護國家安全。必須把握兩個“絕對不允許”,突出打擊重點,提高對敵斗爭水平。即絕對不允許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人形成組織,絕對不允許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活動形成氣候。要重點打擊防范“”、門徒會等邪教組織,暴力恐怖活動以及插手人民內部矛盾制造事端、向核心要害部門滲透和竊密,等危害公共安全和穩定的活動。要深入開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加大打擊防范控制和教育轉化工作,對案件,要做到發生一起,破獲一起,打擊處理一起。2、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建立完善治安形勢評估分析機制,公安機關每日要對治安形勢進行一次排查分析研制,深入開展民情調查活動,傾聽群眾的呼聲和意見,確定打擊的重點,做到什么犯罪突出,就重點打擊什么犯罪,什么治安問題,就解決什么問題,用什么方式有效,就采用什么方式。對各種惡勢力犯罪,要堅持露頭就打的原則,重拳打擊,狠狠打擊,把惡勢力瓦解在萌芽狀態,堅決避免形成惡勢力。加大對殺人、爆炸、綁架等惡性暴力案件的偵破力度,做到命案必破。對“兩搶一盜”等侵財型案件,要采取開展專項行動等有效防范打擊措施,堅決遏制其高發勢態,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政法各部門要各司其職,緊密配合,依法制約,協同作戰,堅決防止以罰代刑、重罪輕判等打擊不力問題的發生,確保及時有力的打擊嚴重形勢犯罪活動。3、繼續開展重點整治。加強對重點鄉鎮、重點村的集中整治,嚴厲打擊重點區域的違法犯罪活動,扭轉社會治安狀況,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取締非法宗族勢力、改變其落后面貌,各鄉鎮都要確定1-2個重點村進行整治,通過整治,促進全縣經濟的健康發展。要加大整治黃、賭、毒等突出社會治安問題,在掃黃禁賭的問題上,公安機關不要有任何顧慮,要重拳出擊,毫不手軟。當前,要集中精力抓好打擊賭博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打擊懲處一批黃、賭等違法犯罪的組織者和“保護傘”,堅決遏制黃、賭社會丑惡現象蔓延的勢頭。同時,對消防安全、客運交通、學校周邊環境等影響大、牽涉面廣的重點工作要全面排查,專項整治,確保不發生各種安全事故。4、要加強治安日常管理工作。特別是要加強對重點部位、場所、行業和重點人員以及消防和危爆物品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強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和整改問題,減少治安亂源。要落實嚴打整治責任追究制度。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把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整治突出治安問題的責任落實到公安局長、派出所長頭上,實行臺帳管理。凡是“兩搶一盜”侵財性犯罪、暴力犯罪、團伙犯罪等直接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的犯罪案件頻發、居高不下,凡是轄區內黃、賭、毒問題突出,社會群眾反映強烈,而當地公安機關既不及時報告,又不開展專項打擊整治的,要嚴肅追究公安局長、派出所長的責任;情節嚴重的,要責令引咎辭職。(三)進一步整頓規范市場秩序,積極為經濟建設提供法治保障。1、要嚴厲打擊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強買強賣、壟斷經營、欺行霸市、欺外排外、制假售假、商業欺詐等違法犯罪行為,工商、公安、城管、交通、城建等有關部門要緊密配合,依法進行查處,該查村的一定要查村,該罰款的一定要罰款,該吊銷營業執照的一定要吊銷,該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的一定要移交處理。構成犯罪的,要及時調查取證,從重從快從嚴進行打擊,維護和健全全縣市場經濟秩序。2、要積極穩妥地處理企業改制和其它經濟糾紛。政法部門要妥善解決涉及法律方面的問題,及時發現和掌握上訪苗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思想工作,防止群體性上訪事件的發生。加強對企業改制、破產、合同糾紛等案件審理,對涉及企業間的糾紛案件,要做到優先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在處理企業經濟糾紛案件時,要注重法律與社會效果的統一,想方設法為企業挽回經濟損失,確保企業的正常運轉。同時,要依法審理好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糾紛案件,切實保障農民合法權益,嚴厲打擊坑農害農等違法犯罪活動,促進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和農村經濟體制的完善,為全縣經濟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3、要杜絕執法中的利益驅動。要樹立經濟發展我發展,自覺為經濟發展服務的思想,絕不能耍特權、抖威風,向企業伸手要錢要物拉贊助,也不能以經費困難為由向企業多收各種費用,對那些違法創收甚至向企業索拿卡要的人員要堅決予以嚴懲,為全縣經濟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執法環境。(四)進一步強化目標管理考核,全面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1、要加強對政法維穩的領導。堅持穩定壓倒一切的方針,落實維護穩定的工作責任制,并把維穩責任制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權制有機結合起來,繼續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穩定的工作思路,各鄉鎮、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維穩第一責任人,要切實負起責任,經常聽取政法維穩工作情況匯報,分析研究對策措施,深入一線調研指揮,協調處理穩定工作中的重大矛盾糾紛。一旦發生影響穩定的突發事件,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處置,繼續把領導干部抓穩定工作的實績列為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與政績考核、晉級晉職、獎懲直接掛鉤。2、要嚴格進行考核。各鄉鎮、各單位要按照社會公安綜合治理“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簽訂責任狀,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把治安防范工作量化分解落實到具體單位、具體領導和具體人的頭上。進一步完善社會綜合治理評估排名制,按照市里的要求,今年要對全市198個鄉鎮(街道)發排名通報,并表彰獎勵40個鄉鎮,對被各縣區實行“一票否決”的鄉鎮,作為市里掛牌整治單位。因此我們要對各鄉鎮、部門單位、行政村進行分類考核,以不定期不通知調查單位,直接進村入戶為主,堅持每月必查,加強平時性隨時抽樣調查的力度和密度,促進綜治維穩工作經常性工作,并按照一、二、三、“黃牌警告”“一票否決”五類進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評估排名。3、對因官僚主義作風,不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決策不當,應該而且能夠解決的問題不去解決,導致矛盾激化、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的有關責任人,以及不及時趕赴重大群體性事件現場,貽誤戰機,或處置失當,造成事態擴大的當地黨政領導干部和主管部門要負責人,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問題出在哪里,責任就追究到哪里;該由誰承擔責任,就堅決追究誰,決不姑息遷就。(五)進一步加強政法隊伍建設,全面提高執法質量水平1、扎實深入地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下大力解決政法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保先”教育要與“公正執法樹形象和爭創人民滿意政法單位(干警)活動緊密結合。通過教育,要提高五種能力。即對敵斗爭、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打擊預防犯罪、駕馭治安局勢的能力;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嚴格公正執法、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能力;服務經濟建設、促進落革發展的能力。解決三個方面的突出問題。一是群眾觀念淡薄,作風粗暴惡劣,耍特權、抖威風,甚至隨意打罵群眾;二是執法不嚴,辦案不公,甚至循私枉法;三是不作為。在“保先教育中,政法各部門、單位要聯系實際,查擺問題,查找原因,制訂措施,認真整改。2、以提高執法質量為目的,提高政法干警的業務素質。要根據提高執法司法能力的實際需要,抓好干警的培訓,使廣大干警的執法水平上一個新臺階,重點開展政治練通兵、技能練兵、體能練兵,努力形成學習業務、鉆研業務的濃厚氛圍。通過教育培訓,使廣大干警具備三方面的能力,即執法的能力,做群眾工作的能力和應對復雜局面的能力。過采取加強教育培訓、開展崗位練業務技能競賽、評選辦案能手等措施,提高政法干警的業務素質和執法能力。3、加強政法領導班子建設。今年重點解決兩個問題。一是認真執行“七個嚴禁,加強班子廉政建設。即嚴禁越權辦理案件;嚴禁接受當事人、關系人的吃請及錢物;嚴禁跑官要官、買官賣官;嚴禁非法插手工程招標、政府采購等經濟活動;嚴禁利用職權為親屬子女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私利;嚴禁參與賭博;嚴禁借喪嫁娶之機收取錢財。二是提高自身素質,切實加強隊伍管理。各級政法領導干部在律己做人的同時,還必須從嚴治警,切實解決隊伍教育管理薄弱松散的問題。“打鐵先要本身硬”。政法隊伍存在的問題,說到底,是一個教育管理的問題,而教育管理的主要責任在領導。但有的領導自身不過硬,不敢抓,不敢管;有的領導自身教育管理能力低下,不會抓,不會管,有的領導事業心責任心不強,不想抓、.不想管。由于管理者不能很好地履行職責,甚至失職、失責、失察,經常性思想教j育不聞不問,專項教育整頓流于形式,規章制度形同虛設,對政法干警違法違紀問題輕描淡寫,做“老好人,欺瞞上級,討好下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庇護、說情、縱容,導致干警違法違紀問題時有發生。因此,必須把加強政法隊伍的教育管理作為加強政法領導班子建設的主要內容。
三、認真做好全國“兩會”和清明節期間的安全穩定工作全國人大和政協“兩會”將于3月初召開,傳統節日清明節埴。即將來臨。全國“兩會”期間歷來是上訪的高峰期,清明期間則是各類矛盾糾紛特別是山林水土權屬糾紛的高發期。各鄉鎮各單位要把全國“兩會”和清明期間的安全穩定作為一件大事來抓,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視,工作上要及早安排部署。一是要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敵對勢力、敵對分子以及“”等邪教組織的滲透破壞活動。公安和國安機關要加強監控,把重點問題、重點人物納入視線,尤其要嚴密防范敵對分子插手群體性和敏感熱點問題制造事端、擴大影響。二是在抓緊處理涉法涉訴上訪問題的同時,對尚未處理到位或尚未息訴的案件當事人,要摸清底數,落實穩控措施和責任領導、責任人員,做到不漏人、不失控,盯死看牢,絕不能在全國“兩會期間發生進京上訪,更不能發生進京鬧事和集體進京訪問題。三是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確保清明期間不發生群體性糾紛械斗。各鄉鎮各部門要對各類矛盾糾紛特別是各類權屬糾紛認真進行一次排查,對排查出的隱患、苗頭,采取包干負責制的辦法,包調處、化解,對一時難以調成的
大糾紛包做好穩控工作。各地要采取發通告等辦法,加強對廣大農民群眾移風易臨方面的宣傳教育。清明期間不準組織帶有封建宗族性質的群體掃墓祭祖、修族譜、修祠堂、建廟宇等活動,發現苗頭,要及時制止。共產黨員、國家公務員、政法干警不得組織和參與帶有封建宗族色彩的各種祭祈活動,更不能組織和參與群眾性糾紛械斗。四是加強情報信息和值班備勤工作。全國“兩會”和清明期間,各級各部門要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備勤和領導帶班制度,加強情報信息工作,確保信息暢通,對重大案件、群眾上訪、群體性事件和重大事故,要及時處置,并在2小時內分別報縣委辦、政府辦和維穩辦,絕不允許遲報、漏報和瞞報。同志們,今年的政法綜治工作任務更加艱巨繁重,黨和人民對我們的要求和期望也很高,我們一定要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振奮精神,扎實工作,竭盡全力,為創建平安寧遠,構建和諧社會,建設小康寧遠,作出更大的貢獻!